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金融科技与货币重构(新金融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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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超主权货币的缘起及其全球扩张

超主权货币的尝试也许可以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SDR)为发端,尽管1969年SDR问世以来,其使用局限于国家间的支付结算、国际储备等领域,总体运作难说有多大成功,但可视作一种尝试。此后,人类货币史上的伟大尝试则是从欧洲汇率联动机制中提升、脱胎而来的欧元。因此超主权货币并非是一个纯粹的理论探讨。超主权货币从货币供给者和货币需求者角度看可以分为发行的超主权、使用的超主权及发行和使用的超主权(李永宁等,2010)李永宁,郑润祥,黄明皓.超主权货币、多元货币体系、人民币国际化和中国核心利益[J].国际金融研究,2010(7):30-42.。发行和使用的超主权货币的典型代表是欧元,欧元由欧洲中央银行和各欧元区国家中央银行组成的欧洲中央银行系统负责管理,欧洲中央银行具有独立的货币政策制定权力,超越了欧盟区各国进行发行,也在这些国家使用,同时欧元作为世界主要国际货币也在更大范围内使用。另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69年创设的特别提款权也是超越国家范围发行、在世界范围内使用的超主权货币。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周小川(2009)周小川.关于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思考[J].理论参考,2009(10):8-9.提出要建立一种与主权国家脱钩,并能保持币值长期稳定的国际储备货币,并且认为特别提款权具有超主权储备货币的特征和潜力。前文讨论到的美元则属于使用的超主权货币,日元、英镑、人民币等也具备发行未超主权、使用超主权的特征。随着全球经济的日益融合,不同国家经济交流日益频繁和深入,主权国家货币或超主权发行的国家货币正在全球范围内扩张。

另一种发行和使用的超主权货币的代表则是日益受到大家关注的数字货币。广义的数字货币包括法定货币的电子化(即通常所说的电子货币),互联网公司发行的互联网代币(即虚拟货币,如Q币等)、非法定数字货币(如比特币等),以及各国目前正在积极研究的法定数字货币。在上述数字货币种类中,我们认为虚拟货币与非法定数字货币都不具备成为超主权货币的潜质。其中,虚拟货币仅仅是互联网公司发行的代币,并不是真正的货币;而就非法定数字货币而言,以比特币为例,其数量限制与完全的去中心化,会导致货币价值与经济价值的脱轨,更重要的是其并不具有法偿性,这都导致了非法定数字货币无法成为超主权货币。2016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在某研讨会上表示正在积极研发本国的法定数字货币,英国等国家央行也表示在积极开发本国的法定数字货币。主权货币国家发行的数字货币将帮助解决目前货币政策中的不足,同时其具有方便高效、资料公开透明等优点,将有可能成为国际货币和超主权货币(孙兆东,2016)孙兆东.发挥数字人民币在超主权货币中的作用[J].清华金融评论,2016(5):36-38.

从历史经验可见,货币竞争促使强信用的大国货币替代弱信用的弱国货币,因此,我们并不排除一些互联网巨头、金融科技公司发行的代币和在线钱包,在小范围内替代弱国货币的可能性。但我们同时认为,相对于非法定数字货币而言,主权货币国家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将具有更为广阔的应用前景。

专栏1-1 周小川关于国际储备货币的建议

2008年金融危机过后,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就如何改革国际货币体系发表了观点。他认为最重要的就是解决什么样的国际储备货币才能保持全球金融稳定问题,促进世界经济发展。

周小川认为,理论上讲,国际储备货币的币值首先应有一个稳定的基准和明确的发行规则以保证供给的有序;其次其供给总量还可及时、灵活地根据需求的变化进行增减调节;最后这种调节必须超脱于任何一国的经济状况和利益。当前以主权信用货币作为主要国际储备货币是历史上少有的特例。此次危机再次警示我们,必须创造性地改革和完善现行国际货币体系,推动国际储备货币向着币值稳定、供应有序、总量可调的方向完善,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全球经济金融稳定。

此次金融危机的爆发并在全球范围内迅速蔓延,反映出当前国际货币体系的内在缺陷和系统性风险。

对于储备货币发行国而言,国内货币政策目标与各国对储备货币的要求经常产生矛盾。货币当局既不能忽视本国货币的国际职能而单纯考虑国内目标,又无法同时兼顾国内外的不同目标。既可能因抑制本国通胀的需要而无法充分满足全球经济不断增长的需求,也可能因过分刺激国内需求而导致全球流动性泛滥。理论上特里芬难题仍然存在,即储备货币发行国无法在为世界提供流动性的同时确保币值的稳定。

