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闺蜜是个坑之莫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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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尾声——番外

黑暗中传来一声,“杀青!”

她睁眼,眼前尽是摄像头。

她拿下头发上的梅花,长叹一口气。

化妆间,莉莉换上了现代的衣服,手边,是一本小说,《莫愁》,作者,佚名。这是她为了更好理解角色,研读剧本的时候,买了原著小说来读。

她翻到开篇,此书所著内容,已经无法考证源自何朝代,发生于何地点。记叙之事或是来自稗官野史、话本传奇、奇趣怪谈,抑或是街头巷尾的谈资。或是笔者原创,抑或是他人口述,感兴趣者记录,集成此书。

她翻到最后一页,看官观书至此,阅书千遍,考证万番,或不知所云,权当一乐。书尾一小诗篇,不知出自谁手,著书者乎,修书者哉,读书者矣。文字不甚有文采,不符合韵律。读起来还通顺,可以当做打油诗。

少年意气明山院,莫愁一曲风云起,悲欢离合星辰变。

古来万事随流水,千古英才乘风归,福祸缘劫费人猜。

恩未了,怨何销,情难猜,仇何在。

转头空,如痴梦,皆付笑谈中。

一道女声音传来,“莉莉姐,洛洛姐来了。”

她合上书,“不用跟着我,你趁这个机会放个假。”她又拍怕助理的肩膀,“小方,有事电话联系。”

小方郑重叮嘱,“莉莉姐,你准时回来。经纪人只给了你三天假,别到时候,让她把火发在我这个小助理身上。”

“放心,我想跑路,你洛洛姐绑也会绑我回来。”

莉莉走出片场,来到停车场,白色轿车前,一位红裙女孩儿,靠着车门,抱着一捧花,正低头闻着花香,那一瞬,像是在海棠园,洛珏抚着海棠花的模样……

那女孩儿察觉有人,转身,露出一个温柔的笑意,向前走了几步,把花递给莉莉,“杀青快乐!”

莉莉抱着花,上下打量了女孩儿一番,“洛洛,穿这么隆重,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要去结婚呢!”

洛洛敲了一下她的额头,“胡说八道!还不是为了你。我家莉莉,潜伏了这么多年,生平第一次演主角,这次杀青,我当然要重视!”

莉莉摸摸额头,“你不能轻点,把我打懵了,谁陪你打比赛。”

洛洛走到另一边,打开车门,“算你有良心,上车!”说完,她先钻进了驾驶室,坐上主驾驶位,发动汽车,打开音响,传出欢快的乐声,放的是《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

莉莉将花放在后排座,拿出花束间的一只蓝色锦盒,再在副驾驶座坐好。洛洛系好安全带,一边提醒,“你的安全带。”

“知道了!还把我当小朋友呢!”

洛洛一踩油门,汽车开始跑上道路。

莉莉打开锦盒,里是一只钥匙扣,上面挂着毛毡,是一颗栗子。“这是什么?”

“你的粉丝后援会为庆祝你出道六周年,发起了纪念日logo设计活动,我投了个稿,没想到被广大栗子粉顶上第一。栗子粉们用这个图案做了不少周边,这就是其中之一。”

莉莉细细看看那颗栗子,“有什么寓意吗?”

“栗子就是栗子粉,还有,敲板栗。”

莉莉摸摸刚刚被她敲的额头,“真真个简单粗暴。”她拿出手机,拍了张照片,“等我找个合适时机发微博,告诉栗子粉们,栗子很好吃,多被敲敲板栗有益于身体健康。”

“哎呀,我被偶像当面翻牌了。”她一边转动方向盘,一边问:“我买了你这部剧的同名小说,刚刚看完。有个能文能武名天下的闺蜜,吃饭逛街聊帅哥的同时,一起升级打怪,感觉如河?”

“太虐,常人但不起,还是像咱们这样,挺好的。我算是明白了,哪怕是平淡无奇的生活,背后都有无数人为自己分担。”

“拍完这部戏后,觉得怎么样?”

“遗憾我不是书中人,也庆幸,我是剧外人。”莉莉一番感慨,“对了,你岗位调动的事情怎么样了?”

