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民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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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经济民族学的理论担当与问题指向

一 经济民族学构建的理论前提

人类的存在,是由不同历史与文化的人会聚而成的,个体也由此而获得了“人的类本质”的存在。[1]正是在这样的存在条件下,“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来说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来说才是自己的人的存在,并且自然界对他来说才成为人”。[2]

如果说,衍生于生物性基点上的无声的合类性表达了类存在的直接性,那么,人的社会存在的条件,从一开始就扬弃了这种直接性,而表现为一种“不再无声的合类性”,它总是需要有意识的中介才能执行其职能,作为“人确证自己的现实的社会生活的”类意识[3],虽然也以自身的变动性趋于不断扩展的进程,却始终未能摆脱局限性与分离性的困扰。这样,“个人与类之间的关系就陷入了一种无法扬弃的矛盾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不可能形成个人与类(因而也与他的合类性)之间的直接的、一般的、直截了当的关系”。[4]

人类不再是无声的合类性,作为对自然限制的突破,实现了人的社会存在。它使人类从或大或小的共同体联合中,产生出同类实际联合的现实需要。

人最初是依凭血缘共同体的维系而行走于大地的。但这种直接认同的基点,使人们从未能通观世界,也从未把“人类”视为同一整体。在血缘纽带的维系下,个体追溯他们的血统直至某个共同祖先。在这其中,“个人的个体同一性也通过与氏族集团的同一性而得到发展,这种同一是作为在相互作用范畴中被译解为自然的一部分而被依次领悟的。由于社会现实还未能清楚地从自然现实中区分出来,社会世界的边界就消失在自然世界的边界之中”。[5]

这样,人的社会本质的同一性,仅在血缘共同体的意义上得到体现;个体也仅在这一框架内才实现了相互的认同。由于“人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制约着他们之间的狭隘的关系,而他们之间的狭隘的关系又制约着他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6]在此双重的制约中,只要一脱离共同体,一般说来也就被剥夺了任何一种作为人的地位。由此而形成一个简单社会的存在,简单到这个共同体之中不再包含其他更小的集合体,而是直接以非独立的个体结合为自身的存在,并以其自身构成一个社会集合体。

而当人的不再无声的合类性,从血缘共同体扩展到地缘共同体,即人对自己类本质的认识超越了直接的血缘认同,而代之以一种更为广泛的、对间接关系的认同时,从小群体到较大的群体,从血缘氏族到部落联盟,从部落联盟到种族、地域,也就为当代民族、国家等合类性借以存在的共同体的形成,铺筑了最初的基础。

回溯历史,人类社会经历了从“自然共同体”到“社会共同体”的演化,人的发展亦呈现了由“人的依赖关系”到“以物的依赖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过程。然而,在如何走向“自由人联合体”,而最终实现“个人全面发展和自由个性”的提问下,尽管现代社会曾以“人的发展和解放”为主题,获得并证明了自身存在的合理性,但是这种“靠牺牲多数的个人,甚至靠牺牲整个阶级”来获取人类才能的方式,“以牺牲个人的历史过程为代价”来实现“个性的比较高度的发展”的过程,却不一定必然地导致人的全面性发展;而与人的个别才能的高度发展并存的,仍是扭曲了的人的存在。“人的异化和非人化”也由此成为对现代社会批判的主题。

在人的回归、解放甚或“人的类本质”实现的根本性基点上,我们可以看到,尽管人的这些不再无声的类存在的客体化,也变得愈来愈大;尽管社会实践已大大扩展了人们对其类本质认同的范围,但又没有完全停止把处在这种客体化以外的人排除于人类之外。正是在对这一本质性关系的深刻洞察下,马克思在把迄今为止的历史视为人类史前史的认识基点上提出:“每一个单独的个人的解放程度是与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的。”[7]可以说,人类社会迄今所获取的一切,既是作为实现人的类本质的具体结果而存在的,又在不断地产生出真正实现最终普遍的人的合类性的障碍。当人们超越其直接的血缘关系和单一的地方局限,借助于更具文化追忆和象征意义的间接血缘纽带或更为广泛的地缘联系,来构建自身类存在的共同体形式时,“民族”这一历史性范畴便应声入场,它所表达的不过是人的不再无声的合类性获得了对纯自然状态的超越,而拓展社会化进程的一种存在;也同时作为对人的类本质的一种分离而呈现出多样性存在的特征。如果承认,考察人类发展的根本性基点,就是人的类本质的实现;那么,各种社会经济形态的演变,无非是这种不再无声的合类性发展所借以表现的形式而已。

