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预算管理决策机构
一、预算管理决策机构的人员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财务预算,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定财务预算。
企业应当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作为专门履行企业预算管理职责的决策机构。预算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企业负责人及内部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协助企业负责人负责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而言,预算管理委员会一般由企业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任主任,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分管财会工作的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其成员一般还包括各副总经理、主要职能部门(财务、战略发展、生产、销售、投资、人力资源等部门)和分(子)公司负责人等。
二、预算管理决策机构的职能
预算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①制定并颁布企业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的政策、措施、办法、要求等;②根据企业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拟定预算目标,并确定预算目标分解方案、预算编制方法和程序;③组织编制、综合平衡预算草案;④下达经批准的正式年度预算;⑤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⑥审议预算调整方案,依据授权进行审批;⑦审议预算考核和奖惩方案;⑧对企业预算总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⑨其他预算管理事宜。
三、预算管理决策机构中的形式主义
国内很多企业其实都已经建立了“预算管理委员会”这种组织,但是不少企业其实就是一种形式主义,根本没有起到实际作用。最明显的一个例子是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会制度”——为了加强公司治理,从美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从德国引入“监事会制度”,但是最终结果不言自明,大多都在形式中认真地执行着形式主义的东西。
造成形式主义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预算管理委员会中的很多成员并不了解预算,他们关心的不是企业整体的管理绩效提升,而是其所在部门的利益,这是人的因素;二是预算管理的绩效与“预算管理委员会”成员自身利益无关,这是制度的因素。如果在企业预算管理出现如下情况时,如没有达到预期的管理效果、指标设计不合理、所有人都没有完成预算、所有人都超额完成了预算、出现严重的预算外审批问题,等等,预算管理委员会成员必须负领导责任,并将预算管理成效奖作为各成员年终奖的主要部分,如75%,而将其所在部门的业绩下调至年终奖的四分之一,“预算管理委员会”的形式主义自然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