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问题的提出
如果把刘心武发表于1977年的《班主任》作为新时期小说[1]开端的标志,那么,到2000年,新时期小说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辉煌而又坎坷的历程。20多年来,作家们为我们贡献了大量的作品,其中不乏优秀之作,甚至还产生了不少堪称经典的精品。学界对新时期小说的研究也一直处于进行时状态,特别是21世纪以来,变得异常活跃。在百度和谷歌搜索“新时期小说”这一词条分别约1640000和3980000条结果,在知网上输入“新时期小说”词条,并将其限定在2000年以后,该词条计有295条结果。这些年出版的文学史著作就不少于十部,[2]研究专著则更是汗牛充栋。综观这些研究成果,固然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许多宝贵的可资借鉴的经验和方法,而且,有许多成果不乏真知灼见,但无可讳言的是,这些研究,特别是文学史的研究,基本上还是从社会学、文化学的角度,从思想史、题材史入手,来描述当代文学特别是新时期文学的。因而,这样的文学史基本上属于题材史,题材史关注的主要是“写什么”的问题,而不是“怎么写”的问题,而“怎么写”的问题对于文学研究来说更重要。
陶东风在谈到这一现象时说:“传统的文学史从本质上看属于文学的题材史,也就是说,它所感兴趣的是文学所反映的对象的历史,而不是文学的反映方式的历史。因此,文体演变在传统的文学史学中不占主导地位,同时也没有获得自身的独立性。但从理论上说,题材史只有社会学的或通史、思想史的意义而没有美学与艺术史的意义。……文学的题材史只是文学所反映的思想史、社会史。它并非不重要,但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文学史。与题材史相反,文体史的对象则是文学话语体式和文本结构方式的历史,并由文本结构方式的转换生成深入到审美心理结构和艺术精神结构的演化变易,揭示出艺术的感受——体验模式和艺术反映世界的方式的历史,显然,文体史最集中地体现了文学史的特殊性,没有文体史的建构,完整意义上的文学史是不可想象的。”[3]陶东风在此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就是我们的文学研究(包括文学史研究)从文体学的角度入手是不是更合理些的问题。当然,文学(文学史)研究的方法应该是多元的,每一种研究都有自己的合理性,不过,从文体学的角度研究文学的长期被忽视,显然是不合理的。传统的文学研究一般喜欢直奔主题,就是在阅读一个作家或一部作品时,不是首先关注构成文学作品的诸要素,比如语言构成、叙述方式、结构特征等,而是直接抽取其中的思想内容要素,即便也会说到艺术诸如语言、修辞方式、结构特征等,也基本是附带式的,是由思想内容推演出来的,这样的推演大部分是司空见惯的,老生常谈的,因而不可能说出文学的真正的特质。要想说出文学的真正的特质,只有文体学的方法才是最有可能的。正如韦勒克、沃伦所说:“文体学的纯文学和审美的效用把它限制在一件或一组文学作品之中,对这些文学作品将从其审美的功能与意义方面加以描述。只有当这些审美兴趣成为中心议题时,文体学才能成为文学研究的一部分;而且它将成为文学研究的一个主要部分,因为只有文体学的方法才能界定一件文学作品的特质。”[4]
因此,我们的问题是这样提出来的,对于新时期小说研究,我们能不能不单纯地从思想史、题材史、思潮史的角度来研究,而是尝试从文体学的角度来研究,对一些具有共性的作家作品,不管它写的是什么,都从文体风格的类型上加以归类,既从共时性层面研究它们文体形态诸要素的特征,又从历时性层面研究这些文体形态的演化规律,是否可以为新时期小说研究提供一点稍微新鲜些的东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