“老地方,自己看。”莉莉打开面前的储物隔间,里面有一个信封,她拆开来看,“呀!你成了首席设计师了,恭喜。”她将信封收好,放回原处,“咱们可算是苦尽甘来了,公司安排了一位新经纪人带我,我也请了一位助理。”

“谢天谢地,我终于可以安心当设计师了。悄悄告诉你,我们部门接手了一个大活儿,就是你这部剧的后期制作。”

“后背发凉。”莉莉假装一哆嗦,“那你不得看了我的演技想吐血,嫌弃我演技差,由角色上升本人,不理我了咋办?”

“放心,你永远是莉莉。虽然别家闺蜜是白月光,我家闺蜜是个坑,坑着坑着我也习惯了。再说,十年磨一剑,我相信你是千里马,终于遇到伯乐了。”

“话说回来,这部戏的整个团队,都是新人。导演第一次当导演,制作人第一次当制作人,编剧第一次当编剧。”

“可你不是第一次演戏呀。恭喜你,终于和自己的偶像搭上戏了。”

“虽然只演了偶像的妹妹,和他的对手戏就那么几场,不过,终于不用隔着屏幕看偶像,还能和他演技对飚,太激动了!”

“我看好你哟,期待我家莉莉,有一天,和偶像成为同一部剧的领衔主演,让我看你俩演技对飚,看过瘾。”

“那我希望,我演的剧,后期你都在。我一定好好演,不让你边剪辑边吐血。”

“行,回头我就和你的栗子粉炫耀,我,大明星的闺蜜,可以无限看几百个G的免费花絮。”

“洛洛,拍戏的时候,导演和我说,一定要入戏。如今,戏拍完了,我告诉自己要出戏,可是,似乎有点难。”

“不急,慢慢来,想点其他的事情。你能入戏,确实拼命了,就拿你试戏的那一场,你哭得真像。”

“洛洛你又不是不知道,我那是脚崴了,真疼。”

“你也是个大马哈,我才提醒你,高跟鞋,悠着点,结果,我才转个身,你就摔了。”

“我那不是第一次得了一个主角试戏的机会,太激动了吗?”

“诶,你呀,当时摔得龇牙咧嘴,还要坚持试戏。”

“我也是运气好,刚好要试的那一场戏,是殿外哭诉,我就着脚上的疼,哭得最是真实。”

“你当时吓死我了,从小到大,你什么时候那么哭过。之后,你更是不要命。那到了角色,医生让你要休养三个月,你听了吗?”

“要是修养,这么好的机会就没了。而且,这部戏前期工作很多,剧本围读、礼仪培训、武打训练,事情多呢。”

“你决定的事情,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你嘴上骂我,可最关心的我的还是你。开机前,你一直给我熬汤。开拍后,我在本地拍戏,你来看我。到外地去,你若出公差去了那边,也会去探班。”

“不见你,我爸妈得骂我,只顾工作,不管发小。”

“要是换位,假如,我是说假如,你有什么不方便的,我若不理你。我爸妈得拿擀面杖抽我,说我争名逐利,不要闺蜜。”

“想一想,时间还过得真快,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了。”

“那是,打娘胎里就认识了。”

“谁和你是双胞胎呀?”

“也差不多了。我们两家是邻居,我妈和阿姨又一前一后怀孕,经常在一起交流育儿经,咱们可不那时候就认识了吗?而且像约好了一样,同一天出生。然后,你家就是我家,我家就是你家了。”

“你从小一直皮到大,门都不好好进。你说说,我们两家的四合院,就一墙之隔,可你偏偏每次都要爬那墙。”

“爬墙多块呀。”

“也就你锲而不舍,随时□□,穿裙子也翻。”

“那不是小时候不懂事,后来就不翻了嘛。想想呀,我们似乎没怎么分开过。自小一起玩,上幼儿园就同班,不同班也同校,不同校也同城市,毕业出来飘又一起租房。”

“任沧海桑田,情谊不灭。”

“一生闺蜜,永不相负。”

“我们这说相声呢。”

“哈哈哈……”

二人的笑声,伴着音乐传出来……

“以后,你想做什么?”

“将来,我一定是设计总监!”

“将来,我一定是影后视后!”

“你我有朝一日,并肩于世界之巅。”

汽车停下,二人解下安全带,洛洛道:“还有半个小时,先换衣服。”

“好,衣服在后排座的那个背包里吧?我来拿,你锁好车。”

“好!”

