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时间的视野:人类学的历史化
史学和人类学的传统关系,如前所述,彼此缺乏对方的深度,或许可以转借这样一句话:人类学是未下苦功的历史学,而历史学则是不用头脑的人类学。所谓人类学家下苦功不够,是说对史料的搜集和分析浅尝辄止,不求甚解,以建构理论为兴趣,史料成为理论的附庸。另有些自以为是历史人类学的研究,不过生硬堆砌他人的研究史料,然后取巧冠以某些理论概念,将历史简单化和模式化,曲解了历史。而所谓史学家不用头脑,是说他们钻进史料便不出来,特别是被狭窄的精英史料所束缚,以为那就是全部历史,忽略了另类史料和理论的思考,陷入一种简单的“集体的回忆”。
20世纪60年代以来,新史学之人类学转向的主要特点就是开始“用脑”,吸收人类学的研究方法。文化志也出现了历史化的趋势。20世纪50年代,已有人类学家呼吁关注历史研究,其早期学者有英国人类学家普里查德(E. Evans-Pritchard)和美国人类学家克鲁伯(A. L. Kroeber)。普里查德曾经批评功能学派“在泼出了进化论推测性历史洗澡水的同时,也泼出了真正的历史这个婴儿”。他认为人类学和历史学之间的区别是技术、侧重点和观点问题,而不是方法和目的的问题。史学家是按照历史发展往前写历史,而人类学家是往回写历史,追本溯源。他的名言是:“人类学要在是历史或者什么都不是之间做出选择(anthropology is history or nothing)”。博厄斯的学生克鲁伯曾经检讨美国文化人类学反历史的倾向(anti-historical in tendency),但发现博厄斯早把其研究方法称为“历史的”。与此同时,人类学家中亦开始出现对历史研究下苦功者,例如文思理(Sidney Mintz)的《甜与权力》,萨林斯的《历史的隐喻和神话的现实》,格尔茨的《尼加拉:19世纪巴厘剧场国家》,科奇(P. V. Kirch)与萨林斯合著的《阿纳胡鲁——夏威夷王国的历史人类学》,萧凤霞(Helen Siu)的《华南的能动者与受害者》等。历史人类学对史学和人类学都是一样的定义——把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到历史研究中,而不是相反,借史料论证人类学理论——至少这不是历史人类学。两者的结合是平等的,既不是人类学沙文——摞取史料为自己要阐发的理论观点作点缀;也不是史学沙文——将人类学理论概念为自己的史学作品装饰学术“门面”。上述两者,都会对史学和人类学产生曲解的研究结果,扭曲人们对历史的理解。
历史人类学的研究在60年代开始受到关注,1966年,社会人类学家学会在爱丁堡召开会议,主题是“历史和人类学”。伯克指出:20世纪下半叶,两者的会合可说是足够明显的,这或许可以由不断增加的使用历史人类学(historical anthropology)谈论两个专业研究群体的相关性来说明。对史学有兴趣的人类学家(可称其为历史人类学家,即historical anthropologists)和对人类学有兴趣的史学家(可称其为人类学的史学家,即anthropological historians)之间的分歧已不那么引人注意。在两者的关系中,彼此都受到对方影响,但是接受起来仍有困难。1984年,《历史与人类学》创刊,这更加促进了历史和人类学的结合。
作为文化人类学主流的欧美人类学研究,之所以缺少对历史人类学的关注,至少有两个与功能学派有关的原因。一个原因来自理论上,拉德克利夫–布朗(Radcliffe-Brown)在《社会人类学方法》中,曾经指出文化事实的研究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历史方法,追求事实发生的原因,但是对没有文字的民族,用这种方法不能找到规律。民族学的研究属于这类,即对原始民族进行历史拟构,而不是寻求规律;另一种借助自然科学类比方法来研究文化规律,是社会人类学的方法——力求对贯穿于文化现象的一般规律进行研究。