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结论
黑暗之魅惑源自神秘,所谓太阳底下无新鲜事,越黑暗,越神秘,越刺激。从原始到现今,光阴荏苒,物象星移,刺激却不变地来自于这两个方向:惶恐与好奇。它们在人心灵的两极互相对峙着、互相渗透着,形成巨大的心理张力。身处黑暗之中,四肢五官一无所用,无法确认自己的位置——自己和身外的世界是何关系,便静止无可动,一切行动的意志被稀释、被瓦解、被闲置,总之,被虚无时,手足无可措中,惶恐便如影随身而至。惶恐带来不安,不安便会焦躁,焦躁必须平复,不管解决于盲目还是清晰,总之,必须解决。推动人行动的另一极是好奇心的驱使,如果用个隐喻来表达,人间的初始圣人(贤人)一定是在仰望星空眉头紧锁的人中诞生的吧?后来的人们深有体会地说,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知识改变人类命运。当然,可从知识发生学说,知识的寻求所以发生,是因为人需要解释。解释的初始功能未必是真理的获得,而是心理上的抚慰,人需要一个说服自己的理由,让心理上的起伏波动归于平静。
我所说的黑暗、邪恶,既是实指,也是隐喻。实指指的是对自然存在的描述;而我的隐喻与“黑暗、邪恶”在人类文明历史中通常被摆放的位置相左,它首先不是价值论断。在我自己的辞典释义里,在隐喻的层面,我无法认同他人的“通常”。我无能扭转既有历史的惯性,为了获得探讨的交集,我只有侧身其间——比如接受“黑暗、邪恶”这样的词汇,但接着在我的词意阐释中,我就要试图扭转。这不是阴谋,而是阳谋。在隐喻的层面,我的“黑暗、邪恶”是对他人隐喻的隐喻。从我自己的正面来阐发“黑暗、邪恶”,是在对它做价值判断之前,先好好地凝视它们。在然后的然后,也许可以做一些审慎的论断,这个意思类似米兰·昆德拉的“悬置”或“无限推延”。
比如,色情,在人类既有的论断中,你我都知道它大概被摆放的位置。可是我觉得人们对它那一味疾言厉色的样子实在有点不自然,我认同巴塔耶《色情史》那样的理性立场,那才是真实的直面。我们的古人都比现在的我们可爱,“食色,性也”。说得不是很自然而诚挚?又云:“性相近,习相远。”本来,在起点处,人都是一样的;后来因为不同的文化方向,人又不一样了。追溯这个过程比只看见这个结果重要。坦然诚挚面对当然比顾左右而言他更是解决问题之道。在人类的知识学谱系里,认识论是价值论的根基,要想价值论更结实,你就得首先努力让认识论的根基更坚固。凭什么还没认识就判断?凭什么认识还不充分就判断?
色情,情色,是修饰关系?前者是因色生情,后者是因情(才)见色?退一步,假如果真如此,又何以见得后者就比前者伟大?是因为正像有人说的,情指向一人,色则漫漶无忌?真是这样?再退一步,为何专一就一定比不专好?永恒就一定比变化好?还退一步,就算你的这些价值判断灿烂光明,如果人偏偏做不到怎么办?圣人的“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是批判还是感叹?古人又云,多情者必好色,好色者未必多情。要我说,不管这话是真是假,人要弄清情与色之间到底是怎样的关系肯定不能依据伦理学,恐怕还得多从生物学、心理学、解剖学等方面下手。文学艺术不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诞生的,它也绝不是伦理学的伙伴,但它可以通过呈现存在成为认识论的朋友。从认识论上来讲,萨特的“人类身上的邪恶是不可拯救的”是判断,但不是价值判断。既不是辩护,也不是宣判。在宣判、辩护间有无奈、叹息、坦然、承担、对深深的虚无感中的存在的命运的直视,以及对于更勇敢者在这一切之后的自我抉择,也即在这命题背后接着回答“我将如何存在”。黑暗与邪恶就是我们存在的一部分。在这之后,赞歌还是挽歌你自己选择。这选择对你至关紧要,对他人无关紧要。毕竟,最终一切都将随风而逝。
[1] [法]乔治·巴塔耶:《色情史》,刘晖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4、8、11、13页。
[2] [英]史蒂芬·贝利:《审丑:万物美学》,蒋永军译,金城出版社2014年版。
[3] [美]威廉·巴雷特:《非理性的人——存在主义哲学研究》,杨照明、艾平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278、2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