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美国的起源:五月花号契约的背后——商业、移民与战争
谈起美国的建国历程,总会有人谈起五月花号的契约:在波涛汹涌的大西洋上,一群逃避宗教迫害的清教徒,为了未来的自由社会庄严订立契约。这个场景的确充满了神圣的意味,它也因此成了美国的国家神话。但事实是,在五月花号之前,北美洲就早已被开发,而创设马萨诸塞殖民地的五月花移民也只是北美诸多开拓者之一,而且正是这群为逃避宗教迫害而远走的清教徒,制造了美国历史上最血腥的宗教迫害。五月花号的故事也许反映了美国的DNA链条中的清教片段,但是它忽略了美国的建立最主要的推动力量与其说是宗教,不如说是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方面是北美大陆的内在因素,比如商业、移民与民兵的发展;另一方面则是欧洲列强争夺财富、殖民地、帝国荣耀的外在因素。并且,在北美殖民地开拓的初期,起主要作用的是外在因素。尽管今天许多人都认为,一个国家的经济力量决定了它的国家力量,但在15—16世纪资本主义萌芽阶段,更常见的现象是一个国家的国家力量决定了它的经济力量。在那个时候,还没有今天的全球化,工商业的资本家们还没有像今天这样成为某种跨国的力量,还不够强大的他们仍然要依附于国家的羽翼之下。在那个时代,各个国家流行的是重商主义,它要求国家用暴力来打开市场、垄断市场,甚至在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掠夺财富。在这方面最成功的当然是西班牙人,一艘艘自新大陆满载黄金而归的西班牙大帆船,让英国人和法国人又妒又恨。
新大陆的发现与西班牙人的崛起 在奥斯曼土耳其攻占君士坦丁堡并将其改名为伊斯坦布尔之后,阿拉伯人和与其关系密切的意大利商人垄断了利润丰厚的欧亚商路。这让欧洲的一些航海强国试图在大西洋上找到一条通往亚洲的道路。伴随着航海术的发展以及冒险家的开拓,哥伦布在1492年到达了圣萨尔瓦多,并随后发现了古巴、海地,但随后的佛罗伦萨航海家阿美里戈·维斯普奇(Amerigo Vespucci)发现,这片土地显然不是哥伦布一直希望抵达的印度或日本,而是一个全新的大陆。这个大陆就被称为America。1521年,西班牙人科尔特斯征服了墨西哥的阿兹特克王朝,1532年,皮萨罗征服秘鲁的印加王朝(印加王朝的抵抗一直持续到1571年),西班牙人征服带来的源源不断的黄金让欧洲人大为兴奋,也让更多的欧洲人试图在北美洲寻找下一个充满黄金、等待征服的印第安人王国。但是结果并不令人兴奋,北美洲虽然有广袤荒凉的大片土地,但并没有值得掠夺的王国与财富。
在西班牙黄金的刺激下,英法两国也开始了对北美的探险,但是北美洲富庶的南部已经被西班牙人捷足先登了,剩下的地方虽然有广袤的荒野,但是人口稀薄,更没有黄金。法国人很早就来到了北美,但直到1608年他们才建立魁北克港,虽然控制了密西西比河上游和五大湖区,但主要是建立人口较少的皮毛贸易点与军事要塞。广袤的土地、稀少的人口以及缺乏贵重金属的现实,让北美殖民地只能走上垦殖的道路,而这恰恰为欧洲过剩的人口、饱受迫害的异教徒们提供了一个新的世界。在这个新的世界里,不仅有大有可为的广阔空间,而且因为其缺乏黄金与资源,也让欧洲旧世界的统治者们意兴阑珊,只肯进行最低限度的统治,也因此留给了当地社会最大限度的自由。
一、美国是一个民族创造的国家吗?
