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时代的学生公民素养及其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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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问卷调查

第一章 网络生活与学生公民素养

网络作为一种新的社会联结方式,它不仅是现代人的客观生存状态,同时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变革和个体改造的新兴权力。就作为生存状态的网络而言,它是技术与文化的统一;而作为一种新兴的权力,它则是与个体权利的实现与义务担当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因此,本研究主要是从网络作为一种生存状态以及网络作为一种新兴权力两个角度调查其与学生公民素养的关系。

一 网络形态与学生公民素养

作为生存状态的网络,是技术与文化的统一。在很大程度上,网络生活建立在一系列技术变革的基础上。正是由于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才造就了当前这个网络世界。因此,如何理解网络生活的技术性,是现代公民在网络世界生存的基本前提。此外,虽然网络是由技术的变革而产生,但是现代网络世界并不是一个纯粹的技术社会。网络由于凭借其技术而广泛渗透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已经逐渐演变成一种新的价值观在无形中影响和控制社会的其他方面。可以说,现代网络已经具有了文化的属性,能不能够洞悉看似客观中立的网络技术背后的价值观的博弈,已经成为当代人重要的生活主题。基于此,本调查对作为生存状态的网络的研究,将会从技术和文化两个层面分析其对学生的影响。

(一)作为技术的网络与学生公民素养

从技术的角度看网络,毫无疑问,网络具有明显的客观化特征。而作为技术的网络,将会从深层次改变学生对社会、国家以及自我的认识。

1.对网络技术客观性的认识

本调查主要从网络技术的便利性、生动性和虚拟性三个方面考查学生对网络技术客观性的认识情况。

(1)对网络便利性的认识

调查数据显示,绝大部分(91.5%)学生都赞同(包含非常赞同和比较赞同,以下同)“网络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如果我们给这些选项赋值,非常赞同是5,比较赞同是4,说不清楚是3,比较不赞同是2,非常不赞同是1,那么,学生在题上的平均分为4.46(S=0.751)。也就是说,对于网络技术的便利性,学生是十分认可的(见表1-1)。

表1-1 对“网络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高中生认同“网络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这一观点的人数比例为94.6%。而赞同这一说法的初中生人数比例为89.4%。总体而言,高中生比初中生更认可网络给日常生活带来的便利性(见表1-2)。

表1-2 从学段角度看“网络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从性别差异角度看,男生赞同“网络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这一说法的人数比例是92.3%,女生认同此看法的人数比例是90.8%(见表1-3)。

表1-3 从性别角度看“网络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从学生家庭居住地的角度看,居住在城市的学生赞同“网络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的人数比例是91.3%,县城的是92.0%,乡(镇)村的是92.3%。总体来看,越是居住在县乡地区的学生越是肯定网络给生活带来便利性(见表1-4)。

表1-4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网络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从地区差异的角度看,北京学生有94.4%的人对“网络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这一观点持赞同态度。山东学生赞同这一观点的人数比例是94.0%,山西学生是92.8%,四川学生是90.0%,安徽学生是84.6%,广西学生是93.1%(见表1-5)。

表1-5 从地区角度看“网络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2)对网络生动性的认识

调查数据表明,有1/3强(35.4%)的学生认为“网络生活比现实生活更精彩”。赋值计算后,学生在该选项上的平均分为3.04(S=1.248)。由此可见,相比对网络便利性的认识,学生对网络生动性的认可人数比例要远低于对网络便利性的认识(见表1-6)。

表1-6 对“网络生活比现实生活更精彩”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初中生认为“网络生活比现实生活更精彩”的人数比例为36.7%,而高中生赞同此观点的人数比例为34.0%。总体而言,初中生比高中生赞同“网络生活比现实生活更精彩”这一观点的人数比例高2.7个百分比。与此同时,高中生对此观点持模糊态度的人数比例则明显高于初中生(见表1-7)。

表1-7 从学段角度看“网络生活比现实生活更精彩”

从性别差异角度看,男生认为“网络生活比现实生活更精彩”的人数比例是40.1%,而女生赞同此观点的人数比例为31.7%。由此可见,相比女生,男生更认同“网络生活比现实生活更精彩”的说法(见表1-8)。

表1-8 从性别角度看“网络生活比现实生活更精彩”

从家庭居住地的差异来看,居住在城市的学生有36.8%的人认为“网络生活比现实生活更精彩”。县城学生赞同这一观点的人数比例为32.9%,乡(镇)村学生为31.4%。总体来看,越是生活在城市的学生,越是认可“网络生活比现实生活更精彩”(见表1-9)。

表1-9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网络生活比现实生活更精彩”

从地区差异的角度看,北京学生赞同“网络生活比现实生活更精彩”这一观点的人数比例是46.8%,山东学生是39.5%,山西学生是28.1%,四川学生是36.9%,安徽学生是30.9%,广西学生是29.3%。由此可见,北京学生认为“网络生活比现实生活更精彩”的人数比例最高,而山西学生赞同这一观点的人数比例最低(见表1-10)。

表1-10 从地区差异角度看“网络生活比现实生活更精彩”

(3)对网络虚拟性的认识

调查数据显示,有39%的学生认为“在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有30.7%的学生不赞同这个观点。另外,还有30.2%的学生对此观点“说不清楚”。由此可见,对于网络的虚拟性,有将近2/5的学生是明确表示认可的(见表1-11)。

表1-11 对“在网络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初中生赞同“在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这一看法的人数比例是38.2%,高中生对此表示赞同的人数比例是40.3%。由此可见,高中生比初中生更认同网络的虚拟性(见表1-12)。

表1-12 从学段角度看“在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对“在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这一观点,有40.9%的男生表示赞同,而赞同此观点的女生比例是37.5%。在此问题上,男生比女生高3.4个百分比(见表1-13)。

表1-13 从性别角度看“在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

从学生家庭居住地的差异看,城市学生赞同“在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的人数比例为39.9%,赞同这一观点的县城学生人数比例是37.8%,乡(镇)村学生人数比例是36.5%。由此可见,城市学生比县、乡学生更赞同网络的虚拟性(见表1-14)。

表1-14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在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

从地区差异的角度看,赞同“在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这一观点的北京学生人数比例是36.5%,山东学生是42.7%,山西学生是41.3%,四川学生是45.1%,安徽学生是34.2%,广西学生是28.7%(见表1-15)。

表1-15 从地区角度看“在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

2.对网络技术改造功能的认识

网络作为一种技术,不仅在很大程度上改变这个社会传统的组织方式,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人们的社会关系和交往方式。那么,学生是如何看待网络对这个世界的改造呢?

(1)网络对民族国家的改造

调查数据显示,有69.3%的学生明确表示,“网络社会是没有国界的”。仅有14.0%的学生反对这一观点。赋值统计结果显示,学生在该选项上得分2.13(S=1.178)。由此可见,网络作为一种技术,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大部分学生对于民族国家的认识(见表1-16)。

表1-16 对“网络社会是没有国界的”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初中生认为“网络社会是没有国界的”的人数比例是69.6%,而高中生赞同此观点的人数比例是69.1%。二者相差不大(见表1-17)。

表1-17 从学段角度看“网络社会是没有国界的”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男生认同“网络社会是没有国界的”的人数比例是68.2%,而女生持这种观点的人数比例是70.4%。女生认为网络没有国界的人数比例略高于男生(见表1-18)。

表1-18 从性别角度看“网络社会是没有国界的”

从学生家庭居住地的差异来看,赞同“网络社会是没有国界的”的城市学生人数比例为71.4%,县城学生人数比例是64.3%,而乡(镇)村学生人数比例为65.8%。总体而言,城市学生更认同“网络社会是没有国界的”这一说法(见表1-19)。

表1-19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网络社会是没有国界的”

从地区差异的角度看,北京学生认为“网络社会是没有国界的”人数比例为74.9%,赞同此观点的山东学生人数比例为72.9%,山西学生人数比例是71.6%,四川学生人数比例是68.6%,安徽学生人数比例是69.4%,广西学生人数比例是57.7%(见表1-20)。

表1-20 从地区差异角度看“网络社会是没有国界的”

(2)网络对人际关系的改造

网络作为一种当代人际互动的重要形式,会在两个主要方面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一是人际关系的等级结构,二是人际关系的水平结构。前者主要反映的是个体在社会位阶上的位置,后者主要体现的人际的心理距离,本调查主要是从这两个方面展开的。

就人际关系的等级结构而言,将近一半的学生(46.5%)认为“网络社会是一个平等的社会”,另外有1/4的学生对此问题说不清楚。持反对这种观点的学生人数比例为28.1%。赋值统计结果显示,学生在该选项上得分3.32(S=1.319)。由此可见,学生对于网络在改变人际关系的等级结构的认识方面,其认可度并不是很高(见表1-21)。

表1-21 学生对“网络社会是一个平等的社会”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初中学生赞同“网络社会是一个平等的社会”的人数比例是52.3%,持这种观点的高中学生人数比例是38.1%。由此可见,相比高中生,初中生更认可网络社会的平等性(见表1-22)。

表1-22 从学段角度看“网络社会是一个平等的社会”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男生认为“网络社会是一个平等的社会”的人数比例是48.4%,女生赞同这一观点的人数比例是44.8%。男生对网络平等性的认同程度要高于女生(见表1-23)。

表1-23 从性别角度看“网络社会是一个平等的社会”

从学生家庭居住地看,对于“网络社会是一个平等的社会”这一观点,有49.4%的城市学生表示赞同。赞同这一观点的县城学生人数比例是36.0%,乡(镇)村是41.9%(见表1-24)。

表1-24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网络社会是一个平等的社会”

从地区差异的角度看,北京有56.5%的学生赞同“网络社会是一个平等的社会”。赞同此观点的山东学生比例是52.3%,山西学生是36.0%,四川学生是47.1%,安徽学生是42.9%,广西学生是38.8%(见表1-25)。

表1-25 从地区角度看“网络社会是一个平等的社会”

在人际关系的水平层面,课题组从正反两个方面考察学生的认识。统计结果显示,有59.0%的学生认为“网络的出现让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更近了”。但同时,也有38.3%的学生认为“网络的出现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远了”。总体而言,学生认为网络的出现使得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更近的人数比例多于更远的人数比例(见表1-26和表1-27)。

表1-26 学生对“网络的出现让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更近了”问题的调查情况

表1-27 对“网络的出现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远了”问题的调查情况

综合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相比而言,学生更认可网络在改变人际关系的水平维度。即网络在改变人与人之间心理距离方面的作用要大于改变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等级。

交叉分析发现,初中生认为“网络的出现让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更近了”的人数比例为60.1%,高中生赞同此观点的人数比例为57.3%(见表1-28)。

表1-28 从学段角度看“网络的出现让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更近了”

此外,认为“网络的出现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远了”的初中生人数比例为37.5%,高中生为39.4%(见表1-29)。

表1-29 从学段角度看“网络的出现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远了”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男生认为“网络的出现让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更近了”的人数比例为62.9%,而女生赞同这一观点的人数比例为55.7%。相比而言,对于网络社会给人际关系的亲密程度带来的影响,男生比女生更为乐观(见表1-30)。

表1-30 从性别角度看“网络的出现让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更近了”

此外,对于“网络的出现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远了”这一观点,男生有40.5%有个别人对“关系更远”和“关系更近”均投了比较赞同票,故整体比例出现大于100%的情况,后同。的人赞同,女生对此持赞同态度的人数比例是36.6%(见表1-31)。

表1-31 从性别角度看“网络的出现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远了”

从学生家庭居住地来看,对于“网络的出现让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更近了”这一观点,城市、县城和乡(镇)村学生赞同的人数比例分别为60.0%、53.1%和58.4%(见表1-32)。

表1-32 从学生家庭居住地角度看“网络的出现让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更近了”

对于“网络的出现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远了”这一问题,38.6%的城市学生表示赞同,县城和乡(镇)村的学生赞同这一观点的人数比例分别为37.7%和38.1%(见表1-33)。

表1-33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网络的出现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远了”

从地区差异的角度看,北京学生赞同“网络的出现让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更近了”的人数比例为59.1%,山东学生赞同的比例是64.6%,山西、四川、安徽和广西学生赞同此观点的人数比例分别是61.3%、49.6%、58.8%和56.7%(见表1-34)。

表1-34 从地区角度看“网络的出现让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更近了”

另外,赞同“网络的出现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远了”这一看法的北京学生、山东学生、山西学生、四川学生、安徽学生和广西学生的人数比例分别为42.2%、42.0%、38.3%、38.3%、36.1%和30.7%(见表1-35)。

表1-35 从地区角度看“网络的出现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远了”

(3)网络对学生互动方式的改造

学生自己又是怎样在网络上开展个人的人际互动呢?

