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社会视角下的区域经济社会治理
区域经济社会治理的根本目标是国家总体利益最大化前提下的区域总体利益最大化,当然也包括区域内人的总体利益最大化。区域实质上是由作为个体的人组成的,个人的目标是个体利益或价值最大化;特定时段内,在区域整体价值或利益总量固定的情况下,个体价值或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必然导致个体之间的矛盾,不同的个体往往以群体或团体的方式参加价值分配,于是便会出现价值分配中群体或团体之间的矛盾,合理、公平问题就成为区域经济社会治理必须面对的问题。从社会角度看,区域经济社会治理的基本要求和任务是,使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要素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最大限度降低影响或阻碍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要素的作用。
一 阻力
阻力是个物理概念,在经济社会领域,其表示价值在创造、传递和分配过程中的障碍强度,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时间阻力。在价值创造、价值传递、价值分配三个相互关联的过程中,一件事情耗时越长,说明时间阻力越大,如为办理合法开工手续跑二十多个部门要花一年多时间,比花一个月就办成相比,时间阻力大。(2)空间阻力。区域经济社会活动中,经济社会要素在空间上移动,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阻力,付出一定经济或社会代价才能克服这些阻力。(3)价值阻力。区域经济社会活动中,阻碍价值(通常以价格体现出来)的各种力量的总和就是价值阻力。导致价格变动的因素,如限价、限购等都是价值阻力,政府出台限价措施,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在设置价格阻力。
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阻力来源看,有基于自然规律和区域自身禀赋的客观阻力,有区域经济社会治理措施方法不得当导致的半主观阻力,也有主动采取措施增加阻力的主观阻力。对于客观阻力,区域经济社会治理的思路是在利用客观阻力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客观阻力的影响;对于半主观阻力,区域经济社会治理的思路是在尊重其客观阻力部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降低主观部分的负面影响,直白点说就是最大限度利用规律,减少主观干预;对于主观阻力,区域经济社会治理的思路是从政策措施上降低主观阻力的负面作用,从体制机制上阻止主观阻力发挥作用。
二 助力
助力是个物理和抽象概念。现在绝大多数轿车的方向盘都有助力,使转向更为灵活和轻松,这是人们对助力最直接的感受。对区域发展而言,助力就是帮助区域向设定目标前进的内部和外部力量的总和,其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特点。其一,惯性。作为助力其最大特点是使原有力量扩大化,如在转向助力中,当你向右转时,它会帮助你向右转;当你向左转时,它会帮你向左转,即总是顺着开始设定的方向发力。其二,意识助力。无论是群体意识还是个体意识,都有一种来自意识甚至是潜意识层面的“逻辑”推动;当你这么想时,你就越想越觉得合理,这时你往另外一个方向想,你就会越想越觉得不对劲,集体意识也存在这种情况。其三,行动助力。一旦开始一种行动,就会或主观或客观寻找更多动力,锦上添花、错上加错、一不做二不休、穷追不舍等都是行动助力的直接表现。
助力在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中表现为具体的各种力量,自然规律方面的助力,如顺水行舟的水流力;经济规律方面的助力,如市场配置资源的高效率;政策措施方面的助力,如改革开放初期的土地承包制度。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中的助力一部分来源于区域内部,一部分来源于外部。从助力对区域经济社会治理的作用效果看,既有正向推动作用,也有负向阻碍作用。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中,对于有助于区域经济社会治理的助力要尽可能放大其作用力度、增加其发挥作用的空间、创造其发挥作用的环境;对于无助于区域经济社会治理既定方向和目标的助力,则要尽可能降低其作用力度、缩小其发挥作用的空间、增加其发挥作用的阻力。
三 底线
底线是个抽象概念,可能来源于建筑或其他活动。底线的作用是约束某些要素或行为,作为行动的一种准则和标杆。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中的底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道德底线。人的社会群体形态和特征决定了道德在行为规范中的作用,一些行为不会超出道德底线,道德只在社会正常运转(即道德环境)存在时起作用,只对信奉道德的人和群体起作用,对于没有道德的人或群体,道德底线是不存在的,区域经济社会治理的任务之一就是通过训练使人人都有道德底线。(2)法律底线。行为规范的硬约束方式,打破或超出法律规定,则会受到法律的惩罚。(3)行为底线。在道德和法律双重约束下成长起来的人,在行为上往往会有底线。一个人或群体为了自身利益,可能采取损害别人利益的行为,但必须限定在一定范围内。