不,它是一群公司创造的国家。
相比法国人,英国人最初出现在北美的原因是来挣快钱:咱找不到印第安人抢黄金,咱直接抢西班牙人的黄金不是更省事儿?像德拉克这样的英国海盗最后就把主意打在了西班牙大帆船身上,这样抢来抢去最后直接导致了西班牙无敌舰队和英国的大决战。但做海盗毕竟是个高危行业,要想来得长久,最好还是自己能够找到黄金。所以一些英国冒险者们在1606年就开始了对北美大陆的殖民。今天谈到美国的历史,很多人经常从五月花号开始谈起,但实际上,五月花号上的清教徒在美国建国的很长一段时期中,仅仅是北美殖民者中的一部分,甚至不是最主要的那部分。对于最早到达北美洲的英国移民而言,其实他们更想模仿征服了阿兹特克和印加帝国的西班牙人,找到并征服某个富裕的土著人的王国,然后掠夺黄金,但是他们实在没有西班牙人的好运气。当时的北美洲不仅找不到黄金,甚至不适合大规模人口居住,北美洲的印第安人从来没有发展出如阿兹特克、印加那样大规模的人口和农耕社会。这让最早拿到特许状的弗吉尼亚公司与普利茅斯公司吃尽了苦头,普利茅斯公司根本没有坚持下去,而弗吉尼亚公司满怀黄金梦的144名商人、工匠、士兵、冒险家们,1607年刚刚在英国的第一个北美洲殖民地詹姆斯市欢呼登陆,就发现他们不仅没办法找到梦寐以求的金子,还要面临挣扎求生的困境。这些人几乎一直生活在饥寒交迫之中,最后只有38人活到了1608年。1620年上岸的五月花号上的124人,过了10年才发展到300人,可谓是惨淡经营。这并不是说,这些来自英国的殖民者就不会种地,而是在当时北美大陆的大西洋沿岸,尤其是英国人最早登陆的大西洋沿岸东北部和哈德逊河流域,土地贫瘠且多为森林,气候潮湿,欧洲人习惯的农耕生活几乎无法开展。早期的殖民者只能靠在森林打猎与海滩上收集贝类苦苦维持。这种困难直到白人从印第安人那里学会了种植当地农作物才得以缓解。
这些农作物是什么呢?就是玉米和烟草。玉米用来维持温饱,烟草则成为殖民地最重要的经济作物,甚至一度作为货币流通。烟草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它不像小麦、玉米等农作物具有农业社会的自给自足的意义;相反,它从一开始就意味着,这些几百人的远离欧洲大陆的殖民地,从来都没有离开过欧洲的商业体系。殖民者虽然看似与亚洲农民一样,以种地为生,但他们不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农民,而是以土地来进行生意的农场主。这些新大陆上的农场,虽然距离欧洲有万里之遥,却从来不是孤立的,而是资本主义全球贸易中的一分子。在1617年,弗吉尼亚向英国出口的烟草就已经达到了2万磅,到1620年上升为6万磅,到1627年达到了50万磅。而随着来自英国的投资与移民劳工,乃至进口奴隶的不断增加,在1668年,整个切萨皮克地区成了名副其实的烟草海岸,对英国的出口量达到了1500万磅。而到了独立战争前,出口量则达到了1亿磅。
烟草在美国的历史 在美国的历史中,烟草和棉花无疑是最重要的两项农作物,甚至可以说它们直接与美国的国运相联系。不夸张地说,烟草绝对算是美国的开国功臣。其实烟草这种经济作物本身就是美洲特产,它本来一直被印第安人用来治疗各种疾病,例如感冒、头痛、牙痛、脓疮溃烂,因为它的麻醉功能,印第安人把它称为万能药。不过可能是因为土烟太呛的原因,普通印第安人并不吸烟,而是吃烟,烟草是用来嚼的。只有天赋异禀、比较耐呛的神职人员,才会在宗教仪式上使用燃烧吸烟方式,大概是因为被烟熏得五迷三道,颇有降神附体的感觉。这大概和现代烟民抽多了之后的醉烟状态类似。许多人用来显示绅士风度的烟斗(比如夏洛克·福尔摩斯),其实都是当年印第安人用来请神的法器。
