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诗经·召南·小星
四家除鲁说无考外,并说“小星”为比,唯朱子独以为兴,其所见至卓。而“于义无所取”一语,尤有合诗人感兴之微。不特此诗为然,大凡兴义殆皆如是也。夫既名为兴,则即使于义有取,而诗人之意初不在此,善读者当辨别之。
一 召南·小星
嘒彼小星,三五在东。
肃肃宵征,夙夜在公。寔命不同!
(一章)
嘒彼小星,维参与昴。
肃肃宵征,抱衾与裯。寔命不犹!
(二章)
此诗文义清晰,实无多葛藤,如《卷耳》、《行露》两篇也。
此诗文义清晰,实无多葛藤,如《卷耳》、《行露》两篇也。且西汉经师亦少异说。鲁、齐之说其详不可知。韩说具在(见《韩诗外传》一),兹节录如下:
……任重道远者不择地而息;家贫亲老不择官而仕。故君子桥褐趋时,当务为急。传曰:“不逢时而仕,任事而敦其虑,为之使而不入其谋,贫焉故也。”《诗》曰:“夙夜在公,寔命不同。”
是韩以为此是劳人行役之诗,与《小雅·北山》诸诗有相类者。《北山》之四、五、六三章,即是此诗“寔命不同”、“寔命不犹”的详解。义本分明,无劳疏证。且不特三家诗旧说如此也,即毛公以“固哉高叟”之诗说,对此篇却仍不离其宗。毛在“寔命不同”句下注云:“寔,是也。命不得同于列位也。”是仍同《韩诗》,初无异说。故于此诗大义,四家说悉同;所不同者,无非释“小星”,释“衾裯”,诸名物训诂之别,及赋比兴三义之微异耳。乃不知以何因缘,东汉初年卫宏作《毛诗》伪序,特创谬论;而郑玄因以作《笺》,推波助澜,愈说愈远。后人更茫然不省其根由,于是《小星》一诗遂为纳妾之口实;久而久之,“小星”几成妾之代词。说之者方自矜其合于风雅,而原诗之意如何不必问矣。卫、郑两家安得逃其责耶?说约如下:
是韩以为此是劳人行役之诗,与《小雅·北山》诸诗有相类者。
惠及下也。夫人无妒忌之行,
惠及贱妾,进御于君。……
(卫宏《毛诗序》)
众无名之星,随心噣在天,
犹诸妾随夫人以次序进御于君也。
谓诸妾肃肃然夜行,或早或夜,在于君所。
以次序进御者,是其礼命之数不同也。
诸妾夜行,抱衾与床帐,
待进御之次序。
(郑玄《毛诗笺》)
不特对于诗之本旨信口开合而已;郑《笺》作释,文义并亦不通。小星三五,明系连文,而截为两,又目为比体,可笑一也。诸妾何用肃肃然夜行,可笑二也。“夙夜”训为早或夜,可笑三也。次序进御为“寔”命不同之注解,可笑四也。抱衾已觉奇怪,并连床帐亦抱之,可笑五也。姚际恒说颇好:
山川原隰之间。仰头见星,东西历历可指,所谓戴星而行也。若宫闱永巷之地,不类一也。“肃”、“速”同,疾行貌。若为妇人步屧之貌,不类二也。“宵征”云者,奔驰道路之辞,若为来往宫闱之辞,不类三也。嫔御分期夕宿,此郑氏之邪说。……然要不离宫寝之地。必谓见星往还,则来于何处?去于何所?不知几许道里?露行见星,如是之疾速征行?……前人之以为妾媵作者,以“抱衾与裯”一句也。予正以此句而疑其非。何则?进御于君,君岂无衾裯,岂必待其衾裯乎!众妾各抱衾裯,安置何所?……盖抱衾裯云者,犹后人言襥被之谓。……(《诗经通论》卷二)
读姚氏此论,则卫、郑谬说无所逃遁矣。
读姚氏此论,则卫、郑谬说无所逃遁矣。且《小序》言“惠及下”,但依我们读后所得,简直是“惠不及下”。不知他果何所见而知夫人之惠及下也?姚、崔二氏并曾言之:
且委命之辞几邻于怨,又安见下之感激而为美后妃之诗乎?(《诗经通论》卷二)
细玩二诗词意(按:崔氏并《江有汜》说之)皆在上者不能惠恤其下,而在下者能以义命自安之诗。(《读风偶识》卷二)
虽姚以为“邻于怨”,崔以为“能以义命自安”,稍有不同,但两家并觉《小序》硬说惠不及下为惠及下之可怪。
