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的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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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立法者

如果说这场哲人的“制宪会议”是为灵魂立法,而对于灵魂来说教育又是最大的法律,那么谁掌握了教育谁就是最大的立法者。在《理想国》中,苏格拉底为城邦制定了诸多根本大法,其中有一部分涉及诗歌与神话问题,因为诗歌与神话无疑是教育中的重要内容,因其对灵魂有重大影响,本质上是一种灵魂之法。从这个角度出发,可以更好地理解阿德曼托斯在第二卷开始处的发言,也可以理解贯穿全书的诗歌与哲学的斗争。这场斗争不仅表现为苏格拉底对荷马、赫西俄德等诗人和传统诗歌神学的持续批判,还表现为苏格拉底从哲学的立场出发创造的新诗歌和神学,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苏格拉底一边批判诗歌,一边大量使用比喻、传说和神话。“苏格拉底显然对以荷马、赫西俄德为首的诗人所描述的神话世界及其价值观抱着批判态度,但这并不阻碍他本人大量借用、修改或甚至创造新的‘神话传说’。”(26) 苏格拉底认为“哲学和诗歌的争吵是古已有之的”(607B),并且“这场斗争是重大的。其重要性程度远远超过了我们的想象。它是决定一个人善恶的关键。因此,不能让荣誉、财富、权力,也不能让诗歌诱使我们漫不经心地对待正义和一切美德”(608B)。

在第四卷讨论城邦统治者的立法工作时,苏格拉底给出了一些基本的立法原则,比如城邦不能太富和太穷,不能太大和太小,依据天赋给每个人恰如其分的工作等。苏格拉底最后对阿德曼托斯说:“我们责成我国当政者做的这些事并不像或许有人认为的那样,是很多的苦难的使命,他们都是容易做得到的,只要当政者注意一件大家常说的所谓大事就行了。”(423D)这件大事就是“教育与培养”(423E),这正是前面论述所阐明的,对于苏格拉底来说,教育是最大的立法,教育能够在灵魂中树立起真正合法和有效的秩序。至于各种外在的行为准则,苏格拉底认为:“把这些规矩订成法律我认为是愚蠢的,因为仅仅订成条款写在纸上,这种法律是得不到遵守的,也是不会持久的。”(425B)只有这些法律扎根于人的灵魂之中,才能够持久有效。城邦立法者与其永无止境地制定和修改细如牛毛的法律,莫不如致力于教育在人的灵魂中建立起来的真正的法律。(27)

从第二卷护卫者的音乐教育开始,苏格拉底及其对话者作为城邦的缔造者就开始为城邦立法,比如关于音乐教育和体育教育内容和形式的各种法律,比如关于男女平等、妇孺公有的法律,再比如关于哲学家的教育和哲学王的统治的各种法律。对于所有这些立法工作,苏格拉底最后总结道:“我们的计划如能实现,那是最善的;实现虽然有困难,但不是不可能的。”(502C)这里暂且不讨论这些法律的具体内容,而是简要回答一下为什么哲学家能够为城邦立法。在苏格拉底看来,哲学家与其他人的区别在于,哲学家是转身走出洞穴,一路向上攀爬看到太阳(善的理念)的人,哲学家掌握了永恒的实在。哲学家从何而来呢?教育的结果。在讨论哲学家的教育问题时,苏格拉底认为,哲学家在教育成长的过程中,会受到各种各样的威逼利诱,因此绝大部分有成为哲学家潜质的人在未成为哲学家之前就败坏了,剩下配得上研究哲学的微乎其微,研究哲学并最终成为统治者的基本上属于神迹。对于他本人,苏格拉底说:“至于我自己的情况则完全是例外,那是神迹,是以前很少有别人遇到过的,或者压根就从来不曾有任何人碰到过的。”(496C)更进一步,苏格拉底认为:“哲学如果能找到如它本身一样最善的政治制度,那是可以看得很明白,哲学确实是神物,而其他的一切,无论天赋还是学习和工作,都不过是人事。”(497C)苏格拉底在这里,将哲学提升到了至高无上的位置。

