兕、犀
犀牛形状似牛而大,头大、颈短、躯干粗壮、皮肤韧厚无毛而有皱襞。因品种而异,体色有微黑带紫、黄褐、青白等几种。常见的犀牛有两种:一是印度产的,体格较大而性情温顺,鼻端上长有一只大独角;一是非洲产的,体格略小而性情凶暴,除鼻端有大独角外,额前尚有一只小独角。此外还有所谓三角的,大概是作一大二小的纵向排列。犀牛独生的角与其他动物成对的角大异其趣。故人们也于文字强调其独角的特征。现在用“犀”或“兕”字来指称犀牛。甲骨文的“兕”字,作头上有只大独角的动物形()。
兕是生活于湿热环境的动物,现今主要分布在非洲中部和南部、中南半岛、马来群岛、印度次大陆等地区,都是属于较温热的地带。中国境内,可能除了云南、广西交界,现今犀牛已绝迹。但在距今7000到3000年的一段期间,气温要较今日温暖,犀牛有可能在中国很多地区生息繁殖。浙江余姚河姆渡、河南淅川下王岗等6000多年前的遗址,都发现犀牛遗骨,说明中国那时有犀牛生活着。
兕在商代还是常见的捕猎物,擒捕的地点有好多处,捕捉的方法有设阱、箭射、追逐、纵火等。甲骨文曾有捕获四十只的记载(合集37375),十只以上的也有数次。与只捉到一两只老虎的记录相比,犀牛显然在商代是种较易捕捉,且大量存在的野生动物,应有较多的繁殖。战国时代的盔甲仍常以犀皮缝制,甚至《国语·越语》有吴国衣犀甲之士十万三千人的浮夸记载,表示战国时代中国华南仍有大量的犀牛存在。汉代也还有以犀牛随葬的例子(王学理1981:28)。
但是有人以为,犀牛皮坚甲厚,发起怒来狂冲,几千公斤重的身躯有如卡车,捕猎时很危险。以现在所知商代的青铜武器,似乎很难给予它致命的打击。台湾“中央研究院”收藏一件商代帝辛时的动物头骨刻辞,作“在九月,唯王十祀肜日。王田盂,于X(地名)获白兕”。虽经断定是犀牛的头骨(屈万里,甲释:498),但有人相信那是误判,以为该头骨是种已灭绝的水牛而不是犀牛,商代的“兕”字应指一种今日已灭绝的水牛,后来才被用以称犀牛的种属(林巳奈夫1958:30)。其实捕猎犀牛并不需要给予一次致命的打击,设陷阱是古代常采用的狩猎方法。而且犀牛胸前腹下的部位并不如其他部位坚厚,商代的弓箭已足以给予有效的创伤。非洲土著用以猎犀的武器也很简陋,但已使犀牛濒于灭绝的境地。犀牛的嗅觉和听觉特别敏感,不易接近,但视觉却很差。如果将木弩张设在地上,即可不近攻而静待犀牛触动机栝,射杀胸下的部位。商代习见的所谓弓形器,很可能就是固定弓体于木弩的零件。其中一件装饰有像是“兕”字的图案,该动物身上明显披有大块的皱襞厚甲(图3.2),明示弓形器用以猎犀的用途。所以商代的人肯定有猎犀的能力,“兕”字在商代已指称犀牛,否则商王不会刻辞于其头部以为打猎的胜利品,以夸耀其武勇。
东周以后有两字代表兕,一是象形字“兕”,一是形声字“犀”。古人显然把它归属于牛类,故以“牛”为义符。或以为此二字代表不同种属或性别,有以为兕是独角而犀为一大一小独角的种属,或以为兕为雌性而犀为雄性。甲骨文提到兕的肤色有白(合集37398)及戠(佚存518)。戠或以为是黄或赤色,但《说文》以为兕如野牛青色。白色与灰青色的色调较近,可能是不同观察者描写的差异。“戠兕”较可能是灰青色的犀牛。从遗留的器物看,商代所指的兕大概是鼻端及额头各有一角的一种(图3.3)。战国时代以前,犀牛还是中国人熟悉的动物,故以犀牛赋形的铜器还相当逼真传神。但是汉代以后,大概因已难见其形象,只能依据书本的描述造形,形象就大有出入,如图3.4。
商人捕捉犀牛的最重要目的,应该是获取其坚韧的皮,因它是缝制铠甲的理想材料。在钢铁武器未充分使用前,兕铠甲对于青铜武器的攻击有很好的防御效能。在西汉普遍使用铁甲前,兕甲虽已渐被铁甲取代,已不是最理想的护身装备,但仍是兵士常见的装备。故成书于战国晚期的《考工记》详细记载有其缝制及质量检验之法。其中《函人》篇说,犀甲寿百年,兕甲寿二百年,犀兕合缝之甲寿三百年。虽不免夸张,但也是基于其经久耐用的事实。故《楚辞·国殇》中说“操吴戈兮披犀甲”,以之为理想的战斗装备。从吴国衣犀甲之士之多,可想见古人滥捕的程度。所以犀牛在中国之灭绝,除了气候变冷,草原被开辟为农田而失去食料来源外,最主要的原因应是人们要获得其坚韧的外皮。
除皮甲外,犀牛还有一样最为人们宝贵的东西,即犀角。犀角是一束毛发硬化而成,所以没有长成如其他动物一样的对称状。犀角含有碳酸钙、磷酸钙、酪氨酸等成分,具有清热、解毒、止血、定惊的功效。其疗效起码已为汉代人所了解。《神农本草经》将其列入中品,是种可久服兼治病的药材。因品种不同,犀角的色泽、大小、外形都有些不同。有些尖而细,有些粗而短,但都具圆锥形而根部有自然的洼陷,可因势以制作容器。《诗经》的篇章,如《卷耳》“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七月》“跻彼公堂,称彼兕觥,万寿无疆”,《丝衣》“兕觥其觩,旨酒思柔”等,已言明以犀角制作饮酒杯。但不知其时是已着眼于其疗效,或只是取其材料贵重。汉代既知犀角的疗效,其后的制作当有此用意,希望饮用溶于酒中的药性,以达延寿的目的。到了4世纪,炼丹家以之与水银、丹砂、硫黄、麝香等物合药以制作小还丹,以为有助于成仙不老的效果。犀牛在汉代已比象更为罕见,以致犀角的效用被人神化,甚至以为有避尘、避寒、避水等种种不可思议的妙用(孙机1982:83)。《汉书·郊祀志》记载王莽时以之和鹤髓、玳瑁等二十余物,煮之以渍种,希望吃其长成的谷粒以成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