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文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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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曹操

第一节 曹操与文学

曹操(155—220),字孟德,一名吉利,小字阿瞒,沛国谯(今安徽亳县)人,出身于具有宦官背景的家庭。在汉末发生的全国规模的军阀混战中,他脱颖而出,扫平群雄,统一了北方中原广大地区,建立了曹魏政权。曹操的成功,不是偶然的,他运用巧妙的政策方略,“挟天子以令诸侯”,“奉王命征讨不庭”,远交近攻,各个击破,打败了许多强大的对手。此外,他极重视人材的接纳和使用,曾多次下令求贤,“士有偏短,庸可废乎?”(《敕有司取士毋废偏短令》)甚至说即使“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者,亦应予重用(《举贤勿拘品行令》)。以致他幕中聚集了许多文臣武将,实力日渐壮大。他又坚持推行耕战政策,参照“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置屯田令》)的“先代良式”,在建安元年就开始推行屯田制,藉此逐步建立了强兵足食的优势。从曹操毕生的政治军事经历和政策方略中看,曹操的基本思想性格特征,就是头脑清醒,料事准确,机智灵活,谋略盖世,知人善任,“难眩以伪”,意志坚强,百折不挠,文治武略,手段多样,严刑峻法,赏罚分明,“兵无常势”,善于权变,又“性不信天命”,总之,他是一位中国历史上少有的“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魏志》注引《异同杂语》),在他身上,表现出极为鲜明的实用理性精神。

出于这种实用理性精神,曹操在思想上并不专宗某家,而是根据现实情势需要,兼采各家之长,为我所用,并随着时势的变化移易而适时调整,可以认为他就是一位杂家。例如他的社会政治理念是“夫治定之化,以礼为首;拨乱之政,以刑为先。”(《以高柔为理曹掾令》)这就是儒法兼取,礼刑互用。当然,由于曹操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在从事“拨乱”事业,所以他给人的印象是重法治甚于礼治,“持法峻刻”(《魏志》本纪注引《曹瞒传》)。不过在某些情况下,他也决不轻视礼治的作用。他对战乱中儒学弛废现象颇多感慨,建安八年,即官渡之战后的第三年,他就颁布《修学令》,说:“丧乱以来,十有五年,后生者不见仁义礼让之风,吾甚伤之。其令郡国各修文学,县满五百户置校官,选其乡之俊造而教学之,庶几先王之道不废,而有以益于天下。”显然,他是准备一旦时机成熟,就要改“拨乱之政”为“治定之化”的。儒法两家之外,曹操最重视的是兵家,曹操深知“礼不可以用兵”(《孙子·谋攻篇》曹操注),在当时战乱环境中,这是安身立命创业成败所系的根本利益所在,因此他对古代兵书悉心钻研揣摩,成为优秀的军事家,且著述甚多。曹操善用兵,他的对手亦多叹服,刘备就曾说他“其用兵也,仿佛孙吴”(《蜀志》本传)。此外曹操对农家、墨家、道家等都有所浸染,要之他从实用理性出发,吸纳先代诸家之长,揆时度势,变化运用,做到“意之所图,动无违事;心之所虑,何向不济”(《让县自明本志令》)。

作为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曹操也具有深厚的文化艺术修养。他对经学有相当造诣,据王沈《魏书》载,他在光和年间曾因从妹夫宋奇被诛而坐免官,“后以能明古学,复征拜议郎”(《魏志·武帝纪》裴注引),所谓“古学”,当指古文经学,盖马融、郑玄所传之学。曹操古学修养之深厚,从他引述前代典籍中可见一斑。即以《诗经》为例,在今存著述中引用不下数十处,如引“听用我谋,庶无大悔”(《求贤令》)等等,又引述《论语》、《尚书》、《易》、《礼》、《春秋》亦复不少。此外又引述《楚辞》如“舍骐骥而弗乘,焉遑遑而更求”(《敕王必领长史令》)等。他对文学艺术的爱好十分突出,史载他“昼则讲武策,夜则思经传,登高必赋,及造新诗,被之管弦,皆成乐章”(《魏志·武帝纪》注引《魏书》);“上雅好诗书文籍,虽在军旅,手不释卷”(《典论·自叙》);“汉世,安平崔瑗、瑗子实、弘农张芝、芝弟昶,并善草书,而太祖亚之。桓谭、蔡邕善音乐,冯翊山子道、王九贞、郭凯等善围棋,太祖皆与埒能”(张华《博物志》)。毫无疑问,曹操是当时各路军阀和实力人物中文化水平最高者之一,如袁氏兄弟、孙氏父子、吕布、公孙瓒、刘备等,皆非其匹;他著述极丰,足以名家,文化上的优势,也是他陵轹群雄、鞭挞宇内的重要凭恃。