需要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作为城邦立法者的哲学家。第一,与城邦具体的立法者相比较,苏格拉底作为城邦的缔造者或立法者,实际上是超越城邦的,在整篇对话中我们可以发现,苏格拉底将自己外化于他所建立的城邦。那么其他哲学家也像苏格拉底一样外在于城邦吗?从苏格拉底有关哲学家的教育的论述来看,其他的哲学家是城邦教育的产物,同时也是城邦教育的守护者。他们与苏格拉底的不同之处在于,苏格拉底创造的是一个言辞中的城邦,一个善的理念的城邦,而其他的哲学家则是具体城邦的立法者,是对苏格拉底理念城邦的具体模仿,越接近越完美。第二,苏格拉底不可能生活在他用言辞建立的城邦中,那么苏格拉底是如何成为哲学家的呢?他是如何获得为城邦立法的智慧的呢?苏格拉底在此处遇到了一个论证上的困境,因此他只能将一切归之于神明。

下面再来看看作为法律的诗歌和神话。生动形象的神话线索贯穿整部《理想国》,从古各斯的戒指到腓尼基人的传说,再到厄洛斯死后复生的灵魂之旅。在宽泛的意义上,也可以将接近神话幻想的比喻纳入这条线索,如船长比喻、太阳比喻、线段比喻、洞穴比喻以及灵魂塑像等。这条线索完整地展现了苏格拉底对诗歌所塑造的传统神话的批判,以及经过哲学改造后的新神话的建立。“无论是谈及国家的成长还是它的堕落,柏拉图都没有作为一个博学的历史学家或社会学家发言,而是作为从神那儿获得灵感的人在发言。”(28)

在第四卷讨论完城邦的立法问题后,苏格拉底说已经没有什么还需要我们来做,但特尔斐的阿波罗还有“最重大最崇高最主要的法律要规定”。什么法律呢?就是“祭神的庙宇和仪式,以及对神、半神和英雄崇拜的其他形式,还有对死者的殡葬以及安魂退鬼所必须举行的仪式。这些事是我们所不知道的,作为一个城邦的建立者的我们,如果是有头脑的,也不会把有关这些事的法律委诸别的解释者而不委诸我们祖传的这位神祇的”(427C)。从叙述的脉络上看,这是建立城邦的最终环节,在这之后,苏格拉底便对格劳孔和阿德曼托斯说:“你们的城邦已经可以说是建立起来了。”(427D)也就是说,苏格拉底将城邦建设的最后工作交给了神明,将神明放到了至高无上的位置,以示他的敬神。这同时也就意味着神话在苏格拉底的理念城邦中的特殊意义,由于神明不会直接对城邦发话,因此神话就建立起神明与城邦之间的联系,神话如何书写、谁来书写就变得至关重要。在讨论统治者的哲学教育时,那个最大的学习就是对善的理念的认知,而深不可测的善的理念,不禁让人联想到神,特别是苏格拉底将太阳比作善的儿子时,“特尔斐的阿波罗”似乎再次出现。因此可以做一个新柏拉图主义的解释,对善的理念的认知实际上就是对神的虔敬,只不过此处的神不是诗人笔下的神,而是哲学家笔下的神。

在第二卷讨论音乐教育的内容时,苏格拉底花了大量篇幅讨论神的问题,极力批判以荷马和赫西俄德为代表的诗人的神话书写,因为在他们的笔下,这些神明丑恶不堪、善恶不分,败坏了雅典人的德性。苏格拉底认为神话必须表现出神之所以为神的本性,于是他为诗人新的神话书写制定了两条法律:第一,“神是善的原因,而不是一切事物之因”(380C);第二,“讲故事、写诗歌谈到神的时候,应当不把他们描写成随时变形的魔术师,在言行方面,他们不是那种用谎言引导我们走上歧途的角色”(383A)。一切神话书写必须遵循这两条基本的法律,如此才能使城邦护卫者成为敬畏神明的人。

除了为神话书写立法,苏格拉底还在《理想国》中大量使用神话传说和各种各样近似于神话想象的比喻,特别是腓尼基人的传说和厄洛斯神话。(29) 腓尼基人的传说出现在第三卷结尾处,在叙事脉络上位于遴选出城邦统治者之后,苏格拉底将腓尼基人的传说称为“高贵的假话”,并特别强调首先务必使统治者自己相信(如果可能的话),如果不能使统治者相信,至少要使城邦里的其他人相信。为什么要强调务必使统治者相信这个“高贵的假话”呢?腓尼基人的传说讲了三个层次的内容:第一,所有的人都是大地母亲所生,是一家人,必须团结一致、捍卫城邦;第二,老天在锻造他们的时候,在不同的人身上分别加入黄金、白银和铜铁,从而使他们成为城邦统治者、护卫者和手艺人,城邦存在天然的等级差别;第三,这个差别不是固定的,金父生银子,银父生金子,错综变化,不一而足,因此必须根据每个人的禀赋将其放到恰如其分的位置上。“从大地中诞生表明人类有统一的共同的母亲,金属各有不同表明人类是多种多样的,这正是柏拉图创建理想国的思想基础。”(30) 腓尼基人的传说阐述了城邦和灵魂的天然秩序。为什么首先要使统治者相信呢?因为他们已经从神明处得到了金银并藏于灵魂深处,因此不再需要人世间的金银了。“世俗的金银是罪恶之源,心灵深处的金银是纯洁无瑕的至宝。”(414B—417B)