在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中,道德底线、法律底线和行为底线之间存在相互联系和作用,其中道德底线、法律底线是行为底线的保障和约束,行为底线又是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的区域化表现。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中的底线思维就是要做好两件事情,第一是划定区域经济社会治理行动的底线(也就是行为红线),以为人类社会相对于动物世界的优越感背书;第二是坚守经济社会治理中划定的红线,区域经济社会治理的任何活动、措施都必须严格底线控制,即划定的底线决不可触碰,以践行人类社会相对于动物世界的优越感。在具体的区域经济社会治理活动中,这三个基本底线会化解成具体的要素和事务方面的底线,如饮水安全底线、生态环境底线、污染排放底线、区域汽车保有量底线等。
四 最化
最化是个缩写词,它有多种表现形式,如常见的最大化、最小化、最优化、最低化等,其原意是“无不用其极”的意思。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中的最化主要有三种表现。(1)最大化。受自然规律、社会、经济规律的影响,在没有其他外来力量约束时,任何作用都是向着其最大化的方向发展的,如一棵树在不受约束时会尽最大努力向外扩展,一个企业在不受限制时总是尽可能地多赚钱,一个人或群体在不受约束时总是尽可能多地给自己谋好处,等等。(2)最小化。个人或群体在不受约束时,甚至在有约束的条件下,总是把对自己不利的影响降低到最小,或者试图降到最小,如企业总是试图把竞争对手的影响降低到最小。(3)最优化。所谓最优是在特定目标约束、特定的环境约束、特定的资源约束下,区域经济社会各方面都相对满意、最接近实现区域经济社会治理设定目标、总体效益相对最大的一种表现。
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中,对最化操作的思路是:首先是有利因素发挥作用的最大化,使有利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要素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以充分发挥其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其次是不利因素发挥作用的最小化,对于不利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要素,要最大限度降低其负面作用;最后是各种要素组合的最优化,充分利用影响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各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使其相互之间形成最好的组合关系,以确保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效果最优。
五 平衡
平衡是一种势均力敌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区域经济社会各要素维持一种相对稳定状态。就像一棵树,促使它生长的各种力量与阻止它生长的各种力量达到相对均衡,平衡点位置和状态决定了这棵树最终长成怎样。对于一个人也一样,有利于其发展的因素与不利于其发展的因素达到的平衡点,决定了这个人所能达到的成功的程度。平衡的主要特点有:(1)动态性。平衡不是静止的,而是永远处于一种相对状态,各方力量都在不停变化之中,就像在十字路口,车以很快的速度过路口,则行人就会慢下来且很小心,如果过路口的车速度很慢,则行人会更勇敢,即使在违章的情况下也是如此。(2)矛盾性。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区域经济社会在某方面有优势时,往往在另一些方面会处于劣势,好吃的东西总想多吃,多吃的结果则是撑得慌,平衡本身就是矛盾的一种表现形式。
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中平衡的处理基本思路是:第一,尽量避免新矛盾的形成,新矛盾的形成意味着需要构建一种新的平衡,需要解决更多、更复杂的矛盾;第二,确保现有矛盾力量的平衡,一种动态平衡如果有利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就应该尽量维持它;第三,尽量降低矛盾带来的负面影响,如果解决矛盾不可避免、新矛盾的出现不可避免,也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矛盾对区域经济社会可能的负面影响。
六 规则
规则是区域经济社会治理活动中需要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表现为对行为、言语等方面的具体要求,通常是强制性的或是自愿的。规则的任务和目标是使活动、行为、程序等按照设定的标准开展。现实世界里的规则可以简单分为两种。第一种是规则(或显规则),是通过一定的公开方式,让参与者明白且可执行的要求,如审批项目流程、参加竞赛的要求,各种法律法规都是对人行为的要求,各种政策措施也是对人行为的(主要是经济社会活动)要求。第二种是潜规则,是拿不到台面上,但行业或领域的人都遵照执行的一种规则,如腐败环境下办事要请客送礼、“跑部钱进”等。一般情况下,潜规则是对规则(或显规则)的补充,是文明社会和成熟社会逐步淘汰或应该淘汰的东西。
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中规则的治理方式和逻辑是:建立规则、遵守规则、调整规则、规则的文明化表现。建立规则就是针对区域经济社会治理各项具体事务,分别形成操作规范;遵守规则就是在区域经济社会治理活动中,严格按照建立的规则执行;调整规则就是当规则与区域经济社会治理需求不相适应时,对规则内容和执行方式进行适当调整;规则的文明化表现就是减小潜规则的作用空间和作用效果,扩大显规则的作用空间,营造显规则发挥主导作用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