体育场内,观众席坐满了人,中央拉了横幅,“洛城第十九届女子青春排球赛”。

洛洛、莉莉换好衣服,队服是红色,她们和伙伴围在一起,做着准备活动。一声哨响,两队纷纷在各自的位置站定。排球赛激烈,上半场结束时。莉莉突然摔倒在地,洛洛立刻上前,向她伸手,“莉莉,没事吧?快起来!”

这一幕,像试戏那一天,她伸出的手;这一幕,像初入明山院那一天,她伸出的手……

莉莉用手撑着地,自己站起来,再和洛洛击掌,“洛洛,我没事!咱们接着比赛!”

番外

江南一曲成追忆,当时惘然误终身...

恰逢杏花烟雨的江南,三月三日上巳节,一曲民间祭祀神仙乐章在明月桥畔出现……《洛书·乐志》有载,神弦歌,祭诸神,求康健。当中领舞一人,面带白纱,但能给人遐想,那面纱下,是倾世容颜。

一位来自洛都的少年,和同辈子弟一样,都有一个仗剑走天涯的梦想,他一人一剑一骑,来了安临。在月色下,那一眼,他再也无法忘怀,只想见见佳人真颜。他冒冒失失,挤到人群最前面,却不妨被撞到那佳人面前,佳人一闪,“公子,当心。”

他摔在地上,不顾四周围观人的议论,悄悄捡起地上一只荷包,起来,“姑娘,我唐突了。”他一揖,又让开路。佳人远去,他却掂掂手中荷包,那上面有一句诗,“一片冰心在玉壶”。

他本想看遍天下美景,却决定在安临多留几天。他稍微一打听,就知道,那位佳人,就是海棠园弟子,如今的临江仙主人,李年年。他日日去临江仙看歌舞,终于,有一日见到了佳人。佳人没有戴面纱,那容颜或许让人失望,不是倾国之色,却如海棠,令他倾心,自古侠士,自有红颜知己,不知佳人可否愿意?他将荷包归还,“李姑娘,在下洛冰,你掉落的荷包,让我捡到,这上面还有一句诗,刚好暗合了我的名字。”

“谢公子。公子归还我的东西,那也是个光明磊落之人,就不要说轻薄之语。”

李年年走得坦然,他却不放弃。终于,佳人承认他这个朋友。二人曾一起炉边品茶对弈、伴着古琴舞剑、雨中撑伞游园、晴日泛舟纵歌……一种情思,在二人心中生长,却没有一个人去戳破那层窗户纸。

他说,他要离开。她说,为他践行。月儿爬上梢头,二人都饮了些酒。她起身时,不妨跌倒,他接住,隐忍情思动……

第二日,李年年站在长廊上,洛冰走到她身后,“年年,我……”

“若我说,不必介怀,你是否认为我很轻浮?”

“不不,是我错了,却一介男儿不及姑娘洒脱。”

“你我都是爱惜羽毛的人,就此别过。”

“等等!”洛冰从袖子中拿出一个东西,“年年,这是我的印鉴。你若有需要,可以去洛都剑鸣山庄找我。”

李年年收下,“既然你留了一样物件,可以作为念想。那你这个人,就今生不必再见。”

“我还是期盼,落花时节又逢君。”

洛冰回到洛都,他已经离开半年了,刚好他的儿子出生,原来,他离开时,新婚妻子已经怀孕两个月。几个月后,剑鸣山庄一片喜庆,庆贺洛瑾公子的满百天。

此时,安临城外,荒山的的一个茅屋里,李年年诞下一个女婴,门外大学纷飞,她抱了抱孩子,“秋娘,按照之前说好的,送去安慈院。”

七日后,临江仙主人李年年外出游历半个月后归来。再过一个月,秋娘在安慈院发放衣物,见到一个才满月的女婴,心生怜爱,带回临江仙,李年年收其为入门弟子。

“逢君,逢君,……”她一遍遍叫着襁褓中的孩子,不舍得放手。秋娘劝她,她也不理。

过了一段日子,她去了一趟清云观,回来时,她就做起了针线活儿,秋娘哄着孩子,问她:“姑娘,放着让我来吧,你奏乐的手,怎么能干这个?”

