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历史:基于马克思市民社会批判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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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内容

马克思历史观至少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回到历史本身,二是以历史性为世界观,超越历史。历史不断生成与超越是历史本身的构成内容。超越历史要以回到历史本身为前提。要回到历史本身,就需要祛除种种意识形态,把握历史现实的存在样态,发现历史性的存在论根据。市民社会批判展现了马克思如何祛除种种意识形态,最终回到历史本身,把握到历史不断生成与超越的存在机制的过程。

根据上述主题,研究成果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从词源考察西方近代市民社会的产生发展,以及由此所产生的三种不同倾向的市民社会话语,梳理马克思市民社会批判的时代背景和理论渊源。第二部分,主要研究马克思超越政治理性,转向市民社会批判的历程,这种转向开启了马克思回到历史本身的历程。第三部分,主要研究马克思市民社会批判的历程,考察通过发现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市民社会理论,实现了对社会历史分析的现实转向,以及对人类历史发展一般规律的初步揭示,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已经回到了历史本身。他此时所发现了的历史还只是一种抽象存在的历史。通过生产方式概念的成熟,以及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本质的剖析,对其二重性的揭示,马克思不仅回到了历史本身,而且找到了超越现实历史的存在论根据。在这种意义上,正如卢卡奇所指出的,“经典形式的历史唯物主义意味着资本主义社会的自我认识”。[50]这部分还考察了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与经济基础、资本主义社会的关系,区分马克思不同层次上的市民社会概念。第四部分,主要研究马克思通过市民社会批判,彰显了马克思历史观所具有的现象学精神,即马克思通过对古典自由主义市民社会理论批判,清理了市民社会意识形态对现实历史的遮蔽,回到了历史本身。第五部分,主要结合马克思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定位马克思市民社会批判的理论方位,揭示马克思市民社会批判对于当前中国所具有的现实价值。

第一部分主要包括两个主要内容。首先是从词源的角度交代近代市民社会作为经济社会的内涵。近代市民社会造成了市民(bourgeois)这种新型人格的产生。市民(bourgeois)侧重经济利益,即拥有一定的私有财产,并追逐私人利益的“私人”,不具有公民(citoyen)的公共性以及政治内涵。其次是从思想史的角度考察近代所存在的三种市民社会话语,即古典自由主义对市民社会的肯定以及科学论证,浪漫主义以及青年黑格尔派对市民社会的单向度批判,以及黑格尔对市民社会的辩证批判,即发现市民社会所具有的普遍性以及教化因素,又揭示市民社会的实证性,坏无限以及教化的消失,与财富相伴随产生的贫困以及贱民的存在这些问题。一定意义上,黑格尔对市民社会异化辩证法的发现,奠定了马克思市民社会批判的基本理论逻辑。

第二部分集中分析了马克思巴黎之前的理论探索,与通常将青年马克思归入自由主义的阵营不同,研究成果强调经过卢梭和黑格尔中介过的古典共和主义对青年马克思的影响。黑格尔强调国家的普遍性,然而在卢格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以及赫斯的社会批判影响下,马克思揭示出国家普遍性的虚幻与抽象性。卢格强调人民主权,然而通过克罗次纳赫研究,马克思发现了人民主权的虚假性与阶级性,因此在《论犹太人问题》中他克服了对民主的迷信。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经济学内涵以及克罗次纳赫对私有财产影响政治的研究,马克思在超越政治理性的同时,没有陷入市民社会迷信,而是转向经济学研究批判市民社会。

第三部分以感性具体到思维抽象,由思维抽象上升到思维具体的方法,分析马克思市民社会批判经历了由感性具体到思维抽象,然后到思维具体这样三个具有内在关联的发展阶段。在第一个阶段,马克思将市民社会界定为私人利益活跃的领域,仅仅看到市民社会的特殊性因素。第二阶段,他不仅肯定了市民社会中的分工和交往生成了丰富的社会关系,实现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克服了哲学意识形态以观念创造社会的缺陷,而且还指出了市民社会内部所存在的交往异化与阶级对立。第三阶段,马克思逐渐深化对生产方式的理解,在概念上表现为由“生产方式”→“资产阶级生产方式”(die bürgerliche Produktionsweise)→“资本生产方式”(Produktionsweise des Kapitals)→“资本主义生产方式”(die kapitalistische Produktionsweise)的发展过程,实现了对市民社会现实存在的历史分析。资本与劳动的对立使资本逐渐成长为一个结构性的总体,它既是实体又是主体。资本家和无产阶级受着资本逻辑的支配,两个阶级都只是经济关系的人格化,人通过物象而在场。然而市民社会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异化,同时却又造成了“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51]

