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我从意大利归来同我去时并不完全一样了,但是,像我这种年龄的人,也许从未有过像我这样回来的人。我带回来的不是童贞的心,而是童贞的体。我感觉到自己在逐年长大,我那躁动不安的气质终于显现出来,而它的第一次极不经意的爆发使我对自己的身体感到惊恐,比其他什么都更好地表明在此之前我一直是在天真无邪之中生活的。我很快便安下心来,学会了那种危险的替代办法,它既能欺骗本性,又拯救了像我这种性情的年轻人,使之免于放荡不羁,但却损害了他们的健康,消耗了他们的精力,有时甚至他们的生命。羞惭和胆怯的人觉得非常之合适的这种恶习,对于想象力丰富的人还有着一种很大的吸引力:这就是可以说是随心所欲地占有整个女性,让迷惑他们的美人儿服务于他们的快乐,而又用不着征得她们的同意。我受到这种致命的便利的诱惑之后,便拼命摧残大自然为我造就的、我经年累月很好保养的良好体质。除此倾向而外,我当时的环境也在添乱。我住在一位美妇人家里。魂牵梦绕着她的倩影,白天又老是看见她,晚上被使我想起她来的东西所包围,睡在我知道她睡过的床上。有多少东西在撩拨着我呀!读者要是好生想想,会以为我已是病入膏肓了。恰恰相反,应该毁了我的东西正好救了我,起码是暂时救了我。我被在她身边生活的情趣所陶醉,满怀着永远生活在她身边的强烈欲望,不管她在与不在,我始终把她看做一位温柔的母亲、一个亲爱的姐姐、一个迷人的女友,而毫无其他。我始终如一地这么看待她,从未改变,而且眼里从来就只有她。她的形象一直深印在我的心里,没有给其他任何人留下地方。她对于我来说是世界上唯一的女性;她赋予我的极温柔的感情没有给我的感官留下时间去为其他女人而骚动,这保证了我不受她、也不受所有女性的诱惑。总之,我因爱她而老老实实。这方面的事,我说不清楚,关于我对她的爱恋,谁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吧。至于我,我所能够说的一切就是,如果这种爱恋已经显得非常特别的话,那以后则更显得离奇。
我极其愉快地度着时光,可做的却是那些我极不感兴趣的事:或草拟计划,誊清账目,抄写药方,或挑选草药,捣杵药材,照看蒸馏器。除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事而外,还得接待过路人、乞丐,以及各种各样的访客。我必须同时与之打交道的有士兵、药剂师、议事司铎、贵妇人、不受神品的办事修士。对这帮该死的家伙,我咒骂,我嘟囔,我诅咒,我让他们见鬼去。可是对她来说,她干什么都快快活活,我的火气让她笑得直流眼泪。而更让她好笑的是,我虽然生气,自己却也禁不住在笑。我喜欢叨叨的那些不长的时刻是很有趣的。如果在我骂骂咧咧的时候突然来了一个讨厌的家伙,瓦朗夫人兴头更大。她狡黠地拖长会客时间,还故意用眼睛瞟我,我真想揍她。当她见我迫于礼节,不敢造次,只是气哼哼地看着她时,才勉强敛起笑容。实际上,我心底里却不由自主地觉得这一切是十分有趣的。
这一切本身并不使我感兴趣,但因为是构成我所喜爱的生活方式的一部分,所以觉得有意思。我周围所发生的一切,人们让我做的所有一切,全都不对我的脾胃,但却都使我很称心。如果我对医学的厌恶没有造成一些不断使我们高兴的疯癫场面的话,我想我是会爱上它的,因为这也许是这门学问第一次产生这样的一种效果。我自认为凭气味就能辨出一本医书来,而且,有趣的是我很少出错。瓦朗夫人让我尝一些最恶心的药剂。我怎么躲,怎么抗,都无济于事。尽管我反抗着,做出可怕的怪相,咬紧牙关不张嘴,但当我看见她那沾有药汁的纤纤玉手靠近我嘴边时,我只好张开嘴,舔一舔。当她的那一整套制药家什集中在同一间屋里时,听见我们又跑又叫,哈哈大笑,人家还以为我们在屋里演闹剧,而不是在配制麻醉剂和兴奋剂。
但我并没有把时间全部消磨在这些玩笑之中。我在我住的房间里找到几本书:《目击者》、普芬道夫的书、圣·埃弗尔蒙的书和《拉·亨利亚德》。尽管我已不像从前那么疯狂地爱读书了,但无所事事时,我便翻翻这些书。我特别喜欢《目击者》,而且它使我受益匪浅。古丰神甫先生曾教我别贪多嚼不烂,要细细咀嚼。这样,我读书的收效就好多了。我习惯于思索语句结构和优美文体;我在练习分辨纯洁法语和我的方言土语。例如,通过《拉·亨利亚德》的下面两句诗,我改正了我像所有的日内瓦同胞一样常犯的一个拼写错误:
Soit qu'un ancien respect pour le sang de leurs maîtres
Parlat encor pour lui dans le coeur de ces traîtres.[3]
Parlat一词使我一怔,告诉我它的虚拟式第三人称单数结尾须加“t”,而以前我在拼写或读它时,都把它与直陈式简单过去时混同。
有时候,我同妈妈聊聊我所看的书。有时候,我在她身边朗读,对此,我兴趣大极了。我练习着好好念,而这对我也很有益处。我说过她很有才气,而当时,她也正处在才华横溢的时期。好几个文人争相博取她的欢心,指点她如何鉴赏上乘之作。照我看来,她有点新教的趣味。她爱谈论拜勒,对早已在法国故去的圣·埃弗尔蒙推崇备至。但这并不妨碍她对优秀文学的了解,也并没影响她对它的赞赏。她是在上流社会长大的:她小的时候便来到萨瓦,在同当地贵族的亲切交往中,丢掉了沃州那矫揉造作的情调。在故乡沃州,女人们把自命不凡当成上流社会的精髓,因此只知道说些俏皮话。
尽管她只是路过时看见过宫廷,但那匆匆一瞥已足以使她了解宫廷。她在宫廷里始终有着一些朋友,而且,尽管有人眼红,尽管她的作风和债务引起风言风语,但她却从未失去年金。她对世事颇有经验,而且善于思考,能从这经验之中得到好处。这是她得意的话题,而且,由于我老爱胡思乱想,这也正好是我所最为需要的一种教诲。我们一起读拉布吕耶尔的作品。她喜欢拉布吕耶尔胜过拉罗什富科;后者的作品情调哀伤,令人惆怅,特别是那些不喜欢按本来面目看人的年轻人更是这么认为。当她说教的时候,有时有点不着边际,但是,我不时地吻吻她的嘴或手,也就耐下性子了,也就不觉得她的话长得烦人了。
这种日子过于温馨了,很难长此以往。我常感觉到这一点,因此好日子要到头的担忧便成了我唯一的心病。妈妈通过说笑研究我,观察我,询问我,为我的前途拟定了许许多多的我并未实践的计划。幸好,光了解我的倾向、我的兴趣、我的小聪明还不行,还必须找到或创造利用它们的机会,而这一切又非一朝一夕的事。而这个可怜的女人对我的能力的偏爱因为使她难以决断,反倒延缓了使我的能力得以发挥的时机。最后,多亏了她的好印象,一切都遂了我的心愿,但是,心不能太高,因此,从这时起,我便一刻也安生不了了。她有一个名叫多博纳先生的亲戚前来看她。此人聪明过人,颇有心计,像她一样是个拟计划的能手,但他却没被计划搞垮,总之,是个冒险家。他刚向弗勒里红衣主教提过一个想得挺好的彩票计划,但未被采纳。于是,他便去向都灵宫廷建议,竟被采纳而且付诸实行了。他在阿讷西停留了一段时间,成了地方长官夫人的情人。这位夫人非常可爱,很合我的胃口,而且是我在妈妈家里最高兴见到的唯一的女人。多博纳先生看见了我,瓦朗夫人便跟他谈起我。他决定观察一段时间,看看我适合干什么,如果觉得我是块料,就想法安排我。
瓦朗夫人借口让我办点事,也不跟我透点风,连续两三个上午,派我去他那儿。他十分巧妙地让我开口,对我很亲热,尽可能地让我放松,跟我既谈些鸡毛蒜皮的事,又什么主题都聊到,而他这么做的时候,好像并没在观察我,毫不做作,仿佛他挺喜欢我,想同我随便交谈似的。我被他迷住了。他观察的结果是,尽管我外表挺好,神采奕奕,但是,即使算不上完全无能,至少是一个缺少才气、没有思想、几乎没有知识的人,总之一句话,在各个方面都很浅薄,所能指望的最高机遇就是有朝一日当上一名乡村的本堂神甫。他对瓦朗夫人就是这么判定我的。我这是第二次或者第三次被人如此看待了,但这还不是最后一次,因为马斯隆先生的断语常常被人证实。
这些评语的缘由与我的性格大有关系,所以有必要在此解释一番,因为,凭良心说,大家很清楚,我对这些看法,不能心悦诚服,而且,我会极其公正的,不会抓住马斯隆先生、多博纳先生和其他许多先生的话不放的,不管他们可能说了些什么。
