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宁夏地区自然灾害与社会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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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干旱灾害的时间分布

清代自顺治元年至宣统三年(1644—1911),享国268年。为了研究的方便,采取分时段统计的方法,以10年为一个时间段,将清代划分为27个时间段(最后一个时间段为8年),即A时段:1644—1653年,B时段:1654—1663年,C时段:1664—1673年,D时段:1674—1683年,E时段:1684—1693年,F时段:1694—1703年,G时段:1704—1713年,H时段:1714—1723年,I时段:1724—1733年,J时段:1734—1743年,K时段:1744—1753年,L时段:1754—1763年,M时段:1764—1773年,N时段:1774—1783年,O时段:1784—1793年,P时段:1794—1803年,Q时段:1804—1813年,R时段:1814—1823年,S时段:1824—1833年,T时段:1834—1843年,U时段:1844—1853年,V时段:1854—1863年,W时段:1864—1873年,X时段:1874—1883年,Y时段:1884—1893年,Z时段:1894—1903年,Z1时段:1904—1911年。

一 年际变化

将清代分为27个时间段后,将附表1中的材料,按时间段分别加以统计其干旱灾害发生的年份数,进一步生成清代宁夏地区干旱灾害年际变化曲线(见图1-2)。

图1-2 清代宁夏地区干旱灾害年际变化

从折线图中可以看出,各个时间段干旱灾害发生的次数波动较大,存在明显的高峰期和低潮期。其中:H—N(1714—1783)七个时间段,R—V(1814—1863)五个时间段,及Z(1894—1903)一个时间段,计有130年为干旱灾害的高发期。而A—F(1644—1703)六个时间段及W—Y(1864—1893)三个时间段,计有90年为干旱灾害的低发期。从干旱灾害发生的线性趋势来看,有清一代,宁夏地区干旱灾害的发生整体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

为了进一步分析清代宁夏地区干旱灾害的发生情况,再以10年为一个阶段统计旱灾发生次数的频次,求出每10年干旱灾害发生的平均值为128/27=4.74,再统计出各阶段干旱灾害频次距平值(见图1-3)。

图1-3 清代宁夏地区干旱灾害频次距平值

据图1-3来看,距平值大于0(数据显示在横轴的上方)表示旱灾发生次数大于每10年旱灾发生次数的平均值,距平值小于0(数据显示在横轴的下方)表示旱灾发生次数小于每10年旱灾发生次数的平均值。从图1-3中可以看出各个时间段内旱灾发生频次的高低。为了更具体一些,将清代分为清前期即顺治元年至雍正十三年(1644—1735),清中期即乾隆元年至嘉庆二十五年(1736—1820)和清晚期即道光元年至宣统三年(1821—1911)三个时期,分别统计各时期旱灾年份,并计算出旱灾平均发生次数(见表1-3)。从整个清代来看,大约平均2.09年就有一个年份发生干旱灾害。分时段来看,清前期干旱灾害发生较少,清中晚期则较为频繁。

表1-3 清代宁夏地区不同时期旱灾年份统计

二 季节变化

除了上文所分析的干旱灾害年际间的不平衡外,同一年不同月份,降水量差异也很大。而降水的季节分布对农业生产有着直接的影响,所以有必要进一步分析干旱灾害的月份分布。上文已经谈到,由于文献中对清代宁夏地区干旱灾害的各项要素记载详略不一,只有部分灾年有具体发生月份的记录。笔者将这部分有月份记录的文献梳理统计,以期从中分析清代宁夏地区干旱灾害的月际分布情况(见图1-4)。

图1-4 清代宁夏地区干旱灾害月际分布

需要说明的是,与前文统计干旱灾害的年份不同,此处重点在于统计灾害发生的次数,为统计准确,文献中有一年多个月份均发生干旱灾害的情况,则每月各计一次。如康熙五十三年(1714)六月,甘肃提督路振声奏:“自四月以至六月中旬……花马池与兴武、古水、同心数处雨泽愆期,田苗稍薄。”[12]则四月、五月、六月各计一次。雍正十三年(1735)闰四月,固原提督李绳武奏:“固原所属地方今春三月内虽已得雨,夏禾有望,至今两月以来,间有微雨,究属无济,田亩亢旱。固原以南亦有得雨之处,至固原以北地方未得雨泽,各乡百姓多有携家搬移,随带牲畜,前往各处……今天道不雨,不特食用缺乏,且大半苦于无水,牲畜亦乏水草。”[13]则农历四月、五月各计一次。

据笔者统计,清代宁夏地区有月份记录的干旱灾害共计63次。从统计数据来看,主要集中在每年农历的五月、六月,干旱灾害发生次数为47次,占全部记录的74.60%。其中农历五月为旱灾的高发期,干旱灾害次数为26次,占全部记录的41.27%。为了进一步研究清代宁夏地区旱灾的季节分布情况,根据图1-3中的数据,笔者又添加文献中记载为某一季节但无具体月份的旱灾记录。如乾隆二年十二月,户部尚书海望等奏:“宁夏府属之灵州、中卫县并花马池以及庆阳府属之环县,临洮府属之兰州,今岁入夏以后雨泽愆期,各色秋禾播种稍迟,而边地陨霜独早,晚发之禾多属枯萎。查明灵州沿边等堡播种最早者收成约有二分。其余收获全无。”[14]统计得出各季节干旱灾害发生的次数(见表1-4)。