在拓展“人的类本质”的认同进程中,民族范畴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展现出从“person”的个体实存向“human”渴望的转换,其核心是从individual rights出发,着重强调了human rights的意义,基于此,马克思把民族视为对“部落制度”和“地域局限性”的超越。[8]当人们借助于民族这一社会标识来表达人们亲手创造的“社会”存在,并以此为依托而寻求有力的保护力量时,表达了人对意义的追求,以及对身份感和归属感的获取,显示出“民族”概念是在一种新形式上的、与众不同的认同成就。它为人的群体存在提供了可归属性和可调适性,也为个体社会角色的演变提供了可能性和现实性。然而,它依然表现为一种局限性的认同。它不仅以这种局限性提供了群体认同的基础,而且正是基于这种局限性,使人的发展从来就是在一定的共同体形式中实现的;他的发展权利及其利益的保护,也是依凭于一定的共同体形式而获得的。同时,也使人们对其群体或共同体的看法,与其对他群体、他共同体或局外者特性的看法密切关联,使群体认同的感情无论何时何地都表现出排他性。这样,不同共同体之间在道德、信仰、思想、感情上的种种龃龉的相应产生,反映了人类分立性发展所导致的、不同共同体最基本的生存利益的冲突。这些类群体的成员依然只是全球人类的一个特例,而这些成员也总是要把“我们”与“他者”区别开来。在把“民族”作为历史性范畴存在的基点上,人们当然可以提出民族消亡的假说。但值得强调的是,必须在大尺度视野的基点上,才能体会到这一假说的深刻含义。我们既不能以眼下即刻的感受甚或以数百上千年的经验来证实民族亘古不变的恒定性,也无法拥有足够的知识来预测民族演化的轨迹和归宿。以安多藏区而论,会聚于此的众多民族,就是在数千年多民族的交往、交流与交融乃至战争、杀戮和冲突中,为自己选择了藏族这一社会性标识,其中,今天生活于四川阿坝的嘉绒藏族可谓一典例:藏语“嘉”蕴“汉”之意,“绒”指“农”之识,当藏区之外的人们把他们认定为藏族的同时,藏区腹地却有人把他们视为“汉族农民”。再看中国西南地区,当在千百年中以西南夷、罗罗、聂苏、纳苏、山苏、腊鲁、仆拉、拉乌、罗卧、花腰等数十种他称或自称而存在的数百万之众,在20世纪50年代获得了彝族这一统一族称时,也就为他们的现实存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化,给他们的社会标识注入了新的内容。我们更可以看到,以民族国家这一形式为现代社会提供了最基本的政治组织框架的法国大革命,当其首倡Nation(民族)理念时,初始的吁求是“凡生活于法兰西土地上的人皆一国之公民”,是“一个单一且不可分割的民族”。然而,民族实存的局限性却依凭对主权文化感受的形式,提出了族裔疆界与政治疆界重合的反向吁求,与当今世界的基本政治组织模式形成了尖锐的冲突。

上述事例向我们揭示了一个基本事实:民族并非一个固定的模式,它的实存既有在文化流变长河中的历史积淀,又有现实中由不同关系与位置而引发的各种吁求与力量的合力作用;民族并不拥有一条明确且固化的边界,重叠、聚合与分化的多向性变化在不停地轮番上演。从文化谱系,到政治、经济等方面的生存策略选择,乃至到想象的共同体等不同角度与层面对民族的阐释,不过是显现了民族实存的复杂性。不论你对民族充满敬慕之情,还是突生厌烦之意,它的存在与演变就是我们无法回避的一个基本事实。人在回归或实现类本质进程中所遭遇的历史与现实的局限性的社会条件,已经并且继续在把不同的民族置于同一时空中的不同社会位置上,今天的民族群体如同其他由利益构成的群体一样,在实行有效的利益追求和生存吁求,民族共同体由此成为追逐群体和个人利益的动员中心。民族也由此成为考察社会经济问题的一个根本性基点。本书以“经济民族学”为标识,意在以民族为基点的研究并突出对民族问题的关注。

把民族作为研究基点,是因为我们看到,人类片面性历史存在的狭隘框架,一方面使人们对自身及其类本质的认识和理解的精神努力的成果(如历史学、哲学等学科体系),从一开始就具有深刻的内在缺陷;另一方面,在人生而平等的伦理基础上所产生的、试图使人的差别合理化的理解努力中,也使自己不得不同时面对由这种社会联系而带来的一切具有人性的存在,而从内心产生出深刻的情感忧虑。这一研究基点所强调的是“人类”视野。把人视为类的存在,是人的社会性存在的产物,是人的世界历史性已经成为一种经验的存在的观念反映。应该说,是“首次开创了世界历史”[9]的现代社会,为经济民族学铺筑了现实的基础。这一“基础”的涵义在于:以世界性的统一框架,第一次为人类全面实现自我理解及其对类本质的认识提供了可能;使经济民族学成为我们对自己的生活进行展望并获得变易的方法。这个新的基点,最终归结到在人类的广泛差异中寻求类存在本质的学术努力上,为人类的自我理解和自我复归开拓了新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