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天堂小镇》15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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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记忆中的迷宫构造,我在花费了大约三十几分钟之后,终于绕到了红房子的后门。
不出所料,这里空无一人。
迷宫构造之复杂不可想象,没有经历过数次的碰壁以及摸索探求,几乎是很难走出来的。
终于明白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红房子在每一个地方的停留时间都很短暂。终于明白了红房子的“玄机”——
这里绝对不是一个公开报名、经过遴选就可以登上“海文号”的地方。所有的人都是事先经历过暗中考察和推敲的,可以说,小镇中每一个人的“被选中”都是刻意的,是背后的操纵者为了缔造一个崭新的“天堂”而精挑细选出来的。
但是这些人还蒙在鼓里。
他们以为自己很幸运,更多的是以为自己足够优秀。
切小姐一定还没有拿到“路线图”或者迷宫答案,因为距离“海文号”的到来还有几天的时间。
出口处已经没有了喧嚣,孩子们的笑声在我走到迷宫一半的时候就渐渐消失了。即使是带着孩子来玩耍的成年人也绝想不到他们以为的“红房子迷宫出口”,不过就是事先设计好了的“掩人耳目”的所谓“出口”。
而真正的出口面对着的正是一个与天堂小镇极为相似的——站台。几天以后,承载着切小姐以及其他人的“海文号”小火车,将要出现在红房子的后门,从这里去往天堂——不,地狱。
——不对,还是哪里不对!
旅馆的接待员是怎么知道小火车?!
既然只有“被选中”的人物在离开前最后一刻才会被告知迷宫路线,那些绝对不会知道迷宫路线的人,是怎么知道小火车的存在的?!
看起来自从离开“世界尽头”之后,每一个曾经在我面前提到过“海文号”的人,都不是一般人!
他们到底是谁?!
——“简!你妈妈会易容术!”
离开我爸之前他说过的话重新跳进我的脑海。
我妈和老葛一样会易容术。不同的是,老葛身在天堂小镇,易容术直到整个小镇快要毁灭之前,才被我发现他用来保护自己。老葛一定做过很多抗争,只不过因为他还有利用价值,才被允许苟活。
而我妈之前在天堂小镇的始发源地“世界尽头”和我爸一起工作……难道因为她被商倩彻底从那里一脚踢开后,而他们又需要一位会易容术的人去往小镇,加之老葛研究的是尸体防腐这一类,才被选中?!
难道被一脚踢开的我妈,从未放弃过想要回来?!
对,她还未曾见过她的孩子,她还想和丈夫厮守终生!
难道几天以后的这一班火车,我妈也要登上它——去往天堂小镇?!
我的天!
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商倩这个冷血女人会偶尔看上去多愁善感,会偶尔令我感觉温情!而那个经常擦拭兰花的女人,其实很可能不是商倩,是我妈!
原来在意识到小镇即将毁灭之际,对我明显“暴露”出母爱的,不是商倩,是我妈!
原来在童年时期时时带着忧郁的神情提醒我去看看我爸的,不是商倩,是我妈!
她是怎么知道我的?
为什么她不现身呢?
从什么时候她开始出现的呢?
在蒙国由于错失了老葛离开的时间,由于老葛刻意隐秘了行踪、抱着赴死的决心毅然离开,导致我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那里的红房子。在那之前,记忆中自离开了“世界尽头”,没有谁说出过关于“海文号”小火车。
这样一来,我妈是在弗兰斯。可她是怎么准确找到的我,又用易容术接近我?
难道是“母子连心”?!
