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政治思想史(梁启超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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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民本的思想

天的觀念與家族的觀念互相結合[1],在政治上産生出一新名詞焉[2],曰“天子”。天子之稱,始於書經西伯戡黎,次則洪範,次則詩經雅中亦數見。洪範曰:

天子作民父母以爲天下王

此語最能表出各代“天子”理想之全部[3]。天子者即天之子,所謂“昊天其子之”也。一面爲天之子,一面又爲民之父母,故亦曰:“豈弟君子,民之父母。”有此天子以“格于上下”堯典文)而爲之媒介,遂以形成一“天人相與”之大家族,此古代政治上之最高理想也。邃古之“巫覡政治”,不過憑附一人以宣達天意,政治完全隸屬於宗教之下。此種“天子政治”,則認定一人以執行天意,故曰:“天工人其代之。”天而有代理人,則政教分離之第一步也。若此者,吾名之曰間接的天治主義

然則天子與人民爲相對的階級耶?是又不然。召誥之言曰:“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元子者何?衆子之長也。人人共以天爲父,而王實長之云爾。元子而常常可以改,則元子與衆子之地位原非絶對的。公羊傳云:“謂爲天之子也可,謂爲母之子也可。尊者取尊稱焉,卑者取卑稱焉。”此謂人人皆天之子,而王者以尊故專用此名表之云爾。此可爲召誥元子義之注脚。質言之,則人人皆可以爲天子也。此種人類平等的大精神,遂爲後世民本主義之總根芽

元子誰改之?自然是天改之。天既有動作,必有意志。天之意志何從見?託民意以見。此即天治主義與民本主義之所由結合也書經中此種理想,已表示得十分圓滿。如:

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皋陶謨

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泰誓逸文,孟子引)

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見康誥

民之所欲,天必從之。泰誓逸文,左傳襄三十一年引)

天子爲天之代理人,在天監督之下以行政治,則本來之最高主權屬於天,甚明。然此抽象的天,曷由能行使其監督權耶[4]?吾先民以爲天之知(聰明)、能(明威)、視、聽,皆假塗於人民以體現之。民之所欲惡,即天之所欲惡。於是論理之結果,不能不以人民爲事實上之最高主權者。故此種“天子政治”之組織,其所謂天者,恰如立憲國無責任之君主;所謂天子者,則當其責任内閣之領袖。天子對於天負責任,而實際上課其責任者則人民也晉師曠之言曰:

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天之愛民甚矣,豈其使一人肆於民上?……左傳襄十四年

此言君主責任之義,最爲痛切明白。而天意既以民意爲體現,則君主亦自當以對民責任體現其對天責任。古籍中表示此思想者甚多。如之於之於,皆告以“天之曆數在爾躬”,而又云“四海困窮,則天禄永終”論語堯曰[5]盤庚言“恭承民命”,召誥言“顧畏民碞”,皆對於人民積極負責任之精神也。

君主不能踐其責任則如之何?人民例得起而易置之,是即體現天意以“改厥元子”也。此種理想,尚書湯誓牧誓大誥多士多方等篇言之最詳。後此孔孟之徒,主張革命爲人民正當權利,其思想實淵源於此。

革命不可常也。然則平時所以體現民意者奈何?我先民則以採納輿論爲不二法門。所謂“史載書,瞽陳詩,工誦箴諫,士傳言,庶人謗”……等等,皆輿論機關也。古代賢士大夫,蓋絶對主張言論自由。故周厲王監謗,召穆公非之。曰:

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夫民慮之於心而宣之於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國語周語[6]

人游於鄉校以議執政,或勸子産毁校。子産曰:

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議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則行之,其所惡者吾則改之,是吾師也。若之何毁之?左傳襄三十二年

此皆尊重輿論之明訓也。然亦非謂輿論當絶對的盲從。左傳曾記欒書一段談話如下:

或謂欒武子曰:“聖人與衆同欲,是以濟事。子盍從衆?子爲大政,將酌于民者也。……商書曰:‘三人占,從二人。’衆故也。”武子曰:“善鈞從衆。夫善,衆之主也。”左傳成六年

讀此一段,可以知吾先民對於“多數取決之制度”作何等觀念。多數取決,爲現代議會政治一鐵則,良無他道足以易之。然謂多數所贊者必與國利民福相應,則按諸理論與徵諸史蹟而皆有以明其不然也。欒書之言,謂兩善相均則從衆。果能如此,真可以現出理想的好政治。獨惜言之易而行之難耳。

