更新时间:2023-04-20 16: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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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絮语
[刑法基础理论]
历史与教义学上的片段性刑法
引言
一、概念澄清
二、历史角度
三、展望
功能视域下刑法最后手段性原则的教义学重述
一、问题的提出:功能视域下刑法的最后手段性
二、刑法最后手段性原则的内涵与理论定位
三、质疑刑法最后手段性原则的理论基础与法治风险
四、化解风险的前提:明确刑法的价值根基
五、消除刑法最后手段性原则功能障碍的教义学进路
人的法益理论与规范的个人主义
一、引言
二、人的法益理论的核心命题
三、人的法益理论的还原论方案
四、人的法益理论的利益论基础
五、人的法益理论的约束力要求
六、结论
多数决可以替代论证?——对法益理论(后)现代批判之回应
一、导言
二、法益理论与其他理论的关系
三、法益理论的主张
四、法益理论的(批判)功能
五、法益理论与宪法
[刑法总论]
“量的构成要件”独立性地位之提倡
一、问题之提出
二、罪量之表征
三、罪量之范围
四、罪质、罪量双层次犯罪构成体系之构建
五、结语
实行行为的概念和意义
一、问题所在
二、实行行为的概念
三、实行行为:贯穿整个犯罪论的一条红线
四、结论
风险升高理论的规范保护目的限缩——自动驾驶汽车过失刑事归责的可能路径探析
一、问题的提出
二、风险升高理论、规范保护目的理论的分别考察与限缩论的提出
三、风险升高理论的规范保护目的限缩论之应用
四、结语
我国刑法中犯罪故意涵义的反思
一、检讨《刑法》第14条第1款犯罪故意的内容
二、犯罪故意结构之反思
三、犯罪故意结构之重构
四、立法模式的未来选择
[错误论]
论假想防卫过当
二、假想防卫过当概述
三、假想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
四、假想防卫过当的刑罚处罚
五、余论:本文结论对司法判例结果之检视
同意错误的被害人自我答责——基于错误类型的再区分
一、起点:法益错误作为事实错误
二、进路:同意效力的规范判断路径
三、视角:“间接正犯/被害人自我答责”的两极构造
四、构建:被害人自我答责的正面判准
五、结论
禁止错误的法哲学问题
一、问题的范围
二、禁止错误的法哲学问题
三、结论
[前沿理论]
组织犯的教义学考察
一、组织犯的立法源起考据
二、组织犯的法定属性考察
三、组织犯的正犯属性否定
四、组织犯的共犯属性肯定
论中立帮助行为的限制处罚路径——基于实务与理论的互动性思考
一、问题的提出:中立帮助行为概念之疑——“中立”帮助行为?
二、观点争鸣及评析
三、中立帮助行为在我国的立法、司法现状
四、本文的立场
实质责任论视野下的结果加重犯归责机制研究
一、对调和结果加重犯与责任主义之间紧张关系的尝试
二、以实质责任论为背景解释结果加重犯存在的合理性
三、关于结果加重犯客观归因问题的讨论
四、关于结果加重犯主观归责问题的讨论
法人刑事责任的比较历史与比较理论
一、德国法:法人刑事责任的突然消失
二、英美法:法人刑事责任突然获得承认
三、法人刑事责任的相对共性
四、结论:法人刑事责任与法治
“以刑制罪”的阐释与纠偏——兼论“以刑制罪”的控制机制
一、“以刑制罪”的概念阐释
二、“以刑制罪”的合理性论证
三、贯彻“以刑制罪”的必要性
四、以刑制罪的适用范围
五、“以刑制罪”的控制机制
六、结语
[刑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