还是哪里不对。我妈应该懂得时间轴,也知道红房子的秘密,她参与设计了很多关于天堂小镇的工程,知道迷宫的路也许并不奇怪。可是她应该不知道——我是她的女儿。
时间上推算,现在的我在天堂小镇,已经大约十四岁了。
我妈被“世界尽头”一脚踢开之后,应该已经流浪了十四年,这个可怜的女人到底花费过多少精力和时间,才最终站在弗兰斯的土地上,登上“海文号”。而她所有的艰辛和不放弃都只是为了能够去往天堂小镇,能看到丈夫和女儿,哪怕隐姓埋名,做一个“隐身人”,只在商倩忙于工作的时候,偶然用她精湛的“易容术”,与我近距离相处,面对着自己亲爱的女儿,不能拥抱,不能说悄悄话,必须时时刻刻注意保有商倩的冷血,又时不时一个不小心流露温情。
一刻也不能再停留,在重新顺着红房子后门摸索回到前门的时候,我的脑子里飞快转着,脚底像生了风一样。
迷宫的回路和去路是不同的。如果不是深谙其中之道,根本不可能从前面摸到后门,更没有可能从后门再摸回来。
回来的路,远比去路更为复杂。
满头大汗的一番烧脑之后,我终于又摸回了前门。自从离开“世界尽头”,我已经习惯了不再看手腕处的时间,不知道经过了多久,踉踉跄跄走出红房子的时候,已经看到月亮爬上了树梢。
红房子前面的广场上,人群已经逐渐稀疏。
整个迷宫回来的路异常艰辛,耳畔小孩子的嬉闹声也渐渐消失。历经了不知多少次错误,总算是又摸了回来。
我大口喘着粗气,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隔开了手腕上的皮肤,鲜红的血流了出来。一阵钻心的疼。
不再是蓝色的血液,老实说,我特别爱看这鲜红的颜色,这样能让我觉得自己是一个正常人。
可是奇怪的是——手腕上并没有显示时间。每当头脑混乱想要在手腕上寻找时间轴的时候,我都能在这里找到答案。
然而今天却没有显示时间。
我气喘吁吁,感觉到几颗大粒的汗珠顺着鬓角在往下流。血滴着滴着就凝固了,在手腕处变成几近黑色的半固体状态。
来不及再多想,顾不上疲惫,我就朝着旅馆的方向狂奔起来。
“这里的……这里的接待员呢?那个年纪比较大的接待员?”我气喘吁吁站在旅馆的前台。
“接待员?哪里有接待员?就我一个人啊!姑娘,你看我年纪比较大吗?”
一位戴着老花镜的年老女性正端坐在前台里面。这个几乎满脸都被细细密密的皱纹覆盖的老阿姨慢吞吞摘下她的老花镜,眯着眼看我。
“不……不算大,我是说一位……一位老先生,也戴着您这样一副花镜,就是出门前给我指路来的……”
“指路吗?弗兰斯人都很好客,这里面你问任何一个工作人员,都会很耐心告诉你的。”
“可……”我急得额头渗出又一茬汗滴,“就是告诉我红房子在哪里的那位老先生,老接待员!”
我急了,急到铤而走险。
“红房子?我们都没有听说过什么红房子啊!这样,你要是不相信我,就绕过来,到里面看一看,看看老先生有没有藏到这里?”
老阿姨指了指自己脚底下被前台遮挡住的部分,我知道她在调侃,弗兰斯人的轻松浪漫是出了名的,再焦急的事情,在他们那里都能化解得云淡风轻。
“那就不必了……不必了!谢谢您!”我失望得想要转身。
“等等,姑娘!”
“您还有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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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其实也没有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就是我这里有一本中文版的《巴黎圣母院》,可我的中文不是很好,你能帮我翻译一下这一段吗?”
“我……我有点累了,夫人,能让我休息一下吗,过一个钟头我下来帮您翻译,好吗?”
“噢……那好吧!你先去休息,瞧你满头大汗的样子!休息好了记得下来找我啊!我等着你!”
慈祥的老阿姨重又戴上花镜看书,不再多言。似乎是对我能够下来帮助她翻译中文这件事胸有成竹。
我失望而懊恼,哪里还有心思吃晚饭,一个人落寞地跑上楼去。
实在太困倦了,剧烈的紧张和疲惫过后,带着太多的疑问,我竟然沉沉睡去。
再醒来的时候,忽然就想起与切小姐的约定。墙上的时钟指到了二十一点十分,肚子已经开始抱怨。
我抬起胳膊看了一眼已经结痂的那块疤痕。算了,什么时间轴,我只要知道弗兰斯现在的时间就够了。冲个热水澡,去找切小姐,去挖空她的心事,去阻挠她,劝说她放弃离开这里。
在这里她有着大把好前程,何必不知满足踏上一条不归路。
就在我快速冲了一个热水澡之后,抬眼望着卫生间镜子中的自己时,我忽然呆住了。
卫生间内升腾着的水蒸气把镜面几乎全部覆盖住了,我用手轻轻抹去雾气,镜子里出现一个完完全全素颜的自己时,我感到一颗狂跳不已的心透过胸腔正在唤醒自己。
“噢上帝!噢不!”