古代之民本主義,曾否實現?用何種方法實現?實現到若何程度?今皆難確言。盤庚有“王命衆悉至于庭”語,大誥多士多方等篇,一讀而知爲周公對群衆之演説辭。以此推之,或如希臘各市府之“全民會議”。蓋古代人少,實有此可能性也。洪範所謂“謀及庶人”,殆遵此道。周官小司寇條下云:

掌外朝之政,以致萬民而詢焉。一曰詢國危,二曰詢國遷,三曰詢立君。

周官雖不可盡信,然此制似屬古代所常行。蓋左傳及他書,尚屢見其跡。衛靈公將叛朝國人問焉,“曰:‘若五伐我,病何如矣?’皆曰:‘五伐我,我猶可以能戰。’曰:‘然則如叛之?……’”左傳定八年之入也……陳懷公朝國人問焉,曰:‘欲與者右,欲與者左。’……”左傳哀元年此皆詢國危之例也。晉惠公爲俘於,使吕飴甥朝國人……“告曰:‘孤雖歸,辱社稷矣。其卜貳也。’衆皆哭。”左傳僖十五年周王子朝之難,“侯使士景伯莅問故。士伯立于乾祭而問於介衆。”左傳昭二十四年此皆詢立君之例也。前所舉盤庚將遷,“命衆悉至于庭”;又孟子太王將遷,“屬其耆老而告之”。此皆詢國遷之例也。由此觀之,古代人民,最少對於此三項大政,確有參與之權利。此種方法,在人口稍多的國家,當然不可行。故戰國以後,無得而稽焉。要而論之,我先民極知民意之當尊重,惟民意如何而始能實現,則始終未嘗當作一問題以從事研究。故執政若違反民意,除卻到惡貫滿盈群起革命外,在平時更無相當的制裁之法。此吾國政治思想中之最大缺點也。

附録三 民本思想之見於書經國語左傳者

皋陶曰:“都,在知人,在安民。”……“安民則惠,黎民懷之。”[7]皋陶謨

天聰明,自聰明;天明畏,自明威(同上)

盤庚遷于不適有居,率籲衆慼,出矢言,曰:“我王來,既爰宅於兹。重我,無盡劉,不能胥匡以生。”……盤庚斅于,由乃在位。……盤庚

古我前后,罔不惟之承(同上)

朕及篤敬,恭承,用永地于新邑。(同上)

今我罔不欲喪,曰:“天曷不降威,大命不摯?”西伯戡黎

皇建其有極,斂時五福,用敷錫厥庶民,惟時厥庶民于汝極。洪範

天子父母,以爲天下王。(同上)

汝則有大疑,謀及乃心,謀及卿士,謀及庶人。……(同上)

庶民惟星。星有好風,星有好雨。(同上)

天棐忱辭,其考我大誥

惟乃丕顯考文王,克明德慎罰,不敢侮鰥寡,庸庸祗祗威威顯康誥

天畏棐忱,情大可見。……亦惟助王宅天命,作新(同上)

其丕能諴于小,今休。王不敢後,用顧畏于召誥

惟曰不享,惟事其爽侮。洛誥

惟我下民秉爲,惟天明畏。多士

其在祖甲,不義惟王,舊爲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鰥寡。無逸

厥或告之曰:“小人怨汝詈汝。”則皇自敬德。厥愆,曰:“朕之愆。”(同上)

以上書經

人視水見形,視知治不。史記殷本紀湯誥

非后無能胥以寧,后非無以辟四方。禮記表記大甲

天視自我視,天聽自我聽。孟子泰誓

之所欲,天必從之。左傳襄三十一年泰誓

衆非元后何戴,后非無以守邦周語夏書

善之,則畜也;不善之,則讎也。吕氏春秋適威篇周書

以上逸書

商王帝辛,大惡于庶民弗忍,欣戴武王,以致戎于牧。是先王非務武也,勤恤隱而除其害也周語祭公謀父語)

之口,甚於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亦如之。是故爲川者決之使導[8]者宣之使言。……慮之於心而宣之於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與能幾何?周語召公語)

先王知大事之必以濟也,故祓除其心以和惠周語内史過語)