调查数据显示,58.1%的学生认为自己更愿意和朋友在网上讨论问题。有61.4%的学生认为“上网时,我经常会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由此可见,超过一半的学生一方面更愿意选择网络这种方式与朋友互动,但另一方面也有超过一半的学生会在上网的时候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这表明了学生对于网络人际互动的矛盾心态(见表1-36和表1-37)。

表1-36 对“我更愿意和朋友在网上讨论问题”的调查情况

表1-37 对“上网时,我经常会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初中生更愿意和朋友在网上讨论问题的人数比例是60.5%,高中生的人数比例是54.8%。相比而言,初中生比高中生更愿意通过网络与朋友交流(见表1-38)。

表1-38 从学段角度看“我更愿意和朋友在网上讨论问题”

在上网时是否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这一问题上,有64.0%的初中生选择隐瞒真实身份,而高中生会隐瞒自己真实身份的人数比例是57.6%。相比而言,初中生在网上隐瞒自己真实身份的人数比例要高于高中生(见表1-39)。

表1-39 从学段角度看“上网时,我经常会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男生比女生更愿意和朋友在网上交流。有63.0%的男生更愿意和朋友在网上讨论问题,而女生的人数比例是53.7%(见表1-40)。

表1-40 从性别角度看“我更愿意和朋友在网上讨论问题”

男生(65.7%)上网时会隐瞒自己真实身份的人数比例要高于女生(57.5%)。也就是说,女生更愿意在网上以真实的身份与人交往(见表1-41)。

表1-41 从性别角度看“上网时,我经常会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

从学生家庭居住地的差异角度来看,城市学生更愿意和朋友在网上讨论问题的人数比例是58.2%,县城学生的人数比例是58.8%,乡(镇)村学生的人数比例是56.9%(见表1-42)。

表1-42 从学生家庭居住地角度看“我更愿意和朋友在网上讨论问题”

统计数据显示,在上网时,有62.6%的城市学生会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而县城和乡(镇)村学生选择隐瞒自己真实身份的人数比例分别为53.8%和62.4%(见表1-43)。

表1-43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上网时,我经常会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

从地区差异来看,选择更愿意和朋友在网上讨论问题的北京、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广西的学生人数比例分别为68.3%、58.5%、50.0%、57.1%、56.9%和60.4%。由此可见,相比于其他地区,北京地区的学生选择在网上和朋友讨论问题的人数比例最高(见表1-44)。

表1-44 从地区角度看“我更愿意和朋友在网上讨论问题”

北京、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和广西的学生在上网的时候经常隐瞒自己真实身份的人数比例分别为67.5%、60.4%、58.2%、60.4%、60.5%和64.8%(见表1-45)。

表1-45 从地区角度看“上网时,我经常会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

(4)对网络时间与空间的改造

在时间方面,调查数据显示,超过半数(56.6%)的学生认为“网络社会是没有白天黑夜的”,有20.9%的学生对此说不清楚。明确不赞同这种观点的学生人数比例为22.5%,不足1/4。由此可见,大部分学生都认为网络社会是没有白天黑夜的(见表1-46)。

表1-46 对“网络社会是没有白天黑夜的”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初中生赞同“网络社会是没有白天黑夜的”人数比例是52.1%,而高中生赞同这一说法的人数比例是63.1%。由此可见,高中生比初中生更认同网络社会是没有白天黑夜的观点(见表1-47)。

表1-47 从学段角度看“网络社会是没有白天黑夜的”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男生比女生更认同“网络社会是没有白天黑夜的”观点。男生(58.8%)赞同“网络社会是没有白天黑夜的”的人数比例比女生(55.0%)高出3.8个百分点(见表1-48)。

表1-48 从性别角度看“网络社会是没有白天黑夜的”

从学生家庭居住地的差异看,城市学生赞同“网络社会是没有白天黑夜的”人数比例是56.1%,而县城和乡村学生赞同这一观点的人数比例则分别为57.0%和58.8%(见表1-49)。

表1-49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网络社会是没有白天黑夜的”

从地区差异的角度看,北京学生赞同“网络社会是没有白天黑夜的”人数比例是65.4%,赞同这一观点的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广西的学生人数比例分别为60.5%、59.1%、56.9%、52.0%和46.3%(见表1-50)。

表1-50 从地区角度看“网络社会是没有白天黑夜的”

在空间方面,调查数据显示,也有超过一半(59%)以上的学生认为“网络让我对那些没有去过的地方感到很熟悉”。由此可见,网络的出现,也改变了学生的空间体会,它可以将远距离的事件用“时空尺缩”的方式近距离地呈现在学生面前(见表1-51)。

表1-51 对“网络让我对那些没有去过的地方感到很熟悉”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初中生学生认为“网络让自己对那些没有去过的地方感到很熟悉”的人数比例为60.6%,高中生在此问题上的人数比例是56.6%(见表1-52)。

表1-52 从学段角度看“网络让我对那些没有去过的地方感到很熟悉”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对“网络让我对那些没有去过的地方感到很熟悉”这一说法,有63.4%的男生认为符合自己的情况,而女生认为符合自己的人数比例是55.3%。男生比女生高出10个百分点(见表1-53)。

表1-53 从性别角度看“网络让我对那些没有去过的地方感到很熟悉”

从学生家庭居住地来看,城市、县城和乡村学生认为“网络让我对那些没有去过的地方感到很熟悉”符合自己情况的人数比例分别为60.8%、58.0%和52.6%(见表1-54)。

表1-54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网络让我对那些没有去过的地方感到很熟悉”

从地区差异的角度看,北京、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和广西的学生认为“网络让我对那些没有去过的地方感到很熟悉”符合自己情况的人数比例分别为64.0%、61.2%、51.6%、58.1%、58.6%和58.4%(见表1-55)。

表1-55 从地区角度看“网络让我对那些没有去过的地方感到很熟悉”

网络时空观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学生的现实生活,导致其生存空间的认知断裂。调查数据显示,39.5%的学生认为自己在网上的表现与我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是不一样的。由此可见,学生主要是以一种身份变更的方式游走在网络与现实之间(见表1-56)。

表1-56 对“我在网上的表现与我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是不一样的”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初中生认为自己在网上的表现与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不一样的人数比例是40.5%,而高中生持这种看法的人数比例是37.8%(见表1-57)。

表1-57 从学段的角度看“我在网上的表现与我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是不一样的”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男生(45.5%)认为自己在网上的表现与其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不一样的人数比例要高于女生(34.1%)(见表1-58)。

表1-58 从性别角度“我在网上的表现与我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是不一样的”

从学生家庭居住地来看,城市学生认为自己在网上的表现与其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不一样的人数比例是39.0%,县城学生和乡村学生分别有39.7%和39.4%的学生认为自己“在网上的表现与平时的表现不一样”(见表1-59)。

表1-59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我在网上的表现与我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是不一样的”

从地区差异的角度看,北京、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和广西地区的学生分别有41.0%、40.6%、41.0%、37.0%、39.6%和37.7%的学生认为自己在网上的表现与其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不一样(见表1-60)。

表1-60 从地区角度看“我在网上的表现与我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是不一样的”

(二)作为文化的网络与学生公民素养

网络不仅作为一种技术改变了人们的物质生活,而且网络本身也构成了一种全新的文化生态,在深层次上影响着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

1.对网络文化价值标准的认识

网络中充满了各种价值观。那么,对于网络生活中价值观的多元性,学生是怎么认识的?这样一种价值多元网络生活,又会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

(1)网络价值多元的看法

调查数据显示,超过一半(53.2%)的学生认为“在网络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将近1/3(32.0%)的学生对此说不清楚。不赞同这种说法的学生人数比例为14.8%。赋值后得分为3.53(S=1.08)(见表1-61)。

表1-61 对“在网络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初中生认为“在网络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人数比例是49.3%,高中生持这种观点的人数比例是58.8%。由此可见,高中生更赞同网络价值观的多元性(见表1-62)。

表1-62 从学段角度看“在网络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男生赞同“在网络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人数比例是52.9%,而女生对此持赞同观点的人数比例是53.7%。男女生在此问题上的观点差异不大(见表1-63)。

表1-63 从性别角度看“在网络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从家庭居住地差异的角度看,城市、县城和乡村的学生赞同“在网络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一观点的人数比例分别为53.7%、48.4%和54.9%(见表1-64)。

表1-64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在网络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从地区差异的角度看,对“在网络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一观点,北京、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和广西的学生赞同的人数比例分别是61.5%、55.7%、59.4%、53.7%、47.4%和44.2%。由此可见,北京地区的学生赞同网络社会价值多元化的人数比例最高(见表1-65)。

表1-65 从地区角度看“在网络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2)对网络信息真实性的辨别

数据显示,面对价值多元的网络社会,超过一半(60.5%)的学生认为自己通常不能判断网络上检索到的信息是否可靠。由此可见,大部分学生对于网络信息的甄别能力相对不足(见表1-66)。

表1-66 对“我通常不能判断网络上检索到的信息是否可靠”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初中生有59.4%的学生表示自己通常不能判断网络上检索到的信息是否可靠,而高中生认为自己不能分辨网络信息真实性的人数比例为62.0%(见表1-67)。

表1-67 从学段角度看“我通常不能判断网络上检索到的信息是否可靠”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不能判断网络信息是否真实可靠的男生人数比例是60.0%,而女生不能判断网络信息真假的人数比例为61.0%,两者差别不大(见表1-68)。

表1-68 从性别角度看“我通常不能判断网络上检索到的信息是否可靠”

从家庭居住地差异看,居住在城市的学生有59.0%的学生认为自己不能判断网络信息是否可靠。居住在县城和乡村的学生不能判断网络信息真实性的人数比例分别为62.2%和66.5%。由此可见,越是居住在偏远落后地区的学生对于网络信息真实性的判断越困难(见表1-69)。

表1-69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我通常不能判断网络上检索到的信息是否可靠”

从地区差异的角度看,北京、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广西的学生不能判断网络信息是否可靠的人数比例分别是60.9%、63.2%、70.7%、53.2%、56.9%和60.0%。由此可见,山西地区的学生不能判断网络信息真实性的人数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地区(见表1-70)。

表1-70 从地区角度看“我通常不能判断网络上检索到的信息是否可靠”

2.对网络意识形态的认识

网络不仅作为一种客观技术在改变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和交往方式,而且它也是一种有着独特价值内核的文化形态。在很大程度上,网络本身就是一种意识形态的载体。就目前的网络文化而言,政治、经济以及社会议题都是其重要的意识形态类型。

(1)对网络政治意识形态的认识

就政治意识形态而言,绝大部分(74.3%)的学生都认可政府官网在信息发布方面的正当性,认为“相较于其他网站,我更相信政府官网上的信息”,赋值后得分2.02(S=0.895)。由此可见,对于学生而言,政府官网是其寻求信息合法性的重要来源(见表1-71)。

表1-71 对“相较于其他网站,我更相信政府官网上的信息”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初中生更相信政府官网上的信息的人数比例是73.4%,高中生相信官网信息的人数比例为75.6%(见表1-72)。

表1-72 从学段角度看“相较于其他网站,我更相信政府官网上的信息”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男生更相信政府官网信息的人数比例是75.8%,比女生(73.2%)的人数比例略高(见表1-73)。

表1-73 从性别角度看“相较于其他网站,我更相信政府官网上的信息”

从家庭居住地的差异看,县乡的学生比城市的学生更相信政府官网信息的人数比例高。相信政府官网信息的城市学生人数比例为73.9%,县城和乡村相信政府官网信息的人数比例是76.2%和75.1%(见表1-74)。

表1-74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相较于其他网站,我更相信政府官网上的信息”

从地区差异的角度看,北京、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和广西的学生相信政府官网信息的人数比例分别为73.9%、79.5%、73.4%、73.1%、68.6%和71.7%。由此可见,最相信政府官网信息的是山东学生,最不相信的是安徽地区的学生(见表1-75)。