我飞快套上浴袍冲出了房门。
“易容术”——在小镇的时候,我看过这样一本书。当时我也很奇怪,图书馆里怎么会有这样一本书。
那是一本已经半旧了的书,夹在角落里,非常不起眼。酷爱读书的我当时几乎翻遍了图书馆里感兴趣的书,发现这本书的时候,简直就像捡到了宝贝。
迪子当时还曾笑话我——只有你这个书呆子才会看这种莫名其妙的玩意儿。易容术?都是骗小孩子的,只有你才会信。记得我废寝忘食地终于把这本书读完之后,琼竟然也读上了,而我像迪子笑话我一样笑话他——你不会看得懂的,你比我还书呆子。
琼被羽飞附身之后曾出现过一阵子反常,我在明知道面对琼的灵魂时,看到的却是羽飞的一张帅气奔放的脸庞。琼说话时候明明结结巴巴,可是行动起来却健步如飞。
当时以为是自己精神恍惚时的幻觉,现在想来他分明是在使用自己学到的易容术——而我在看那本书时候却只觉得好玩儿。
琼真的是内向而聪明的人,尽管按照生物学的角度,我都不知道该不该称呼他为——“人”。
不管是不是,他都曾默默温暖过我的一整个青少年时期。
所以——“易容术”有着足够迷惑人的能力,高超的“易容术”完全可以以假乱真,扰乱对方的视线甚至蛊惑神经。而顶级的“易容术”甚至可以在改变性别面孔之后,把声音也随着改变。
就在我裹着浴袍飞快奔到前台的时候,前台已经站着一位年轻的姑娘了。
“刚刚那个……那个老阿姨呢?”
我头发上淋着水滴,裹着浴袍慌慌张张、气喘吁吁的样子一如两个时辰之前一样,成功吸引了旅馆大堂的所有人。
“您是说哪个老阿姨?一直就是我在这里呀。”有着似水容颜的姑娘热情迎过来。
“不对,两个时辰之前不是你,是一位老阿姨!”
“小姐,您可不要乱说,我已经值守了快八个时辰了,一会儿……”她看了看墙上的时钟,“一会儿我就下班了,除了我,这里没有过别人呀!”
“这么久你就没有离开过一下吗?比如……比如去一下卫生间之类的?”
“那……当然有呢!但是我们旅馆就这么大,客人也没有多到应接不暇,我就离开了一小下而已嘛。”她像被发现了“擅离职守”的秘密一样,语气渐渐低下来,生怕别人听见。
“你就没有让谁顶替过那么一阵子吗?”
“小姐!您这样很不尊重我!”她终于急了。
已经有好几个客人围了上来,人们七嘴八舌想要劝架。
“两个时辰之前这里的确坐过一位老阿姨啊,圆圆的脸很慈祥,戴着一副老花镜,看上去七十几岁的年纪……对了,她还说要我帮她翻译一段《巴黎圣母院》!你们都没见过这位老阿姨吗?!”
“小姐,她说没有过就是没有过,不至于骗您的!您说的老阿姨会不会是客人啊!”一位西装革履的中年人热心参与进来。
“客人又怎么会坐在里面啊!”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明明就是冤枉人,我就离开去卫生间,就那么一会儿,怎么会有人替我值班呢!我对工作可是从来都兢兢业业的!”前台值班的姑娘不依不饶。
一个身影从旅馆窗前走过。
尽管只看到了侧脸,可这一次,我终于认了出来——同昨天一样的黑色礼帽,黑色风衣。
“汤……汤先生!”