据说最早的欧洲烟民是哥伦布船队中的两名船员,他们用棕榈叶或车前草叶,将干燥扭曲的烟草叶卷起来抽。结果一发不可收拾,吸食烟草的习惯从船员传播到各个港口旁边的酒馆和妓院之中,接着再从底层的下里巴人传到上层的贵族绅士,最后让烟草迅速成为全世界的一门大生意。其实,烟草的盛行完全可以理解,在那个时代,底层劳动人民,尤其是船员,生活极其枯燥、疲惫,烟草可以让他们抗饿解渴,还可以驱除疲劳恢复体力、麻醉大脑让精神得到放松。在1600年左右,烟草就进入了中国,到了崇祯年间,吸烟甚至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在当时,主流的吸烟方式是吸食烟草,这还是很贵的,很多穷人无法承担这个费用,就买一些烟草碎末来过瘾,再后来,这些烟草碎末就逐渐发展成了今天的卷烟。
英国对于北美的殖民,在最初的一百年里几乎没有什么通盘的规划,基本上就是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地摸着石头过河。不管是公司的殖民地、贵族的封地还是业主们的自治领,本质都是新大陆上的生意,即便是宗教味最重的新英格兰地区,生意都是最重要的动机之一。1628年成立的新英格兰公司,一方面由于其清教徒属性,自然要“弘扬耶稣基督的福音”,所有公司成员都致力于纯洁英国教会的运动;另一方面,挣钱也是很重要的。在41个为该公司提供资金的人当中,至少有25个是商人,这些新教徒们来到新大陆不仅是寻求天堂,而且是寻求利润。北美殖民地的发展,说白了就是公司、领主、社团和国王谈好分成比例,申请一个特许权,招些人搞几艘船,去一个看上去还行的地方,上岸、开干,干不下去的灰溜溜地走人甚至丢了性命,干成了的,把小村落变成小集市,小集市变成大市镇,慢慢扩散最后成了殖民地(比如美国最早的殖民就是从弗吉尼亚公司与普利茅斯公司拿到詹姆斯一世的特许权开始)。从1607年到1732年,英国殖民者陆陆续续在北美大陆建立过一共十多个殖民地,又经过合并最后剩下10个,基本上可以分为南北两个板块:南方是以切萨皮克湾地区的弗吉尼亚为代表的种植园经济带,北方则是以美国东北部分的马萨诸塞为代表的新英格兰地区。

除了这几个州外,还有3个殖民地,包括1620年的普利茅斯、1641年的缅因、1638年的纽黑文,后来,普利茅斯、缅因被马萨诸塞合并(缅因州于独立战争后单独建州),纽黑文与康涅狄克合并。
早期北美殖民地来历可以说是五花八门,能不能生存下来也是各显神通,有宗教移民试图建立人间天堂的尝试,有殖民公司试图发现黄金的探险,有贵族领主试图对欧洲领主封建庄园的复制,这些尝试都在北美洲这块全新的土地上经历了考验进化。其中,最有意思的其实是佐治亚州,它是信托人局的封地,相比于其他的北美殖民地,它建立的动机尤为特殊,它不是为了谋取商业利益或是建立异端家园,而是为了改造流浪者、懒汉、债务囚犯的社会工程。它的创始人认为,如果有一块纯洁的土地,有严格的管理和良好的计划,那么英国社会的一些底层贫民的劣根性将能够得到改善。可以讲,佐治亚殖民地应该是当时那个时代最大规模的乌托邦之一。
