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第2版)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四节 二十世纪的犯罪社会学

20世纪犯罪研究的学术中心逐渐由欧洲转移到了美国。20世纪20年代,美国的社会发生了急剧的变化,都市化、移民、人口增长、失业、物价飞涨、下层阶级失落等等引发了犯罪率的较大幅度的增长。犯罪现象的日益严峻,既为犯罪研究提供了大量的实证资料和广泛的素材,同时也提出了研究犯罪机理治理犯罪的紧迫的时代要求。另一方面,美国与欧洲大陆交往的增加,使大量欧洲犯罪研究的成果对美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一批研究社会问题的美国学者开始模仿欧洲人的做法,参考欧洲人的观点,研究犯罪问题,犯罪研究科学日益发展、繁荣。现代美国社会学理论的直接创始人帕米利(Maurice F.Parmelee,1882—1969)、齐林(John Lewis Gillin,1871—1958)、萨瑟兰(Edwin H.Sutherland, 1883—1950)等人,在吸收凯特勒、塔尔德、迪尔凯姆等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创立了现代犯罪原因理论。这一时期的犯罪原因理论大致可以划分为三大类型:社会结构理论;社会化过程理论;社会冲突理论。

一、社会结构理论

社会结构理论(social structure theories)的主要知识背景是功能主义。功能主义,可以溯源到早期社会学理论家如孔德、斯宾塞、迪尔凯姆的著作参见〔美〕戴维·波普诺著:《社会学》(第十版),李强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PRENTICE HALL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18页。,其主要特征是:(1)社会结构:功能主义通过强调“系统”范畴,而将社会结构和社会整体作为基本的分析单位,把研究重点放在大型社会系统和宏观社会机制上。(2)现存结构:功能主义强调社会系统的现存结构,把任何现存的社会都当作具备了生存资格的适者;对于社会系统的内部组成,功能主义并不追究其产生的原因,而是侧重考察它们在维持系统生存中所发挥的社会效果。(3)结构功能:功能主义主张,任何现存社会都具有一些基本的制度模式(结构),而这些制度模式之间发生着相互支持的关系(功能),从而保证了社会系统的生存。因此,社会系统的存在具有首要意义。(4)方法贡献:功能主义既提出了独特的概念范畴与理论模式,更创立了全新的功能分析方法。功能主义为考察社会现象提供了新颖的观察角度,发展了一种全新的系统分析方法,为现代系统论的形成作出了贡献。参见贾春增主编:《外国社会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14—215页。

社会结构理论的基本特征是:(1)强调下层阶级犯罪严重。处于被剥夺状态的下层阶级,其不利的经济地位是犯罪的主要原因。尽管中产阶级和上层阶级也从事犯罪,但是中产阶级犯罪的发生频率、严重性和对公众社会的危害性相对较小,而下层阶级的青少年帮伙则常常实施暴力性、破坏性行为。因此真正的犯罪问题,是那些由下层阶级的青少年直至成年成员实施的犯罪现象。贫民窟地区的无管束少年帮伙、高犯罪率、社会失范是社会的主要问题。(2)关注青少年违法行为。社会结构理论指出,诱发犯罪的社会因素毒害着青少年,由此影响了他们的一生。虽然并不是所有的青少年违法者进入成年后都将去实施犯罪,但是许多犯罪的成年人,是在他们作为青少年违法团伙的成员时获得犯罪的价值与训练的。(3)认为社会环境决定行为。社会结构理论否定将犯罪原因解释为心理失衡、生理遗传、藐视社会控制、自由意志或者其他的个体因素,坚持认为生活在同样社会环境中的人们,有着相类似的行为模式。假如环境对人们的行为没有什么影响的话,那么整个社会中不同阶层的犯罪率应当是一致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David Brownfield, Social Class and Violent Behavior, Criminology 24(1986), pp.421—438.既然城市中心的下层阶级的犯罪率比郊区的中产阶级的犯罪率要高,那么存在于城市贫民窟的一些社会因素肯定影响并控制着人们的行为。See Charles Tittle and Robert Meier, Specifying the SES/Delinquency Relationship, Criminology 28(1990):271—95 at 293.社会结构理论包括三个分支:社会解组理论、紧张理论和文化越轨理论。Larry J.Siegel, Criminology: Theories, Patterns, and Typologies, Fifth edition.New York: West Publishing Company,1995, pp.179—180.