我不顾一切冲出旅馆大门、站在夜晚街头望向四面八方寻找汤先生身影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还裹着那件浴袍。
弗兰斯夜晚此刻的温度异乎寻常地低,刚刚浑身上下湿漉漉裹着浴袍出来就在旅馆大堂与那位姑娘理论,加之一下午都在红房子的迷宫里转来转去,还有对寻找我妈异乎寻常的焦急之情——在亲眼目睹汤先生从旅馆门前走过之后,这些复杂疲惫的情愫一下子拥了过来,我昏倒在了弗兰斯街头。
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都处在昏迷状态。
从小到大生活在天堂小镇,在体内从血管到每一个细胞都充斥着各种延年益寿的“元素”之后,我历经过金字塔下面不堪回首的折磨,历经过天堂岛、“世界尽头”、蒙国、弗兰斯这些路途之颠簸,身体都未曾出现过异样,没想到在阻止切小姐去往天堂小镇的过程中意外在这里遇见了我妈之后,像忽然大病了一场,每一寸骨头都抬不起来。
此刻只有整个人躺平在一个通体白色的房间内,在静悄悄的空气中,努力回忆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醒了,小姐!”
穿着白色护士衣的女人推门而入,见我睁着眼,她走过来想要抚摸一下我的手。
我本能地把手臂缩回了被子里。
“护士”的形象,已经在我经历了金字塔下面的不堪回首之后,在脑袋里形成了十二万分的抗拒。
“你的手腕怎么了?你……割过自己的手腕?”
看起来结痂的伤口被她解读成了“自杀”。
“不,没有……噢是的,是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
“你这么年轻,有什么事情那么想不开!你瞧我都三十几岁了,单身离异,孩子都没有,不是活得好好的!”
她把脸凑近,似乎是想给我这个“轻生者”一点人间温暖。
我用尽力气抬了一下头,以便看清楚她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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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单身离异的女护士竟然是“小礼帽”!
——前世是桥的生母,与他的生父一起偷盗了汉医秘籍之后,抛下桥,乘船离开天堂岛的人!
既然是单身离异,在天堂小镇怎么会有丈夫的?又怎么才能为了留在天堂小镇不惜堕胎——而那个胎儿恰恰就成了一个变异株多萝西?
“我昏迷了几天?”
“应该是有四、五天了吧?我刚刚接班,他们说要时刻观察你会不会醒来,可巧,我一进屋你就醒了!亲爱的小姐,我是不是你的福星?”
“小礼帽”很“话痨”。
“四、五天?!”我惊讶到直接坐起,手臂上缠绕的各种管子一下子被我拉扯起来,旁边的机器鸣叫不已。
“小姐!快躺下!可别给我找麻烦!”
她死命按住我。浑身虚弱的我只得暂时听从她摆布。
我看着她麻利地整理各种管子。
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护士是凭借什么过人的才能去往天堂小镇的?!如今她单身离异并没有小孩子,又是怎么在短短几天之内“勾搭”上一个足够优秀的男人,然后跟着他去往“天堂”?
这个女人前世为了跟着偷盗了秘籍的丈夫一步登天过上好生活,不惜容忍他与小青的妈妈有染、甚至生下小青,不惜抛弃幼年时期的桥,可她最终还是和贪婪的丈夫命丧大海……她的前世不一般,今生——更是不可小觑啊。
如今看来,切小姐、汤先生、小礼帽、甚至是在天堂小镇不知如何东躲西藏了二十五年的我妈,都是这一年“海文号”在弗兰斯“接收”的小镇新成员!
还是不对!
汤先生在我记事起就一直是琼的爸爸啊,他收养琼,是我两三岁时候的事情!难道由于在小镇身份的特殊,他可以坐着“海文号”往返于小镇?!
他来弗兰斯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我想起小镇出现变故之后,切小姐和汤先生的反常。
——他们早就认识!甚至切小姐的“被选中”,很可能都和汤先生有关!只不过汤先生早年带着不愿意生育的妻子去往天堂小镇的时候,还不能带上切小姐!
可是当年他去天堂小镇的时候,切小姐才只有十岁左右啊!如果他们当年就已经是婚外恋了,这绝对说不通!
我的脑袋飞速转着,以至于“小礼帽”嘟嘟囔囔整理好了所有管子、已经关上房门走了,我还以原来的姿势呆呆愣在床上。
我的手臂被她细心包扎过,其实早已经结痂、没有了一丝疼痛,可她还是嘟嘟囔囔给处理好——这个女人看似平常,但也说不定正是因为她的某种高于常人的耐性或是亲和力,吸引了一个就要登上“海文号”的男人短短两三天之内决定带上她,也未可知。
总之,她的命运在几天以后就要改写了。
除了祝福以及对未来她必将葬身于小镇的扼腕,我丝毫不想拦住她。
没有她,就不会有我的多萝西,就不会有那么多多萝西带给我的温暖时光。尽管始终都要分离和痛心,但毕竟曾经有过,至少在回忆起多萝西的所有时光里,我是那么满足。
为了那一段时光,我不能在这个时候拦下“小礼帽”!