“就这一回,为了逢君。我太自私了,为了自己,让她成了孤儿。我没有护好她,这么冷的天,我应该想到的,可她一番颠簸,得了寒症,这得误她一辈子。”

“姑娘,若不如此,你和姐儿怎么有立足之地,怎么活得下去?我们把姐儿好好养着,让她一辈子平安喜乐便是。”

李年年一笑,那绣着“一片冰心在玉壶”的荷包,已经被她包裹进了新的布料,成了一只新荷包的夹层,新的荷包上绣着,“落花时节又逢君”。她放了一些东西进去:印鉴、一团毛发、一张平安符、一张海棠笺,上面写了几行字,是逢君的生辰八字,父亲洛冰,母亲李年年。她将封口缝好,放到逢君的襁褓里,“这个,是我给逢君的交代。但我希望,她一辈子不要打开。如此,才能平安喜乐。”

十三年后,一身孝服的逢君,于洛水之滨,初见洛冰,于他,是初见,亦是重逢。那是他熟悉的海棠,却是带了如血梅花,那番决绝,清冷的魂魄的海棠……

江湖相见,君子之交...

洛都有个关于张家“七仙女”的美谈,我就是那老七。可是,我不是仙女,我就是我。我叫张更,字又又,有一个当太医的老爹,一个喜爱花草的娘亲。我三岁时,娘亲就去世了,渐渐长大,我却不记得她的样子。老爹就画了一张娘亲的画像,当我想娘亲的时候,就看看画像,可我总觉得,我的娘亲一定比画像上更美。我的六个姐姐,一个姐一个出嫁,我就有了六个姐夫,东家跑,西家待,倒也不孤独。我老爹一人把我拉扯大,他也不容易,但我私底下觉得,我与其是被他养大的,不如说是磨炼他的,因为他,有时候,真的,不靠谱。可回头想想,要是没有他的这份不靠谱,我就遇不见我一生的好朋友了……

老爹从宫中辞官,每年都要巡视开在洛国各处的百草堂,其实,就是找个借口到处玩,更过分的是,还美其名曰,带我长长见识。

来到安临城,又是熟悉的场景,他带我从百草堂出来,给我一包银子,让我想买啥买啥,自己去玩儿,把我放街上,说玩好了就去临江仙找他,找不到地儿就去百草堂等着。

想当时,我不过七岁而已,可早已习惯了。大街上,人来人往,我见那毽子,五颜六色,就选了一蓝色。一边走,一边踢,冷不防,踢太重,毽子飞到对面,即将打中一个小女孩,完了,这小妹妹要哭起来,我怎么哄……可一切都没发生,因为我踢出的毽子被接住,还是用手接住的,是那个小女孩接住的。她握着毽子,露了一个无忧的笑容,“是你的吗?”

一只毽子,一场小女孩间的友情就是这样开始……

当我和她聊了几句,知道她居然和我一样,自己出来买东西,我就拉着她和我一起逛街。我告诉她,我的名字,同时,我也知道她叫逢君,没有姓,只有名。我跟着她,看她去香料铺,买了松香,她的个头,都够不到柜台,可掌柜的,对她很喜爱,估计她经常来这儿买。她说,她要回去了。我说,我要去临江仙,不知一路可否。她说,她的家就在临江仙。这样,我又有了理由,和她一起闲逛。两个小女孩,一起来到临江仙,果然,我老爹看歌舞正出神……

此后,每每老爹出门,我都要去安临,去见见逢君。

自从知道,她的名字出自“落花时节又逢君”,我经常逗她,“你叫逢君,你叫又又,苍天注定,冥冥之中,你我必定相遇。”她听后,只淡然一笑。逢君这个人,真真像我姐姐们说的,女孩子越大心事越多,我却不同,在某人口中,是小魔女,逢君才真是个仙女,偏偏她这个仙女又谪居凡尘。她的性子,淡然,却不冰冷,对任何人都有礼有节,但很少有人能走进她的心。所以,即使我和逢君,幼年相识,却只能说是,江湖相见,君子之交。每每从安临回到洛都,我身边的玩伴都拉着我,要听我讲各地见闻,说到安临,临江仙名扬天下,李乐师也是颇有盛名,自然遮掩不过去,可逢君,她个淡然的人,我从不提起她。若她不来洛都,也无人知道,我和她相识。

