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与行动——新生代农民工与“农民工生产体制”的碰撞
摘要:基于北上广三地的抽样数据、农民工集体抗争的田野材料和官方二手资料的分析,课题组对新生代农民工与世界工厂的关系进行了系统的梳理。调查发现,新生代农民工的行动取向格外突出,主要表现为集体抗争的频繁多发与诉求上的利益、制度转向。其行动的根源在于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群体特征与旧的农民工生产体制的根本冲突,冲突集中于三个方面:城市发展期望与拆分型再生产制度、工作的发展性需求与专制政体、利益诉求表达与国家干预方式。进一步的分析发现,学校的教育经历是塑造新生代农民工社会群体特征和抗争行动的重要动力。世界工厂日益剧烈的冲突表明,现有的农民工生产体制已难以维系,废除这一体制是深化改革的基本方向,可具体着眼于落实农民工的工业公民和社区公民身份。
关键词:新生代 行动取向 社会群体特征 农民工生产体制教育经历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大量农村户籍的劳动力离开农村和农业,进入城市和东部新兴工业地区务工谋生。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1年全年农民工总量已达2.5亿。这一数量庞大的劳工群体是我国近三十年来经济发展的主力军。目前,在这支主力军中,1980年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开始逐渐成为主体部分。国家统计局2010年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专项调查显示,在外出农民工中,新生代农民工已达58.4%。在一些省份和行业,新生代农民工的比例甚至更高。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专项调查显示,该省1980、1990年代后出生的农民工占全省农民工总量的75%之多。与1980年前出生的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不但数量庞大,而且表现出了不同的社会群体特征。
为探讨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基本状况及其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清华大学社会学系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合组成“新生代农民工研究课题组”,对新生代农民工开始进行系统研究。2011年5月至12月,课题组在珠三角、长三角、华北地区三个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区域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在广州、上海、北京三个城市中开展,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中流动人口在这些城市各区县的分布状况,以及流动人口的性别、产业、职业分布状况进行配额抽样。调查最终获得有效问卷1017份,其中广州416份、上海387份、北京214份。样本在性别、产业、职业以及城市区县的分布比例符合抽样方案。此外,为在新生代农民工和老一代农民工之间进行比较,调查还完成了242份针对老一代农民工的问卷,其中广州88份、上海113份、北京41份。在三个城市的调查中,新生代和老一代的比例大致为4∶1。问卷调查中的老一代农民工样本的分布也基本符合根据2005年1%抽样调查制定的抽样方案。除了问卷调查,课题组还在珠三角进行了参与观察和深度访谈,收集了农民工集体抗争个案的若干田野材料。此外,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课题组收集了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关于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相关数据和专题研究成果。这些档案数据为本研究提供了宏观背景资料。
基于对本次调查的数据分析,本报告提出:新生代农民工正在以“行动”凸显自身的群体特征。面对劳动争议,新生代农民工积极进行抗争;面对与劳动付出不相称的薪资收入,新生代农民工选择“用脚投票”,通过频繁换工来表达不满;面对“农民工”的称呼,新生代农民工鲜明地强调自己不是“农民”,而是“新工人”。
新生代农民工的集体抗争行动出现了众多特点。这不仅表现为这些年轻工人频繁发动和广泛参与各种抗争行动,而且还表现在其斗争策略、动员手法、与社会各界互动方式等的转变,特别是他们抗争诉求的变化和提升等方面。田野材料显示,珠三角地区一些工厂的年轻工人开始基于市场变化和行业利润,要求分享更多的劳动成果,维权诉求转变为利益诉求;他们更为深切地感受到自组织过程中的制度障碍,从而强烈要求重组或建立企业工会,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他们的利益诉求与制度诉求直接挑战了国家现有的规制方式和企业政体,迫使政府和资本部分地对其行动做出实质性的回应(如加薪、重组工会、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这些利益诉求和制度诉求集中表现出他们与老一代农民工的不同之处。
新生代农民工积极行动的倾向是他们的社会群体特征的直接反映。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有了很大提高,而且有相当比例的人是直接从学校进到工厂的。新生代农民工与农村联系相对较弱,务农经历少甚至根本没有务农经历;他们与城市的关系更密切,消费习惯、生活追求和价值观都跟以“农村”为根的父辈大相径庭。新生代农民工与企业和国家的关系也有较大的改变。他们主动向企业争取利益、向国家要求权利。与城乡、企业、国家的新型关系界定了新生代农民工的群体特征。
学校教育经历对新生代农民工社会群体特征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课题组对各类集体抗争个案的访谈材料显示,学校教育经历为新生代农民工都市生活方式的养成奠定了基础,它再造了农民工的社会关系网络,形塑了农民工的身份认同、发展定位、工作期望和利益诉求,甚至还潜在地提升了农民工抗争行动的动员能力。调查数据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中高学历者与低学历者在社会群体特征方面的巨大差异。
值得注意的是,新生代农民工面对的仍然是近三十年来形成的“农民工生产体制”。这种体制包括“拆分型劳动力再生产模式”和“工厂专制政体”两个方面。“拆分型劳动力再生产模式”的基本特征是将农民工劳动力再生产的完整过程分解开来。其中,“更新”部分如赡养父母、养育子嗣以及相关的教育、医疗、住宅等安排交由他们在乡村地区的老家去完成,城镇和工厂只负担这些农民工个人劳动力日常“维持”的成本。这种再生产模式确保了劳动力低成本优势,在过去的近三十年间将全球范围内大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吸引过来,推动中国迅速转变为“世界工厂”。国家则通过一系列规制安排和政策措施,如户籍制度、高考招生政策、对劳工集体组织争议权利的约束等固化了这种制度。时至今日,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新生代农民工与“拆分型劳动力再生产模式”的遭遇必然会带来种种矛盾并引发日益激烈的冲突。此外,近三十年来定型化的“工厂专制政体”,即以生产过程中高强度、长时间的简单劳动,微薄的工资待遇,严苛的管理制度,肮脏、恶劣与危险的工作环境等为特征的工厂体制,也遭到新生代农民工日益激烈的反抗。新生代农民工与“农民工生产体制”的矛盾具体表现为新的城乡关系定位与劳动力再生产模式之间、新的企业关系定位与劳动过程之间,以及新的公民身份定位与旧的国家干预方式之间三个方面的矛盾与冲突。在集体抗争运动方面,相较于老一代农民工集体行动低频率、低诉求的特征,新生代农民工的低学历者和中高学历者的集体抗争行动分别表现出高频率和高诉求的特点。前者与“农民工生产体制”的矛盾更为直接,而后者与“农民工生产体制”的矛盾则更为深刻。
新生代农民工社会群体特征的变化及其积极抗争行动,预示着“农民工生产体制”的不可持续性。改革已经进入第四个十年,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都要求全社会正视新生代农民工的诉求。只有彻底破除“农民工生产体制”,才有可能使农民工群体的工作和生活更有尊严,才能最终使他们摘掉“农民工”这顶帽子。政府和企业应直面“农民工生产体制”的内在矛盾,在企业中落实他们“企业公民”身份,在社区生活中落实他们的“社区公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