諺曰:“獸惡其網,惡其上。”曰:“可近也,而不可上也。”……是則聖人知之不可加也。故王天下必先諸,然後庇焉。周語單襄公語)

天所崇之子孫或在畎畝,由欲亂也。畎畝之人或在社稷,由欲靖也。周語太子晉語)

成王不敢康,百姓周語叔向語)

不給將有遠志,是離也。……將之與處而離之……則何以經國?周語單穆公語)

所曹好注:曹,群也)鮮其不濟也;其所曹惡,鮮其不廢也。故諺曰:心成城,口鑠金。(同上)

人殺厲公,邊人以告。(成公在朝,公曰:“臣殺其君,誰之過也?”大夫莫對。里革曰:“君之過也。夫君人者,其威大矣;失威而至於殺,其過多矣。且夫君也者,將牧而正其邪者也。若君縱私回而棄[9]……將安用之?南巢踣于流于滅于,皆是術也。”魯語

昔者之伐也,百姓以爲百姓。是以能欣之,故莫不盡忠極勞以致死。晉語史蘇語)

之有君,以治義也。義以生利,利以豐。若之何其之與處而棄之也?晉語里克語)

者無親,以爲親。晉語

,天之生也。知天必知矣。楚語子革語)

以上國語

國將興,聽於;將亡,聽於神。莊三十二年史嚚語)

或謂欒武子曰:“聖人同欲,是以濟事。子盍從?子爲大政[10]將酌也。……商書曰:‘三人占,從二人。’故也。”武子曰:“善鈞從。夫善,之主也。”成六年

師曠侍於晉侯晉侯曰:“人出其君不亦甚乎?”對曰:“或者其君實甚。良君將賞善而刑淫,養如子,蓋之如天,容之如地。奉其君,愛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其可出乎?夫君,神之主,而之望也。若困之生,匱神乏祀,百姓絶望,社稷無主,將安用之?弗去何爲?天生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有君而爲之貳,使師保之,勿使過度。……史爲書,瞽爲詩,工誦箴諫,大夫規誨,士傳言,庶人謗,商旅于市,百工獻藝……諫失常也。天之愛甚矣,豈其使一人肆於上,以從其淫而棄天地之性?必不然矣。”襄十四年

夫上之所爲,之所歸也。上所不爲而或爲之,是以加刑罰焉而莫敢不懲。若上之所爲而亦爲之,乃其所也,又可禁乎?襄二十一年臧武仲語)

者豈以陵?社稷是主。臣君者豈爲其口實?社稷是養。襄二十五年晏嬰語)

人游于鄉校以論執政[11]然明子産曰:“毁鄉校何如?”子産曰:“何爲?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議執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則行之,其所惡者吾則改之,是吾師也。若之何毁之?……”襄三十二年

好惡不愆,知所適,事無不濟。昭十五年叔向語)

鄭子産作丘賦,國人謗之。……子寬以告,子産曰:“何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吾聞爲善者不改其度,故能有濟也。不可逞,度不可改。曰:‘禮義不愆,何恤於人言?’吾不遷矣。”昭四年

子産有疾,謂子大叔曰:“……唯有德者能以寬服,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望而畏之,故鮮死焉;水懦弱,狎而翫之,故多死焉。”昭二十年

以上左傳

據上所列舉以校其年代,則知以前,民本主義極有力,西周之末尚然。東遷以後漸衰,至春秋末幾無復道此者。此固由霸政驟興之結果,抑亦當時貴族常濫用民意以傾公室,故不爲賢士大夫所許。觀晏嬰叔向之論貴族,子家之論貴族,可見矣。晏嬰叔向語見左傳昭三年子家語見昭二十五年


[1] 稿本、初版本無“互”字。

[2] 稿本、初版本無“生”字。

[3] 各 稿本、初版本作“古”。

[4] 權 原脱,初版本、合集本同,據稿本補。

[5] 論語無“則”字。

[6] 國語 原脱,初版本、合集本同,據稿本補。

[7] 按,“安民則惠”二句,爲“曰”之語。

[8] 者 原脱,稿本、初版本同,據合集本補。

[9] 私 原脱,稿本、初版本、合集本同,據國語補。

[10] 爲大 原作“大爲”,初版本、合集本同,據稿本乙。

[11] 論 原作“議”,合集本同,據稿本、初版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