马克思市民社会批判理论的这三个发展阶段,对应着他从抽象和具体两个层面对市民社会的规定,即抽象的市民社会,它的实体是由分工和交换所生成的物质交往关系,以及具体的市民社会,即存在于特定生产方式中的市民社会,包括简单商品经济社会(即古典经济学家的本源市民社会)中的市民社会、资产阶级社会中的市民社会以及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市民社会这三种现实存在形态。这意味着市民社会既不等同于经济基础,也不等同于资产阶级社会。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批判实现了经济学分析与阶级分析的统一。

第四部分包括三个内容。一是分析古典经济学市民社会理论意识形态性质。二是分析马克思通过市民社会批判,发展完善起来的生产关系现象学,既不同于黑格尔混淆了历史与逻辑的精神现象学,同时又吸收了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对自然主义的批判态度。三是以生产关系现象学的方法,对古典经济学市民社会理论的前提(劳动、私有财产、需要)、方法论以及现实根基进行了分析,解蔽市民社会的意识形态,回到市民社会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现实存在。

第五部分,通过梳理马克思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根据个人与共同体的关系,将人类历史发展界定为个人从属于共同体、个人独立于共同体的市民社会、个人与共同体统一的三个阶段,定位马克思市民社会批判理论既要解决市民社会从何而来,又要回答市民社会往何处去的问题,后一个问题更为关键。这是通过对市民社会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存在的二重性分析实现的。市民社会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获得一种悖论式的存在。分工高度细化,社会分工网络向全球扩展。所有权发生变化,个人劳动的所有权变为对他人劳动产品的占有。同权市民被阶级对立和阶级剥削所取代。生产目的以对价值的追求取代对使用价值的追求。这些变化造成了物对人的支配,人对人的权力关系,然而它却以地狱般的折磨推动了人类历史的发展,造成了全面的能力体系和多方面的交往关系,形成了“个人的需要、才能、享用、生产力等等的普遍性”,[52]为全面发展的个人奠定了各方面的基础。市民社会在异化中,积攒着自我扬弃的力量。当前我国资本话语影响了社会的方方面面,以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批判理论为指导,既能让我们准确理解资本话语在中国产生的原因,又能把握它存在的合理性限度,并能为形形色色的市民社会话语进行定位,即究竟是反映商业社会发展的市民社会理论,还是反映资本利益要求的市民社会理论。

要言之,总的研究思路是以唯物史观为理论指导,采取文本解读与问题主导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新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MEGA2)的文献资料,选取相关关键文本、笔记以及通信,考察马克思是如何通过对黑格尔与古典经济学家市民社会理论的继承和超越,以及对古典政治自由主义市民社会意识形态的祛除,为回到历史现实清理地基;同时以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考察,研究他是如何通过对市民社会辩证法的分析,发现历史存在的内在机制以及历史性得以可能的存在论根据。在此基础上,研究马克思历史观的当代发展,回应其受到的种种批判。以资本的当代存在样态,分析马克思历史观的现实价值。

(二)研究方法

内在发生学方法与回溯式研究方法相结合。在对马克思理论的研究中存在着一种倾向,即以成熟马克思的理论或是教科书已总结出来的结论为标尺,将马克思理论的发展过程看成是线性进步的,忽略马克思理论探索的复杂性。阿尔都塞将这种方法称为分析目的论的方法。它具体包括三个理论前提。第一个前提是分析性前提,以成熟马克思主义为标准,将马克思思想体系分解还原为它的各个组成部分,例如,分析《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哪些论述是唯物主义的,哪些论述是唯心主义的,将这些组成部分与其他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进行比较,如与黑格尔、青年黑格尔派、费尔巴哈进行比较。第二个前提是目的论前提,即以成熟马克思主义为法庭,审判被分解出来的各个组成部分所蕴含的真理程度。第三个前提构成前两个前提的基础,即使观念脱离现实,认为历史上发生的一切都是观念历史的产物,观念世界本身就是观念自己的认识原则。[53]我国学者张一兵在《马克思哲学的历史原像》中,将这种研究方法称为“线性进化”的方法,“其突出表现为在马克思主义思想史的研究中总是试图在研究成就某种逻辑上看似平滑的连续进展,试图把问题说圆,从而发现一些所谓‘正确’与‘合理’的地方”[54]。不可否认,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提出了人体与猴体的关系问题,认为人体解剖是猴体解剖的钥匙。然而根据马克思上下文的表述,他更多的是在强调理论研究结束后,作为一种叙述的方法,人体优先于猴体。然而作为研究的过程,它需要研究者借助于思维抽象力,完整地考察整个过程,在多重因素的相互作用中,把握主要的发展趋向,“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55]。而不是以研究者已经事先掌握了的所谓成熟和科学的理论为标尺,人为地为马克思思想的发展进程划出一条前进的路线,这必然导致以学者的思想进程取代马克思本人的思想进程。