表1-75 从地区角度看“相较于其他网站,我更相信政府官网上的信息”

(2)对网络经济意识形态的认识

就经济意识形态而言,将近一半(42.0%)的学生认为“网上好评率高的电影都是观众评出来的”,赋值后得分2.75(S=1.157,反向计分)。从这些年所披露的数据来看,很多所谓的排行榜其实都是各种资本运作的结果,而不是一种对现实的客观反映。由此可见,相当一部分学生不能很好地洞悉看似客观的网络行为背后的经济控制(见表1-76)。

表1-76 对“网上好评率高的电影都是观众评出来的”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有47.5%的初中生认为“网上好评率高的电影都是观众评出来的”,赞同这一观点高中生人数比例为34.2%。从数据看,高中生比初中生对网络评比的真实性持更多的否定态度(见表1-77)。

表1-77 从学段角度看“网上好评率高的电影都是观众评出来的”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男生认为“网上好评率高的电影都是观众评出来的”人数比例为43.1%,而女生赞同此种说法的人数比例是41.3%,两者差别不大(见表1-78)。

表1-78 从性别角度看“网上好评率高的电影都是观众评出来的”

从家庭居住地的角度看,城市学生认为“网上好评率高的电影都是观众评出来的”人数比例是43.1%,县城和乡村学生赞同这一说法的人数比例分别为38.0%和40.6%。总体而言,城市学生更相信“网上好评率高的电影都是观众评出来的”(见表1-79)。

表1-79 从家庭所居住地角度看“网上好评率高的电影都是观众评出来的”

从地区差异的角度看,北京、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和广西的学生赞同“网上好评率高的电影都是观众评出来的”人数比例分别为45.1%、44.0%、35.4%、38.2%、43.5%和43.8%(见表1-80)。

表1-80 从地区角度看“网上好评率高的电影都是观众评出来的”

(3)对网络社会意识形态的认识

就社会意识形态而言,有38.7%的学生认为“网络热点事件都是人为炒作出来的”,赋值后,该题得分为2.73(S =1.081,反向计分)(见表1-81)。而有71.0%的学生认为“网上热议的话题也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十分关注的”。赋值后计算,学生在该题上的得分是2.13(S=0.975,反向计分)(见表1-82)。

表1-81 对“网络热点事件都是人为炒作出来的”问题的调查情况

表1-82 对“网上热议的话题也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十分关注的”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初中生认为“网络热点事件都是人为炒作出来的”人数比例是40.8%,高中生赞同此观点的人数比例是35.9%(见表1-83)。

表1-83 从学段角度看“网络热点事件都是人为炒作出来的”

对于“网上热议的话题也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十分关注的”这一说法,有69.8%的初中生表示赞同,赞同这一观点的高中生人数比例为72.9%。高中生赞同的比例要高于初中生(见表1-84)。

表1-84 从学段角度看“网上热议的话题也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十分关注的”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男生认为“网络热点事件都是人为炒作出来的”人数比例是40.0%,而女生赞同这一观点的人数比例是37.9%(见表1-85)。

表1-85 从性别角度看“网络热点事件都是人为炒作出来的”

另外,男生赞同“网上热议的话题也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十分关注的”这一说法的人数比例是68.8%,而女生持这种观点的人数比例是73.1%(见表1-86)。

表1-86 从性别角度看“网上热议的话题也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十分关注的”

从学生家庭居住地差异的角度看,有40.4%的城市学生赞同“网络热点事件都是人为炒作出来的”,而赞同这种说法的县城和乡村人数比例分别为36.4%和34.5%。由此可见,随着学生家庭居住地从城市到乡村的转变,学生认同“网络热点事件都是人为炒作出来的”人数比例是下降的(见表1-87)。

表1-87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网络热点事件都是人为炒作出来的”

对于“网上热议的话题也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十分关注的”这一说法,城市学生有71.8%的人表示赞同,而县城和乡村学生对此表示赞同的人数比例分别为69.7%和69.8%(见表1-88)。

表1-88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网上热议的话题也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十分关注的”

从地区差异的角度看,北京、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和广西的学生赞同“网络热点事件都是人为炒作出来的”人数比例分别为43.3%、40.8%、37.3%、37.3%、38.9%和33.9%。北京的学生赞同的人数比例最高(见表1-89)。

表1-89 从地区角度看“网络热点事件都是人为炒作出来的”

对于“网上热议的话题也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十分关注的”的说法,北京学生赞同的人数比例是76.7%,赞同这种说法的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和广西的学生人数比例分别为73.9%、68.8%、65.0%、65.0%和77.7%。广西学生赞同比例最高(见表1-90)。

表1-90 从地区角度看“网上热议的话题也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十分关注的”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对于网络当中所蕴含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识形态,学生的分辨率都很高,其得分均在3分以下。相比而言,学生对经济意识形态的分辨率最高(2.75),其次是社会意识形态(有两个分值,分别为2.73和2.13),最后是政治意识形态(2.02)。也就是说,学生更愿意相信具有官方政治背景的网络,而对于具有商业经济背景的网络则有较高的怀疑态度。

3.对网络文化权力特征的认识

网络的意识形态属性表明网络本身就是一种权力形态。它会在私人与公共、理性与盲从、物质与欲望等层面影响人们的判断。

(1)对网络公共性的认识

就私人与公共的关系而言,网络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消弭了两者的边界。调查数据显示,有1/5(20.4%)的学生认为“网络社会是一个没有秘密的社会”(见表1-91),有19.5%的学生认为“在网络上,我想说啥就说啥”。由此可见,有一部分学生已经混淆了网路社会中私人与公共的关系(见表1-92)。

表1-91 对“网络社会是一个没有秘密的社会”问题的调查情况

表1-92 对“在网络上,我想说啥就说啥”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初中生认为“网络社会是一个没有秘密的社会”的人数比例为22.4%,高中生赞同这一说法的人数比例是17.2%。由此可见,初中生比高中生更认同网络社会的开放性(见表1-93)。

表1-93 从学段角度看“网络社会是一个没有秘密的社会”

与此同时,有20.7%的初中学生在网络上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而这样做的高中生人数比例是17.4%,低于初中生的人数比例(见表1-94)。

表1-94 从学段角度看“在网络上,我想说啥就说啥”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有21.9%的男生认为“网络社会是一个没有秘密的社会”,而赞同这一观点的女生人数比例是18.9%。男生赞同的比例高于女生(见表1-95)。

表1-95 从性别角度看“网络社会是一个没有秘密的社会”

另外,有23.7%的男生在网络上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这样做的女生人数比例是15.6%(见表1-96)。

表1-96 从性别角度看“在网络上,我想说啥就说啥”

从家庭居住地差异的角度看,赞同“网络社会是一个没有秘密的社会”的城市、县城和乡村的学生人数比例分别是21.2%、17.0%和17.5%。城市学生赞同的人数比例明显高于县乡学生的赞同比例(见表1-97)。

表1-97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网络社会是一个没有秘密的社会”

此外,城市学生有20.0%的人在网络上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而县城和乡村学生这样做的人数比例分别为17.5%和17.4%(见表1-98)。

表1-98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在网络上,我想说啥就说啥”

从地区差异的角度看,北京、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和广西的学生赞同“网络社会是一个没有秘密的社会”的人数比例分别是27.3%、24.1%、12.5%、24.0%、16.5%和13.6%。由此可见,北京学生赞同的人数比例最高(见表1-99)。

表1-99 从地区角度看“网络社会是一个没有秘密的社会”

此外,“在网络上,我想说啥就说啥”的北京学生人数比例是20.9%,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和广西的学生人数比例分别为20.6%、16.9%、23.4%、18.4%和14.4%(见表1-100)。

表1-100 从地区角度看“在网络上,我想说啥就说啥”

(2)对网络理性的认识

就理性与盲从的关系而言,有超过1/4(27.3%)的学生认为自己“在网上,我更愿意追随大多数人的观点”,表现出了一定的盲从特征(见表1-101)。

表1-101 对“在网上,我更愿意追随大多数人的观点”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认为自己在网上更愿意追随大多数人观点的初中生人数比例是29.7%,高中生这样做的人数比例是23.6%。由此可见,在网上,初中生比高中生更容易盲从大众的观点(见表1-102)。

表1-102 从学段角度看“在网上,我更愿意追随大多数人的观点”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男生在网上更愿意追随大多数人观点的人数比例为30.8%,而女生则有24.2%的人这样做。男生网络盲从人数的比例高于女生(见表1-103)。

表1-103 从性别角度看“在网上,我更愿意追随大多数人的观点”

从学生家庭居住地差异的角度看,在网络上更愿意追随大多数人的观点的城市学生人数比例是26.8%,县城和乡村学生的人数比例分别为26.6%和27.7%。三者差别不大(见表1-104)。

表1-104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在网上,我更愿意追随大多数人的观点”

从地区差异的角度看,北京、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和广西的学生在网络上,更愿意追随大多数人观点的人数比例分别是32.7%、29.6%、22.0%、26.6%、24.5%和27.0%。北京的学生在网上追随大多数人观点的人数比例最高(见表1-105)。

表1-105 从地区角度看“在网上,我更愿意追随大多数人的观点”

另外,有1/4(25.8%)的学生赞同“网友质疑越多,事情的真实性越低”。这实际上也从另一方面表明了学生对于网络生活的盲从性(见表1-106)。

表1-106 对“网友质疑越多,事情的真实性越低”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初中生认为“网友质疑越多,事情的真实性越低”的人数比例为27.5%,高中生赞同这一说法的人数比例是23.3%(见表1-107)。

表1-107 从学段角度看“网友质疑越多,事情的真实性越低”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男生认为“网友质疑越多,事情的真实性越低”的人数比例是28.1%,女生赞同这一说法的人数比例是23.8%(见表1-108)。

表1-108 从性别角度看“网友质疑越多,事情的真实性越低”

从学生家庭居住地差异的角度看,城市、县城和乡村的学生认为“网友质疑越多,事情的真实性越低”的人数比例分别是25.7%、23.8%和26.9%(见表1-109)。

表1-109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网友质疑越多,事情的真实性越低”

从地区差异的角度看,对于“网友质疑越多,事情的真实性越低”这一说法,持赞同态度的北京、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和广西的学生人数比例分别为26.9%、28.2%、22.0%、25.2%、26.3%和22.4%(见表1-110)。

表1-110 从地区角度看“网友质疑越多,事情的真实性越低”

数据显示,有40.3%的学生认为“很多人更愿意相信自己在网上看到的信息”,这表现出学生对网络信息的迷信(见表1-111)。

表1-111 对“很多人更愿意相信自己在网上看到的信息”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初中生赞同“很多人更愿意相信自己在网上看到的信息”的人数比例是39.7%,而赞同这一说法的高中生人数比例是41.2%(见表1-112)。

表1-112 从学段角度看“很多人更愿意相信自己在网上看到的信息”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对于“很多人更愿意相信自己在网上看到的信息”这一观点,男生赞同的人数比例是42.2%,而女生是38.7%。男生赞同的人数比例高于女生(见表1-113)。

表1-113 从性别角度看“很多人更愿意相信自己在网上看到的信息”

从学生家庭居住地差异的角度看,城市学生赞同“很多人更愿意相信自己在网上看到的信息”的人数比例是41.1%,县城和乡村持这种观点的人数比例分别为36.2%和40.3%(见表1-114)。

表1-114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很多人更愿意相信自己在网上看到的信息”

从地区差异的角度看,北京、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和广西的学生赞同“很多人更愿意相信自己在网上看到的信息”这一说法的人数比例分别是43.8%、44.6%、38.9%、37.8%、37.2%和36.5%(见表1-115)。

表1-115 从地区角度看“很多人更愿意相信自己在网上看到的信息”

(3)对网络欲望的认识

在物质与欲望层面,有12.9%的学生表示喜欢浏览网上带有感官刺激性(如暴力、色情)的信息。这表明,这些学生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被网络社会感官欲望所捕获(见表1-116)。

表1-116 对“我喜欢浏览网上带有感官刺激性(如暴力、色情)的信息”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初中生喜欢浏览网上带有感官刺激性(如暴力、色情)的信息的人数比例是12.1%,高中生这样做的人数比例是13.6%(见表1-117)。

表1-117 从学段角度看“我喜欢浏览网上带有感官刺激性(如暴力、色情)的信息”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男生喜欢浏览网上带有感官刺激性(如暴力、色情)的信息的人数比例是18.6%,明显高于女生7.8%的比例。由此可见,男生比女生更喜欢浏览网络上的暴力、色情信息(见表1-118)。

表1-118 从性别角度看“我喜欢浏览网上带有感官刺激性(如暴力、色情)的信息”

从学生家庭居住地差异的角度看,喜欢浏览网上带有感官刺激性(如暴力、色情)的信息的城市、县城和乡村的学生比例分别为12.3%、15.6%和12.3%。县城学生喜欢浏览感官刺激性信息的人数比例最高(见表1-119)。

表1-119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我喜欢浏览网上带有感官刺激性(如暴力、色情)的信息”

从地区差异的角度看,北京、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和广西学生喜欢浏览网上带有感官刺激性(如暴力、色情)的信息的人数比例分别为12.8%、14.0%、7.6%、13.4%、13.1%和13.2(见表1-120)。

表1-120 从地区角度看“我喜欢浏览网上带有感官刺激性(如暴力、色情)的信息”

二 网络权力与学生公民素养

网络依靠其技术力量,正演变成一种重要的权力形态,在无形中对公民的权利实现和义务承担造成了重要而深刻的影响。那么,面对网络这样一种新兴的权力,学生是如何去主张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呢?

