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与红楼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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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同一部书而有两个不同的名称

《三分事略》和《三国志平话》都是以三国故事为题材的讲史话本。它们实际上是同一部书而有两个不同的名称。

它们的共同点表现在什么地方呢?

(一)情节内容相同。两书都始于汉光武刘秀赏春和司马仲相阴司断狱,止于秋风五丈原和刘渊灭晋。其间的关目,完全一致。

(二)文字基本上相同。例如开场诗,《三国志平话》作:“江东吴土蜀地川,曹操英勇占中原,不是三人分天下,来报高祖斩首冤。”《三分事略》仅有两个字不同,即“土”作“王”,“曹”作“官”。这显然是由于字形相近而刊刻时产生讹误。

(三)行款、格式基本上相同。两书都分上中下三卷;半叶20行,每行20字;每半叶分上下栏,上栏图相,下栏文字。甚至每半叶的首行首字和末行末字,两书也都保持一致。

(四)在错别字、假借字和俗体字的使用上,可以总结出共同的规律,如“诸葛”之作“朱葛”、“新野”之作“辛冶”,等等。

(五)插图基本上相同。插图位于上栏,约占三分之一的篇幅,每半叶都有一幅。从图中标题,以至人物、衬景来看,它们显然同出一源。

《三分事略》和《三国志平话》是同一部书而有两个不同的名称,这个事实表明什么呢?

首先,这表明它们在那个时代已跻身“畅销书”之列,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和欢迎。它们的思想内容和艺术表现手法,使它们获得了一定的成功。恐怕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才会出现不同的书商接二连三地竞相出版同一部书而更换书名,以招徕生意,扩大销路的可能。

其次,这还从侧面表明,《三分事略》也好,《三国志平话》也好,它们都不可能是书商的作品。《三分事略》的刊行者建安书堂,当即李氏建安书堂;《三国志平话》的刊行者建安虞氏,当即建安虞氏务本书堂。[2]李氏和虞氏的书堂都设于建安一地,由于商业竞争的原因,李氏不会去翻刻或重印虞氏自己创作的小说,虞氏也不会去翻刻或重印李氏自己创作的小说。他们两家如果刊行同一部作品,那只有一种可能:它既不是李氏的作品,也不是虞氏的作品。而从其他方面的种种情况来判断,最大的可能性在于,《三分事略》和《三国志平话》实乃说话人的底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