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车管理规则》知识问答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4.运用单位作为轨道车运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单位,其管理职责是什么?

答:(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2)实行段、车间、班组三级管理模式,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岗位负责的要求,建立健全激励考核机制,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强化现场作业控制。

(3)负责轨道车的运用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行车安全装备的运用管理办法,负责运行记录数据的转储、分析、应用及考核等工作;落实一次出乘、呼唤应答、车机联控作业标准;落实防止冒进、追尾、溜逸、火灾和恶劣天气行车等安全措施,落实轨道车行车应急处置预案,并结合实际进行细化。

(4)建立《轨道车设备管理台账》、《轨道车设备履历簿》并保管技术档案。掌握轨道车的数量、技术状态、使用动态和安全状况,定期检查有关规章制度、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解决轨道车运用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做好统计、分析工作,按时填报有关报表。

(5)编制并提报轨道车运行计划,研判安全风险,制定安全风险防范卡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6)落实轨道车年检鉴定工作。年检鉴定前,按《重型轨道车完好标准》和《轨道平车完好标准》,对照《重型轨道车年检鉴定表》和《轨道平车年检鉴定表》,对轨道车技术状态进行全面自查;在年检工作中,应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7)编制并提报轨道车更新改造和大修预算建议。组织实施轨道车技术状态鉴定,按规定向铁路局提报报废申请。

(8)参与轨道车新造、年修、项修、大修的质量检查;负责交接验收。

(9)按期组织轨道车日常保养、定期保养、换季保养和走合期保养,按时执行轨道车年修、项修、大修计划,保持轨道车技术状态良好。

(10)组织轨道车司机日常技术业务学习,定期安排轨道车司机技能培训、演练及竞赛,及时向上级提报轨道车驾驶资格培训需求并积极安排驾驶资格申请人参加乘务学习和跟车练习,组织轨道车司机年度鉴定申报工作。

(11)及时在轨道车管理信息系统中维护和提报相关数据。

(12)参与轨道车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