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行政区划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区划
明代以前,除秦汉隋唐时期,因汉族的中央政权强大,镇域略有短暂建置外,其余大部分时间均处于与少数民族政权的边界纷争之地。既无建置,亦无区划。
明洪武十四年(1381),全国范围内推行里甲制度,乡村社会原有的基层组织基本上都被整合到这个统一的制度框架中。里甲的编制方法是,每110户编为1里,由丁粮最多的10户担任里长,其余100户则称为甲首。各里中无力承担差役的鳏寡孤独人户,则代管于110户之外,称为畸零户。10名里长以10年为一个周期轮流应役,先后顺序根据丁粮多寡预先编排,每年由1名里长率领10名甲首当差役,并负责“管摄一里之事”。
需要说明的是,像明初政府从山西等省大量移民编成的里甲,是为了弥补因元末明初战乱中急剧减少的人口,基本不存在同族关系,也不存在业主与佃户之间的阶级关系。到高家堡屯垦戍边移民即编成这样的里甲。
清代道光时期,神木全县编为内地3路13保101甲,口外8路8甲32牌。其中内地(明长城以内,俗称豆牌)分东、南、西3路,其中西路5保32甲,高家堡属西路。口外(明长城以外,俗称草牌)分8路,其中高家堡口外为1路。
当时,里甲的作用主要是缴纳正赋(田粮、农业税),保甲的作用主要是编烟户(户口),承担徭役(民工、差役)。另外又设立总牌,专门管理边墙外的伙盘地。
高家堡归盘西2里(道光时神木县共4里,678村,外伙盘地587村。其中高家堡所在的西乡124村,外伙盘地222村)。盘西2里共设7甲,设里长7人。河西糜户不入里籍。
高家堡属西路保甲,为1保1甲,设保正1人,甲长若干人。高家堡设乡约1人。
边墙高家堡口外设1甲4牌,设总甲1人,牌头4人。
民国初年,明清里甲、保甲、总甲仍然存在,但已不是行政区划,仅起收交田赋和税捐的作用。民国二十三年(1934),取消田赋时,保甲制度全部废除。
民国十八年(1929),实行区制,全县划分为7个区。高家堡为第五区,区公所在高家堡。区下设若干村。
民国二十二年(1933),区制撤销。
民国二十三年(1934),神木南部解放区逐渐扩大,中北部国民党统治区实行联保制。全县划分为34个联保(此时神木县南部地区已为解放区,国民党县政府只是排列空名而已)。联保下设若干保,保下设若干甲。保甲编组以户为单位,设户长;10户为甲,设甲长;10甲为保,设保长。镇域分为高家堡和古今滩两个联保,所辖范围分别为高家堡、古今滩一带。
民国二十五年(1936),神府特区苏维埃政府成立。次年,苏维埃政府改为神府县政府。这期间,在镇域北设赤绥工委所属的青阳树沟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改联保制为乡镇制,除南部解放区外,国民党统治区共划分为10乡1镇,高家堡为自强乡。
民国三十五年(1946),全县合并为7乡1镇45保,高家堡由自强乡改为建国乡,乡公所驻高家堡。下辖6保:斜马沟一带为第一保,康家水磨一带为第二保,高家堡为第三保,石峁一带为第四保,红柳沟一带为第五保,古今滩一带为第六保。
民国三十六年(1947)8月,高家堡解放。
民国三十七年(1948)5月,神木县一区在高家堡成立,下辖6个乡。
1949年春,神府县政府治所由贺川镇的温家川村迁到高家堡。
同年8月,神府县的沙峁区划归神木县,神木县的高家堡区划归神府县,列为一区。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区划
1950年5月,神木、神府两县合并为神木县,全县划编为14个区,下辖1584个行政村、1814个自然村。1951年合并为10个区,下辖63个乡、1836个行政村、2113个自然村。其时,高家堡为神木县四区,下辖6个乡,分别为一乡徐家塔、二乡玄路塔、三乡乔岔滩、四乡高家堡、五乡喇嘛河、六乡瑶则坬。1951年,区划调整,增加原花石崖区的第五、第六乡,共有8个乡。
1953年,全县将原来10个区、63个乡又划编为14个区、90个乡。高家堡变更为神木县六区,下辖乔岔滩、芦沟、黄虫圪垯、李家洞、白家山、高家堡、喇嘛河等7个乡、94个村。
1956年3月,全县14个区并为9个区、1个镇、4个直属乡,原来90个乡并为54个乡(包括城关镇和4个直属乡)。农业社合作化运动中,农业社代替了原来的行政村,当年全县建立889个农业社(后来调编为862个)。高家堡区下辖6个乡、93个农业社。分别为水洞乡(24个农业社)、乔岔滩乡(22个农业社)、白家山乡(21个农业社)、喇嘛河乡(10个农业社)、高家堡乡(3个农业社)、玄路塔乡(13个农业社),区公所设在高家堡。
1958年9月,全县撤区并乡,将原来的54个乡(镇)编为25个乡,高家堡区范围编为高家堡、乔岔滩、李家洞3个乡。
同年12月10日,府谷县并入神木县,全县编为22个公社、1个农场,下设103个管区。将原来两县共1337个农业社,改编为799个生产大队、3050个生产队。其中,高家堡公社下设6个管理区、73个生产大队、208个生产队。
1961年9月1日,神木、府谷两县分设。神木县改编为33个公社、1个农场,下辖1035个生产大队、2193个生产队。其时,高家堡公社下辖37个生产大队、40个生产队。同时分出乔岔滩、古今滩、李家洞3个公社。其中,古今滩下辖18个生产大队、39个生产队;李家洞下辖59个生产大队、92个生产队。此后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略有调整。
1964年短暂设高家堡区,1965年撤销。
1966年,全县35个公社合并为21个公社。古今滩公社、李家洞公社并入高家堡公社。
1972年时,高家堡公社有53个生产大队。1976年时,高家堡公社有49个生产大队。1984年10月,人民公社改为乡镇。全县共有5个镇、17个乡,高家堡人民公社改为高家堡镇。49个生产大队恢复为49个村。
1999年,撤并行政村为41个。具体为瑶则坬、桑树渠、蟒过渠、桑树塔、古今滩、青阳树沟、木瓜山、十里界、河北、木瓜湾、草湾沟、芦沟、金刚沟、瑶湾、喇嘛沟、团团沟、沟岔、玄路塔、喇嘛河、红崖墕、高家堡、马渠、太和湾、樊庄则、水磨、石峁、七里庙、李家洞、斜马沟、雷家墕、白家山、崔家峁、张家崖瑶、阳畔、梁界、奥庄则、西山、园则沟、中沙峁、水洞、邱家园则。
2011年7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撤乔岔滩乡,并入高家堡镇。乔岔滩暂以办事处保持相对独立运行。
表1-3-1 高家堡镇各行政村合并及村名变更情况简表(1968—2014年)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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