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枯竭城市与富集城市产业对接问题研究:以河南省焦作市与平顶山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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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产业对接是一种基于地区经济的差异性和互补性、以比较优势为基础而进行的区域之间深度的二次分工与合作。具体的产业对接活动以政府之间的非制度安排为主导,以企业为行为主体,通过相同产业内部的资源整合和不同产业的有效分工,共同实现两个地区的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资源枯竭与资源富集是一对相对概念。资源枯竭城市由于已经经历产业发展的成长期和成熟期,在产业发展的技术、设备、人才甚至相关的制度安排方面都已有相当丰富的经验积累,而资源富集城市由于还处在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在要素投入、技术和管理经验方面往往存在明显的需求和不足。资源枯竭城市与资源富集城市分别处于产业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前者由于资源衰竭处于瓶颈期,后者则在主导产业的带动下经济快速发展。这种资源上的互补性和发展阶段上的差异性是两种城市实施产业对接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对资源枯竭城市和资源富集城市之间进行有效的产业对接的制度安排,能够纵深扩展产业对接,使矿产资源、相关技术人员、行业资金乃至行业信息在地区之间高效流动,一方面优化各自的产业结构,另一方面为衰退期的产业找到新的增长点,延续产业的生命周期,同时为成长期的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最终达到双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自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70年代初,我国工业的发展围绕资源的开发利用而展开,资源型城市尤其是煤炭资源型城市在国家财政的大力扶持下取得长足发展,相应地,煤炭资源型城市为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改革开放后,我国工业发展有了质的提高,经济以增长极为带动呈现出不平衡发展格局,地区之间、城市之间经济梯度的差异越来越清晰地显现出来,资源型城市及其主导产业的发展则进入缓滞期。2002年国家发改委的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01年年底,我国共有近120座资源型城市,但是其中越来越多的城市逐步进入枯竭期。一般认为,资源枯竭是指主导产业依托的矿产资源的开采进入边际收益递减阶段,而资源富集则指矿产资源产业还处于边际收益递增或不变阶段。从2008年开始,我国已三次公布了资源枯竭型城市的名单,所列城市数量从最初的44个增加至第三次的69个。我国目前已有的8000多座矿山中,绝大多数开始步入资源的“中老年期”,有400多座已面临资源枯竭。这些城市以资源型产业为主导,其他支柱产业也往往与资源相关。由于矿产资源不可再生的特点,矿业发展必然经历由盛到衰的过程,资源型城市也必然从资源富集阶段走向资源枯竭阶段,并面临由此引发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问题。资源型城市的经济发展往往伴生有内生缺陷,例如产业结构单一、城市发展对资源的依赖性强。对于这些城市,一旦矿产资源进入枯竭期,经济就陷入严重的困境。主导产业发展的停滞乃至倒退,以及由此引致的高失业、低增长、环境污染等问题进一步成为制约资源型城市经济发展的障碍。国家也开始越来越关注这一问题。十六大、十七大都明确提出改变资源型城市发展路径的方针。

资源型城市之间的产业对接是一种不同于传统、单向产业转移的经济结构调整方式,更有助于资源型城市从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式经营的结构调整,它使地区之间的产业合作更加广泛和深入,对双方经济、社会、生态的发展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书对平顶山市和焦作市产业对接的探索,提供了对接产业的量化选择方法,项目提出的两个城市产业对接的政策建议对资源型城市尤其是煤炭资源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