厄洛斯死后复生的灵魂之旅,更是以极端戏剧化的方式道出了灵魂的道路和正义者的报酬。在讨论厄洛斯神话之前,苏格拉底做了两个铺垫,一个是再次讨论诗歌,一个是论证灵魂不朽。第十卷的前半部分再次回到了诗歌,苏格拉底显然并不打算将全部诗歌驱逐出城邦,他只是否定模仿性诗歌,因为模仿性诗歌不但远离真实,而且专门与灵魂中低贱的部分打交道。“实际上我们是只许可歌颂神明的赞美好人的颂诗进入我们城邦的。如果你越过了这个界限,放进了甜蜜的抒情诗和史诗,那时快乐和痛苦就要代替公认为至善之道的法律和理性原则成为你们的统治者了。”(607A)只有将模仿性诗歌驱逐出城邦,才能为苏格拉底的新神学腾出位置。(31) 而新神学的建立,需要新的灵魂观。苏格拉底简单论证了灵魂的不朽,以便彻底认识灵魂的真相。“但是,为了认识灵魂的真相,我们一定不能像现在这样,在有肉体或其他的恶和它混在一起的情况下观察它。我们必须靠理性的帮助,充分地细看它在纯净状态下是什么样的。”(611C)纯净状态下的灵魂,也就是抽离掉灵魂中激情和欲望的部分,专注于爱智的部分。“爱智成分是神圣的、不死的;其他成分则是会朽的,只是出于身体的需要才将它们聚合起来。”(32) 苏格拉底并用海神格劳卡斯因身上覆盖了一层贝壳、海草和石块而本相尽失,来类比灵魂被无数的恶糟蹋的样子。

厄洛斯神话讲的正是灵魂在纯净状态下的道路抉择。人死之后,灵魂不灭,但首先要接受审判,正义的上天享福,不正义的下地受罚。千年之后,这些灵魂将面临新的命运选择,每个灵魂都可以自由地选择未来的道路,选择的结果令人惊奇,大多数灵魂的善恶出现互换,前世循规蹈矩并在天上走了一趟的灵魂,却选择了最大的僭主的生活。苏格拉底对此的评论是:“他的善是由于风俗习惯而不是学习哲学的结果。”(619D)其他的选择也毫无理智,例如阿伽门农由于自己受的苦难而怀恨人类,因此选择了鹰的生活。俄尔菲死于妇女之手,痛恨一切妇女而不愿再生于妇女,因此选择了天鹅的生活。他们由于灵魂中爱智的部分不追求真理,在决定未来命运的时候做出了错误的抉择。苏格拉底不动声色地将他的哲学纳入神话之中,或者说他讲述了一个哲学的神话,而非诗歌的神话。

苏格拉底最后总结道:“灵魂是不死的,它能忍受一切的恶和善。让我们永远坚持走向上的路,追求正义和智慧。这样我们才可以得到我们自己的和神的爱,无论是今世活在这里还是在我们死后(像竞赛胜利者领取奖品那样)得到报酬的时候。我们也才可以诸事顺遂,无论今世在这里还是将来在我们刚才所描述的那一千年的旅程中。”(621C)如果说教育是灵魂最大的立法,那么神话就构成了一种特殊的教育类型,因而也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厄洛斯神话正是为纯粹状态下的灵魂所立的根本大法,也就是坚持走向上的道路,追求正义和智慧。苏格拉底的理想国既是建立在言辞上的,也是建立在神话上的,两条线索必须统一起来,而它们的结合点正是为灵魂立法。(33)

在这场诗歌与哲学的斗争中,无疑以哲学的胜利而告终,哲学的胜利并不意味着诗歌被彻底清除出城邦,而是诗歌得到了哲学的净化,亦如城邦得到了净化一样。苏格拉底为神话的书写制定法律,自己也亲自创造新的神话,自此哲学家取代了诗人,成为神与人之间的信使。神作为终极立法者,经由哲学家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