当一国货币成为全世界初级产品的定价货币、贸易结算货币和储备货币后,该国对经济失衡的汇率调整是无效的,因为多数国家货币都以该国货币为参照。经济全球化既受益于一种被普遍接受的储备货币,又为发行这种货币的制度缺陷所害。从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金融危机屡屡发生且愈演愈烈来看,全世界为现行货币体系付出的代价可能会超出从中的收益。不仅储备货币的使用国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发行国也在付出日益增大的代价。危机未必是储备货币发行当局的故意,但却是制度性缺陷的必然。

他认为,创造一种与主权国家脱钩并能保持币值长期稳定的国际储备货币,从而避免主权信用货币作为储备货币的内在缺陷,是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理想目标。

超主权储备货币的主张虽然由来已久,但至今没有实质性进展。20世纪40年代凯恩斯就曾提出采用30种有代表性的商品作为定值基础建立国际货币单位“Bancor”的设想,遗憾的是未能实施。其后以怀特方案为基础的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显示凯恩斯的方案可能更有远见。早在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缺陷暴露之初,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就于1969年创设了SDR,以缓解主权货币作为储备货币的内在风险。遗憾的是由于分配机制和使用范围上的限制,SDR的作用至今没有能够得到充分发挥。但SDR的存在为国际货币体系改革提供了一线希望。

超主权储备货币不仅克服了主权信用货币的内在风险,也为调节全球流动性提供了可能。由一个全球性机构管理的国际储备货币将使全球流动性的创造和调控成为可能,当一国主权货币不再作为全球贸易的尺度和参照基准时,该国汇率政策对失衡的调节效果会大大增强。这些能极大地降低未来危机发生的风险、增强危机处理的能力。

他认为,改革应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循序渐进,寻求共赢。

重建具有稳定的定值基准并为各国所接受的新储备货币可能是个长期才能实现的目标。建立凯恩斯设想的国际货币单位更是人类的大胆设想,并需要各国政治家拿出超凡的远见和勇气。而在短期内,国际社会特别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至少应当承认并正视现行体制所造成的风险,对其不断监测、评估并及时预警。

同时还应特别考虑充分发挥SDR的作用。SDR具有超主权储备货币的特征和潜力。同时它的扩大发行有利于国际基金组织克服在经费、话语权和代表权改革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因此,应当着力推动SDR的分配。这需要各成员国政治上的积极配合,特别是应尽快通过1997年第四次章程修订及相应SDR分配的决议,以使1981年后加入的成员国也能享受到SDR的好处。在此基础上考虑进一步扩大SDR的发行。

SDR的使用范围需要拓宽,从而能真正满足各国对储备货币的要求。

一是建立起SDR与其他货币之间的清算关系。改变当前SDR只能用于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国际结算的现状,使其能成为国际贸易和金融交易公认的支付手段。

二是积极推动在国际贸易、大宗商品定价、投资和企业记账中使用SDR计价。这样做不仅有利于加强SDR的作用,也能有效减少因使用主权储备货币计价而造成的资产价格波动和相关风险。

三是积极推动创立SDR计值的资产,增强其吸引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正在研究SDR计值的有价证券,如果推行将是一个好的开端。

四是进一步完善SDR的定值和发行方式。SDR定值的篮子货币范围应扩大到世界主要经济大国,也可将GDP作为权重考虑因素之一。此外,为进一步提升市场对其币值的信心,SDR的发行也可从人为计算币值向有以实际资产支持的方式转变,可以考虑吸收各国现有的储备货币作为其发行准备。

他认为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集中管理成员国的部分储备,不仅有利于增强国际社会应对危机、维护国际货币金融体系稳定的能力,更是加强SDR作用的有力手段。

由一个值得信任的国际机构将全球储备资金的一部分集中起来管理,并提供合理的回报率吸引各国参与,将比各国的分散使用、各自为政更能有效地发挥储备资金的作用,对投机和市场恐慌起到更强的威慑与稳定效果。对于各参与国而言,也有利于减少所需的储备,节省资金用于发展和增长。国际基金组织成员众多,同时也是全球唯一以维护货币和金融稳定为职责,并能对成员国宏观经济政策实施监督的国际机构,具备相应的专业特长,由其管理成员国储备具有天然的优势。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集中管理成员国储备,也将是推动SDR作为储备货币发挥更大作用的有力手段。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可考虑按市场化模式形成开放式基金,将成员国以现有储备货币积累的储备集中管理,设定以SDR计值的基金单位,允许各投资者使用现有储备货币自由认购,需要时再赎回所需的储备货币,既推动了SDR计值资产的发展,也部分实现了对现有储备货币全球流动性的调控,甚至可以作为增加SDR发行、逐步替换现有储备货币的基础。

 

资料来源:

周小川.关于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思考[J].中国金融,2009(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