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创新方法与创新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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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创新方法的起源

一 “创新”与“创新方法”

人们对“创新”概念的理解最早主要是从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角度探讨技术创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主要代表人物是现代创新理论的提出者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J. A. Schumpeter)。他于1912年在其著作《经济发展理论》中首次提出“技术创新”概念,并认为技术创新是资本主义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由此拉开了创新理论研究的序幕。

按照熊彼特的定义,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在经济活动中引入新的思想、方法以实现生产要素新的组合,就是要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进生产体系中,以实现对生产要素或生产条件“组合”的创新。创新一般包括五种情况:①采用一种新的产品,也就是消费者还不熟悉的产品或产品的一种新的特性;②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也就是在有关的制造部门中尚未通过经验检定的方法,这种新的方法不需要建立在科学新发现的基础之上,它甚至可以存在于商业上处理一种产品的新的方式之中;③开辟一个新的市场,也就是有关国家的某一制造部门以前不曾进入的市场,不管这个市场以前是否存在过;④掠取或控制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也不管这种来源是已经存在的,还是第一次创造出来的;⑤实现任何一种工业的新的组织,比如造成一种垄断地位(例如通过“托拉斯化”)或打破一种垄断地位。后来人们将他这一段话归纳为五个创新,即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资源配置创新、组织创新。

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主要有以下六个基本观点:第一,创新是生产过程中内生的;第二,创新是一种“革命性”变化;第三,创新同时意味着毁灭;第四,创新必须能够创造出新的价值;第五,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本质规定;第六,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家”。

熊彼特特别强调,创新并不等于发明。一种发明只有应用于经济活动并成功时才能算是创新。创新者不是实验室的科学家,而是有胆识、敢于承担风险又有组织实干才能的企业家。熊彼特把创新视为不断地从内部革新经济结构,即不断破坏旧的结构、不断创造新的结构。创新总是先由个别人进行的,但创新活动所得到的利润鼓励其他人模仿,形成创新浪潮,这时整个社会生产率提高,社会就进步了。

熊彼特的理论影响了一大批国内外学者和专家,他们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对技术创新的认识和理解。M.Mansfield 认为技术创新是一项发明的首次应用,C. Freeman 则认为技术创新是首次将科学发明或研究成果进行开发并最后通过销售而创造利润的过程。国内的研究家傅家骥认为,技术创新是企业家抓住市场信息的潜在赢利机会,以获取商业利润为目标,重新组织生产条件和要素,建立起效能更强、效率更高和费用更低的生产体系,从而推出新产品和新工艺、开辟新市场、获得新原料和建立新组织的过程。许庆瑞认为,技术创新泛指一种新的思想产生,直至得以利用并形成满足市场需要的产品的整个过程。广义而论,它不仅包括一项技术创新成果本身,而且包括成果的推广、应用、扩散过程。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技术创新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对技术创新的认识各有不同:有的认为发明的首次应用就是技术创新;有的认为技术创新是一种经济活动,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有的认为技术创新是一个过程,强调科学发明和研究成果的产生、应用和扩散[1]。尽管各位专家对创新概念的理解与阐述并不相同,但概念中所包含的核心内涵却是一致的。

技术创新活动是一种具有一定风险性的经济性活动,单纯依靠增加科研投入并不一定能够保证创新产出的提高。俄罗斯发明家根里奇·阿奇舒勒曾经说过:“人类在试错法中损失的时间和精力远比在自然灾害中遭受的损失要惨重得多。”要提高创新的产出一定要遵循创新的规律,研究创新的方法,才能突破创新效率的瓶颈,增强创新的能力。

二 创新方法的起源

技术创新活动是有规律可循的,发掘、认识、把握这些规律和掌握技术创新的方法可以加快人们创造发明的进程,帮助企业提高技术创新的效率。这就是创新方法的本源。实践中最早的创新方法可追溯到公元4世纪的启发法。古希腊数学家帕普斯(Pappus of Alexandria)在公元4世纪首先提出该术语,亦称为探索法,是人们根据一定的经验,在问题空间内进行搜索,寻求解决问题的路径,从而快速解决目标问题的一种方法。启发法的内涵实质上是“单凭经验的方法”、有根据的推测、直觉的判断或者是常识启迪。

从工业革命时代至今,人们根据大量的创新实践,研究归纳出的创新技法有1000多种,其中被人们普遍认同和推广应用的创新技法有数十种,如智力激励法、联想法、形态分析法、检核表法、头脑风暴法等,这些是传统的创新技法。其中一些创新技法曾有过成功的辉煌历史,但总体来说,这些传统的创新技法是抽象的、随机的、方向不明确的,强调个人的“灵感”和“悟性”,普适性差,没有创新理论的指导,更没有知识库的支持,因此难以用这些技法去培育人的创新能力[2]

三 创新方法的概念界定

关于什么是创新方法,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认识。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技术创新概念的兴起,有人提出了“科技创新”的概念,旨在把用于经济社会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成果这三大问题统一起来(即技术创新)。因此,相应的也有了“科技创新方法”的概念。

创新方法是一个内容相当广泛的概念。目前学术界对创新方法的界定尚未达成共识,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如下几种[3]

第一种观点认为创新方法是一个中介方法。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创新方法是处于科学技术和经济之间的一个中介方法。中介起一个桥梁作用,所以创新方法的本质就是如何将科学技术融入经济活动中,即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这也是衡量科技创新成功与否的标准。

第二种观点认为创新方法是一种经济方法。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创新方法实质是企业获得经济利益所采取的经济方法的一部分,他们以技术成果转化形成的产品能否获得商业利润、能否增加社会净财富作为衡量科技创新成功与否的标准。

还有的学者认为创新方法是一个技术问题,也有学者将创新方法与科学技术哲学相联系,将创新方法上升到哲学的方法论层面。

显然,以上学术观点仅从某一角度出发来解释创新方法的含义,不够全面、概括和准确,对北京开展创新方法研究与推广工作的指导意义也不大。

本书采用科学界比较通行的说法,创新方法是科学思维创新、科学方法创新和科学工具创新的总称,科学思维创新是科学技术取得突破性、革命性进展的先决条件,科学方法创新是实现科学技术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基础,科学工具创新是开展科学研究和实现发明创造的必要手段。开展创新方法工作以科学思维创新、科学方法创新和科学工具创新为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