虽然马克思成熟理论以及教科书已有结论对于科学展现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历程具有指导价值,然而它不能取代对马克思理论探索过程的研究,更不能否认马克思理论探索中某些偏离或是折回的价值。例如,马克思在《穆勒评注》中对古典经济学家市民社会理论的一定肯定,没有这种肯定,马克思就无法克服当前青年黑格尔派所普遍存在的对市民社会的拒斥态度,因此也就无法实现由类的人向现实的社会转变。因此要科学揭示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批判对于唯物史观发展完善的价值和意义,就需要深度解读马克思不同历史时期相关关键文本,梳理这些文本内在的逻辑线索,将发生学方法与回溯式研究方法有机结合,彰显马克思不同文本中市民社会理论与历史观的丰富内涵,避免以成熟的唯物史观解读模式预设不同文本的理论价值,造成一种目的论的误读。

问题主导与文本解读相结合的方法。当前,我国的马克思哲学研究,存在两种主要的研究路向。一种是从现实问题入手来研究马克思哲学,挖掘马克思哲学的当代价值。另外一种则致力于“文本”研究,热衷于版本的考证、人物的介绍、流派的考据,呈现出“学院化”、“思辨化”的趋势。这两种研究都具有存在的合理性,但问题在于如何将两种研究路向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马克思哲学的独特魅力。

马克思哲学从根本上颠覆了形而上学的思辨哲学,从“现实的个人”以及他的生产实践活动出发,把人们的视野从云雾缭绕的思辨天国拉回到现实生活世界,以实践活动弥合此岸世界与彼岸世界的鸿沟,将对理想境界的探求转化为“现实的运动”。马克思对“历史编纂学”和“经院哲学”素来无好感。“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56]因此,学术研究应该面向生活,面向实践,关注现实人类的存在和命运,而不是冬烘遗老不食人间烟火的私语。只有面向生活世界,哲学才能从时代精神中汲取养分,在对时代课题的回应和解决中,不断成长。以问题为主导的研究方法就体现了哲学面向生活,致力于改造世界的努力。

另一方面,对马克思哲学的文本研究也是必要的。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的版本情况来看,梁赞诺夫版、阿多拉茨基版、巴加图里亚版、新德文版和MEGA版等先后代表了马克思版本研究的最高水平,其中,MEGA2版至今尚未全部完成。各种版本的差异不仅在于字句的重译,还在于文稿顺序的重新编排,以尽可能接近马克思、恩格斯创作时的原貌。例如,《巴黎手稿》的《经济学笔记》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之间的关系,特别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笔记本Ⅰ”和《穆勒评注》的顺序编排,就存在着三种不同的观点。拉宾和MEGA2第IV部门第2卷认为顺序是“笔记本Ⅰ”—《穆勒评注》—“笔记本Ⅱ”—“笔记本Ⅲ”。英格·陶伯特则按照“笔记本Ⅱ”—“笔记本Ⅲ”—“李嘉图、穆勒笔记”的顺序来理解《巴黎手稿》的写作过程。[57]泰·伊·奥伊捷尔曼认为《穆勒评注》位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之前。这些迥然不同的排列顺序对应着对《巴黎手稿》的不同理解。因此,研究马克思哲学,需要有文本研究为基础。如果我们连引用的“字句”都并非马克思“文本”的原貌,遑论理解马克思的哲学精神。更何况,马克思哲学自身有着一定的特殊性,它直接和每个历史阶段具体的实践活动有着紧密的关联,这使它具有意识形态的性质。恩格斯在给约·布洛赫的信中说:“青年们有时过分看重经济方面,这有一部分是马克思和我应当负责的。我们在反驳我们的论敌时,常常不得不强调被他们否认的主要原则,并且不是始终都有时间、地点和机会来给其他参与相互作用的因素以应有的重视”。[58]只有通过回归马克思文本,才能更好地理解马克思哲学。

