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月3日,为了确保三峡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国务院决定成立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作为三峡工程高层次的决策机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移民开发局,均设在国家计委。同时决定成立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并且明确这是一个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是三峡工程项目的业主,全面负责三峡工程建设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