佐治亚州的故事 美国史学家一般把佐治亚称为慈善殖民地。这显然是殖民地中非常特殊的一个。当年在英国本土,债务囚犯问题十分严重,为了给债务囚犯找一个重新开始的地方,詹姆斯·爱德华·奥格尔索普就提出学习罗马帝国把破产农民送去边疆屯垦一样,去美洲专门建立一块以慈善为目的的殖民地。在佐治亚的实验中,充满了政府对于美好生活的规划,禁酒、均田地、配发物资、禁止奴隶制、鼓励种桑养蚕,但可惜的是,这种乌托邦式的规划与佐治亚州的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也难以调动缺乏自主权的移民的主动性。最后佐治亚尽管自然条件不错,却成了北美十三州最穷的地方。
那北美十三州的另外四个州是哪里来的呢?是英国人从荷兰人手里抢来的。1652年英军大败荷兰,将荷兰人的新阿姆斯特丹变成了New York,也就是今天的纽约,随后又设置了新泽西和宾夕法尼亚,最后在1704年又从宾夕法尼亚分出了特拉华州。在北美最早的殖民过程中,不同的殖民者落脚的地方不一样,面临的自然条件不一样,其展开贸易的方式也不一样,这种不同的经济基础最后也带来了不同的社会结构。比如上南部地区的弗吉尼亚、马里兰大量出口烟草,下南部地区的卡罗来纳、佛罗里达、佐治亚大量出口稻米和靛蓝。整个南部经济主要为面向英国乃至欧洲出口的种植园经济。而这种南方的种植园经济表现出3个重要的特点:1)它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这最终带来了南方的奴隶制。当种植园经济由于出口市场的急速扩大而急需大量劳动力,而来自欧洲的移民和白人契约奴隶无法满足需要的时候,进口黑人奴隶就成了必然的选择。就这样,南方的种植园经济的发展,最终让南方成为蓄奴州,最后甚至形成了臭名昭著的三角贸易。2)它对土地肥力消耗很大,因此种植园经济必须不断扩大规模,获得更多的土地。这意味着南方蓄奴州同样表现出强烈的扩张主义倾向,这种扩张最终导致了与北方同样急切获得土地的自由民发生不可避免的冲突。这其实是美国内战的根本原因。3)它具有很强的自给自足性,在经济上它与美国的其他地区,尤其是未来快速扩大的中部、西部地区缺乏联系,而这些中部、西部地区由于农产品大量销往北方,最终与北方形成了坚实的同盟。
美国的奴隶贸易 虽然欧洲人可耻的黑奴贸易可以追溯到15世纪,但是直到15世纪末,黑奴贸易的规模都很小。据统计,从1457—1460年期间,每年只有七八百名黑人被运入葡萄牙国土。这是因为,欧洲人关心的是黄金、香料、象牙,贩卖奴隶只是一种获利不大的“副业”。15世纪中叶的欧洲并不缺乏劳动力,黑奴主要用于宫廷显贵、富商地主的家务劳动,只有极少数黑人奴隶用于银矿开采。但是新大陆尤其是西印度群岛甘蔗园的开发,让美洲对黑奴的需求大量增长。这主要是因为,土著印第安人基本上被灭绝,而当地气候炎热,白人劳工、囚犯、奴隶无法适应,死亡率太高,更耐热的黑奴几乎成了唯一选择。西方殖民者在掳掠贩卖非洲黑人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三角贸易”方式进行奴隶贩卖。