但文本研究并不是理论的最终目的,这只是我们建构自己思想的一个中介。它不仅受着解读者的问题意识所制约,而且还应该服务于所要解决的问题。唯有如此,马克思哲学研究才能避免走向经院化和宏大叙事的极端。

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研究方法。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认识经历了由感性具体到思维抽象,然后由思维抽象上升到思维具体这样三个具有内在关联的发展阶段,实现了对市民社会分析的经济学视野与阶级方法的统一。与此相应,市民社会在马克思的分析逻辑中取得了三重规定性,即商业社会(即古典经济学家视野中的本源市民社会)中的市民社会、资产阶级社会中的市民社会以及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市民社会。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研究方法,同时也是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研究方法。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经历由思维抽象上升到思维具体,这也是西方近代市民社会由商业社会、资产阶级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据统治地位,资本成为支配逻辑的历史过程。以此来考察马克思历史观,需要在研究方法上实现历史与逻辑的结合。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0页。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12页。

[3] 王代月:《马克思对自由主义市民社会理论的批判研究》,《社会主义研究》2009年第2期。

[4] 《德意志意识形态》(单行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75页。

[5] 《德意志意识形态》(单行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2页。

[6] 《德意志意识形态》(单行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75页。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32页。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8卷,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第139页。

[9] 通常认为将市民社会赋予文化内涵,始于葛兰西。但实际上,市民社会在马克思的思想中,不仅具有物质利益关系这个基础层面的含义,也具有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含义。但马克思强调了前者对于后者的决定性作用。

[10] 马克思是唯物史观的创始人之一,而且是最主要的创始人,在一定意义上,马克思历史理论与唯物史观具有等同性。然而本文强调作为一种思维具体的唯物史观,以及这种科学历史理论的产生发展历程,而不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提炼出来的,作为思维抽象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为了区分,本文采用了马克思历史理论的说法。

[1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0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12—413页。

[13] 《德意志意识形态》,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8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6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2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6页。

[17] 《德意志意识形态》,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2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66页。

[1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页。

[20] 《德意志意识形态》,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0—11页脚注。

[21] 《德意志意识形态》,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5页。

[22]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70页。

[23] 《德意志意识形态》,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4页。

[24] 《德意志意识形态》,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6页。

[25] 《马克思恩格斯文选》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940页。

[26] 《海德格尔选集》上卷,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383页。

[27] 参见张文喜《论马克思对历史学派本质探问的视角——读马克思的〈历史法学派的哲学宣言〉》,《理论探讨》2009年第3期。

[2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1页。

[2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1—232页。

[3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1页。

[3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01页。

[32] 参见王代月《原典中的马克思主义》,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9页。

[33] 《德意志意识形态》,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8页。

[3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5页。

[35]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2页。

[36] 《海德格尔选集》上卷,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383页。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同时也是资本主义认识理论。通过市民社会批判,马克思实现了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本质的剖析,实现了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性批判,论证了超越这种生产方式的可能性以及路径。

[37] 韩立新:《“日本马克思主义”:一个新的学术范畴》,《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1—12页。

[38] Mark Neocleou:From Civil Society to the Social,The British Journal of Sociology,46(3).

[39] 邓正来、杰弗里·亚历山大:《市民社会与国家: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8页。

[40] 郁建兴:《从政治解放到人类解放:马克思政治思想初论》,载《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2期。

[41] 林金忠:《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得与失》,《学术月刊》2011年第3期。

[42] 李淑珍:《论马克思的市民社会与国家的思想及其历史与现实意义》,载《学术月刊》1996年第9期。

[43] 张乃和:《现代公民社会的起源》,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67—168页。

[44] 张一兵:《“市民社会”与“人”:一个共时性向度与历时性向度中的逻辑悖结》,《江汉论坛》1994年第5期。

[45] 韩立新:《从国家到市民社会:马克思思想的重要转变——以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为研究中心》,《河北学刊》2009年第1期。

[46] 陈立新、卢德友:《市民社会的源始性与历史唯物主义的革命变革》,《学习与探索》2010年第2期。

[47] 王浩斌:《市民社会的乌托邦》,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18页。

[4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12页。

[49] 王新生:《市民社会论》,广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6页。

[50] 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312页。

[5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7页。

[5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79页。

[53] 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41页。

[54] 张一兵:《马克思历史理论的原像》,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序”第5页。

[55]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1页。

[5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5页。

[57] 韩立新:《〈巴黎手稿〉的文献学研究及其意义》,《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7年第1期。

[5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