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黑暗意识与人之德性和德行
何谓启蒙?讲道理;说真话;求真知。可是,还是别急!话是这么说,话的意思得弄明白。在这三句里,相对而言,“求真知”的歧义最小,最应放在第一位。“讲道理、说真话”就需加注释,特别在中国背景下。讲道理,讲什么道理?三纲五常也是道理,而且曾经是真理。说真话呢,我曾在论说巴金《随想录》时论及此问题。[2]比如,巴金的讲真话,很大程度上,只是态度上的诚,因为其智慧的缺乏,乃至有时又因恐惧,“诚”的程度都不够,所以,他的所谓真话,很多时候并非存在意义的“真”。需要如此注释的真话,其意义就要大打折扣。真理、真话之“真”当然不是由谁主观标定,检验的唯一标准就是看它是否与存在名实相副,通俗地说,是每一句、每一条都要落到实处。操作的方式是回答两个问题:此话怎讲?如何见得?
本来启蒙最基本目的就是让人面对真实的世界,如果对德性与德行的认识就是对人自我论定的一部分,那么关于德性与德行的定义也该以此为旨归。但在历史的遗迹中、在许多人的认识里,德性与德行都带有“超越性”,他们认为,基于现实性或本能性的在内为“性”,在外为“行”,既然在“性、行”前各加一“德”字,自然就需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如何更进?修行而得(德)。我对人的后天修行没有偏见,但我认为对修行之前与之后都要有讲究。之前说的是前提,之后指的是目标。当然有何前提往往就引领了有何目标。比如,有圣人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前提与目标俱在其中。我对这样的圣言无法认同。有人可能会说,既然是修行,当然要以超越性、理想性为基点,否则还修行干吗。我对修行有另外理解。超越也好、理想也罢,总要以能达到为限吧?如果标准定的内容人很难做到或者实际就是做不到,恐怕结果只有一个,让人在自觉羞耻中变得虚伪。那为何不从现实性出发,看看我们能做什么呢?何必非得用“要、应该”做什么来折磨自己呢?难不成我们生来是为了表演给上帝或所谓的圣人看的?
我认为德性最本质的内涵该是知性以及由知性而来的智性,孔子说:“能知才能好,能好才能乐。”知、好、乐三者间层层递进,知为基本。以此来观察人类的知识体系,自然向外,人文向内,正因为这个向内,人就要对自己的各种主观要有个自省,所谓的人文科学,说的是“人文”,却不能不“科学”:求真务实。要反对主观主义、教条主义、幻想主义和虚伪主义。一句话,不能脱离“知性”去谈“德性”,否则恐怕要南辕北辙。明确了德性的奥义所在,好好涵养,行由心指,自是德行。这样的德性、德行观不是理想化的,是现实性的,在现实性这个层面,甚而还要强调对人的现实负面性的关注。由实际观之,人要有自知之明,德性、德行人只能尽力涵养,寻求真善美,但不可以完美无缺来要求。为何?无他,完美之境不可得也。这就是我等主张要直面人的黑暗面的缘由所在。
首先,我主张去认识黑暗,要求你看见的只是纯净的黑暗自身,就像你看见宇宙中的黑洞。它为何“黑”且“暗”?不仅因为它藏在生命深处,也因为在漫长的文明进化中人有意识地对它的挤压。不要鄙视。张爱玲这样说:“这也毋庸讳言——有美的身体,以身体悦人;有美的思想,用思想悦人,其实也没有多大分别。”[3]驱逐肤浅的价值等级,以真诚的性命相见,你看,从张爱玲的视域中你立即看见了一个崭新的世界,其实它本来就在那里,只是你没看见。唯有虚浮、虚伪的观念从你的脑壳中驱除时,你才越过了那道障碍高墙,真正地来到了存在之地。
不带高低贵贱地直视一切,我可以把黑暗放在人们习惯的层面来表达,比如称其为“残缺、不圆满”,但我必须强调这还不是简单的好坏认同,而恰恰是从反思的立场出发的。而且我必须指出它与中外文化传统中形形色色的现实主义观念之间的细微差别,如它与中国的法家,西方的如马基雅维利与霍布斯等人的学说,在精神上是迥异其趣的;它也和西方现代的功利主义和道德唯我论有着很大不同。道德唯我论在价值判断上接受人的私欲和私利,而以此为前提去考虑个人与社会的问题,黑暗意识在价值观上并不正面完全肯定人的私欲与私利的绝对权力,只是陈述人有“私欲与私利之心”这个事实,在此基础上再去寻求可能性的道路。防堵也好,疏导也罢,目的求其调和、化弥。黑暗意识在认识论之后的价值观上主张思辨与反省,但又反对简单粗暴的思辨与反省,陈述,陈述,尽全力完整地陈述后再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