(一)网络权力与学生的权利主张

面对网络权力,学生可以通过三种形式去主张自己的权利。一是放弃抵抗,完全被网络霸权所控制;二是协商对话,依凭自我的主动性与网络灌输相制衡;三是完全决裂,丝毫不理会网络的权力企图。

1.网络霸权与学生权利主张的被动性

网络霸权的实现,一是靠海量信息在客观上使个体自主反思失去可能性,二是制造压倒性舆论压力迫使个体屈服。

(1)网络信息的数量霸权

从网络信息数量看,调查数据显示,有超过半数(61.9%)的学生认为“网上的信息有时多得令人难以甄别哪些是有用的”,另外还有25.4%的学生对此说不清楚。仅有12.7%的学生不赞同这一观点。由此可见,大部分学生在面对海量的网络信息时,已经丧失了自我甄别的能力(见表1-121)。

表1-121 对“网上的信息有时多得令人难以甄别哪些是有用的”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初中生认为“网上的信息有时多得令人难以甄别哪些是有用的”的人数比例是57.2%,而高中生赞同这一观点的人数比例是69.0%。高中生的人数比例明显高于初中生(见表1-122)。

表1-122 从学段角度看“网上的信息有时多得令人难以甄别哪些是有用的”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对于“网上的信息有时多得令人难以甄别哪些是有用的”这一说法,男生赞同的人数比例是60.7%,女生赞同的比例是63.3%(见表1-123)。

表1-123 从性别角度看“网上的信息有时多得令人难以甄别哪些是有用的”

从学生家庭居住地差异的角度看,城市、县城和乡村的学生赞同“网上的信息有时多得令人难以甄别哪些是有用的”的人数比例分别是61.5%、63.0%和65.2%。由此可见,农村地区的学生,感到网络信息难以甄别的人数比例最高(见表1-124)。

表1-124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网上的信息有时多得令人难以甄别哪些是有用的”

从地区差异的角度看,赞同“网上的信息有时多得令人难以甄别哪些是有用的”的北京、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和广西的学生人数比例分别是58.9%、66.8%、68.6%、54.9%、56.9%和61.6%(见表1-125)。

表1-125 从地区角度看“网上的信息有时多得令人难以甄别哪些是有用的”

(2)网络舆论的社会压力

在网络舆论压力方面,有超过一半(52.3%)的学生认为“网络舆论往往让人无力反抗”,对此态度模糊的学生人数比例为26.6%,反对这种观点的学生人数比例不足1/4(21.2%)。由此可见,大部分学生在面对网络的舆论压力方面,缺乏反抗的能力(见表1-126)。

表1-126 对“网络舆论往往让人无力反抗”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初中生认为“网络舆论往往让人无力反抗”的人数比例是48.4%,高中生赞同这一观点的人数比例是58.1%。由此可见,高中生比初中生在面对网络舆论时更缺乏反抗(见表1-127)。

表1-127 从学段角度看“网络舆论往往让人无力反抗”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对于“网络舆论往往让人无力反抗”的说法,有53.1% 的男生表示赞同,赞同这一说法的女生人数比例是51.9%(见表1-128)。

表1-128 从性别角度看“网络舆论往往让人无力反抗”

从学生家庭居住地差异的角度看,城市、县城和乡村学生赞同“网络舆论往往让人无力反抗”的人数比例分别是52.5%、51.9%和53.9%(见表1-129)。

表1-129 从家庭所居住地角度看“网络舆论往往让人无力反抗”

从地区差异的角度看,赞同“网络舆论往往让人无力反抗”北京、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和广西的学生人数比例分别是57.3%、56.8%、55.6%、49.0%、50.3%和43.3%(见表1-130)。

表1-130 从地区角度看“网络舆论往往让人无力反抗”

具体到学生的日常生活而言,有42.6%的学生明确表示“在网上买东西的时候,相比家长的意见,我更看重网友的评价”。这实际上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网上的舆论对学生决策的影响(见表1-131)。

表1-131 对“在网上买东西的时候,相比家长的意见,我更看重网友的评价”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初中生认为自己“在网上买东西的时候,相比家长的意见,我更看重网友的评价”的人数比例是38.3%,高中生的比例是48.4%。由此可见,高中生在买东西的时候比初中生更容易受网友影响(见表1-132)。

表1-132 从学段角度看“在网上买东西的时候,相比家长的意见,我更看重网友的评价”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男生在网上买东西时更看重网友评价的人数比例是43.3%,女生有41.8%的人看重网友评价(见表1-133)。

表1-133 从性别角度看“在网上买东西的时候,相比家长的意见,我更看重网友的评价”

从家庭居住地差异的角度看,城市、县城和乡村学生“在网上买东西的时候,相比家长的意见,我更看重网友的评价”的人数比例分别为42.5%、46.6%和40.7%(见表1-134)。

表1-134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在网上买东西的时候,相比于家长的意见,我更看重网友的评价”

从地区差异的角度看,在网上购物更看重网友评价的北京、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和广西的学生比例分别是47.0%、42.3%、42.4%、43.2%、37.7%和45.7%(见表1-135)。

表1-135 从地区角度看“在网上买东西的时候,相比于家长的意见,我更看重网友的评价”

2.网络协商与学生权利主张的建构性

调查数据显示,在面对诸多网络信息时,有大部分(77.3%)学生表示“我会访问多个网站,以比较信息的真实性”。这实际上表明,虽然网络具有很大的压倒性的力量,但学生不会完全屈服,他们会利用网络自身的多样性来对抗网络的控制(见表1-136)。

表1-136 对“我会访问多个网站,以比较信息的真实性”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初中生认为“我会访问多个网站,以比较信息的真实性”的人数比例为76.6%,高中生这样做的人数比例是78.5%(见表1-137)。

表1-137 从学段角度看“我会访问多个网站,以比较信息的真实性”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男生表示“我会访问多个网站,以比较信息的真实性”的人数比例是77.3%,女生能够做到这样的人数比例为77.4%。二者差别不大(见表1-138)。

表1-138 从性别角度看“我会访问多个网站,以比较信息的真实性

从学生家庭居住地差异的角度看,城市、县城和乡村学生表示“我会访问多个网站,以比较信息的真实性”的人数比例分别是78.8%、74.9%和75.0%(见表1-139)。

表1-139 家庭居住地角度看“我会访问多个网站,以比较信息的真实性”

从地区差异的角度看,认为“我会访问多个网站,以比较信息的真实性”的北京、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和广西学生人数比例分别是83.7%、80.8%、72.2%、78.2%、70.1%和76.8%(见表1-140)。

表1-140 从地区角度看“我会访问多个网站,以比较信息的真实性”

此外,在网上购物遇到“黑心商家”时,有27.5%的学生会给商家差评;有27.0%的学生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投诉商家;有25.7%的人根据商品的价格来决定是否投诉、退货等;仅有9.8%的学生“觉得投诉、退货挺麻烦的”。由此可见,大部分学生在面对网络侵权的时候,都会选择正面的途径去解决(见表1-141)。

表1-141 从“在网上购物遇上‘黑心商家’时,我应该怎么办”问题的调查情况(多选)

3.网络批判与学生权利主张的主动性

网络批判从性质上来看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否定性的,另一种是肯定性。

(1)否定性的网络批判

从调查数据来看,有17.7%的学生主要采用的是否定性的网络批判,即认为“网上的东西都不可靠”(见表1-142)。

表1-142 对“网上的东西都不可靠”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初中生认为“网上的东西都不可靠”的人数比例是19.6%,而持这种观点的高中生人数比例为15.0%。由此可见,初中生对网络的否定性批判人数比例更高(见表1-143)。

表1-143 从学段角度看“网上的东西都不可靠”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男生认为“网上的东西都不可靠”的人数比例为20.2%,女生赞同这一看法的人数比例是15.6%。由此可见,男生比女生更不相信网络(见表1-144)。

表1-144 从性别角度看“网上的东西都不可靠”

从学生家庭居住地的差异看,对于“网上的东西都不可靠”这一观点,城市学生赞同的人数比例是18.6%,县城和乡村学生赞同的比例分别是16.7%和14.4%。从数据可以明显看出,城市学生对网络真实性的批判较强(见表1-145)。

表1-145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网上的东西都不可靠”

从地区差异看,北京、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和广西认为“网上的东西都不可靠”的学生人数比例分别为20.7%、21.0%、12.6%、19.0%、17.5%和11.1%。由此可见,广西地区学生相比于其他地区学生认为“网上的东西都不可靠”的人数比例最低(见表1-146)。

表1-146 从地区角度看“网上的东西都不可靠”

(2)肯定性的网络批判

有超过半数(58.8%)的学生是采用肯定性的批判方式,他们认为“我能很好地辨别网络信息的真假”(见表1-147)。

表1-147 对“我能很好地辨别网络信息的真假”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初中生认为“我能很好地辨别网络信息的真假”的人数比例是61.4%,高中生做到这一点的人数比例是54.8%(见表1-148)。

表1-148 从学段角度看“我能很好地辨别网络信息的真假”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男生认为“我能很好地辨别网络信息的真假”的人数比例是64.3%,女生持这种观点的人数比例是53.9%。从数据上看,男生对网络信息真实性的甄别能力高于女生(见表1-149)。

表1-149 从性别角度看“我能很好地辨别网络信息的真假”

从学生家庭居住地差异的角度看,城市学生认为“我能很好地辨别网络信息的真假”的人数比例是62.8%,而县城和乡村的学生赞同这一看法的人数比例分别为55.7%和44.8%。由此可见,城市的学生乡村学生更能够辨别网络信息的真实性(见表1-150)。

表1-150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我能很好地辨别网络信息的真假”

从地区差异看,北京、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和广西的学生认为“我能很好地辨别网络信息的真假”的人数比例分别是69.2%、62.5%、43.3%、64.9%、55.9%和51.9%(见表1-151)。

表1-151 从地区角度看“我能很好地辨别网络信息的真假”

(二)网络权力与学生的义务诉求

网络权力一方面通过制造各种欲望绑架了学生的义务;另一方面则是通过将学生变成单子化的自我,割断了学生与他人的联系,从而在无形中也就消解了学生的义务。

1.网络欲望的制造与学生义务的架空

网络对学生欲望的制造,一是名,二是利。

(1)网络成名的手段

调查数据显示,有12.9%的学生认为“为了在网上出名,可以不择手段”。另有12.9%的人对此观点态度模糊。明确反对这一观点的学生人数比例为74.1%。由此可见,有一小部分学生被网络的名利所绑架(见表1-152)。

表1-152 对“为了在网上出名,可以不择手段”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有13.2%的初中生认为“为了在网上出名,可以不择手段”,赞同这一观点的高中生人数比例为12.3%(见表1-153)。

表1-153 从学段角度看“为了在网上出名,可以不择手段”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对“为了在网上出名,可以不择手段”这一观点,男生有15.2%的人赞同,而女生赞同这一观点的人数比例是10.9%。男生赞同的人数比例明显高于女生(见表1-154)。