二、社会化过程理论

社会化过程理论(social process theories)的主要知识背景是互动理论。互动理论基本上是一种社会心理学的视野,其注意力已从欧洲学者热衷的诸如阶级冲突、社会结构等问题转向了社会互动过程和社会关系。互动本身被视为分析单位。社会由互动的个人组成。个人的行为不只是反应,而且还是领悟、解释、行动与创造;个人不是一组确定的态度,而是有活力的并不断变化着的行动者,一直处在生成中并永不会彻底完成。社会环境不是某种外在的静止的东西,它一直在影响着和塑造着我们,但这本质上是一互动的过程,因为环境正是互动的产物。个人有其内心生活,同时又是一个自我,自我并非是心理实体,而是社会互动过程的一个方面。参见于海著:《西方社会思想史》,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47—348页。

社会化过程理论的基本特征是:(1)人际互动影响犯罪:强调社会化过程中的人际互动对犯罪的影响。犯罪是个体在个体社会化(individual socialization)过程中与各种社会化机构之间互动的结果。社会中的每个个体,从出生到参与社会生活,都不可避免地受着其家庭、学校、同辈群体、邻里社会、工作单位、大众传播媒介等的影响。假如个体与这些社会化机构之间的交往是积极的,那么他们将逐步地积累知识,充实发展自己的社会性,把社会的价值观念、生活技能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和个人能力,适应社会的要求,形成良好的个性,从而走向成功;反之,假如个体经历了不良的社会化过程,例如,家庭关系不和、同伴结交不良、学习成绩不好、司法纪录不佳等等,那么这种不良的社会化将影响他们良好个性的形成,从而促使其走向违法犯罪。(2)人人潜有犯罪可能:社会上的每个成员都潜在有犯罪的可能。一个人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并不是导致他犯罪的决定性因素。许多下层阶级的成员,尽管生活在城市最为恶劣的地区,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依然是守法的公民,他们努力工作、勤俭节约,通过辛勤的劳动来克服生活的贫困;而自我报告(self-report)资料表明,许多中产阶级与上层阶级的成员,尽管有着较高的经济与社会地位,但是他们照样从事盗窃、吸毒等犯罪活动。因此,假如中产阶级或者上层阶级成员的生活经历消极,那么他们也可能走向犯罪的道路。社会化过程理论包括三个分支:社会学习理论、控制理论、标签理论。

三、冲突理论

社会学中的冲突理论(conflict theories)发端于马克思,但它在20世纪中期的发展则归功于两个早期的德国社会学家韦伯(Max Weber,1864—1920)和齐美尔(Georg Simmel,1858—1918)。总的说来,马克思、韦伯、齐美尔提供了对当今冲突理论仍有启发的核心概念。参见〔美〕乔纳森·特纳著:《社会学理论的结构》(上),邱泽奇译,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162页。

冲突理论是作为功能主义的对立面出现的。功能主义强调,社会的每一部分都对总体发生作用,由此维持了社会稳定。社会非常像人类的机体或任何活的有机体。冲突理论强调,人们因有限的资源、权力和声望而发生的斗争是永恒的社会现象,也是社会变迁的主要源泉。构成社会的各部分远不是作为整体一部分而平稳运行的,而是互相冲突的,秩序只是社会各部分之间不断进行的冲突的一种结果。这两种理论也有共同之处:它们都首先关注宏观社会,或大规模的社会结构,研究它们是如何相互联系的;另一方面,这两种理论对人类社会、人类行为的解释持相同的结构主义观。结构主义观的前提是:第一,社会结构应被视为这样一种社会事实,即它在个人之外却又控制着个人的行为;第二,个人行为主要是非个人所能造成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力量的产物。〔美〕戴维·波普诺著:《社会学》,李强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9页。

冲突理论有两大主要部分:三大理论假定和两大传统。(1)三大假定:①人们都有许多基本的想要或者企图获得的东西,这些东西不由社会决定,但是对所有的人来说是共同的。②权力是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核心,斗争为攫取权力而产生。③价值观念等是不同群体用来实现自己目标的“冲突的武器”,而不是确定社会认同与目标的手段。(2)两大传统:①深受马克思理论影响的近现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家、法兰克福学派等,认为社会科学家有批判社会的道德义务,价值观念与事实不可割裂,从原则上讲一个不再以冲突为基础的社会可能会存在。②主要受韦伯思想影响的现代冲突理论家达伦多夫、科塞等,认为应当建立一种具有与自然科学目的论准则相同的社会科学,冲突是社会生活中一个不可避免的、永久性的部分。 何景熙、王建敏主编:《西方社会学说史纲》,四川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54—156页。

在犯罪原因方面,冲突理论的主要观点是:(1)真正的犯罪是剥削、压迫。法律并未保持社会的安宁和公正,犯罪人也并不一定都是那些践踏他人权利的坏分子。种族主义、性别歧视、帝国主义、恶劣的工作条件、环境污染、对儿童缺乏关心、简陋的居住条件、作为控制他国政策的战争等才是真正的犯罪。(2)冲突促进了犯罪的形成。法律是维护统治阶级的社会地位和利益的工具。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条件是犯罪产生的根本原因。(3)法律被差别地执行。法律的适用和实施,集中指向了缺少权力的群体。上层阶级的犯罪常常受到宽恕,而下层阶级的犯罪则总是受到严厉的制裁。冲突理论有两个相对独立的分支:激进的冲突理论(radical conflict theory),强调犯罪只是阶级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中阶级冲突的结果;保守的冲突理论(conservative conflict theory),强调犯罪是在每个社会中都存在的社会冲突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