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急救和呼救
在急、危、重伤患者的发病或受到伤害的现场,第一个发现者是患者自己,其次是在现场的其他人。一旦出现伤病情况,应及时向周围人呼叫,请求援助,并尽可能地采取自救措施。现场抢救阶段主要有三个内容:一是评估伤(病)情;二是实施抢救;三是稳定病情。如遇危重伤病员,常需要一边评估,一边抢救,一边稳定病情,即对已存在的或潜在的威胁伤病员生命的各种病情进行及时的发现和处理。
(一)现场观察,保证安全
当院前急救医生面对意外事故时,首先应观察现场环境有无危险存在,同时寻找患者受伤害的线索,这对判断伤情很有必要。如现场仍有危险,应先除去危及在场人员生命或影响救治的因素,再进行救治,确保伤者和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病情评估及救治
遇到可疑急危重症者,在保障自己和患者安全的情况下,首先识别患者有无反应。如果有反应、有呼吸,则要明确病情,进行求救,给予合适的体位(如恢复体位);如果无反应,则要开放气道;如果无呼吸,则要人工呼吸,给予复苏体位,识别有无循环体征,必要时给予心肺复苏。
向清醒的伤员或旁人全面地询问伤(病)史,询问病史的同时要通过视觉、听觉、嗅觉发现伤病员的阳性体征,综合所有临床资料做出诊断或推断;对急重症患者首先要掌握其生命体征,先救命后治病,一边稳定生命指征,一边做出初步诊断;急救医生应第一时间对伤病员进行一次基本检查,判断是否有致命的伤情,判断意识清醒程度、判断气道是否通畅、判断是否有呼吸、判断是否有脉搏;属于心脏骤停则立即实施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
(三)急救呼救
急救呼救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呼叫周围的人给予帮助,协助抢救患者;二是对专业院前急救单位进行呼救。呼救应注意:提供伤病员的主要病情、讲清伤病员所在详细地点(有醒目的标志或到醒目标志地点引导救护车出入)、伤病员电话或呼救者电话(保持通畅)、救护车等候地点、现场周围情况,重大意外事故须报告伤病员人数、伤害性质、事故缘由、伤病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