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宗教学研究(1949-2019)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二节 从意识形态的宗教定位转变为文化的宗教定位

40多年前中国的党和政府实行改革开放,本身就是一个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战略大转变。随着这一过程的深入,宗教政策逐步落实,各级宗教团体陆续恢复,各种宗教活动得以进行。在此过程中,中国社会开始由以阶级斗争为中心转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随后又由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社会转型使中国社会形成诸多新特点、新思想和新的社会力量。在新的社会格局中如何为宗教定位,就成为理论上需要探索和明辨的重要问题。所谓宗教学界的“鸦片战争”,即围绕如何理解马克思的“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论断展开讨论,坚守者与疑虑者各有所执,而争论的结果是学者们转而讨论“宗教是文化”,以及“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问题。

关于前后这些争论与探讨的主要焦点及相关论点,对于当代人来说都比较熟悉,我们在此毋庸赘言。然而我们想补充的是,从强调宗教是鸦片到强调宗教是文化,尤其是在这种认识不再是个别学者的主张,而是一种社会共识时,反映了人们对宗教的定位,已经从意识形态层面转变到文化的层面。有些人说宗教既不是意识形态,也不是文化,而是一种信仰。这话没有错。但是我们在此讨论的转变过程,其所涉及的问题不在于宗教本身是不是信仰(这是毋庸置疑的,否则就不是宗教了),而是说人们将宗教置于(主要的)社会生活的哪个层面。从意识形态定位宗教,无论对于信教者还是非信教者,宗教都是一种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和组织力量,甚至是阶级斗争的武器;从文化的层面定位宗教,宗教发挥作用的空间在于私人领域和非政治公共领域,无论对于信教者还是非信教者,宗教乃是价值与行为规范的一种累积的传统。作为意识形态的各种宗教间针锋相对,甚至你死我活、难以调和;而作为文化的宗教间却可以共存共事共荣,涉及的更多是个人对不同价值系统的继承和选择(成为个人安身立命的港湾之一),是推动社会自治、善治和慈善等事业的一种动力。当宗教是一种文化的共识越来越广泛时,人们对宗教的理解也随之发生诸多变化,其中最重要的变化有两个方面。

第一个变化是过去从意识形态角度为宗教定位时,人们提及宗教,首先想到的是对错,甚至是敌我。这种对错、敌我之分,或者说你死我活的关系,不仅存在于信教者与非信教者之间,亦存在于归属不同宗教或不同教派的人们之间;现在从文化角度定位宗教,信教者与非信教者、归属不同宗教或教派的人们之间,更多的不是政治理念和制度上的分歧,而是不同文化价值与行为规范的选择,这就为信教者与非信教者、信仰不同宗教的人们相互尊重、相互理解与合作,留下了充分的空间。同时,也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供了合理性与可能性。

第二个变化是从意识形态定位宗教转变为从文化角度定位宗教,并不是说宗教不再具有意识形态的功能,也不是说宗教从此不再可能被某些人或某个群体当作政治斗争的武器(在某种意义上,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就有此味道)。当今世界有大量的事实告诉人们,宗教依然被许多人当作一种意识形态。但是在当代中国,人们对宗教定位的转变,更多地表达了一种价值取向,或者说形成一种新的社会心理底线,即认可宗教作为一种文化系统而不认可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在当代社会里,宗教作为意识形态,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一把双刃剑,当甲方用它伤害乙方时,同时也就给予乙方以同样的武器,乙方也就有可能同样用其伤害甲方。在世界历史上,某一宗教对另一宗教的迫害,某一宗派对另一宗派的伤害,无不在伤害对方的同时(或从长远看)也重创了自己,而且真正最受伤害的,总是双方的信教群众。所以在日益开明的当代社会里,人们将宗教视为文化这种价值取向或说新的社会心理底线,表达了一种强烈的善良愿望和社会舆论,即在动乱不安的当代世界里,宗教不要成为欺诈、怨恨、误解和冲突的根源,而要成为善良、宽容、精神升华与社会和谐的动力。认同这一共识的人,既有归属不同宗教或教派的人士,也有不归属任何宗教的人士。这种社会认知与心理底线,有利于社会和谐氛围的形成和扩展,无形中也减少了社会各方面(包括宗教群体)将宗教作为政治武器的可能性,而且随着21世纪世界格局与国内形势的复杂变化,认同这一点的人正日益增多,而将宗教作为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则越来越不受欢迎或引起人们的反感、质疑和警惕。

由此来看,当年关于宗教是不是鸦片的争论,的确是一个影响重大的战略转折点,它的深远意义持续不断地显现出来。当代中国宗教学理论的发展,离不开改革开放,离不开把握学术的战略制高点。而今后中国宗教学理论的发展,也离不开继续解放思想,离不开善于开创和把握新的学术制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