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这部小说很长,加上序言就更长了,真是抱歉。也许,只有作者本人才能恰如其分地评价自己的作品。就这一点,法国著名小说家罗杰·马丁·杜·加尔讲过一个颇有启发性的故事,关于马塞尔·普鲁斯特。普鲁斯特想让法国某家杂志发表一篇评论他那部巨著的重要文章,他想,没有人能比他写得好,于是就自己写;然后,又请一个年轻的朋友署名,让他寄给编辑。这个青年照办了,没过几天,编辑把青年人叫去了。“我绝对不能发表你的文章,”编辑对他说,“批评马塞尔·普鲁斯特的作品写得如此粗糙而又无情,这要是印出来,他永远不会原谅我。”尽管作家对其成果总是敏感,不当的批评难免让他们憎恶,但他们很少自满。他们可悲地意识到,即使他们殚精竭虑,不厌其烦,写出的东西也和自己的本意相去甚远;一想到这个,他们会更加心烦,因为他们无法圆满地表达,这种懊恼,远远超过某些让他们自鸣得意的段落所带来的喜悦。他们力求完美,到头来却可怜地发现,这实在难以实现。
这本书的内容,我不想多说。但我乐意告诉读者,一部小说如何来写,才能获得长久的生命;如果有人对此不感兴趣,那么请原谅。最初完成这部小说时,我二十三岁,在圣托马斯医院,五年后,我拿到了医学学位,去了塞维利亚,决心靠写作过活。当时手稿还在,校阅后再未看过,毫无疑问,还很不成熟。我把它寄给费希尔·昂温,他出版过我的处女作(还是医学院学生时,我就出版了小说《兰贝斯的莉莎》,而且非常成功),但他拒绝付给我100英镑的稿酬,我只好交给其他出版社,结果,没一家出版社肯出,哪怕我要的酬劳更少。当时这让我颇为苦恼,不料现在时来运转;如果那会儿有一家出版商肯出我的书(当时书名《斯蒂芬·凯里的艺术气质》),那我就失去了这一题材—我尚年轻,还不足以驾驭它。我离我要充分描述的事件并不太远,但是,我缺少后来写进书中的那些丰富的经历。那时我也不明白,写自己熟悉的,要比写不熟悉的更为容易。比如,我原先安排主人公到鲁昂学法文(我仅仅是去过,知道这里),而不是去海德堡学德文(我的亲身经历)。
由于屡遭拒绝,我便将手稿放在一边。我写了另外一些小说,都得意出版;还写了剧本。我成了非常成功的剧作家,于是下定决心,余生将致力于戏剧。但是,我心里总憋着股劲儿,做任何决定都是白费力气。我很幸运,我很成功,我很忙,脑子里满是想写的剧本。我不知道,是因为成功没有给我带来预期的结果,还是出于自然反应,当我拥有了牢牢的最受欢迎剧作家的声誉,我又开始痴迷于往日生活的丰富记忆。它们纷至沓来,总让我想起,在我睡觉的时候,走路的时候,排练的时候,聚会的时候,以致成了很大的负担,我心想,唯一解脱的办法,就是把它们统统写进一部书里。我紧张地写了好几年剧本,一直渴望小说创作的广阔自由。我知道心里的这本书会很长,为不受干扰,我谢绝了经理们眼巴巴等着的合约,暂时退出了戏剧界。这时,我已三十七岁。
成了职业作家后,很长一段时间,我苦心钻研写作,不厌其烦地进行无聊的训练,力求改进自己的风格。但是,自从我的戏都开始排演,我便放弃了这种努力;等到重新写作此书,目的已经不同。我不再追求华丽的辞藻和丰富的结构,那样徒劳无益,得不偿失;相反,力求简洁明快。因为,篇幅有限,要说的话很多,所以不能浪费笔墨,要恰到好处,将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我没工夫花哨。剧院的经验告诉我简洁明快的宝贵与拐弯抹角的危险。我整整写了两年,终于写完。在书名上我拿不定主意,后来偶然看到以赛亚的一句引文,“灰烬之美”,觉得挺合适,但是已经被人用了,所以只好再找。最终,我选择了斯宾诺莎《伦理学》中一卷的标题:“人性的枷锁”。我感觉,没有采用刚开始的书名,又是一次幸运。
《人性的枷锁》不是自传,而是自传体小说。真实与虚构密不可分,情感是我的,但并非所有的事件都与我有关。有些事情并非我亲历,而是身边人的生活,转接到了主人公身上。这本书达到了预期目的,当它发表时(世界正在可怕的大战中挣扎,人们关注自己的遭遇和内心的恐惧,哪有工夫关心小说人物的冒险),我发现自己已经彻底摆脱了曾经折磨我的痛苦记忆。这部书广受好评。西奥多·德莱塞在《新共和》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长评,他还不曾如此富有智慧、满怀同情,甚至这篇超过他从前写过的一切。但是,看起来,这部书就像大多数小说那样,几个月后便会被人永远遗忘。很幸运,不知为何,几年过去,它居然引起一些美国著名作家的关注,他们经常在报纸上提到它,渐渐吸引了公众的注意。多亏这些作家,赋予了这本书新的生命,同时,我也得感谢他们,让这部小说持续地获得读者的认可。
威廉·萨姆塞特·毛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