西方贩奴船多是从欧洲或北美的港口出发,满载着在非洲交换奴隶的欧洲工业品,如枪支、火药、纺织品、甜酒、金属棒、日用杂货等,在非洲海岸把奴隶载在船上,横渡大西洋,运往美洲奴隶市场——西印度群岛、巴西、北美殖民地南方各州等处,再从美洲装回蔗糖、棉花、烟草以及各种矿产品原料,经过大西洋返回欧洲或北美殖民地北方各州,因为贩奴船在大西洋中所走的航线是欧洲—非洲—美洲或是美洲—欧洲—非洲三角航程,因此被称为三角贸易。每一次“三角贸易航程”,大约需要半年时间。在整个航程中,奴隶贩子可以做三次买卖,贩卖不同的货物,取得百分之几百到百分之几千的利润。在这种三角贸易中,奴隶制度构成了真正的发展基础。非洲和美洲市场不仅从多方面促进工场手工业的繁荣,而且促进了银行、保险、交通运输等各业的兴起,从而推动了许多处于三角贸易路线上的欧美城市的兴起。英国的利物浦,在17世纪末仍是个微不足道的小镇,一年的船税只有15英镑,而随着奴隶贸易的兴旺,1785年利物浦的关税年收入已达648000英镑。以奴隶贸易和奴隶劳动为基础的非洲和美洲市场激发了巨大的需求,从而促进了工场手工业的蓬勃发展,并终于成为工业革命的直接动因。正如亚当·斯密所说,由于新的美洲市场的开辟,就有机会实行新的分工和提供新的技术,而在以前通商范围狭隘、大部分产品缺少市场的时候,这是绝不会有的。
在南方种植园经济兴盛的同时,自然禀赋远不如南方的北方新英格兰地区则走上了另外一条道路。与土地肥沃、气候温暖湿润的南方相比,北方的清教徒们的生存环境要恶劣许多,但穷则思变的他们充分利用海洋鱼类资源丰富和在贸易线路上处于欧洲与南方航路中转站的有利因素,走出了一条制造业与商业化之路。一方面,新英格兰商人逐渐垄断了北美地区的捕鱼业与航运业,而兴旺发达的捕鱼业与航运业又刺激了造船业;另一方面,航运业的发达,又让新英格兰形成了强大的贸易团体。新英格兰商人不仅积极与纽芬兰、长岛和切萨皮克地区进行沿海贸易,而且与西印度群岛建立了密切的贸易关系。他们将自己生产的朗姆酒、面粉卖给西印度群岛的甘蔗园,获得可以在伦敦流通的货物或现金,然后再从英国购买商品贩卖到南方各州。这种商业与工业上的优势,不仅逐渐让新英格兰地区的商人拥有了更强大的经济力量,而且让他们始终处于利益网络的中心位置,从而更容易与其他地区保持联盟关系。这种联盟关系让他们在对抗英国的时候获得了南方的支持,在对抗南方的时候获得了中西部地区的支持。相比种植园经济的南方,中部地区的贵格教派与北部更为接近。一方面,中部地区有纽约和费城这样的商业中心与港口,可以让他们通过参与欧洲—北方—南方的转运争取利润;另一方面,中部地区有大量荷兰、德国、瑞典移民的家庭农场,他们的农耕经验非常丰富,这让他们的农业在北美殖民地中优势很大,他们的蔬菜、水果、小麦、牛奶、面粉、啤酒和牲畜在市场上也有很强的竞争力。
新英格兰制造业的兴起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经济的发展正如生态系统一样,某一个领域的兴起往往带动其他相关领域的发展。尽管英国对于殖民地制造业的发展一直力图予以限制,但是一系列因素的叠加,最终让新英格兰地区的制造业不断做大做强,并最终成为美国工业化的基础。新英格兰地区首先兴起的是捕鱼业,这带动了鱼产品加工业,并衍生出了需要更多资本、更高造船技术、更先进管理经验的捕鲸业。捕鲸业又推动了造船业的兴起,造船业的兴起又带动了木材加工业、钢铁工业与航运业的发展,而航运业的发展以及随之而来的对外贸易又带动了船舶储备品、酿酒业、纺织业的发展。
二、为何美国土地、宗教制度与拉美如此不同?