表1-154 从性别角度看“为了在网上出名,可以不择手段”

从学生家庭居住地差异的角度看,城市的学生认为“为了在网上出名,可以不择手段”的人数比例是13.1%,县城和乡村学生持这种观点的人数比例分别为11.5%和12.4%(见表1-155)。

表1-155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为了在网上出名,可以不择手段”

从地区差异的角度看,北京、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和广西的学生赞同“为了在网上出名,可以不择手段”这一观点的人数比例分别为18.0%、14.2%、9.2%、14.1%、12.8%和8.7%。从数据看,赞同为了在网上出名可以不择手段这种说法的北京学生比例最高(见表1-156)。

表1-156 从地区角度看“为了在网上出名,可以不择手段”

(2)网络利益的诱惑

有将近2/5(39.8%)的学生认为“网上的各种促销商品让我总是有购物的欲望”。这表明,相当一部分学生已经被网络的购物欲望所绑架(见表1-157)。

表1-157 对“网上的各种促销商品让我总是有购物的欲望”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初中生认为“网上的各种促销商品让我总是有购物的欲望”符合自己实际情况的学生人数比例是35.3%,高中生认为这种情况符合自己的人数比例是46.0%。由此可见,高中生比初中生更容易受网络促销的影响(见表1-158)。

表1-158 从学段角度看“网上的各种促销商品让我总是有购物的欲望”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女生明显比男生更容易受网络促销的影响。具体表现为,有35.2%的男生面对网上的各种促销商品会有购物欲望,而女生有购物欲望的人数比例是43.7%,明显高于男生的比例(见表1-159)。

表1-159 从性别角度看“网上的各种促销商品让我总是有购物的欲望”

从学生家庭居住地的差异看,城市学生面对网络商品促销有购物欲望的人数比例是37.0%,县城和乡村学生有购物欲望的人数比例均为45.0%。由此可见,县城和乡村的学生更容易受网络促销的影响(见表1-160)。

表1-160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网上的各种促销商品让我总是有购物的欲望”

从地区差异的角度看,北京、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和广西的学生面对网络促销商品有购物欲望的人数比例分别为38.5%、42.1%、39.7%、38.2%、34.1%和44.1%(见表1-161)。

表1-161 从地区角度看“网上的各种促销商品让我总是有购物的欲望”

2.网络关系原子化与学生义务的消解

网络可以让学生沉溺其中以减少社会交往的方式,在无形中消解学生对他人、社会的关注,从而消解学生的公民义务。

(1)网络依赖与自我焦虑

调查数据显示,有超过1/4(26.1%)的学生认为“假如一天没有上网,我就觉得与世界脱离了联系”。这表明,部分学生已经高度依赖网络,被网络所控制(见表1-162)。

表1-162 对“假如一天没有上网,我就觉得与世界脱离了联系”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初中生认为“假如一天没有上网,我就觉得与世界脱离了联系”的人数比例是23.5%,高中生则有29.2%的人认为这种情况符合自己。由此可见,高中生比初中生更受网络的控制(见表1-163)。

表1-163 从学段角度看“假如一天没有上网,我就觉得与世界脱离了联系”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男生认为“假如一天没有上网,我就觉得与世界脱离了联系”的人数比例是26.6%,女生认为这种状态符合自己的人数比例是25.3%(见表1-164)。

表1-164 从性别角度看“假如一天没有上网,我就觉得与世界脱离了联系”

从学生家庭居住地差异的角度看,城市学生认为“假如一天没有上网,我就觉得与世界脱离了联系”的人数比例26.1%。县城和乡村学生有这种情况的人数比例分别是27.2%和22.7%(见表1-165)。

表1-165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假如一天没有上网,我就觉得与世界脱离了联系”

从地区差异的角度看,北京、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和广西的学生认为“假如一天没有上网,我就觉得与世界脱离了联系”的人数比例分别是39.6%、26.6%、23.9%、26.3%、20.8%和24.3%。从数据看,北京地区的学生对网络的依赖性最高(见表1-166)。

表1-166 从地区角度看“假如一天没有上网,我就觉得与世界脱离了联系”

(2)网络沉迷与现实的遗忘

与此同时,也有超过1/4(27.9%)的学生认为“上网的时候能够让我忘了周围的一切”。这表明部分学生由于网络的出现,已经与现实相脱离,网络成了他们生活的重心(见表1-167)。

表1-167 对“上网的时候能够让我忘了周围的一切”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初中生认为“上网的时候能够让我忘了周围的一切”的人数比例是27.7%,高中生有这种情况的人数比例是27.8%。二者差别不大(见表1-168)。

表1-168 从学段角度看“上网的时候能够让我忘了周围的一切”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男生在上网的时候会忘了周围一切的人数比例是31.9%,女生有这种情况的人数比例是24.2%。从数据看,男生比女生在上网的时候更忘我(见表1-169)。

表1-169 从性别角度看“上网的时候能够让我忘了周围的一切”

从学生家庭居住地的差异看,城市学生在上网会忘我的人数比例是26.9%,县城和乡村学生上网会忘我的人数比例分别为31.6%和26.9%(见表1-170)。

表1-170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上网的时候能够让我忘了周围的一切”

从地区差异的角度看,北京、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广西的学生上网会忘我的人数比例分别为30.9%、29.5%、28.7%、27.1%、26.3%和24.7%。从数据看,北京的学生在上网的时候最忘我(见表1-171)。

表1-171 从地区角度看“上网的时候能够让我忘了周围的一切”

3.网络对学生的解放与控制

网络的出现,极大地解放了自我。但在另一方面,网络又成为现代人生活的新主人,使人成为网络的“奴隶”。网络所具有的这种解放与控制的双重属性对当代学生而言,意味着什么呢?

(1)网络对学生的解放

调查数据显示,有1/3(33.9%)的学生认为“只有在上网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是一个自由的人”,即网络对于个体而言具有重要的解放功能。但有66.1%的学生并不认可这种说法。这表明,认为网络可以解放自我的人数比例要低于否定网络自我解放功能的人数比例(见表1-172)。

表1-172 对“只有在上网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是一个自由的人”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初中生认为“只有在上网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是一个自由的人”的人数比例为36.1%,而高中生认为这一情况符合自己的人数比例是30.7%。总体而言,初中生比高中生更认可网络的自由性(见表1-173)。

表1-173 从学段角度看“只有在上网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是一个自由的人”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男生认为“只有在上网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是一个自由的人”的人数比例是39.8%,明显高出女生(28.9%)10.9个百分点(见表1-174)。

表1-174 从性别角度看“只有在上网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是一个自由的人”

从学生家庭居住地差异的角度看,认为“只有在上网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是一个自由的人”的城市学生人数比例是33.9%,县城学生人数比例是33.3%,乡村学生的人数比例是32.9%。总体来看,三者差别不大(见表1-175)。

表1-175 从家庭居住地角度看“只有在上网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是一个自由的人”

从地区差异的角度看,北京、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和广西的学生认为“只有在上网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是一个自由的人”的人数比例分别是41.5%、34.8%、29.5%、34.5%、31.9%、32.1%。从数据看,北京地区的学生认可网络自由的人数比例最高(见表1-176)。

表1-176 从地区角度看“只有在上网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是一个自由的人”

(2)网络对学生的控制

是否受网络控制,关键是看个体对网络依赖程度的高低。一般而言,对网络依赖程度越高,受网络的控制的程度越大。调查数据显示,有超过1/3(36.5%)的学生认为“一段时间不上网,我就很难受”(见表1-177),超过半数(56.1%)的学生“我总喜欢在网上挂着QQ”。由此可见(见表1-178),有相当比例的学生对网络有较高的依赖性,即他们在很大程度上被网络所控制。

表1-177 对“一段时间不上网,我就很难受”问题的调查情况

表1-178 对“我总喜欢在网上挂着QQ”问题的调查情况

交叉分析发现,初中生“一段时间不上网,我就很难受”的人数比例是33.5%,而高中生是40.5%。总体而言,高中生比初中生对网络更为依赖,更容易受网络控制(见表1-179)。

表1-179 从学段角度看“一段时间不上网,我就很难受”

此外,有57.0%的初中生总喜欢在网上挂着QQ,而高中生总喜欢在网上挂着QQ的人数比例是54.8%。初中生比高中生更喜欢在网上挂着QQ(见表1-180)。

表1-180 从学段角度看“我总喜欢在网上挂着QQ”

从性别差异的角度看,相比女生,男生更容易受到网络的控制。男生认为自己一段时间不上网就很难受的人数比例是37.7%,比女生(35.4%)高2.3个百分点(见表1-181)。

表1-181 从性别角度看“一段时间不上网,我就很难受”

男女生喜欢在网上挂着QQ的人数比例差别不大,两者在网上挂QQ的人数比例分别为56.0%和56.2%(见表1-182)。

表1-182 从性别角度看“我总喜欢在网上挂着QQ”

从学生家庭居住地差异的角度看,城市的学生一段时间不上网就很难受的人数比例是36.3%,县城和乡村学生不上网就感到难受的人数比例分别为39.5%和33.7%(见表1-183)。

表1-183 家庭居住地角度看“一段时间不上网,我就很难受”

数据显示,总喜欢在网上挂着QQ的城市学生人数比例是54.4%,县城学生人数比例是61.4%,乡村学生人数比例是58.7%。由此可见,县乡学生比城市更喜欢在网上挂着QQ(见表1-184)。

表1-184 家庭居住地角度看“我总喜欢在网上挂着QQ”

从地区差异的角度看,认为自己一段时间不上网就很难受的北京、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和广西的学生人数比例分别是49.7%、37.8%、34.0%、35.5%、31.0%和36.0%。相比而言,北京地区的学生对网络的依赖性最大(见表1-185)。

表1-185 从地区角度看“一段时间不上网,我就很难受”

此外,北京、山东、山西、四川、安徽和广西的学生喜欢在网上挂着QQ的人数比例分别为49.9%、56.0%、57.4%、55.7%、52.0%和63.9%。明显可以看出,广西的学生总喜欢在网上挂着QQ的人数比例最高(见表1-186)。

表1-186 从地区角度看“我总喜欢在网上挂着QQ”

三 讨论与分析

(一)网络国界的虚化与学生民族国家身份的危机

当前,互联网作为全球性的传播媒体,它凭借技术的优势,打破了国家和国家、地区和地区之间曾经的各种有形和无形的物理壁垒,跨越了地域、时间、文化、政治等因素的障碍,把世界变成了一个信息交流系统的整体。张衍前:《执政党掌握网络媒体话语主导权刍议》,《理论学刊》2005年第10期。过去国与国之间曾经清晰的疆界在网络社会中已经变得日益模糊,这给青少年学生的民族国家身份认同带来了诸多挑战。因此,有必要深入研究网络国界的变化给学生民族国家身份带来的影响。

1.被虚化的网络国界

对于一个现实中的民族国家而言,国界是其存在的重要标志。或者说,国界构成了一个国家的基本要素,它是一个国家行使主权的界限。因此,国界是主权的象征,它对外是国家权力的边界,对内则是公民权利的保障。

传统的国界,是建立在诸如陆地、海洋等有形的物理隔离基础上的,而网络社会是依赖于看不见、摸不着的数字化形态而存在。因此,过去区分国与国的物理边界在网络社会中已经失去了它的实际意义。那么,当代青少年学生是如何看待网络社会的国界呢?