我曾问过她,要不要来洛都玩。她说,师父说,洛都虽好,居大不易。我也无法了,逢君最听李乐师的话了。

逢君按着她的人生,成了临江仙管事,给秋娘分担事务,登台演出,箜篌一绝,才华不亚于李乐师,这要是在洛都,是不少人家的主母人选。

那一年,老爹把家主的担子丢给我,我接了,逢君比我小好几岁,她早就独挡一面了,我得早点去告诉她这个消息。我一人出门,在熟悉的安临,却见陌生的临江仙。李乐师去世,临江仙换了主人,她也不见,传闻她和秋娘游览天下去了……天下之大,可否再见?我相信,我们会见的,但绝不会在洛都。

不久,明山院,花林溪边,“又又,别来无恙”。他人口中的洛珏,顶着她的脸……我,一时,无味杂陈。眼前人,是她,又不是她。“逢君!”是她,恰是豆蔻年华,风华出众。她的嘴角,依旧含微笑,看似淡定从容,却有无法察觉的落寞。她应该是为了李乐师伤心,还未走出来,我是这样想的……

惊鸿一影,撞我心扉...

我第一次听到洛姑娘的名字,是伯卿告诉我的。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入明山院的时候,她穿着一身白衣,都是一样的明山院服,穿在她身上,衬托得她好似一朵白海棠,不拒人于千里之外,但也让人不敢轻易靠近。伯卿这个自来熟的人,在她面前也不敢放肆。

我和她同为明山院少史,在琼华阁做事,见面的次数多一些。可是,她除了免不了和我面对面碰上,依着礼仪问候,再没有其他话语。她的性子恬静如水,有时似一潭死水。

后来,修身堂那次,我才知道,她也是会发火的人。她安静是为了不惹是非,保护他人。她发脾气也是为了保护她人。和小妹在一处她也会笑。

她是洛家义女,也算洛家长女,经常听人拿我的婚约说事,但洛家所有人没有和我提过,我也就不去置喙。却不知,这个与她无关的婚约让她受了许多冷语。我听得最多的是,她想攀高枝。但是,在她眼中,我是没有什么存在感。

唯一和她面对面较量,是和她切磋剑术。我们都点到为止。却不料,我不小心剑锋割下她一缕青丝,一时失神。她的剑锋再离我毫厘之处,却停了。“公子,专心。”那是她第一次主动和我说话,不是礼节性的,却也没有其他情感。我回神,和她平手。

那偻发丝,她没有发现,任何人也没有发现。

女子青丝,是重要之物。我失手割断,已经是无礼。任它散落练武场,更是不妥,我假装剑鞘掉落,重拾剑鞘的时候把那缕发丝收到袖中。

南林寺外的山路上,她拒绝了我的心意。我感觉,她是对一切没有抱什么期望,说是槁木死灰也不为过。

大殿上,她弹奏莫愁,眼里尽是美好的神态,是对美好的向往,或许,她的向往,只留在安临城了。

等她出使靳国,我按捺不住自己心意,许下一个或许不可能的承诺。后来,我和伯卿一起去荒原,我是第一次想为自己在意的人,想凭着自己的意愿活一回。

未城,我命不久矣,却不能耽误她。为国捐躯,马革裹尸,从没有遗憾。这次,我第一次恨命运不公,恨我不能再伴她身侧。我还了发簪,唯有把这偻青丝贴在心口,随我归去。

如血红梅梢头雪...

我似一朵雪花,守着这冰天雪地,偶然遇见抬眼,贪恋那一时温暖。却不敢靠近,怕自己会化,也怕自己的冰冷,灭了太阳的光。

师父说,我出生的时节,数九寒天,红梅傲雪。若以花品人,我就是那白雪红梅。

我自幼随师父学艺,做这一行。说好听的叫乐工,普通的叫乐师,难听的就是乐伎。从小身边,来来往往,都是人,师父告诉我,他们都是人间过客,不可迷了自己的本心。但相逢即是有缘,也不可寒了别人的心。于是,渐渐地,我就成了这样,对身边之人,有礼有节,却不主动去靠近,若他们想靠近我,我也有限度。时间长了,我倒是把自己活成了,在热闹中独自寂寞的人。这样,让我少了几分随性,但也避开了因为一时兴起付出的代价,这家儿郎被所谓知己骗了钱财,那处的女子被薄情郎误了终身,我倒是避开了。但这样与世隔绝,我不习惯,只有在师父那里,我才是自己。在师父的保护下,我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