因为美国缺人。
拉丁美洲有句话路人皆知:上帝太远,美国太近。今天的人们的确有时候会奇怪,同样是西方殖民新大陆的产物,为什么今天的美国、加拿大与墨西哥以南的拉丁美洲会存在如此巨大的差异?这当然可以用西班牙、葡萄牙与英国的殖民方式存在重大区别来解释,但最重要的有两个理由。一个是新大陆并不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制度其实是建立在中央政权无法防御外敌骚扰基础上的一种应激反应,虽然印第安人骁勇善战,但英国移民的民兵传统、火器水平,足以让他们可以不借助武装贵族的力量而实现自我保护。不是美国没有贵族,事实上北美殖民地有大量的贵族领地,而是贵族从来没有如欧洲那样被人民需要,也从来不曾具有过在欧洲社会中的巨大优势。第二个理由更容易理解,那就是北美十三州一直缺乏人口,北美洲的印第安人人口稀少且作风彪悍,英国殖民者在北美洲无法像西班牙人在墨西哥一样通过奴役当地人民来简单复制欧洲的封建制度。从本质上来说,封建制度是通过控制土地,继而控制人口的方式来维持,但北美从一开始就不同于地贵人贱的欧洲,它的特点是地贱而人贵,控制大片土地而没有人口开发是毫无意义的。
虽然美国的南方诸州倒是可以和殖民巴西的葡萄牙人一样,用大量的黑奴来解决劳动力的问题,从而建立种植园经济(事实上他们也这么做了),但自始至终,这种引入奴隶的模式是无法适用在不适合规模种植的北方地区与中部地区的。所以,如何吸引来自欧洲的移民就成了北美殖民地发展的关键。早期的北美殖民地不是没有想过复制欧洲的封建制度和宗教迫害,但是一旦殖民当局试图这么做,那么这个地方就不会有人来。所以即便是对白人契约奴隶,地主们也得许诺以合同期满后的自由与土地。对于来自欧洲社会的破产的农民,渴望发财的商人、匠人、冒险者,以及试图找寻信仰之地的异端们,殖民地的领主与总督们必须学会变通,必须满足移民们对拥有自己土地与信仰的要求,而这也是在北美殖民地出现迥然不同于欧洲的土地制度和宗教自由的根本原因。
坦率而言,在北美殖民初期,英国的殖民地当局从来没有想过给予移民土地。然而现实是,当时大多数白人都是“契约奴隶”,其比例可能占总数的70%以上,在弗吉尼亚甚至达到了80%。这些“契约奴隶”的官方说法是indenture servant,这是一种具有强烈农奴制色彩的劳务合同。说它不是奴隶制,因为它部分地承认“契约奴隶”的人身自由,并约定了劳动期限和劳动报酬,它承认劳工的法律地位,劳工也可以控告主人,这一点与对待黑奴实在是人与非人的区别;说它类似于奴隶制,是因为在契约期间,主人的确可以处置契约奴隶的人身自由,主人可以转让契约奴,并可以追捕逃亡的契约奴。但是除了部分流浪者、罪犯的契约奴之外,相当部分的“契约奴”都是带着期待自愿为奴的,他们签约为奴的原因主要是难以支付昂贵的移民费用。尤其像新英格兰地区,契约奴很少有罪犯与流浪者,相反他们多是身世清白、勤劳节俭、具有一定手艺的与主人家同一教会的兄弟。对于这样的群体,如果没有丰厚的回报,显然是无法让他们漂洋过海的。
对于缺乏现金但拥有广袤荒地的殖民公司而言,这个回报无疑就是土地。比如封建性最强的弗吉尼亚公司,最初只肯给予移民封建意义上的自由永佃权,但是由于人口长期不足,而且无法在分红期限到来之时支付移民现金报酬,最后也只能在土地制度上进行变通,在短短十几年内,从允许移民以租种者的身份从公司租种3英亩的土地自己耕种,逐渐变为按每股50英亩的标准分配给股东和服役已满的移民,再变为任何支付250人移民费用的个人或团体,均可在公司管辖范围内且无人居住的地区另获一片250英亩的土地。最终,土地成为一种人头权(Need rights)。弗吉尼亚公司几乎完全放弃了欧洲的地主—佃户的模式,以极低的价格将土地分配给新老移民。弗吉尼亚的“人头权”制度迅速为马里兰、卡罗来纳、纽约等州采纳。在新英格兰地区,由于新教移民的社团属性,人头权制度演化为村镇授地制度,这个制度首先以村镇为单位获得土地,然后在村集体中根据社员身份进行二次分配。