表1-4 清代宁夏地区不同季节旱灾次数统计

笔者统计清代宁夏地区干旱灾害发生情况有季节记录的共计113次。从以上统计的结果来看,清代宁夏地区干旱灾害主要发生在春夏两季,发生率共计88.5%。其中夏季是清代宁夏地区干旱灾害的高发季节,发生率达67.26%。

农作物有其固定的生长周期,特定的时间内需要足够的水分才能正常生长。宁夏地区所种植的大小麦、豌豆、扁豆、胡麻等,都有相应的需水时节,若不得水,其产量则受影响。地方志中就提到:“初开水为头轮水,浇大小麦、豌豆、扁豆,名曰夏田。其次,胡麻、青豆、高粱、蚕豆及瓜菜。各渠下段,又多种早糜、谷,亦须灌。立夏后十日内外得水者及时,半月后得水即减分数,二十日或一月不得水,虽有获,仅二三分矣。……小暑、大暑时,稻地尤不可一日绝水。……大抵各色麦、豆,得水四次大获,三次者亦丰收。二次减半,一次或过迟,皆无济矣。”[15]所以,固然有的年份总体降水较多,但雨季过早或者过晚的状况,未能与农作物的需水周期同步,同样造成了旱灾的发生。

三 连发性

旱灾的特点之一就是持续时间长。笔者在统计清代宁夏地区干旱灾害的年份及次数时发现,这一地区的干旱灾害表现出较为明显的连发性。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对于整个宁夏地区而言,经常出现连续年份发生干旱灾害的情况;二是对于某些局部地区而言,有不少某地一年中连续发生干旱灾害的记录。

清代宁夏地区干旱灾害连续的灾年长短不等,共有32次,最长达到了12年(见表1-5)。[16]具体来讲,连续2年发生干旱灾害有15次:顺治十三年至顺治十四年(1656—1657)、康熙二十七年至康熙二十八年(1688—1689)、康熙四十年至康熙四十一年(1701—1702)、康熙四十九年至康熙五十年(1710—1711)、雍正九年至雍正十年(1731—1732)、雍正十二年至雍正十三年(1734—1735)、乾隆十四年至乾隆十五年(1749—1750)、乾隆五十八年至乾隆五十九年(1793—1794)、嘉庆元年至嘉庆二年(1796—1797)、嘉庆五年至嘉庆六年(1800—1801)、嘉庆九年至嘉庆十年(1804—1805)、嘉庆十九年至嘉庆二十年(1814—1815)、嘉庆二十二年至嘉庆二十三年(1817—1818)、道光二十三年至道光二十四年(1843—1844)、光绪十七年至光绪十八年(1891—1892);连续3年发生干旱灾害有6次:康熙五十二年至康熙五十四年(1713—1715)、雍正二年至雍正四年(1724—1726)、嘉庆十五年至嘉庆十七年(1810—1812)、道光二十六年至道光二十八年(1846—1848)、光绪三年至光绪五年(1877—1879)、光绪三十四年到宣统二年(1908—1910);连续4年发生干旱灾害有5次:康熙五十八年至康熙六十一年(1719—1722)、乾隆九年至乾隆十二年(1744—1747)、乾隆二十二年至乾隆二十五年(1757—1760)、道光三年至道光六年(1823—1826)、道光十一年至道光十四年(1831—1834);连续5年发生干旱灾害有4次:乾隆二年至乾隆六年(1737—1741)、乾隆三十九年至乾隆四十三年(1774—1778)、道光十六年至道光二十年(1836—1840)、光绪二十四年至光绪二十八年(1898—1902);连续11年发生干旱灾害有1次:乾隆二十七年至乾隆三十七年(1762—1772);连续12年发生干旱灾害有1次:道光三十年至咸丰十一年(1850—1861)。

表1-5 清代宁夏地区连续旱灾年数及次数统计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连续灾年的统计是对于整个宁夏地区而言的,具体到某一局部地区,出现连续灾年的情况应该没有这样严重。对于局部地区而言,往往连续两年发生旱灾,就已经造成严重的后果。乾隆二十四、二十五年间,中卫地区“灾旱几同于昔,良有司虽申请发粟,按月计口以赈,而山民之众亦复资蓬实以辅其所不给”[17]

四 周期性

干旱灾害的发生存在着一定周期性,现代气象学一般采用小波分析方法来分析灾害的周期性。通过对清代(1644—1911)宁夏地区干旱灾害的数据(附表1)进行小波分析得到图1-5和图1-6。

图1-5 清代宁夏地区干旱灾害变化的小波分析

图1-6 清代宁夏地区干旱灾害小波方差

若小波转换系数小于零,则表明这一周期信号较弱,周期性并不显著(图1-5中显示为虚线);而小波转换系数大于零,则说明周期信号较强,周期性较显著(图1-5中显示为实线)。由图1-5和图1-6可知,清代宁夏地区干旱灾害存在6年左右短期振荡周期、15年左右的中期振荡周期和34年左右的长期振荡周期。[18]

由小波方差图(见图1-6)可看出,34年左右的周期小波信号最强,为第一主周期,依据峰值由高到低,可得到第二主周期为15年左右的周期,第三主周期为6年左右的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