(1)消失的网络国界与国家主权的隐退

调查数据显示,有69.3%的学生明确表示,“网络社会是没有国界的”,仅有14.0%的学生反对这一观点。由此可见,在大部分学生中,网络更多的是作为一个客观的技术空间而存在,这个社会由于其技术的虚拟性,打破了传统人们关于国家界限的认识,建构出一个不同于现实社会的超民族国家而存在的虚拟世界。在这种情况下,网络国界已经被其虚拟性的外在特征所虚化。

被虚化的网络国界带来了一种“国家主权隐退”的幻象。自有人类社会以来,人们总是以其占有的特定物理空间的边界宣誓其主权。民族国家建立后,国与国之间的界限不仅仅是一条物理界线,它更是关乎一个国家的主权范围。关于国界的争夺与认定,几乎成了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内容。及至当代社会,围绕国界而展开的各种国际纷争,仍然是当前国际政治和国际局势的重要话题。由此可以看出,国界作为一个现实的政治话题,从来没有消失过。在可预见的将来,在民族国家存在的情况下,国界问题依然是一个永恒的政治问题。但是,网络社会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颠覆了人们对传统国界的认识。由于现实的国界必定与一定的物理标志物结合在一起,才能显示出国界的意义。但是,网络社会是一个非实体化的社会,它没有具体的物理特征(当然,网络社会是依附于一定的电脑、服务器、网线等物理实体而存在,但是这些物理实体并不是网络社会本身。构成的网络社会是我们看不见、摸不着的代码和信息),因此它没有国界得以划分的物理边界。在这种情况下,网络社会似乎变成了一个没有国家主权的超国家社会。

(2)消失的国家主权与“人人平等”的错觉

国家主权的隐退,给人造成了“世界大同,人人平等”的幻象。自由性和平等性是网络社会所营造的迷人盛景。在虚化国界的网络社会中,人们想象性地获得了一种公民平等的错觉。国界的取消,“世界大同”的形成,就使得出入于这个网络社会的人们获得了一种迥然不同于现实生活的平等体验。调查数据显示,将近一半的(46.5%)的学生明确表示,“网络社会是一个平等的社会”。

这种平等是一种隐匿了现实出身、性别、阶层、年龄的平等。例如,有39%的学生认为“在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但是,这种以隐匿自我现实身份为前提的平等体验,更多的只是一种想象性的错觉和自我麻醉,抽身回到现实,这种不平等依然真实且深刻地存在。与此同时,这种人人平等的错觉容易被包装成一种无可辩驳的政治和伦理先进性,从而容易演变成一种网络意识形态侵蚀现实民族国家主权的合法性根基。即容易以抽象的人权否定现实民族国家人权的历史性和时代性。在这种情况下,公民的身份认同容易陷入乌托邦而无实际根基。在民族国家存在的现实中,公民的诸多权利是有赖于其民族国家身份才能实现的。失去了民族国家身份的庇护,现实的公民权利将难以诉求。

实际上,公民在网络社会中的权利诉求,在很大程度上只能回归现实社会中才能实现。比如,网络霸凌、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等,这些网络社会中的种种不平等和伤害,网络自身无法解决,它必须诉诸现实社会,诉诸民族国家主权才能得以有效解决。因此,网络社会的平等,归根结底还是以其依附的民族国家主权才能最终实现。

2.网络国界虚化的后果

从前文可以看出,网络国界的虚化,一是否定了民族国家在网络社会中的存在,导致了国家主权的隐退和网络民族虚无主义的形成;二是否定了公民平等的现实根源,容易造成网络意识形态的殖民和个体的自我麻醉。这会造成学生的民族国家身份认同等诸多问题。

(1)学生国家公民身份认同的前提被瓦解

在现代民族国家中,公民身份的获得是以国籍为基本前提的,它反映的是个体基于某种国籍的归属所具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关系。一个人失去了国籍既意味着公民义务的免除,同时也意味围绕公民身份所形成的一系列权利的缺失。美国著名公民身份研究专家托马斯·雅诺斯基即认为:“公民身份是个体在民族——国家中消极或者积极的成员资格,与这一资格相联系的是特定平等水平上、带有一定普遍性的权利和义务。”Thomas Janoski, Citizenship and Civil Society(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6.我国著名学者郭忠华也认为,“作为公民身份前提条件的是国家”郭忠华:《变动社会中的公民身份——概念内涵与变迁机制的解析》,《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

因此,对于现代人而言,公民身份是其存在的基本前提条件,而这一前提条件又是以国籍的获得为基础。国籍的存在则是以民族国家的存在为前提。《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甚至把“公民身份”与“国籍”相等同,认为“国籍决定了公民身份”。〔英〕戴维·米勒等:《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第122页。这实际上表明,在当前这个社会,没有民族国家,国籍也就无从谈起。如果国籍不存在,那么公民身份在现实上也不会存在。因此,公民身份这一概念内含了民族国家存在这一基本条件。如果民族国家的存在形态发生变化,那么相应的公民身份势必也会发生变化。

而民族国家之所以得以存在,是以其可以行使主权的范围为标志的。主权(sovereignty)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没有这一权力的存在,国将不国。而网络社会疆界的消逝,挑战的就是国家存在根基的主权。可以说,在现实民族国家存在的事实面前,国界与主权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缺乏边界意识即等于缺乏主权意识。因此,如果说网络社会无国界,就等于说网络社会不存在国家主权问题。但事实是,网络社会依然有国家利益的博弈,国家主权问题依然存在。如果网络社会无国界,首先就意味着国家主权的虚化,即国家丧失了行使主权的明确界限。主权的虚化必然带来民族国家认同的诸多危机。其中最大的危机就在于,它会在很大程度上解构“国家”观念的合法性,造成公民身份认同前提的瓦解。

没有主权作为前提,国家公民身份也就无从谈起。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从前面的调查数据可以看出,大部分学生已经明确表示网络社会是一个没有国界的社会。这样一种认识极易导致学生国家公民身份的虚无。

(2)学生国家公民身份的殖民化

网络社会的无国界,除了容易导致学生国家公民身份的虚化外,还有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就在于,这种虚化的国家公民身份也十分容易被网络霸权所殖民。其中,最为典型的一个现象就是,在网络社会看似无国界的自由疆域中,一种以“世界公民”为身份归属的意识形态正在大行其道。不可否认,对于生活在这个地球村中的每个公民而言,他们既属于各自的民族国家,也属于全世界。尤其是在全球化背景下,“世界公民”身份的提出,无疑对解决诸如环境、恐怖主义等全球治理等意义重大。但是,如果只承认“世界公民”而否定“国家公民”在现实层面是不能成立的,也是不可能的,除非是无国籍人士。此外,“世界公民”隐含的一个意识形态陷阱就是,“世界”是谁的世界?世界公民的身份标准是谁的身份标准?在国际政治经济发展极不平衡,西方文化仍是一种压倒性优势文化的背景下,“世界公民”有可能沦为某些霸权国家的身份标准,从而变成一种控制、打压他国主权冠冕堂皇的理由。尤其是在当前网络社会的冲击下,这种无国界的“世界公民”身份更是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合法性。

实际上,在民族国家存在的前提下,国界只会越来越强化,而不会弱化或消失。当前国际局势的诸多纷争,大多是围绕着国与国之间的界限冲突而展开。例如,俄罗斯与日本、日本与韩国,等等。因此,网络社会没有国界一方面是正确的。这主要因为网络社会所依赖的技术基础具有跨国界的特点,如它的基本代码、协议等,是世界通用的;但另一方面,网络社会依然是有国界的。

在很大程度上,网络技术背后是国家利益的博弈。虽然总体而言,网络技术具有世界通用的一面,但是一些关键的核心技术仍然垄断在诸如美国等国家手中。比如,目前全球互联网大约有13台根服务器,其中美国控制着唯一的主根服务器和9台辅根服务器。这些服务器均由美国政府授权的ICANN(国际互联网名称和编号分配公司)统一管理,负责全球互联网根域名服务器、域名体系和IP地址的管理。这表明,看似自由无国界的网络社会实际上是操控在美国手中。一旦遭遇其他国家的网络危险,美国完全有能力将其在根服务器上的域名删除,从而做到让这个国家在国际互联网中彻底消失的结果。由于缺乏资金和技术,非洲国家的域名大多被国外公司所控制,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这些国家的网络殖民现实。实际上,网络社会的技术本身并不是中立的,它所具有的诸如社会控制、纪律和等级等“内嵌特殊规则”〔英〕安德鲁·查德威克:《互联网政治学》,任孟山译,华夏出版社,2010,第22~23页。,是影响和改变个体公民身份认同和国家关系的重要力量。

由此可见,看似中立的技术实际上也充满了国家斗争。网络不是没有国界的社会,而是网络的国界反映不是一种实体性的国家主权,是一种虚拟化的国家主权。这种虚拟化的国家主权的特点就在于,它的边界不是实体性的,而更多的是文化性的,其核心依然是国家利益。在这种虚拟化的国家主权斗争,其激烈程度并不亚于现实的国家主权。比如,2010年初,希拉里与包括谷歌公司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推特”创始人杰克·多尔西等10名信息技术和传媒领域的重量级人物会面,希望借助新媒体的力量大力开展美国的“数字外交”。2010年1月、2011年3月,希拉里还两次发表“互联网自由”演讲,宣扬美国的互联网自由,并对多国互联网监管进行指责。吴定平:《撕下美国“互联网自由”的虚伪面具》,新华网,2011年4月12日。因此,网络社会的到来,需要我们重构国家边界和国家主权的概念。对当代学生而言,他们需要了解网络主权的特点和意义,这既关乎他们的国家公民身份认同,也关乎国家安全。

3.实施网络主权教育

如何认识国界、国家主权与网络社会的关系,不仅仅是一个理论需要进一步澄清的问题,更是一个实践层面亟须解决的国家安全问题。从数据调查结果来看,相当一部分学生并未看到网络社会中的主权博弈,误以为网络社会是一个人人平等的无国界社会。这种认识一方面不利于学生建构完整的国家公民身份,另一方面也容易成为国家安全的重大思想隐患。为此,需要我们积极实施网络主权教育。

(1)重塑学生网络主权意识

长期以来,关于主权的认识主要是建立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体国界的基础上。但网络社会的出现,不仅极大地挑战了现有的国界观念,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继陆地、海洋、天空、太空之外的第五空间,成了当代民族国家主权新的博弈场所。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进一步拓展学生的主权意识。为此,必须重新思考现有的国家主权教育。

当前,现有的国家主权教育,主要还是集中在传统陆海空等主权疆界的宣传和教育上,尚未从国家主权层面建构其有关网络社会的主权教育,这不能不说是当前网络教育的重大缺陷。实际上,当前网络社会的主权之争此起彼伏,从未间断。2013年,美国棱镜门计划曝光,美国政府利用其自身技术优势对他国民众、甚至盟国领导人广泛实施监视、监听,引起了社会舆论的一片哗然,这提示了网络安全和网络主权问题的现实性和紧迫性。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和维护网络主权就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方面。为此,我国于2010年公布的《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就明确提出,“互联网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互联网属于中国主权管辖范围,中国的互联网主权应受到尊重和维护。”

这实际是要求我们现有的德育教材,应该积极主动地将“网络主权”这一概念有机地融入现有的教育内容体系当中,使之成为主权教育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方面,重点是重塑学生的网络主权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国家主权的边界从表面上看是有形的空间疆域,但其实质是国家核心利益的体现。也就是说,有国家利益在的地方就存在国家主权问题。因此,主权的疆界既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而网络社会恰恰是一种无形的国家疆界。学生的主权意识需要包括对无形国家疆界的充分认识。

(2)提升学生网络主权捍卫能力

网络主权归根结底是国家核心利益的体现。因此,对于学生而言,不仅要具有网络主权观念,意识到网络社会中的各种国家权力博弈,更要有一定的能力去捍卫国家在网络社会的主权。这就需要学生一方面提升对网络意识形态的识别和批判能力,另一方面增强其网络技术能力。

学生要想在网络上捍卫国家主权,首先就要能够洞悉网络生活中各种似是而非的意识形态陷阱。由于网络社会相对现实社会具有更大的开放性和自由性,因此各种国家意识形态可以轻而易举地在这个社会中大行其道。尤其是一些国家凭借着其综合国力以及技术先进性,将本国意识形态包装成全人类价值观向世界各国宣传。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青少年缺乏必要的辨别能力和批判意识,就往往被这种看似全人类适用的价值观所思想殖民。这是需要尤为注意的。

除了具备一定的反思和批判意识之外,网络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掌握必要的信息技术能力。如果缺乏必要的技术能力,青少年一方面不能很好地享受网络社会所带来的各种便利,另一方面在意识到其他国家的网络攻击时,也不能很好地应对。因此,信息技术对网络公民而言,既是完善自身网络生活的工具,同时,也是反抗网络攻击的武器。只有掌握了这一武器,学生才真正具备了捍卫国家网络主权的现实能力。