对于当时的弗吉尼亚公司,用土地来换移民是非常合适的一笔买卖,因为他们拥有广袤的土地,却缺乏足够的人口与现金。然而这项权宜之计,却对北美殖民地乃至其后的美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为正是这种获取自由土地的希望,成了后来以大批破产农民为主的移民的最重要动机。但是这种“人头权”的设计也促成了两个结果:
其一是现有土地分完之后,后来者在殖民公司和后来的殖民地当局的宏观调控之下,要获得土地就只能向边疆进发,这引发了白人与印第安人你死我活的生存斗争。事实上也正是这种不断获取土地的动力,让北美殖民地乃至建国早期的美国表现出强烈的扩张性,这种对于土地的扩张性直到美国完成了工业化,大大缓解了过剩人口的压力,并找到了获取财富的更有效方式之后才得到了缓和。
其二,随着土地存量的减少,种植园的规模化经营与人头权带来的分地趋势之间开始存在越来越大的矛盾,这最终导致南方各州为了保持种植园经济,开始逐渐用不能分地的黑奴取代白人契约奴隶。南方对于新土地的获取逐渐表现为种植园经济的扩大,而非北方的小农场主、自由民的扩大。随着美国不断获得新的土地,这两股力量对于新土地的争夺日益激烈,而这种争夺最终导致了美国的内战。
契约奴隶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一是多来自英国和爱尔兰的自愿契约奴隶。他们愿意迁移,但无力支付路费,由公司付费。二是“半自愿契约奴隶”,这有点类似于转包,就是没钱付费,也没有找到公司签约,所以先与船运公司签约,等到达殖民地后再由船运公司把他们卖出去。三是非自愿契约奴隶,类似于流放,主要是罪犯、流浪汉和造反的苏格兰人与爱尔兰人。四是以德国移民为主的赎身工。他们与多为单身汉的英国移民不同,往往是拖儿带女一大家子人,因此往往无力支付全部路费,所以他们通常与船运公司约定,到达殖民地后在两周内偿清欠费,否则船主可以根据所欠债务折算出服务年限,把家里的子女卖出去做赎身工,家里攒够了钱就可以把子女赎回来。
除了部分罪犯、流浪汉和叛乱者之外,大部分移民的动机都是逃离,有逃离贫困和战乱的,也有逃离宗教迫害的。一谈到宗教迫害,人们几乎就想当然地想到“五月花号”的传说,这几乎已经成为美国的立国神话了,在这个故事里美国就是清教徒为了宗教自由而建立起来的国家。然而问题在于,美国的历史实在太短,清教徒的神话还不足以替代历史。事实是,一方面,清教徒只是最初登陆北美的诸多教派之一,在弗吉尼亚、马里兰等南方州,圣公会(英国的国教)与天主教都有着强大的影响力;另一方面,清教徒追求的宗教自由,只是他们自己的宗教自由,当异端有机会成为主流的时候,他们迫害起其他异端来,从来也没有什么宽容。马萨诸塞甚至经历过长期的神权政治。最后必须指出的是,清教以及更广义的新教,虽然相比于天主教来说更解放了人,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被解放了,得到解放的往往是男性家长,而他的妻子、子女的处境相比于天主教社会还有所恶化。因为新教将对圣经的解释权从教廷转移到了普通人的手中,所以新教社会的家庭不仅仅是一个生产单位,同时也成了一个宗教单位。在新教社会的家庭中,父亲不仅具有家长的地位,还具有宗教地位,这让父权不仅摆脱了天主教社会中教权的制约,而且得到了神权的加持。在新教社会中,父权与神权得到了统一,这让父亲在家中的权力得到了巨大提升,也让他对妻子和儿女的压迫能力有了巨大提升。在今天,很多人谈到新教的时候,总会引用马克斯·韦伯在其著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的观点,认为新教伦理让人更加勤劳、节俭、向往财富,这当然没有错,但这种论断其实掩盖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家庭制度与生产效率的关系。与其说天主教家庭比新教家庭更加懒惰,不如说新教家庭的权力结构更有利于家长榨取家庭成员的劳动力。这种强家长负责制与包产到户的土地制度相结合,其实是新教社会能够快速积累社会财富最主要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