另一个原因,与其早期对殖民地的研究心态有关,在他们眼中,那些落后的部落社会“没文化”,因而没历史。例如功能学派认为那些“原始的部落”长期处于静止、孤立的状态,其文化形态不变。大贯惠美子(Emiko Ohnuki-tierney)认为:“人类学和史学彼此感兴趣已有很长时间,如今在历史化的人类学(historicizing anthropology)方面的兴趣持续增强。一个被历史化的人类学(historicied anthropology)的新类型,在今天后殖民和后科学主义(postscientism)的气候之下,正在引起在理论和方法方面认识论的重新考察。……回过头来说,早期的人类学家没有认真对待历史是缘于他们最初的殖民心态(colonial mentalite)。……欧洲中心论者认为‘没文化的(nonliterate)’的人没有真正的历史。众所周知,列维–斯特劳斯(C. Levi-Strauss)曾经区别急剧转变的‘热’社会(hot society)和缓慢发展的‘冷’社会(cold society),这很容易理解为热社会有历史而冷社会无历史。”她这样评价列维–斯特劳斯的历史观:不承认时间过程的规律,只认为共时态有结构,历史是无意识的,历史变迁中存在的只是结构的或可能结构的岛屿,漂泊在随意性、偶然性的汪洋之中。
作者对列维–斯特劳斯有些误解。列维–斯特劳斯历史观有几个要点:一是区分静止的历史和累积的历史,即冷社会的历史和热社会的历史,例如美洲是积累的历史。但是静止的历史并非没有历史,“它们并不真的是静止的,而只是因为它们发展的路线对我们来说是无意义的,是不能依我们的参照系去衡量的”。因此第二,他反对进化论者的“进步”概念,主张偶然的进步:“人类的进步很难像是一个人在拾阶而上……倒像是一个游戏者,其运气取决于几粒骰子……”历史中变迁是偶然的,像轮盘赌,虽然总会碰到100这个数字,但碰到可能需要10年,也可能100年。第三,历史学和人类学的研究对象其实都不是我们目前生活的社会,只是距离现在的时间长短不同而已。因此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历史学根据社会生活的有意识表现来组织材料;而人类学的研究则在于深入研究社会生活的无意识的基础”。第四,反对历史过程的连续发展和历时态的规律。但是认为同时态研究也要触及历史。可见,列维–斯特劳斯并非不关注历史,只不过更加关注那些历史后面稳定的心智结构。
罗萨尔多(Renado Rosaldo)对菲律宾伊隆戈人(Ilongot)猎头的研究,明确反对“原始”人没有历史或者只有不断循环的历史的观点。普莱士(R. Price)的《初次:一个非裔美国人的历史视角》(1983)试图重现撒拉马卡人的俗民史。兰辛(J. Stephen Lansing)曾经批评那种以为前现代社会在历史进程之外的说法,这种说法很大程度上是欧洲中心的论点。有趣的是:60年代以来一些有影响的可以称作历史人类学的作品,都是在美国大陆本土以外的研究,其中有些正是在那些“落后的”“无文化的”“无历史的”地区。
奥特娜(Sherry Ortner)在《六十年代以来的人类学理论》一文中,曾经指出70年代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派的一种充分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但她同时更主张用一种实践的观点来吸收历史研究:
在我的观点中,人类学与历史的和睦相处对整个研究领域是一个特别重要的发展。我在本文中没有特别强调它,只是因为此刻这种趋势太过广泛。它掩盖而不是暴露了重要的区别。就历史与人类学各类工作事实上的结合而言,它提供了一个虚假整合的领域却未能发现深层的问题。正像本文提出的,这些深层的问题通常由很成功的系统和结构主义的观点来产生,它建立了有如社会本质的事实,不过,却未能回答在系统的方式下,社会事物来自哪里,又如何变迁。