这一刻,我变得无比自私。
眼下我只想在弗兰斯剩余不多的时光里找到切小姐,找到我妈!而其他的什么人,包括在大姜弟弟的餐馆遇到的那些熟悉的人——已经无暇顾及!
穿着病号服在这一天的深夜绕过护士站、从应急楼梯蹑手蹑脚走下来的时候,我的脑袋在凛冽的寒风中异常清醒起来。
寻找我妈这件事是十分飘渺的,因为我根本无从知道她躲藏在哪里。
被逐出“世界尽头”整整十四年,在弗兰斯遇见她,正说明她应该已经找到了登上“海文号”的办法,如果我阻止她,就是在残忍地阻止她好不容易找到的可以躲在角落里陪伴丈夫和女儿的机会,如果失去这些机会,她的余生会有什么意义。
一个人坚持了十四年要做的事情,谁又可以拦得住。
如果可以开始新生活,忘掉我和我爸,她早就开始了。
可我妈知道我是曲简简吗?如果知道,她为什么要离开我?甚至我昏迷在这里她都不曾来过?
她两次易容、告诉我红房子路线以及鲜有人知的“海文号”的秘密,又是为了什么?!
我的名字还是尚在孕期的她在和爸爸的调侃中起的。十四年对丈夫和女儿的思念,十四年积蓄在内心的愤怒和恨意,要怎么平息?!
如此看来,我妈在我十四岁之后曾经闯入过我的生活,可我却一无所知。这对于一位日夜思念着女儿和丈夫的女人,是多么难以办到的一件事!——
她必须时时警惕自己冒出的任何一个“寻常人的想法”,因为能力达不到,她必须克服掉自己每一刻都想要把真相暴露出来的念头。
那么,会不会在每一个需要帮助的时刻,总是会奇怪地“如期而至”的并不是基路,而是——我妈?!
“简,不会伤害你。”
——早在少年时期,我爸在城堡就说过这句话。他是不是早就认出了我妈?!
终于绕到了医院外的大街上。我辨认不出方向,只记得住过的旅馆名字以及大姜弟弟的“饕餮”。
所有东西都还在旅馆,时间再紧急,我也要找回来。那些东西——秘籍以及从“世界尽头”离开的时候,商倩给我的小包,都是绝对不能丢的东西!
“小姐,要搭车吗?”
因为着急下床,我没有找到合适的鞋子,事实上因为昏迷了好几天,医院根本没有为我准备鞋子。
弗兰斯的男人都很温暖可亲。看到一位光着脚丫的女士神色匆匆在大街上迷茫,热心的男司机驱车停在我的身旁。
“小姐,您要听首歌吗?”
可能是见我从上了车、报上地址之后就没敢再说一句话,他试图打破僵局。真是个热心男人,温暖体贴。
“没关系,您请便!能搭车已经很谢谢了!”我不好意思地抬起双脚悬在空中,生怕自己的脏脚丫弄脏了车子。能让我这样一个看上去疯疯癫癫的窘迫女人上车,这位肯定是绅士无疑了。
“您放下脚好了,那样会很难受的。这么冷的天看到这样的您……抱歉!我知道您一定遇到了难处……我……我是觉得,必须要把您送到目的地才会心安。您说的那个旅馆离这里不算远,我知道那里。”
“谢谢您的好心!”
他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窘迫不安的我,露出微笑。
我没法对一个好心人解释为什么要逃出医院,时间不多了,解释会把事情弄得更为复杂,寒冷的夜,能有好心人肯让我搭车,已经很感谢上苍了。
“依我看还是放首歌吧,就当打破咱俩的尴尬气氛!您听听音乐,我把暖风开到最大,一会儿您就不那么冷了!”
除了说声“谢谢”,我窘迫到不知说什么才好。
我偷偷看了一眼后视镜里那男人的双眼,忽然觉得在哪里见过,却又想不起来。
弗兰斯的夜真是冷得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