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者
于是,两个差役被派去吴家排庄,(34)走了24公里路去捉拿那位中年士绅。对这两名青壮年男子的到来,吴广义并不感到惊讶。跟先前的父辈和兄长一样,他们的差事也是给衙门当武夫过活。一开始,吴广义准备跟差役干上一架,他争辩道,他是村里有头有脸的人物,也没有做任何错事。但在差役给他的脚套上镣铐之后,吴广义只能默不作声跟他们走。要是反抗,差役们会让他有的好受,对此他再清楚不过。他跟李氏父子因为陈玉清女儿结下的这些梁子,早晚会让他们对簿公堂。不可避免的事情终究还是来了。吴广义唯一的期盼,是他的朋友陈玉清不用因此遭受流言蜚语。
吴广义激烈否认李家父子的指控。李家父子把吴广义描述成一个企图霸占良家妇女的恶棍,但他自称是陈氏的救命恩人,他解释说:“李茂父子将陈氏卖与牛家排贾姓为妾。”吴广义供认,希望买下这位年轻女子做小妾的贾家人同意付给李国珍400吊铜钱。陈玉清很痛心,想给女儿安排一桩更好的亲事。吴广义提醒知县:“陈玉清思虑家中,因系举监生员,书香门第,难以出头露面,遂向李茂父子言及其情。”为了解救朋友的女儿,吴广义找到李茂,自愿提出由他来付这400吊钱。吴广义告诉审讯他的衙役,李国珍随后就主动给陈家和吴广义拿来了签好的离书。
吴广义跟衙役说,他年迈的母亲也催促他趁此机会尽快把事情办妥。在把钱交给李国珍之前,他赶忙雇了一个媒人(他的舅舅,安国瑞),也找来了一些见证人。吴广义强调,为了给陈氏女尽到合法婚姻所需的恰当礼数,他付出了勤勉的努力。已经操了这么多心,给了这么多钱,吴广义气得面色铁青。书吏记录下了吴广义气急败坏的反复诉说:“迨至今岁二月间,伊父子讹索未遂,李国珍即以霸占人口砌词妄控。”“霸占人口”这样的行政用语表明,书吏或者吴广义自己将他的供词调整成了与法律条例相匹配的语言。
第二次交锋时,李家父子迫使吴广义交出了更多钱。他解释说:“复经王雨安、李海峰、安国瑞、李洪说合,令再给五百五十吊,此钱由长聚永兑给李国珍使去,并立给永不讹诈缠扰字据一纸,交收执为凭,现有长聚永、安国瑞可证。”吴广义错信了这两个见证人,没承想他们竟是李家的远亲。不过,他开始觉察到李茂和李国珍的套路。手头钱一花光,李国珍和父亲就再回来敲诈,要求吴广义给“永不滋扰讹赖字据”续期。吴广义恳求知县让李茂和李国珍不要再纠缠他,也别再无休无止地随意上诉,进而,他提请知县受理“永不滋扰讹赖字据”。
除了反复诉说李国珍的穷困潦倒,离书还第一次提到了李氏的小女儿。离书讲明,女婴还在襁褓之中,故由母亲带到吴广义家生活。吴广义一定觉得自己已经非常慷慨了。
李国珍的其他说法进一步激怒了吴广义。审讯中,吴广义也否认李国珍曾是他的学生,这种说法荒谬绝伦。被指控“不顾师徒之分”,令吴广义感到羞愤,非但李国珍从来就不是他的学生,吴广义自己甚至也从来就没当过老师!吴广义能够读书写字,但他从不认为自己是个饱学之士,他向来遵从他的朋友陈玉清,陈玉清至少曾在科举考试体系中取得过还不错的名次。即便如此,要是吴广义曾经教过李国珍,那李国珍肯定学过写字。然而李国珍目不识丁。供词中矛盾的细节令丁知县一头雾水,他反复揉搓着自己的太阳穴。
在李国珍自己的供词里,他报出了一连串同学的名字,并声称这些人都曾受教于吴广义。所有这些家住邻近村庄的年轻男人,都姓李、吴或安。无论这些名字是真实的还是捏造的,他们重复的姓氏表明了这些村庄的宗族之间联系紧密。此后差役想找到李国珍曾经的同学,把他们召到衙门来,但没能联系上任何一个人。没有人愿意为李国珍曾是吴广义的学生这件事作证。吴广义和他母亲都声称,另一位村民尤凌贵是介绍吴广义和陈氏成亲的媒人,但尤凌贵不仅否认曾当过媒人,也拒绝透露任何有关李国珍是否曾上过学的信息。在众多据说曾当过中间人、证人或媒人的村民中,宝坻县衙的衙役只找到尤凌贵这唯一一位证人出面。鉴于其他任何一个乡亲甚至都没有理会县衙的传唤,尤凌贵不愿意提供任何可靠的证据也就不足为奇了。