要用“历史”这个词回答这些问题,就要避免把历史当作一条人们特别反应的事件之链条。历史不是简单地发生在人们身上,而是他们身在其中的创造。当然,这其中有着强烈的系统性限制。实践的观点试图理解这种创造,无论是对过去还是现在,也无论是新的创造还是旧东西的再生产。实践的观点提倡,或者至少带来希望的,是一种历史和人类学研究有分寸的联结模式,而不是盲目迷恋历史。
奥特娜的观点至少强调了几点:首先,人类学与史学的结合不能放弃对深层问题的探讨。人类学的长处是其理论方法(例如系统和结构主义方法),有助于探讨社会事物的本质,不足是忽视了事物的来龙去脉。第二,“历史”是人们身在其中的创造。历史是实践的、有动因的。不能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第三,历史不是简单的叙事和事件的连接,应该通过系统和结构等方法来寻找其深层的动因。奥特娜的观点,依然带有人类学本位的色彩。
福克斯(Richard Fox)面对后现代理论对文化志的挑战,也曾经提出“准新文化史(nearly new cultural history)”的概念,希望藉此摆脱传统文化志的困境。他认为准新文化史是对博厄斯文化历史学派的旧文化史的再生,在准新文化史的概念下,文化志不应视为一种田野方法,或“来自生活”的描写;而应视为一种文化历史的文本,一个被重构的结构,一个具有创造的文化实践。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不仅强调文化的生活,还强调活的文化。他批评旧的生命史(生活史)的研究强调了个人作为文化的载体,却忽视了他们也是文化的努力的革新者。不过,用“历史”取代“描写”,用“文本”取代“田野”,用活的主动创造的文化取代刻板被动的文化,这样的变通其实并不能逃避后现代理论对传统文化志提出的一些批评。但是从另一个方面,对历史的强调的确对文化志的写作和田野研究具有积极的意义,让资料摆脱“真实”的僵硬辨识,在探讨深层的结构与过程的逻辑中展开,从而能够让资料真正返“璞”归“真”。
就人类学的历史化而言,著述繁多,只能就笔者所知有限地选择一些近几十年的研究,分作如下几个类型来示意人类学历史化的大概趋势:
1. 大历史的研究。如前述文思理(Sidney Mintz)的《甜与权力:糖在现代历史中的地位》,追溯了18—19世纪欧洲糖的消费,并把它与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扩展联系起来。弗兰克(Andre Gunder Frank)的《白银资本》和彭慕兰(Kenneth Pomeranz)的《大分岔:欧洲、中国与现代世界经济的形成》(2000),虽然不是出自人类学家,也属此类大视野的研究。
2. 地方历史的研究。如前述萨林斯对夏威夷土著社会研究的《历史的隐喻和神话的现实》(1981)和托多洛夫(T. Todorov)的《美洲的征服》(1982)。这两部作品分别讨论了两种文化(夏威夷人和英国人,阿兹特克人(Aztec)与欧洲人)的文化碰撞。此外,克拉克曾经列举了一些在英伦三岛和法国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作品,如西格伦(Martine Segalen)的《农家中的爱情与权力:十九世纪的法国乡村》(1983)等。中国社会这方面的研究除了弗里德曼(M. Freedman)和施坚雅(W. Skinner)等之外,前述萧凤霞(Helen Siu)的《华南的能动者与受害者》(1989)和另一篇有影响的文章《妇女何在?——华南抗婚和地域文化的再思考》(1990),通过考察珠江三角洲的地方历史,生动描写了地方社会历史是怎样进行文化建构的,启发人们对中国历史进行重新思考。科大卫和萧凤霞合编的《根植乡土》,是一部华南研究学术成果的代表性文集,其中的结论部分,便以“历史和人类学”为题。