有两件几乎毫不相干的东西在我身上合二为一了,而我却不知道是怎么搞的:一个是非常炽热的气质、狂热冲动的激情;另一个是迟钝、困惑的思想,总是过后而知。好像我的心和思想不是属于同一个人似的。我的感情急如闪电,涌入心中,可是,它并没有照亮我,反而使我激动、眩晕。我什么都感觉得到,可又什么也看不到。我激奋,但却愚笨,必须冷静下来才能思考。令人惊奇的是,只要给我以充分的时间,我是很有头脑,能够深入细致地分析的。从容不迫时,我能对答如流;但一着急,就做不出什么像样儿的事,也说不出恰如其分的话来。我通过书信能说出极其精彩的话,正如人们说的,西班牙人下棋时有高招儿。我读过萨瓦公爵的一段妙语,说他走在路上,突然回头喊道:“巴黎商人,当心你的小命。”我心想:我正是如此。
这种思维的迟钝和感情的活跃,我不仅在交谈时是这样,而且在我独自一人和工作时也是如此。我的思想在我脑子里要理出个头绪来简直难以想象地困难:这些思想在脑子里蹿来蹿去,再发酵激奋,直到让我激动不已,热烈发狂,心跳加剧;而在如此这般地激动时,我什么也看不清,写不出一个字来,必须等着心平气静。这巨大的狂澜不知不觉地在平静,这混沌在亮开,每件事又各就各位,但过程缓慢,要经过一段漫长而模糊的激荡之后。你们难道没有在意大利看过歌剧吗?在换场的时候,那些大剧场里乱哄哄的,令人心烦,而且持续的时间还挺长;所有的布景全乱堆在一起;到处都在扯过来拉过去的,真让人难受,好像要闹个天翻地覆似的。不过,渐渐地全都归置好了,一样不缺,然后,大家惊奇地看到,在这么长的混乱之后,精彩的演出又开始了。我想写作的时候,脑子里的情景差不多就是这样。如果我一开始就善于等待,然后再把这样描绘的事情的美表现出来的话,很少有哪位作家会超过我的。
因此,我觉得写作是极端困难的。我的手稿,涂来改去,增删取舍,弄得难以看清,证明我在上面下了多大的工夫。没有哪一部手稿,在付梓之前,没有誊抄过四五次的。我手握着笔,面对着桌子和纸,从未能写出点什么。我只是在岩间林中散步时,夜不成眠躺在床上时,在脑子里打下腹稿。大家可以想象,尤其是对一个没有记性,一辈子也没能记牢六首诗的人来说,这有多么缓慢。所以,有的腹稿段落,我在写在纸上之前,在脑子里翻来覆去地琢磨了五六次。正因为如此,我写那些颇费工夫的作品比写一挥而就的通信集之类的作品要成功得多,所以我一直没能把握住书信体的笔调,写的时候简直是活受罪。我每次写信,就连写些无关紧要的事,也要累上几个小时,或者,要是我想把想到的事立即写下来的话,我就不知如何下笔,也不知怎么收尾。我的信总是杂乱无章,废话连篇,别人读起来,不知所云。
我不仅表述思想挺费劲,而且领会思想也是如此。我研究人,而且自以为是个很好的观察家。然而,我对所见到的却熟视无睹,只看得清自己所回忆的事情,我的智慧只有在回忆中才表现得出来。对于别人说的一切、做的一切、我眼前发生的一切,我一无所感,理解不了。给我留下印象的只是外在的现象。但是,随后,这一切又回到我的脑子里:地点、时间、腔调、目光、动作和环境,我全回想起来了,什么也没漏掉。于是,我根据别人做的或说的,发现别人是怎么想的,而且很少搞错。
我独自一人的时候,连自己的思想都把握不住,可想而知,在与别人交谈时,为了说话得体,必须同时立即想到千百种事情,我该是什么德性了。一想到谈话时还有那么多清规戒律,而我至少要忘掉几条,这就足够吓住我的了。我甚至不明白别人是何以胆敢在众人面前说话的,因为说话时必须字斟句酌,对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要考虑到,为了有把握不说出什么可能冒犯什么人的话来,必须了解他们的性格,了解他们的历史。在这方面,生活在上流社会的人有一大长处:他们知道得更清楚哪些不该说,所以对自己说的就更有把握;就这样他们还常常不留神说出蠢话来。可想而知,从云雾之中掉到这种场合的人会怎么样了:他几乎只要一开口说上一分钟,非受到驳斥不可。而在两人单独交谈时,我觉得还有另一种不对劲的地方,更加糟糕,那就是必须不断地说:对方跟您说话的时候,您必须回答,而当对方不说话的时候,您又得逗着说。单是这种难以忍受的拘束就让我厌恶社交了。我觉得没有比被迫立即说话、总要说话更加可怕的窘迫了。我不知道这是否与我对任何约束的深恶痛绝有关系,但是,硬是没话找话,这就足以让我不可避免地要说蠢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