丁知县又审讯了李国珍若干次。从记录中我们无法判断,为了寻求真相,知县是否动用了可供州县官员使用的多种刑罚。他或许并没有这么做,毕竟他不是在调查一个谋杀案。不管有没有上刑具,反复被叫去衙门审讯都不是一件舒服的事。调查开始了数月之后,李国珍翻供了,有关李家与吴广义之间的关系,他给出的新供词里包括了更多的信息。李国珍解释说,他父亲经常买东西送给吴广义。以示感激,吴广义免了他的学费。
华北农村依赖于多种类型的地方领袖。有些来自有声望的地主家庭;有些是衙门官吏;还有一些通过区域性的市场产生的影响获得权力,在地方上经营商铺的同时,他们也扮演着在本地传播信息的角色。(35)供词表明,李氏父子融入了村庄的社会网络,李茂“来事儿”的能力帮助李氏父子建立了在当地的社会资本。李家占据的社会关系比起初看起来的要多。
李国珍还告诉衙役,他要在一家客栈的酒楼里做工,因此经常回不了家。李国珍说:“吴广义自己已经有一个媳妇了,但他还是找到我岳父陈玉清。他俩一道谋划着强行把我媳妇带走一年,去做小妾,不让她回我家。我终于回了家,就把吴广义找出来讨个说法。他灌了我很多酒,我醉得不轻。因为我欠了他差不多100吊钱,他就强迫我用手和脚画了押。是他起草的离书。我自己连字都不会写。我岳父陈玉清也坚持要我给他200吊钱,其他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那时我哪来那么多钱。”(意译)李国珍透露自己不识字,这跟他此前声称是吴广义的学生自相矛盾,但他在这份供词中重申了自己在离书上摁手印、脚印是被迫的。
在卖妻和偷妻的案件中,操纵、欺骗及身体上的强制发挥了不同程度的作用。妇女并不总是反对这些安排,正如苏成捷提出的,有时候是她们自己引发了这些案件。1882年福州的一份《每日新闻》可印证李国珍此前的讲述:
前几天发生了一件离奇的卖妻案。一名铁匠看上了东大门附近一个男人的妻子。那个女人也看上了铁匠……一缕女人香价值130美元,付出这个价码,她的身体和灵魂就都归铁匠了。只不过,丈夫声明,他不想一次把钱收完整,而是希望一部分一部分地收到钱。他会起草卖妻契,但得等到把钱收全了再在上面签字。“什么?那可要等到地老天荒了!”陷入爱河的铁匠焦急地打断了那位丈夫的话。但是丈夫不依不饶。因而,据他们说,[铁匠]最终没有办法,只能灌醉[丈夫],在他的手上和脚上涂抹墨水,按在了契约上。然后甚至连钱都不需要花了。于是,有情人终成眷属。(36)
无论是刊登在通商口岸的媒体,还是来自传教士前哨的报道,此类轶闻旨在引逗、激发外国人的博爱之心,并给他们为此做出的努力正名。这位西方观察员刻画了如何强制获得手印和脚印。以这样的方式在卖妻契约上签字是为了防止之后有人伪造供词,更谨慎的契约要求用拱起的手画押,在手印中间没印到墨水的地方写下丈夫的名字,表示丈夫愿意与妻子分开。(37)李国珍画押的时候手没拱起来,他的手被重重地平压在纸上。
李国珍拼命把案件往这个方向拉扯:一位年轻而天真的丈夫,任由两位有头有脸、老谋深算的年长乡绅摆布。跟吴广义一样,李国珍也提及了两家人此前的交锋,还暗示说,丁知县的前任是因为收了钱才站在吴广义那一边:“那年第二个月的中旬我禀报了之前的知县,一位姓吴的知县,我就这个情况提请了诉讼——但是吴广义给他塞了钱,把事情摆平了。吴知县安排安国瑞当调解人,给我550吊钱。但实际上,我根本没有收到这笔钱,也从未见过安国瑞。而且,我铁定没想过要把陈氏卖给牛家排哪个姓贾的人当小妾。”(意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