综上所述,网络社会的出现,不是否定了现有的民族国家,而是民族国家主权的新拓展。在这种情况下,公民的民族国家身份依然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现实问题。当前,相当一部分学生在网络生活中,已经被网络的虚拟性和开放性所迷惑,误认为网络社会没有国界。这实际上是对网络社会国界和主权的误读。因此,需要我们在现有的学校教育中,旗帜鲜明地开展网络主权教育,进而不断提升学生的网络主权意识和捍卫国家网络主权安全的能力。

(二)网络的技术陷阱与学生网络臣民的诞生

长期以来,我们对于网络社会的关注,更多的是其所承载的内容对学生个体思想道德的影响,却忽视了其作为一种新兴的技术,同样具有深刻的社会改造和思想重塑的作用。实际上,“任何一种新媒介的导入(比如印刷术和电视),无论印刷或播映的内容是什么,它们都会令使用者大脑的思维方式发生变化”〔加〕菲利普·马尔尚:《麦克卢汉传:媒介及信使》,何道宽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第264页。。网络诸多看似客观、中立的技术功能,同样包含着意识形态陷阱。如果缺乏对网络技术陷阱的深刻认识和积极扬弃,那么生活于网络社会中的个体,尤其是青少年学生,就容易陷入网络意识形态的技术之网中而沦为网络的“臣民”。因此,有必要深入网络技术本身,分析作为“工具”的网络是如何影响个体思想意识发展的。

1.网络的技术陷阱

网络本质上是一种媒介,它是内容载体和技术实践的统一。作为媒介的网络,其最主要的功能是实现了我们感官和思维器官的向外延伸。在过去传统媒介时代,如文字、报刊,这些媒体更多只是延伸了人的某一单一感觉和思维器官。但是,网络媒介的出现,则是历史上第一次全面延伸了我们对整个世界的感觉和认知触角。这种情况出现,不仅归功于网络作为信息载体所提供给我们的海量内容,更应归功于作为技术的网络对我们整个心灵世界的改造。过去,“我们把重点全放在内容上,一点不重视媒介,因此我们失去了一切机会去察觉和影响新技术对人的冲击”〔加〕埃里克·麦克卢汉、弗兰克·秦格龙:《麦克卢汉精粹》,何道宽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第373~374页。。实际上,“电子时代的一个主要侧面是它确立的全球网络颇具中枢神经系统的性质”〔加〕马歇尔·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何道宽译,商务印书馆,2000,第428页。。因此,我们要回到技术本身,重新审视其所包含的可能陷阱。

(1)网络技术的客观化陷阱

长期以来,技术和科学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而科学最重要的特征就在于其所标榜的不可置疑的客观性。其根本任务在于对未解蔽的自然世界给予客观再现,揭开其神秘面纱背后的因果联系。在这个过程中,个体需要做的就是搁置主观臆断,用科学数据来证实或证伪一个命题。如果说科学有其基本价值前提的话,那么这个价值前提就是价值无涉。因此,诞生于科学当中的技术毫无疑问就先天地具备这种价值无涉的特征。实际上,这种关于价值无涉的技术中立观点自古就有。洋务运动时期“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观点,实质上就是认为作为技术的西学是客观的,价值是中立的,因而可以大胆引进而不会造成人们思想意识和社会制度的变更。

但是,从人类的技术实践来看,任何一项技术革新,其所带来的不仅仅是物质层面的改变,也必然会带来社会关系的变革,进而对各种上层建筑进行重新定义。尤其是在技术革命高歌猛进的当代,人们俨然将技术看成了社会发展的主宰,进而产生了一种技术拜物教。当前,人们普遍认为网络技术的发展可以自发地解决诸如民主、平等、解放、自由等宏大政治议题,可以有效地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几乎社会发展和个人幸福的所有问题在网络时代都可以迎刃而解。这就使得作为客观化存在的网络技术,内含了一种不易觉察的意识形态陷阱,正在深刻地控制着人们关于自我和社会的认识。

从《布莱克维尔政治思想百科全书》的定义来看,“意识形态是具有符号意义的信仰和观点的表达形式,它以表现、解释和评价现实世界的方法来形成、动员、指导、组织和证明一定的行为模式或方式,并否定其他一些行为模式或方式”〔英〕戴维·米勒等:《布莱克维尔政治思想百科全书》,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第256页。。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意识形态最重要的特征就在于,它一方面是包含着价值判断,另一方面则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即意识形态在本质上具有排他性的价值判断,它要求个体只能接受其所宣扬的价值观而不能接受其他与之相悖的论断。

实际上,网络作为一种技术,从其诞生之日就不是客观中立的,它是美国为了服务其军事目的而创造出来的。从整个国际环境看,当前围绕网络技术而展开的各种斗争,是国与国之间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从国家内部治理的角度看,网络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社会民主化的变革也日益变得突出。此外,从个体的成长与发展看,网络技术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着人们关于自身与整个世界关系的认识。在这种情况下,网络技术本身就带有极强的意识形态色彩,它绝不单纯是一种价值无涉的技术实践。“技术‘中立性’的传统概念不再能够维持。技术本身不能独立于对它的使用;这种技术社会是一个政治系统,这个系统在技术的概念和结构中已经起着作用。”〔美〕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张峰、吕世平译,重庆出版社,1988,第7页。因此,“技术统治沦为意识形态,其作用不可小看,它服务于与技术问题相适应而对(政治)实践问题加以排斥的新政治”陈学明:《哈贝马斯晚期资本主义论述评》,重庆出版社,1992,第18页。

由此可见,网络技术看似客观中立地存在着,但其中隐含着需要我们注意的意识形态陷阱。这种陷阱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将网络技术祭入神坛,不由自主地产生对网络技术的膜拜和迷信;二是将网络技术从其使用背景中抽离出来,看不到其中所包含的不同使用者的意识形态斗争。

(2)网络技术的工具化陷阱

与技术密切相关的另一个概念就是工具。对于人类而言,技术的开发和使用,最终都要物化为特定的工具。因此,技术和工具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等同的意义。从这个角度看,基于技术的工具从根本上而言也是人类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产物。即人们开发工具,研制工具,使用工具,而归根结底是要让工具服务和服从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因此,“如果说某物是工具,那么这个论断本身就包含着被动性的价值判断”杨庆峰:《技术现象学初探》,上海三联书店,2005,第167页。。这实际上也就意味着,如果我们将某物视为工具,那么工具作用的发挥必然导致其他结果的出现,而这一结果与工具相比,则显得更为主动和重要。也就是说,“人按照自己的目的操纵着技术,而且所有的技术物也因此在这个地平线上获得了意义……技术是第二性的东西,以一种受制于人的方式存在着”杨庆峰:《技术现象学初探》,上海三联书店,2005,第167页。。人是工具的主人,工具是服务于人的。

网络作为一种工具,从其开发出来的当日起,就被赋予了更为深远的属人目的。从有限走向无限,是人类孜孜以求的梦想。网络的出现,向外无限延展了个体的感觉和思维系统,使得人类第一次可以脱离自己的肉身以及特定时空的限制,走向了妙不可言的无限性。网络由于其工具属性所具有的技术特征与人关于自我的不断超越梦想之间的内在契合度,使得本应作为工具而存在的网络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人的自我存在本身。在这种情况下,本应服务于人的网络工具,却取得了与人一般的主人地位。人越是依赖于网络,就越是臣服于自我创造出来的工具。

网络除了依靠其不断延展人的感觉、知觉和思维而从工具变成了主人,也依靠其“热媒介”的特质在无形中剥夺了人们自主思考的机会。根据麦克卢汉的观点,所谓“热媒介”主要是指那些具有“高清晰度”的媒介,它反映的是一种“充满数据的状态”。〔加〕马歇尔·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何道宽译,商务印书馆,2000,第51页。这实际上表明,“热媒介”由于其提供了大量完备的信息数据,个体在面对这类媒介时,是不需要再做任何的思考和补充,只需接受其所提供的信息即可。网络毫无疑问具有明显的“热媒介”特性。在网上,各种海量的信息扑面而来,个体需要的不是去思考或修正这些信息,而是去接受。实际上,网络信息不仅在数量上巨大无比,而且在更新速度上也是时刻变化,几乎不留给个体独立思考的时间。这就导致网络工具化的另一个陷阱:拒绝使用者的主体思考,使其变成一个被动的信息接收器。

由此可见,网络作为一种工具,其初衷是为人的存在而服务的。但是,由于网络的工具性与人的自我超越属性有着内在的一致性,使得网络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人的存在本身。因此,网络工具化的第一个陷阱就在于它具有僭越人的主体地位的可能;其次,网络作为一种“热媒介”在很大程度上剥夺了人的自主思考,从而使人有可能陷入被动的信息接收状态。

(3)网络技术的个人化陷阱

网络作为一种技术工具,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在形式上最大限度地脱离现实的社会关系,仅仅依靠一台拥有上网功能的电脑终端,就可以实现超时空的无限链接。也就是说,网络使用者哪怕只是一个人躲在深山老林里,只要其拥有上网的设备,他就可以与外部世界进行无障碍的交流和对接。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社会人与人交往的方式。因此,网络作为一种新兴的技术手段,它对于使用者而言具有明显的个人化特征,即个体不需要与现实生活中的其他个人直接互动,就可以实现在交往、生活等诸多方面的“自给自足”。

在网络出现之前,作为单子化的个体是无法实现生存和发展的“自给自足”的。首先,作为社会性的人,天然就有群体生活的需要。而且,其社会性的最终活动,是以其现实人际交往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可以说,没有这种现实的人际互动,个体是无法实现其从自然人向社会人的转变的。但是,网络的出现,打破了现实人际交往的界限。在过去,人与人之间交流的广度以及时效性等方面深受时空环境的限制。在以口语为主要交流媒介的时代,人与人之间交流是以人的身体在场为限度的。也就是说,人的出席是保证交流有效的基本前提。到了印刷媒介时代,虽然人与人交流的限度不再完全局限于个人身体的在场,但是其交流的时效性是相对滞后的。只有到了以网络为特征的信息时代,人们才可以凭借信息的无线传播而彻底脱离身体的局限,走向无限深远和及时的交流与沟通。在这种情况下,个体完全可以脱离其现实人际关系互动的局限,与从未谋面的远距离他者进行社会互动。

其次,网络的出现,也使得个体的精神需求和物质需要可以脱离现实人际互动而得以实现。网络上大量的休闲娱乐节目以及数不胜数的网络游戏,使得个体足不出户就可以满足其精神世界的寄托。而依托现代物流体系所建构起来的庞大网络商店,也使得个体的基本物质需要可以通过简单的网络订单予以解决。这就使得长期以来必须依赖社会供给的个人生活可以脱离现实的羁绊,仅凭一根网线就可以完全实现其全部的物质和精神需求。

因此,网络技术由于其“自给自足”的特征所造成的个体生活的个人化,一方面极大地解放了个体对现实社会关系的依赖,另一方面则有可能将个体导向一种单子化、原子化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个体一方面获得了与更为广阔空间中他者的自由联系,另一方面则有可能在走向与远距离他者无限联系的过程中,逐渐丧失了与现实的联系。这是网络技术个人化所可能包含的陷阱。

2.学生网络臣民的诞生

从前文论述可以,网络技术所标榜的客观化本身蕴含着意识形态的陷阱,其工具化的形态则有可能僭越人的主体性,而网络技术的个人化则有可能导致个体与现实社会关系的脱离而变得日益单子化。这一切极有可能造成新型人格——“网络臣民”。

臣民相对于公民而言,其最突出的人格特点就在于他的依附性,即臣服于某一特定权威而失去了作为主体的人所应具有的主体性和批判性。因此,凡是丧失了个人主体性和批判性,需要依附于某个主人或权威(不管这个主人或权威是人还是物)而存在的个体,本质上都是臣民。过去,臣民所依附的主要对象即是各朝各代的统治者。随着社会民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已经逐渐从统治者的人身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但是,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似乎又从人与人之间的依附关系走向了人与技术的依附关系,并在这种技术依附关系中逐渐丧失了作为主体的人所应具有的主体性和批判性,从而造就了一种技术时代的网络臣民。尤其是对从小生活在网络环境中的广大青少年学生而言,他们更容易成为网络臣民。课题组在调查中发现,相当一部分学生已经或多或少地表现出网络臣民的特征。