朱熹为攻击《小序》之祖师,但他实往往做《小序》的奴才。唯彼释《小星》一诗为兴,见解不特高于毛、郑,而且高于三家。他说得很明通:“故因所见以起兴,其于义无所取。”此诗依毛、郑、齐、韩,俱以为比。毛公未明说,然以“三五”为心噣,以小星为无名之星,揣其意似即为下文“命不得同于列位也”之比喻。郑玄则明言之,以“小星”喻诸妾,而以三心五噣喻夫人。《韩诗》遗说,见唐吕向《文选注》中所引。王先谦以为唐惟《韩诗》存,吕所引当是韩义。信如是,则韩说以“小星”喻小人在朝,仍是比也。《齐诗》说见于《易林》,内有“旁多小星”“劳苦无功”之语,似亦同于韩义也。观上所述,则知四家除鲁说无考外,并说“小星”为比,唯朱子独以为兴,其所见至卓。而“于义无所取”一语,尤有合诗人感兴之微。不特此诗为然,大凡兴义殆皆如是也。夫既名为兴,则即使于义有取,而诗人之意初不在此,善读者当辨别之。即《关雎》一诗,千古聚讼,而其实“雎鸠”与淑女君子,于义究何所涉耶?天下事有求深反惑者,此类是也。《诗》三百篇非必全是文艺,但能以文艺之眼光读《诗》,方有是处。且《国风》本系诸国民谣,不但不得当作经典读,且亦不得当为高等的诗歌读,直当作好的歌谣读可耳。明乎古今虽远而情感不殊,则迂曲悠谬之见不消而亦自消矣。《诗》三百篇非必全是文艺,但能以文艺之眼光读《诗》,方有是处。
还有一节题外的话。《小星》一诗既文义昭然,何来《小序》之谬说,又何故郑玄从之而后人亦从之耶?此答甚长,非此能尽。简言之,则缘诸说其根本即已谬矣,故枝叶亦因之而谬,且亦不得不谬。所谓根本之谬者何?即他们以《诗》为孔子六经之一,以为是有功能、有作用的东西。《诗》之功用何在?美刺正变是也。有美斯有刺,有正斯有变;故《风》《雅》俱分正变。《风》之正,二《南》是也;其变,十五国风是也。正风有美而无刺,故尽是后妃夫人之德化。《周南》每篇必曰后妃,而《召南》每篇必曰夫人,而且必定是美诗。此所以“小星”不得不喻群妾,而“三五”不得不喻夫人。此所以明明是怨诅而硬派作感谢。此所以把宵征见星,抱衾与裯曲解作燕昵之事。他们之谬非缘此诗而生,乃借此诗而见;不伐根本而枝叶谋之,其谬种故在,又何益耶?故我们读《诗》,当以虚明无滓之心临之,斯为第一要义;考据和论辩反是第二义也。
故我们读《诗》,当以虚明无滓之心临之,斯为第一要义;考据和论辩反是第二义也。
二 小星故训浅释
第一章“嘒”:王先谦以为《韩诗》作“嘒”,于义为优,“嘒”训小声,又训为微貌,引申而言,义亦可通。唯从日作“嘒”,似更妥帖。
“三五”:毛《传》以为三心,五噣。郑《笺》同。朱熹则曰:“三五,言其稀。”王引之云:“此即下章言‘唯参与昴也’。”因参为三星,昴为五星,且得俱见东方。“三五”,举其数也;“参”、“昴”,著其名也。今按:毛、郑所言,以“三五”为心噣,又以无名之众星从之,既苦穿凿,而又欠允惬。“小星”与“三五”相对成文。尤觉不成文理。王说:“心噣相距甚远,心在东则噣在西。”已足驳斥毛、郑而有余矣。王氏立论最精,朱说亦善。
“寔命不同”:毛《传》:“寔,是也。命不得同于列位也。”义与三家不甚相远。(《韩诗》寔作实,云有也。其文字训故虽与毛异,而实无大殊。)郑玄独标妄说,以为众妾在君所,礼命之数不同。遵卫《序》而易毛《传》,不知其意何在。已在札记中斥之矣。此句依毛释,文义至顺,与全诗大义亦合,今从之。
第二章“抱衾与裯”:《小序》想即因此句,误解此诗之义,遂酿巨谬。此句之意犹昔言“襆被”,今言“带铺盖”,并无难解难通之处,而经生竟缺乏常识,良可怪叹。曾不思众妾在君所,必抱衾裯何为者?王先谦谓“衾帱为远役携持之物,非燕私进御之物”,引曹植诗作证,所见甚为明通。鲁、韩两家于此句,“裯”并作“帱”,训为单帐也,似较毛《传》为佳。既曰:“衾与裯”自非一物,今毛既训“衾”为被,又训“裯”为单被,得勿病复耶?《笺》易《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