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井保路风云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5章 吃红粮·曾剃头

当年自流井官府分县衙门一侧,有个小地名叫桐梓坳。有老人说,那一带山坡坳口上,那时真有一片桐梓林,还长势茂盛,因此得名。

桐梓坳半坡有条小巷,向西走下坡路,可通釜溪河边的芦厂坝。往正下方下坡,则直通新街。

接通新街那个巷口,有个很特别的名字,叫“三倒拐”。这个地名,令人想起当年很有名的一出折子戏《三岔口》。后来坊间干脆把那条小巷,统称为三倒拐巷。

小巷里有户姓曾的人家,是一座开有一道小木门的独家小院,外边沿巷子围了一道梅花桩院墙。小院不大,也就丈余开外,两分地样子。院里种着一点芭蕉,几丛茉莉,还有一株多年铁树,有半人高。正屋是三开间青瓦平房,半新不旧。

稍为有点风光的是,院墙内有棵很大的核桃树,长得树干粗大,枝繁叶茂。出核桃季节,树上硕果累累,很逗周边一些孩童眼馋。

有些顽劣小儿,时不时趁四下无人,就捡起小石子往核桃树繁叶间乱掷。更有胆子大的,偷偷拿来一根长竹竿,在梅花桩院墙外面一阵乱打乱戳,期盼打落下一两只核桃下来,好尝尝果子滋味。

这时,只要巷子里有人喝一句:“曾二爷来了!”这些顽劣小儿,顿时会吓得奔逃四散。

这曾姓人家在自流井,怎么说也不像井场大户。可这家房主曾二爷,在自流井里里外外相当有名,提起其大名或绰号,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这姓曾人家的当家男人,叫曾树龙,家族排行在二,人称“曾老二”,有人喊他“曾二爷”。

此人中等个子,四十出头,偏痩,刀型脸,一颗门牙有点外凸。这种牙齿,当地人讥称“龅牙”。曾树龙小时候,确有人称他为“龅牙”,或喊他“曾龅牙”,拿他开心取乐。长大后,却再没人敢喊他“龅牙”。人们都有点怕他,唯恐躲之而不及。

另外,坊间有人叫他“曾剃头”。不过,这里所称的“剃头”,不是平常人们常说的街头剃头匠那种剃头,而是有更深层含义。

在自流井里外,人们之所以有点怕他这个曾剃头,在于他是个“吃红粮”的狠角色。

啥子叫“吃红粮”?简单直白点说,就是古代以行刑砍头为职业的刽子手。古时,行刑处决人犯,通常是砍头示众,场面很血腥。

行刑时,刽子手一刀下去,人头落地,颈项处鲜血喷冒出来,红光四溅。刽子手往往会弄得一身猩红血污,肮脏骇人。可再污再脏,他也得忍住,因为这是他的“饭碗”,他全靠这活儿吃饭养家。老百姓把这种刽子手职业,世俗化地称作“吃红粮”。

“吃红粮”刽子手,坊间又形象地叫“砍爷”。意思是,专砍人脑壳的“爷”。

称其“吃红粮”,都是老百姓民间智慧的诙谐说法。《水浒》一众梁山好汉,一百零八将中,那病关索杨雄,以及那个一枝花蔡福,都当过“砍爷”吃过“红粮”。可见,“吃红粮”的人里面,也出过英雄豪杰。

说起来,他曾树龙“吃红粮”,已祖传三代,算是家传。他祖父,曾经在曾国藩的湘军当兵勇,任军中刀斧手。军中刀斧手就要负责行刑砍头,由此练就了一手砍脑壳本事。

太平军平定,湘军大部兵勇裁员返乡。其祖父入川,于富顺县安家。因那手砍脑壳本事了得,在富顺县衙谋了个皂隶职位,主要是充当行刑刽子手。

以后这门手艺又传给了曾树龙老爹。他老爹后来被派往自流井分县衙门,仍兼行刑刽子手。曾树龙小时没读过书,亦无其他本事可找钱吃饭。二十岁起,跟随父亲学砍脑壳本事。以后子承父业,当了分县衙门刽子手,迄今已二十余年,功夫很深。

古时处决人犯,通常一年一次,一般秋天进行,称为“秋决”。一年最多两次,即春天时节再加一次,为“春决”。

说到砍脑壳,毕竟也算是门技术活,而且技术含量还比较高。比如,其选刀、磨刀、养刀之功夫。又比如,对各类人犯头颈等部位,观察及选位火候,下手处的判断。再比如,提刀下手的胆魄,以及刀法拿捏掌握等等。一刀下去,要又快,又狠,又准,不能有半点差错。这些,都需要有真功夫,真本事。

而且,如同其他手艺一样,一些过筋过脉的地方,必须是父传子,师传徒,终日相守,言传身教,才能将真功夫真本事传承下来。所以,“吃红粮”这职业,一般要祖传,外人不容易学精学透。曾老二祖传三代“吃红粮”,正是这个道理。

