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直到来年六月底,艾略特来伦敦时,我才见到他。我问他,拉里究竟有没有去巴黎,他说去了,艾略特对他的恼怒把我逗乐了。
“我对这孩子抱有同情,他想去巴黎待几年,我不仅不责怪他,还打算帮助他。我告诉他,一到巴黎就通知我,但是直到路易莎给我写信,我才知道他来了。我通过美国运通公司转给他一封信,地址还是路易莎告诉我的,我让他来吃晚饭,并且和几个我认为他应该结识的人见见面,我想让他先试着接触那些法籍美国人,爱米丽·德·蒙塔杜尔,格拉西·德·夏托加亚尔,等等,你知道他是怎么回复我吗?他说很抱歉,他来不了,因为他没带晚礼服。”
艾略特望着我,期望从我脸上看到他这番话给我带来的震惊。当他发现我一脸淡然时,高傲地挑了挑眉。
“他用一张破烂的信纸给我写的回信,上面还印着拉丁区某家咖啡馆的标志,我给他回信,问他的住址,我觉得为了伊莎贝尔,我得为拉里做点什么。我想他可能是腼腆——毕竟我觉着没有一个正常的年轻人来巴黎会不带晚礼服的,不管怎么说,巴黎也有不错的裁缝,所以我邀请他来吃午饭,还特意说这只是个小聚会,可是你信不信?他不仅无视我索要他住址的要求,信仍是由美国运通公司转来的,他还说从来不吃午饭,我简直拿他没辙。
“我想知道他到底想做什么?”
“不知道!说真的我也不在乎。他完全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家伙,伊莎贝尔不该嫁给他,毕竟如果他过着正常的生活,我总该在里茨酒店或富凯饭店或其他什么地方遇到他。”
有时我会独自去这些时髦的场所,但其他地方我也去。那年初秋,在我去马赛的途中,我计划乘法邮公司的船去新加坡,碰巧在巴黎待了几天。有天晚上,我和朋友们在蒙帕纳司区吃过晚餐,饭后我们一同去多姆咖啡馆去喝啤酒。我环顾四周,不久就注意到拉里独自靠着一张大理石桌子,坐在拥挤的走廊上,他悠闲地望着来来往往的人们;在闷热的白天结束后,行人们正享受着夜晚的清凉,我离开朋友们朝他走去,拉里看到我时,脸上露出笑容,他朝我笑笑,示意我坐下,但我说我是和朋友们一起来的,不能久留。
“我只是想问问你近来过得好不好。”
“你住在巴黎吗?”他问道。
“只待几天。”
“明天与我共进午餐如何?”
“我本以为你从不吃午饭的?”
他咯咯地笑了。
“你见到艾略特了。一般来讲我不吃,因为我没有时间,所以我只用一杯牛奶和一个奶油蛋卷来凑合,但我还是希望你能和我一起吃午饭。”
“好的。”
我们约好第二天在多姆见面,先喝杯开胃酒,再在蒙帕纳斯大街上找个饭店吃饭,我重新回到朋友那里,同他们坐着聊天。我再瞥向拉里的位置时,已不见他的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