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 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
近年来,一系列文化“走出去”相关政策文件先后印发,统筹对外文化交流、文化传播和文化贸易,文化“走出去”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推动文化“走出去”的力度空前加大。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指出,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我国对外文化贸易的规模不断扩大、结构逐步优化,但核心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逆差仍然存在,对外文化贸易占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还较低,有待进一步提高。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对于拓展我国文化发展空间、提高对外贸易发展质量,对于继续扩大改革开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于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提升国家软实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提出,加快发展传统文化产业和新兴文化产业,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加大文化领域对外投资,力争到2020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产品,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搭建若干具有较强辐射力的国际文化交易平台,使核心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逆差状况得以扭转,对外文化贸易额在对外贸易总额中的比重大幅提高,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国际市场的份额进一步扩大,我国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
《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指出,坚持交流互鉴、开放包容。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取长补短、择善而从,既不简单拿来,也不盲目排外,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明成果,积极参与世界文化的对话交流,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华文化。《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将“推动中外文化交流互鉴”列为重点之一。要求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创新人文交流方式,丰富文化交流内容,不断提高文化交流水平。充分运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孔子学院、文化节展、文物展览、博览会、书展、电影节、体育活动、旅游推介和各类品牌活动,助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传播。支持中华医药、中华烹饪、中华武术、中华典籍、中国文物、中国园林、中国节日等中华传统文化代表性项目“走出去”。积极宣传推介戏曲、民乐、书法、国画等我国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让国外民众在审美过程中获得愉悦、感受魅力。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交流合作,鼓励发展对外文化贸易,让更多体现中华文化特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产品走向国际市场。探索中华文化国际传播与交流新模式,综合运用大众传播、群体传播、人际传播等方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中华文化传播格局。推进国际汉学交流和中外智库合作,加强中国出版物国际推广与传播,扶持汉学家和海外出版机构翻译出版中国图书,通过华侨华人、文化体育名人、各方面出境人员,依托我国驻外机构、中资企业、与我国友好合作机构和世界各地的中餐馆等,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展示好中国形象。
《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平等互鉴、开放包容、机制示范、多方参与、以我为主、改革创新等原则,着力推动人文交流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全社会开展人文交流与合作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负其责、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着力推动中外人文交流渠道更加畅通,平台更加多元,形式内容更加丰富,形成一批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人文交流品牌;着力推动我国吸收借鉴国外先进文明成果取得更大进展。《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要丰富和拓展人文交流的内涵和领域,打造人文交流国际知名品牌。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双向发力,重点支持汉语、中医药、武术、美食、节日民俗以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代表性项目“走出去”,深化中外留学与合作办学,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国际协同创新,加强文物、美术和音乐展演、大型体育赛事举办和重点体育项目发展等方面的合作。在人文交流各领域形成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项目,进一步丰富中外人文交流年度主题。
除此之外,还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一带一路”软力量建设的指导意见》《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发展规划(2012—2020年)》《开拓海外文化市场行动计划(2016—2020年)》等多份文件。文件都强调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创新内容形式和体制机制,拓展渠道平台,创新方法手段,增强中华文化亲和力、感染力、吸引力、竞争力,向世界阐释推介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精神、蕴藏中国智慧的优秀文化,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上述文件的出台,为更好地发挥党中央一系列涉及对外文化工作创新理论的引领和约束作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提供了有力遵循。为确保上述文件落地、取得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以上意见的要求,加强对外文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和细化相关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