曾树龙从父亲那里继承这份差事没两年,分县衙门皂隶情形就有变化。清末国库吃紧,各衙门压缩开支。自流井分县衙门,砍脑壳处决人犯的事儿,一年难得碰上一回。县知事要勒紧裤带过日子,左思右想,把“吃红粮”的“砍爷”,由正额正粮编制改为兼职。也就是说,他“砍爷”曾二爷,就成了分县衙门编外人员,临时工。

曾树龙自己对此不大在乎。他有技在身,且名声在外,不说自流井,放眼周边荣、威、富几县,“吃红粮”,没有一个比他曾二爷师传正宗,砍脑壳手艺更好,所以他不怕求不到饭吃。

如今他成了分县衙门的临时工,也等于恢复了自由身,想去哪就去哪,谁也管不住。过去,周边有些地方,某个砍头人犯,种种原因不想让本地“砍爷”操刀,也就派人专赴自流井来,重金请他“出一回马”。当初,他碍于衙门规矩,还不敢答应。成临时工后,这些官府规矩就不存在了。分县衙门对他“曾砍爷”的态度,犹如坊间那句俗话,土地坡上放风筝——由他去了。

后来,他果然去了两回威远,一次荣县。正事办完,在荣县拜了荣县大佛,在威远,也去看过威远八景。两个县城游山玩水好一阵,着实潇洒了一回。

再就是,周边几县,包括叙州府一些地方,有些乡下民团捉到盗匪,须就地正法。到时,怕团丁刀斧手本事不精,乡民大众面前砍脑壳砍得难看,坏了民团声誉,就不怕路远,或备马或备滑竿,专门来自流井接他赴当地操刀。礼金红包自然是很丰厚。

每年春节、端午、中秋三节的年节当天,“砍爷”曾树龙皆早早出门,且全套黑色皂隶装束,头缠一块新崭崭的青丝帕。丝帕前端,打一个标准的“英雄结”。其结头,一头朝天,一头指地,坊间又称“指天恨地结”。

这英雄结,颇有一番来历出处,旧时折子戏中常见,多为英雄好汉独有。

曾树龙这天头巾上打英雄结出门,一是向公众表示自己身份不同,二是表明,他多少也算是个“英雄好汉”,非普通“行刑曹正”。

出门时,“砍爷”手中携带的是那把行刑“鬼头刀”。此刀,坊间又称其为“法刀”,其代表朝廷行王法。曾树龙此番出门,是为讨赏钱,特用一张鲜艳的红绸子,将鬼头刀包裹起来,以沾点喜庆之色。

当时自流井处决人犯,主要有两个刑场。一处是沙湾码头河坝,小地名叫盐锅坝的地方。另一处,也是釜溪河河岸边,离张家沱码头不远的下桥桥头,河坎下一个坊间称为五块匾的地方。

此外,还有一个有时做刑场的地方,则是灯杆坝闹市大坝子上。沙湾河坝盐锅坝,下桥五块匾两处,做刑场的时候更多些,灯杆坝做刑场的时候较少。

当年官府之所以选河坝做刑场,一是河坝地方开阔,沿河两岸民众都历历可见,方便行刑时市民大众围观看热闹。二是面河临水,便于处理后事。

又因待斩死囚,总是跪在岸边沙滩上,面朝河水,行刑的曾二爷往往在挥刀砍脑壳时,口里高声喊唱两句:

“面朝河对门,二世变好人!”

话音一落,他手里那把鬼头刀,刀光一闪,跪沙滩上那死囚,顿时尸首异处。可是,却死得痛快。

围观看热闹民众,喝彩叫好之余,又议论纷纷说:“啊,这丧家孝敬砍爷的红包,分量是拿得够了的,否则哪里会死得如此痛快?”

如果行刑的曾二爷此时此刻口里喊唱出的,换成了这样两句:

“面朝河中间,二世上尖山!”

围观看热闹民众就会改口议论道:“哎呀,这丧家拿给砍爷的红包,肯定是拿得少了,才落得此番下场。”

也会有人说:“依我说,也不一定关丧家的事。说不定是仇家的红包拿得够,砍爷是被仇家先买通了。”

这是因为,尖山是土匪出没之地。“尖山”一语,也就成了自流井坊间,称谓土匪的代名词。

一般说来,“吃红粮”的“砍爷”,除了衙门那点例行薪酬,真正的收入,在人犯家属或仇家那里,或其他地方的外快。而外快收入之大头,则在街面上那无数商家店铺。一般不知内情者,不会明白其中的奥妙。

先说人犯家属。人犯家属为了让受刑者,“走”得痛快一点,少受痛苦,行刑的前夜,会主动上门,向“砍爷”送上一份红包,请“砍爷”在第二天提刀下手时,多予关照。

反之,人犯的仇家,向“砍爷”送红包,则是想让“砍爷”在第二天下手时,做点什么样手脚,让人犯死得不痛快,“走”得不顺。如此,既是对死者最后再报了一次仇,还会让在世的死者家人心上留下一份“不吉利”的阴影。

总之,让受刑人犯死得痛不痛快,去阴间见阎王爷的路上,“走”得顺不顺,这一切的一切,全在“吃红粮”的“砍爷”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