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物通物散之道
物通是说物的价值在于流通;物散是说财物应当散与众人。这一论断揭示的是得与失、爱与费之间的关系,在《道德经》中称为“甚爱必大费”。
《道德经》第四十四章:“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意思是,名声和身体相比哪一个更亲?身体和货利相比哪一个更应该重视?得到和失去相比哪一个更有害?过分爱名利就必定要付出更多的代价,过于积敛财富必定会招致更为惨重的损失。所以说,懂得满足就不会受到屈辱,懂得适可而止就不会遇见危险,这样才可以保持住长久的平安。
在这一连贯的思想里,我们着重解读“甚爱必大费”。河上公注:“甚爱色,费精神;甚爱财,遇祸患。所爱者少,所亡者多,故言大费。”意思是过分喜爱美色,就会损伤精神;过分喜爱财物,就会招致祸患。爱与费两者相比,所爱的是轻薄的,所失去的是贵重的,所以叫大费。因此,贪一时之得或局部之得而造成的长期或全局之失,在河上公看来叫作大费和厚亡,这是非常深刻的。王弼把“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放在一起解释,他说:“甚爱不与物通,多藏不与物散,求之者多,攻之者众,为物所病,故大费、厚亡也。”意思是,过分贪财就限制了物的流通,过多藏匿就不会散财与人,这样的话惦记他财物的人会很多,那么攻击他的人也一定更多,这是被外物拖累,所以叫作大费、厚亡。王弼更进一步,将甚爱与多藏同外界联系起来、将人与物的关系辩证对待,因过分贪心而被外物所伤、被外人所伤,最后人财俱亡者,不胜枚举。
《三国演义》中,董卓控制朝廷之后,倒行逆施,天怒人怨。王允定下连环计,用貂蝉离间董卓、吕布父子,假意将貂蝉许与吕布,后将其送与董卓。董卓自纳貂蝉后,为色所迷,长时间不出来理事。吕布心有不甘,屡次探视董卓,实为貂蝉而来。终于发生了吕布与貂蝉凤仪亭幽会之事。董卓大怒,要杀吕布,谋士李儒劝董卓效法楚庄王,将貂蝉赐予吕布。董卓思索一番之后答应,但见了貂蝉,又被貂蝉的楚楚可怜所迷住,遂将貂蝉留下。此后,带着貂蝉去往郿坞,整日寻欢作乐。就在此期间,吕布已被王允策反,以禅让皇位为诱饵骗董卓上朝。到了朝上,王允大呼:“反贼至此,武士何在?”两旁转出一百余人,持戟挺槊刺向董卓,董卓铠甲坚韧,只是伤了胳膊,大呼:“吾儿奉先何在?”吕布从车后厉声道:“有诏讨贼!”一戟直刺咽喉,杀了董卓。这是董卓倒行逆施的必然结局,但是直接杀死他的,是“甚爱”,具体就是“甚爱色”,不仅“费精神”,而且还“遇祸患”。这虽然是《三国演义》的情节,但所蕴含的道理是不容置疑的。
与之相反,楚庄王就将这类事处理得非常好。春秋时期,各个诸侯国战乱不断。一次,楚庄王依靠名将养由基平定叛乱后大宴群臣,宠姬嫔妃也都出席助兴。席间极尽欢乐,觥筹交错,直到黄昏仍未尽兴。楚王乃命点烛夜宴,还特别叫最宠爱的两位美人——许姬和麦姬——轮流向文臣武将们敬酒。忽然一阵疾风吹过,筵席上的蜡烛都被吹灭了。这时有个人拉住了许姬的手,拉扯中许姬撕断衣袖得以挣脱,并且扯下了那人帽子上的缨带。许姬回到楚庄王面前告状,让楚王点亮蜡烛后查看众人的帽缨,以便找出刚才无礼之人。楚庄王听完,却传令不要点燃蜡烛,大声说:“寡人今日设宴,与诸位务要尽欢而散。现请诸位都去掉帽缨,以便更加尽兴饮酒。”听楚庄王这样说,大家都把帽缨取下,这才点上蜡烛,君臣尽兴而散。席散回宫,许姬怪楚庄王不给她出气,楚庄王说:“此次君臣宴饮,意在狂欢尽兴,融洽君臣关系。酒后失态乃人之常情,若要究其责任,加以责罚,岂不大煞风景?”七年后,楚庄王伐郑。一名战将主动率领部下先行开路。这员战将所到之处拼力死战,大败敌军,直杀到郑国国都之前。战后楚庄王论功行赏,这员战将名叫唐狡,他表示不要赏赐,坦承七年前宴会上无礼之人就是自己,今日此举全为报七年前不究之恩。楚庄王非常感慨,就将许姬赐给了唐狡。这就是“绝缨宴”的故事。
老子认识到,君王往往爱憎分明,对反对者会置之于死地,对拥护者会加以宠信,这就会犯下大错,所以他说“甚爱必大费”。大费,就是浪费资源,浪费资本。作为执政者一定要爱上有慈,慈悲胸怀是爱的超越。爱的反义词就是恨,所以爱和恨是连在一起的,如果君王是爱恨分明的话,这个世界就不会太平,永远会有杀戮,永远会有生命的丧失。所以在被爱恨冲击的时候,要留有余地,三思老子的告诫:“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