师父走后,凭空而出的父亲,让我十三年的小世界化为乌有,我心底的那点自尊,荡然无存。原来,我是一个私生女,我的娘亲日日在眼前却不认我,我猜测过无数次的父母居然只是一朝意乱情迷才有了我。我恨,师父那么好的一个人,为什么会栽在这情字上;我怨,我为何那么听话,不曾拆开日日带在身上的荷包;我悔,为何没有珍惜和师父在一起的时光;我不解,为何,我是个累赘,师父却为我付出了一切。只有她,让我放心做自己。只有她,愿意为我付出一切。

去洛都,我违背了师父的教诲,但又全了娘亲的心愿。

在剑鸣山庄,只因身上的血缘来自洛宗主,我才有了父亲、母亲、哥。

在明山院,只因洛家义女的身份,才无人为难。可是,我不愿打扰人,总有流言蜚语,冷眼旁观。

但师父教导下,我是让人挑不出一点儿错误。我成了学子楷模,成了最懂事的孩子。毕竟,已经亏欠了师父,无法偿还。这世间,还有对我好的人,我不能再因为自己,给他们抹黑。若有一日,他们不要我了,我也没什么怨了。

毕竟,或许,我不该来到这个世界,那每个人都会生活得很好。舍弃便舍弃了吧,再也没有人,如师父那般,护着我,豁出一切护着我了。

舒恬成为我舍友,她的温婉和我很搭。但在道义面前,我还是向师长告发了她。即使,有人说,我是争名逐利,不满舒恬的学业处处与我争锋,但越解释越不管用。

小妹出现在我生命中,她和舒恬的性子不同,非常跳脱,与又又有分寸的活跃是不同的,简直是第二个洛风流。兄长和我还有男女之分,她却像一块牛皮糖,还在一个屋檐下。

她的许多行事,我是看不惯的,比如坐没坐相,书本乱丢,床铺不整,鞋子乱踹,但我从来不会去指正,去帮她,因为我不是她父母,没有必要,两年而已,忍忍就过,我不用别人和我一样,只要她不来对我指手画脚就好。我对于小妹,是把她当做以往出现在我生命中的人一样,是一个匆匆过客,她爱玩闹,我就随了她去。

她可以靠近我,我也没有推开,因为,我也需要温暖,但我不贪恋,因为我无法回报给她,心墙筑起多年,是无法一时推开的。

她和我拜金兰,我也就陪她玩。又这么个傻傻的小妹妹在身边逗我玩也不错,不知我看她是不是像当年师父看我一样。

结业以后,我以为我们不会再见了,毕竟,人的一生,有人来,就有人离开。我留给她一个礼物,谢谢她这两年带给我的欢乐。

可是,我居然和她成为了患难之交,这是我没有想到的,那时,我预料的情况终于出现了,我果然被抛弃了。只有她,和师父一样。我的心墙对她打开,在她面前,我偶尔玩笑,是当年那个逢君。

再后来,一家姑嫂,就这样当一生闺蜜也好。

世事难料,我又和她成为了一殿君臣,那么,她再也不是那个追着我喊姐姐的小朋友了。我不愿我们走上对立,势均力敌,才有斗争的可能,那我退出,不当她的敌人。

后来,我一退再退,我想守护的,都保不住,那我就变强,保护我所珍视的。

可是,我还是想保住她的这份天真,我一生清淡,已经习惯了,不能在让这轮小太阳灭了光辉。她当洛王,我就替她守护洛国,洛国平安,她才能安好。

故人归...

我认为,当年,来靳国和亲的不是逢君,是靳国免了一场纷争。我为了舒恬,让她来了靳国,在两年后,挽救了靳国。

多年后,她再一次以使者的身份来了靳国,却是大不同的光景,我得以国宾之礼待之。五国商路,也只有她能想得出,也只有她敢想。

她去世后,从靳国道洛国的商路全部修通。皇后取名,逢路,意为绝处逢生之路。我却在想,逢路,是为逢君修的路。

你说,从洛国到靳国的路不好走,如今,已经修缮了。不知你芳魂流连,可否再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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