3. 专题史的研究。如前述格尔茨在印尼的研究《尼加拉:19世纪巴厘剧场国家》(1980)中讨论了国家的权力和地方的自治。兰辛与格尔茨的《尼加拉》进行对话,发表了《祭司和规划者:巴厘景观设计中的权力技术》(1991),涉及农业灌溉中国家和水庙权力方面的讨论。此外,还有奥特娜在尼泊尔研究的论文《历史模式:夏尔巴人宗教制度铸构中的文化先验图示》。维来里(V. Valeri)《建构的历史:夏威夷亲属制度合法化中的族谱和叙事》等。斯考特(D. Scott)通过评论,对加勒比海后解放(postemancipation)历史理解上存在的问题,说明了所谓“后殖民现场的历史人类学”概念。前述罗萨尔多(Renado Rosaldo)对菲律宾伊隆戈人猎头的研究(1980),以及弗莱克曼和罗夫根(J. Frykman and O. Lofgren)对瑞典中产阶级生活的研究(1987),都涉及历史观念和历史意识的文化建构。在中国社会研究中,帕特夫妇(S. H. Potter and Jack M. Potter)的《中国农民:一部革命的人类学》(1990),围绕农民和革命来展开中国社会近现代革命史演变的脉络。拉弗尔(Lisa Rofel)的《另类现代性:中国社会主义之后的性别向往》(1999),用跨文化的视角,通过对解放以来杭州丝绸业的历史变迁,来理解中国有别于西方主流的现代性。罗红光在陕北黑龙潭的研究,从当地人的礼仪活动方面讨论了围绕历史资源的非线性实践。
4. 口述历史和生命史的研究。前述罗萨尔多《伊隆戈人的猎头——1883—1974:一个社会和历史的研究》(1980)和普莱士的《初次:一个非洲美国人的历史视角》(1983),都运用了口述史的研究方法。索斯塔克(M. Shostak)的《妮莎》(1981)和克拉潘佐诺(V. Crapanzono)的《图哈米》(1980)分别是关于一个昆布须曼妇女和一个摩洛哥人的生活史研究。在早年林耀华的《金翼》(1947)之后,庄孔韶于80年代重访金翼之乡,并于1996年发表了《银翅》,从《金翼》搁笔的30年代写起,直到80年代,是生命史和地方史结合的作品。黄树民的《林村的故事》(1989)可以说是这方面的经典之作。他的书除了少量的学术讨论,主要是林村一个老党支部书记的口述故事,讲述从土改到80年代的生活经历。在相关的社会学领域,近年来孙立平及其学生的土改口述史研究,正在形成一个研究氛围并有相关的成果开始问世。景军的《神堂记忆》(1996)运用记忆理论理解中国西北农民对历史的记忆选择和现实建构,具有某些口述史的研究特点。
5. 意义史。史学在80年代,有一个从心智史(intellectual history)向意义史(history of meaning)的转向。由于理性思想的式微,引起了对传统思想史(history of idea)的拒绝,不再把它看作是普遍性的,而是看作文化的建构。米克(M. Meeker)的《阿拉伯北部的文学和暴力》(1979)透过20世纪初搜集的不同的诗文意义,分析了阿拉伯游牧民族贝多因人(Bedouin)对同一历史事件的不同叙述后面的历史联系。普莱士(R. Price)的《阿拉比的世界》(1990)通过三种人(黑奴、荷兰官员和摩拉维亚传教士)的眼睛,来描述18世纪苏里南的状况,然后加上自己对三个文本的评论。宝叶(K. A. Bowie)的论文《泰国北部19世纪社会的布品与织品》(1993)通过口述史和档案资料,分析了19世纪当地不同阶级的文本产生过程,揭示了其中阶级差异的文化意义。娜詹(Suzanne Najam)对英国法夫郡矿工在1984—1985年罢工中扮演的角色之研究,提出了“有意义的历史”(significant history)概念,那是一种历史遗产的传承(娜詹1990)。当然,强调历史或者其他事件中包含了意义不等于做意义史,格尔茨通过“深描”发现和解读文化意义,为意义史的研究提供了方法借鉴,不过这方面的著述依然不多。
人类学的历史化不等于历史人类学,特别是一些作品只是涉及历史,属于典型的人类学作品,若从历史人类学的角度看,似乎疏于“历史问题”。当然,何谓“历史问题”并没有标准,这也是历史人类学难于从涉及历史的人类学中分离出来的原因之一。但至少它应该与历史现象和历史脉络密切相关,是“关于历史的研究”或“历史问题研究”,而不只是“有历史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