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法及本書研究之範圍
研究法有三種:第一,問題的研究法:先將所欲研究之事項劃出範圍,擬定若干題目。每箇題目,皆上下古今以觀其變遷。其總問題,例如“國家起源”、“政府組織”……等等;其分問題,例如“土地宜公有抑私有”、“封建爲利爲弊”、“刑罰宜取懲報主義抑取感化主義”……等等。研究某時代對於本問題之趨勢何如,某學者對於本問題之態度何如。以類相次,一題畢乃及他題。此法長處,能令吾儕對於各種重要問題,得有緻密正確的知識,而且最適於實地應用。其短處,在時代隔斷,不易看出思想變化之總因間因,且各問題相互之關係,亦不明瞭。
第二,時代的研究法:此法按時代先後順序研究。例如先三代,次春秋,次戰國,次秦漢……等。在同一時代中,又以思想家出生之早晚爲次。例如春秋、戰國間,先老子,次孔子,次墨子,次商君、莊子、孟子、荀子、韓非……等。此法長處,能使思想進化之跡歷歷明白;又可以將各時代之背景——即政治實况及社會實况——委細説明,以觀思想發生之動機。其短處,則同一時代中或資料太多,對於各問題難於詳細叙述;若勉强叙述之,則易時所述,與前犯複,令讀者生厭。又一派之學説先輩與後輩年代隔離(例如孔子與孟子、孟子與荀卿),令讀者迷其脈絡所在。
第三,宗派的研究法:此法將各種思想抽出其特色,分爲若干派。例如儒家思想,自孔子起,繼以七十子後學者,繼以孟子、荀卿、董仲舒……等等;法家思想,自管仲、子産起,次至商鞅、韓非……乃至末流之鼂錯、諸葛亮等等,以類論次。此法長處,對於一學派之思想淵源——其互相發明遞爲蜕變及大派中所含支派應時分化之跡,易於説明。各派對於具體問題所主張,亦易於比較。其短處,在時代隔斷。例如先述儒家,次述道家,則與孔子時代相次之老子,須於荀卿、董仲舒……諸人叙畢乃能論及,對於思想進化次第,難以説明。又各派末流相互影響甚多,歸類難以正確。又數大派之外,其有獨立思想而勢力較微者,容易漏略。
以上三法,各有短長。好學深思之士,任取一法爲研究標準,皆可以成一有價值之名著也。
政治思想與其他思想之關係,兹更當一言:第一,凡偉大之學者必有其哲學上根本觀念,而推演之以論政治。故欲研究先秦各派之政治思想,最少亦須對於彼之全體哲學,知其梗概。第二,政治與經濟,原有密切不可離之關係。吾國夙崇“政在養民”之訓,政論及政策,尤集中於人民生計。故政治思想與經濟思想,實應融冶一爐以從事研究。第三,政治思想之深入國民意識中者,恒結晶爲法律及制度。而政治之活力,常使晶體的法制生動摇。故兩者相互之機括,又治斯學者所最宜注意也。
復次,論研究者所當持之態度:科學所以成立,全恃客觀的研究精神。社會科學比諸自然科學完成較晚者,因社會事項,最易惹起吾人主觀的愛憎;一爲情感所蔽,非惟批評遠於正鵠,且並資料之取舍亦減其確實性也。一切社會科學皆然,而政治上理論,出入主奴之見尤甚。中國唐宋以後學者,所謂“正學異端”、“純王雜霸”、“君子小人”之論囂然,而斯學愈不可復理。吾儕既以治史爲業,宜常保持極冷静的頭腦,專務忠實介紹古人思想之真相,而不以絲毫自己之好惡夾雜其間。批評愈少愈妙;必不得已而用,亦僅採引申説明的態度,庶乎有當也。此其一。
國故之學,曷爲直至今日乃漸復活耶?蓋由吾儕受外來學術之影響,採彼都治學方法以理吾故物。於是乎昔人絶未注意之資料,映吾眼而忽瑩;昔人認爲不可理之系統,經吾手而忽整;乃至昔人不甚了解之語句,旋吾腦而忽暢。質言之,則吾儕所恃之利器,實“洋貨”也。坐是之故,吾儕每喜以歐美現代名物訓釋古書;甚或以歐美現代思想衡量古人。加以國民自慢性爲人類所不能免,豔他人之所有,必欲吾亦有之然後爲快。於是堯舜禪讓,即是共和;管子軌里連鄉,便爲自治;類此之論,人盡樂聞。平心論之,以今語釋古籍[1],俾人易曉,此法太史公引尚書已用之,原不足爲病。又人性本不甚相遠,他人所能發明者,安在吾必不能?觸類比量,固亦不失爲一良法。雖然,吾儕慎勿忘格林威爾之格言:“畫我須是我。”吾儕如忠於史者,則斷不容以己意絲毫增減古人之妍醜;尤不容以名實不相副之解釋,致讀者起幻蔽。此在百學皆然,而在政治思想一科,更直接有“生於其心,害於其政”之弊,吾儕所最宜深戒也。此其二。
此兩種態度,吾能言之而不能躬踐之。吾少作犯此屢矣;今雖力自振拔,而結習殊不易盡。雖然,願吾同學勿吾效也。
今當言吾書之範圍:依吾之理想,欲著一部真有價值的中國政治思想史,總須將前文所舉四類資料全部分貫穴鎔鑄之,費兩三年精力,成一三四十萬言以上之著作,庶幾有當。今在此與諸君僅爲三箇月的講習,講義隨編隨發,勢不能作此大舉。故將第三類資料殆完全抛棄,第二第四類僅擷要作補助,而專集中精力於第一類資料。坐是之故,雖名爲中國政治思想史,實則叙述先秦思想什居其七。嚴格論之,實當名爲先秦政治思想史,其涉及漢唐以後者,不過附庸餘論。所以然者,以思想家的資格創造思想,惟先秦諸哲獨擅其能。故根據第一類資料以著書,入漢遂闇然無色。史實如此,末如之何也。然此不足爲完書,自不待言。吾冀他日或有力續成之;吾尤望吾同學中倘有人全部改作之!
前所列三種研究法,本書第二(時代的)、第三(宗派的)兩種並用。全書大略以時代爲次,惟春秋、戰國間各國學派壁壘鮮明[2],爲欲表出各派特色故,對於儒、墨、道、法四家以派别相從,其不名一家者則附於後焉。第一種(問題的)方法與本書範圍不宜,故不用。惟問題之重要而有趣者,時或爲簡單的貫串叙述,附録各章節之末。
〔附言〕本書講述伊始,其組織計畫本如右,嗣以時間不敷且復嬰病,故將漢以後全部閣舍,並改正其名曰先秦政治思想史矣。此文不復改正,以存經過之跡云爾。
十二年一月再版自記。
[1] 釋 稿本、初版本作“解”。
[2] 稿本、初版本無“各國”之“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