曹操重视文学事业,他对建安文学的兴盛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这一作用首先表现于建安文人集团的形成上。汉末文士在战乱中颠沛流离,散处各地,是曹操将他们陆续吸纳罗致到自己幕中,徐干、阮瑀、刘桢、杨修、邯郸淳、吴质、陈琳、应玚、王粲等无不是在曹操本人的感召或延揽下,先后来到邺城,成为邺下文人集团的一分子,即如曹植所说:“吾王于是设天网以该之,顿八纮以掩之,今悉集兹国矣!”(《与杨德祖书》)此是曹操对建安文学的根本贡献。曹操平日军国事繁,不可能参与很多文学活动,邺下文人集团的活动核心无疑是曹丕、曹植兄弟,但是曹操是他们事实上的领袖,此点不容置疑,王粲在诗中称曹操为“贤主人”(《公宴诗》),道出了绝大部分建安文士与曹操关系的实质。其次,作为“主人”的曹操,鼓励文士们在为曹氏效力的同时努力从事写作。陈琳草具书檄,深得他的激赏,“数加厚赐”(《魏志·王粲传》注引《典略》);阮瑀受命作书与韩遂,“因于马上草具,书成呈之。太祖揽笔欲有所定,而竟不能增损”(同前),亦受到表彰。第三,他自己“登高必赋”,“以相王之尊,雅爱诗章”(《文心雕龙·时序》),兴之所至,也往往要他人参与其事,形成集体性的文学活动,影响很大,起了推动风气的作用。如建安十七年邺城铜雀台新成,曹操率众登临,亲作《登台赋》,并命诸子同作。类似事件当日恐不少。于是形成文士们“傲雅觞豆之前,雍容衽席之上,洒笔以成酣歌,和墨以藉谈笑”(《文心雕龙·时序》)的局面。完全可以说,没有曹操就不会有邺下文人集团,就不会有建安文学的繁荣。

曹操对文学问题也有他自己的见解。因文献散佚太甚,有关这方面的论述难称系统,然自今存若干片断资料看,其见解亦颇具特色,且有一定深度,足堪重视:

昔魏武论赋,嫌于积韵,而善于资代。

——《文心雕龙·章句》

曹公称:“为表不必三让,又勿得浮华。”所以魏初表章,指事造实;求其靡丽,则未足美矣。

——《文心雕龙·章表》

魏武称:“作敕戒,当指事而语,勿得依违,晓治要矣。”

——《文心雕龙·诏策》

又诗人以“兮”字入于句限,楚辞用之,字出句外。寻“兮”字成句,乃语助馀声。舜咏南风,用之久矣。而魏武弗好,岂不以无益文义耶?

——《文心雕龙·章句》

故魏武称:“张子之文为拙,然学问肤浅,所见不博,专拾掇崔、杜小文,所作不可悉难,难便不知所出,斯则寡闻之病也。”

——《文心雕龙·事类》

可知曹操曾经论文、论诗、论赋,他也是一位文论者,所论问题虽多技术性的,仍可看出其基本态度是要求“指事而语”,反对“浮华”、“肤浅”,反对“无益文义”。他还批评那种“专拾掇”前人文句语辞以为点缀的文风。曹操的此种文学观念,是同他作为负有重大实际责任的政治家身份直接相关的,在他看来,文学与政治当然不可分割,而政治是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工作,所以文学也必须是务实的,尚朴的,一切“浮华”、“靡丽”,都在应予摈斥之列。反对浮华的思想贯穿于曹操毕生,《度关山》一诗是正面表述其社会理想主张的,诗中说道:“……舜漆食器,畔者十国,不及唐尧,采椽不斫。世叹伯夷,欲以厉俗。侈恶之大,俭为共德。许由推让,岂有讼曲?兼爱尚同,疏者为戚。”宣扬上古淳朴俭约民风,批判奢侈习俗,推重墨家精神,态度鲜明。他在用人方面一向重真才而轻虚名,“未闻无能之人,不斗之士,并受禄赏,而可以立功兴国者也。故明君不官无功之臣,不赏不战之士”(《论吏士行能令》)。他在克服河北不久,针对冀州风俗,接连下了《整齐风俗令》、《禁复仇厚葬令》等,严厉扫除浮华浇薄风习。他杀孔融,原因固然很复杂,而所用口实则是“世人多采其虚名,少于核实,见融浮艳,好作变异,眩其诳诈,不复察其乱俗也”(《宣示孔融罪状令》)。仍然是浮华乱俗。他逐祢衡,杀杨修,也都有此种因素在内。他禁止厚葬,还实行在自己身上,临终遗令薄葬,“有不讳,随时以敛,金珥珠玉铜铁之物,一不得送”(《题识送终衣奁》)。他本人及家眷生活朴素,甚得时誉,曹植妻崔氏衣绣,被他得知,竟下令赐死。就是在继承人选择问题上,他的最终取舍也未始不是考虑了丕、植兄弟在这方面的各自表现。这是我们理解曹操文学思想的基点。

曹操著作,《隋书·经籍志》著录《魏武帝集》二十六卷,注“梁三十卷,录一卷”。又有《武皇帝逸集》十卷,《魏武帝集新撰》十卷。此是别集,外尚有《魏武帝兵书》十三卷,《魏主奏事》十卷,《魏武帝太公阴谋解》三卷,《孙子略解》三卷,《续孙子兵法》二卷,《兵书接要》十卷,《魏武四时食制》等。曹操别集,《旧唐书》、《新唐书》、《通志》皆著录三十卷。原本已亡,今存明代张溥所辑《魏武帝集》一卷,收入《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中;又近代丁福保《汉魏六朝名家集》内亦有辑本《魏武帝集》四卷。严可均辑其文入《全三国文》卷一至三,逯钦立辑其诗入《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魏诗》卷一。1959年,中华书局出版《曹操集》,此本以丁福保辑本为底本,稍加整理补充,并增入《孙子注》。曹操作品的注释本,有黄节《魏武帝诗注》,安徽亳县译注组《曹操集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