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实务与热点答疑36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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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供应商断货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记录?

问:某政府采购项目,评标结束后,有供应商质疑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其他采购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曾出现过货物断供现象,致使采购人的正常工作进度受到严重影响。质疑书称该行为属于重大违法记录,其投标应被作无效投标处理。请问该供应商的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记录?

答:《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该供应商的不良履约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