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主索安装
9.3.1 主索发送、吊装过程中,应采取保护主索钢丝绳以及钢丝绳的防腐层的措施,钢丝绳应保持平顺,无扭转,不鼓丝。
9.3.2 主索发送时,对于通航河段应根据要求采取安全措施。
9.3.3 主索发送宜采用下列方法:
1 对于不通航河流、虽通航但可断航的河流、干枯河流、冰冻河流,宜采用小绳牵大绳方法,直接牵引主索过河,主索不应直接接触地面;
2 当河床地形复杂、流速较大,主索不宜水中拖拉过河时,可利用塔顶预先设置的施工临时承重索,以适宜的间距吊起主索,用小直径钢丝绳作牵引绳牵拉过河;
3 对于不允许封航的河流、深沟、峡谷,可采用火箭引导、飞行器牵引的方式,也可采用小绳牵大绳方法进行牵引。
9.3.4 当主索一端就位后,另外一端就位时应做好防止主索滑脱的防护措施。
9.3.5 主索和塔顶连接板连接时,应根据主索上的防扭转色线确认主索是否在发送过程中出现扭转,如出现扭转应及时修正。
9.3.6 塔架的临时拉索应确保不会对塔架造成损坏或者永久性变形。
9.3.7 主索采用多股平行钢丝成品索股组成时,索股安装宜分别进行牵引系统架设、猫道架设、首索牵引就位、线形调整、索力调整、紧缆,各工序施工应顺序进行,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中的有关规定。
9.3.8 主索采用多股平行钢丝成品索股组成时,宜进行缠丝施工,主索的缠丝工作宜在跨越最大工作荷载条件下进行。缠丝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缠丝的总体方向宜由高处向低处进行,两个索夹之间应自低到高进行;
2 缠丝始端应嵌入索夹内不少于2圈或符合设计要求,并宜施加固结焊;
3 钢丝的缠绕应密贴,缠绕张力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时宜为2kN。缠绕钢丝的接头宜采用钎焊工艺;
4 节间缠丝每间隔1m~1.5m宜进行一次并接焊,且接焊部位应在主索上表面30°圆心角所对应的圆弧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