(1)技术崇拜

网络臣民的首要特征就是对网络技术的片面崇拜,而看不到这些看似客观中立的技术背后所隐藏的深刻的意识形态。

调查数据表明,有1/3强(35.4%)的学生认为“网络生活比现实生活更精彩”。这表明,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对网络技术所营造的世界更为着迷。另外,有将近一半(42.0%)的学生认为“网上好评率高的电影都是观众评出来的”。从这些年所披露的数据来看,很多所谓的排行榜其实都是各种资本运作的结果,并不是一种对现实的客观反映。由此可见,相当一部分学生不能很好地洞悉看似客观的网络行为背后的经济控制。

此外,有38.7%的学生认为“网络热点事件都是人为炒作出来的”。与此同时,有71.1%的学生认为“网上热议的话题也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十分关注的”。

事实是,很多网络的热点问题,都有背后的各种力量在运作。近年来,各种网络炒作事件层出不穷。总体来说,网络炒作就是一些幕后推手利用网络媒体,发动网络写手对某个人物或者公司,或者机构进行正反两个方面的评论,借此引起网友的关注,当被评论的对象其人气增加到一定数量的时候,这个人或者公司机构就被网络炒红。著名的例子有二月丫头、小青姑娘、芙蓉姐姐、贾君鹏、凤姐、兽兽、干露露等。由此可见,网络上高度关注或热议的事件或话题,并不完全等同于现实。

从数据可以看出,一部分学生往往被网络技术本身所迷惑,不能很好地透过网络技术本身,看到起背后的经济、社会等意识形态企图。

(2)精神依赖

由于对网络技术的片面崇拜,看不到其背后所裹挟的意识形态企图,青少年学生就容易对网络产生精神上的依赖。尤其是网络的工具性所带来的各种自我幻象,更是加重青少年学生对网络的依赖。

调查数据显示,有58.1%的学生认为自己“更愿意和朋友在网上讨论问题”。此外,有超过1/3(36.5%)的学生认为“一段时间不上网,我就很难受”,有超过半数(56.1%)的学生“总喜欢在网上挂着QQ”。由此可见,有相当比例的学生对网络有较高的依赖性,即他们在很大程度上被网络所控制了。

从数据可以看出,相当一部分学生对网络有较高的精神依赖性。超过半数的学生的人际交往需要依赖网络来完成,而超过1/3的学生对网络的依赖更为强烈,他们会觉得“一段时间不上网,就会觉得难受”。由此可见,本应作为工具服务于人的网络,正在凭借其技术优势将个人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个体生活的新的主人。在这种情况下,表面上看是人在使用网络,但是这种对网络的使用在很多时候已经变成了部分人不自觉地下意识行为,网络俨然成了其生活的新主宰。

(3)思想臣服

技术的崇拜、精神的依赖,最终必然会带来个体对网络思想上的臣服。即个体已经很难在现实生活中获得人生意义的体验,只有沉浸在网络世界中,才能获得自我的存在感。

调查数据显示,有1/3(33.9%)的学生认为“只有在上网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是一个自由的人”。由此可见,一部分青少年学生已经失去了在现实中获得存在感和意义感的可能。他们把自我的自由与解放完全托付给了网络。但是,网络看似客观中立的技术实际上也包含着诸多意识形态,因此网络并不是一个价值无涉的自由世界,只不过是由于网络技术本身的特点,它可以给人制造出一种自由的错觉。实际上,“发达工业文明的奴隶是受到抬举的奴隶,但他们毕竟还是奴隶。因为是不是奴隶‘既不是由服从、也不是由工作难度,而是由人作为一种单纯的工具、人沦为物的状况’来决定。作为一种工具、一种物而存在,是奴役状态的纯粹形式”〔美〕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张峰、吕世平译,重庆出版社,1988,第32页。

因此,网络的出现,一方面极大地解放了自我;另一方面,网络又成为现代人生活的新的主人,使人成为网络的奴隶。

(4)犬儒主义的自我

网络臣民,最终表现为一种犬儒主义的自我,即这是一种隐匿了真实自我,戴着面具生活的自我,它虽然可以带来暂时的自由和存在感,但是最终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存在的深层次的自主、自由问题。

调查数据显示,有39%的学生认为“在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有30.7%的学生不赞同这个观点,另外,还有30.2%的学生对此观点“说不清楚”。由此可见,超过1/3的学生都认识到网络生活的两面性。正是意识到了网络自由的有限性,因此有超过一半(61.4%)的学生在上网的时候,会经常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

由此可见,一部分学生的网络生活,以一种近乎人格分裂的方式去完成。一方面由于自我真实身份在网上被隐匿,他们可以将内在本能性的自由追求最大限度地表现出来;另一方面由于这种自由缺乏现实的土壤,因而其在网上所体验的自由更多的只是一种镜花水月。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获得对这种镜花水月自由的长期拥有,他们只能以更大的热情投入网络世界的生活当中。而他们这种自由的最终获得,却又是以他们对网络的依赖和臣服为前提的。这就造成了其网络生活的悖论,最终表现出一种带有犬儒主义特征的人格。

3.突破“网络臣民”的潜网

从前文分析可以看出,网络臣民的诞生主要在于被网络技术的客观化表象所迷惑,忽略了技术背后的意识形态企图;片面为网络技术的工具进步性而沾沾自喜,却让渡了工具使用者的主人地位;沉迷于网络世界造就的自由幻象,脱离了现实社会关系的真实性。因此,要突破网络技术所编制的这张臣民潜网,就需要青少年学生看清网络技术的意识形态本质,突出其网络使用过程中的主人地位并在社会生活中丰富其现实关系。

(1)看清网络技术的意识形态本质

加拿大著名学者麦克卢汉曾经说过:“媒介即信息”,他认为:“所谓媒介即是信息只不过是说:任何媒介(即人的任何延伸)对个人和社会的任何影响,都是由于新的尺度产生的;我们的任何一种延伸(或曰任何一种新的技术),都要在我们的事务中引进一种新的尺度。”〔加〕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何道宽译,商务印书馆,2000。这表明,作为一种新媒介的网络,它对人的影响,绝不仅停留在它所包含的内容之上,而是体现在这种技术本身对人的存在方式和思维方式的影响上。当前,学生更多地关注到网络的出现对其生活方式的影响,却忽略了这种技术本身也有着重要的思想改造功能。在很多时候,网络上看似客观中立的内容,都是特定政治、经济或文化意识形态操控的结果。从数据可以看出,相当一部分学生在面对网络时,只看到了网络本身的技术客观性,而缺乏对这种看似客观的网络事件背后的意识形态的认识。因此,学生在使用网络时,一定要提高其对媒体的反思和批判能力,这样才能看透网络背后的价值观念。

(2)突出网络使用的主人地位

任何一种工具,只有在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时候才能显示出价值或意义。网络作为一种工具,同样也必须服务于人的发展和需要。一旦网络这种工具僭越了人的主体地位,成为控制人的一种力量时,人就会异化于他所创造出来的工具。在当代学生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在日常生活中已经产生了严重的网络依赖,明显沦为网络的附庸。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进一步突出学生在网络使用过程中的主体意识。重点是提升学生在网络使用过程中对自身的主体地位、主体能力和主体价值的一种自觉意识。具体而言,就是要教育学生具有网络主体意识,能够主动规划和控制自己的上网行为,创造性地利用网络更好地服务和服从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使学生具有抵抗网络诱惑的内在定力。只有将这些有机地结合起来,学生才能够在网络面前表现出坚定的主人地位,而不是变成网络的奴隶。

(3)丰富现实社会关系的联结

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就其现实性而言,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可以说,关系性是人的首要属性。人生的丰富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体关系的丰富程度。网络的出现,一方面前所未有地扩大了人的社会关系,但另一方面又在无形中也前所未有地缩小了人的社会交往。从数据可以看出,有一部分学生的社会交往已经从现实社会生活中抽离出来,转为一种去现实化和肉身化的虚拟交往。当前,各种“宅”的生活方式在部分青少年中盛行,很多人愿意到网上与人交往而不愿意与现实的人互动,这在很大上削弱了个人社会关系的丰富性,变成了一种单子化的个体。因此,青少年要想走出网络这张潜网,做自己的主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尽可能地与现实社会相接触。对于学校教育而言,要想让学生从网络世界走向现实世界,一个有效的方法就是将虚拟化的网络世界现实化,让学生清晰认识到网络世界与现实社会的内在对应关系,从而破除对网络的迷信。

综上所述,如果我们在为网络社会的到来欣喜若狂、欢呼雀跃的同时,没有看到网络技术本身所具有的解放与控制的双重功能,我们就容易被其技术的客观性、工具化和个人化所迷惑,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网络臣民。这实际上需要我们在引导学生网络生活时,应该重点放在提升其网络技术的意识形态批判能力,增强其网络使用过程中的主人地位并通过网络虚拟世界现实化的方式丰富其现实社会关系。这样,我们才能做网络世界的公民而不是臣民。

(三)网络信息多元与学生公民价值选择的困惑

网络的低门槛和开放性,使各种具有不同价值取向的信息都可以在网络世界中找到其存在的空间。网络时代,信息的本质是价值观。特定的信息总是与一定的价值观联系在一起。信息与价值观的勾连既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前者主要在信息内容当中表达其价值观;而后者则依据一定的价值观裁剪信息,使其价值观的表达以一种看似客观的方式呈现出来。总体来看,网络似乎成了各种价值观的角力场,多元化已经成为网络信息一个不争的事实。从信息主体的角度看,这些多元化的信息既有代表国家核心价值的主流价值观,也有反映不同群体诉求的非主流价值观。从信息所负载的内容来看,既有政治价值观,也有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价值观。从信息的受众来看,既有代表成人文化的价值观,也有反映青少年诉求的价值观。从审美的角度看,网络信息既有阳春白雪式高雅艺术,也有下里巴人式的自娱自乐。网络信息和价值观的多元,从积极的一面看,它是社会民主和进步的重要表征,对于社会意见的表达、个人自由的选择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从其消极影响来看,多元价值的存在,在客观上对个体的理性选择和社会主导价值的引导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对于个体而言,没有选择的生活是痛苦的,而无从选择的处境也同样让人纠结。如果个体缺乏选择的理性能力,那么过多的选择对个体而言也许是一种灾难。

从调查的数据看,当前绝大部分(74.3%)学生都认可政府官网在信息发布方面的权威性,认为“相较于其他网站,我更相信政府官网上的信息”。但是,这并不是说面对网络信息的多元,学生在价值判断和选择方面就不存在困惑。在面对多元化的网络信息时,有超过一半(53.2%)的学生认为“在网络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种缺乏标准的网络价值观,给当代中学生的价值选择带来了一定的困惑。这种困惑主要集中在对真实与虚假的辨别、理性与欲望的纠结以及目的与手段的错位上。

1.困惑一:真实与虚假的辨别

个人决策的前提是尽可能地占有相关信息。因此,信息的真实性是确保个人决策和选择科学性的基本前提。尤其对公民参与和公民行动而言,能否获取客观真实的信息,将决定其公民参与品质的高低。也就是说,知情公民(informed citizen)是现代民主社会的必要条件,它对于维系一个民主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网络社会的出现,一方面极大地改变了公民获取信息的渠道,另一方面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信息的生产和传播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公民的知情权如何实现就成为一个现实的重大问题。“没有知情权的保障,民主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因为主权者不能获得必要的信息,就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日〕杉原泰雄:《宪法的历史——比较宪法学新论》,吕昶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第190页。尤其对年轻一代而言,他们正处在学习如何做公民的关键时期,更需要获得客观、翔实的信息来作为其理性公民判断的重要基础。非常遗憾的是,当前网络信息虽然从量上而言非常丰富,但是就其质量来说,则缺乏一个有效的评价和监督机制。这就使得学生在信息的选择方面增加了前所未有的认知负荷。调查数据显示,有超过一半(60.5%)的学生认为自己“通常不能判断网络上检索到的信息是否可靠”。有41.2%的学生不“能很好地辨别网络信息的真假”。这一数据表明,网络信息的多元,正在挑战学生判断信息真实可靠性的能力。

由此可见,网络时代对于学生而言,他们的信息选择不是少了,而是多了。这对于学生知情公民的培养,其困难就在于如何帮助学生在海量的信息当中学会甄别,辨明真伪。调查数据显示,有超过半数(61.9%)的学生认为“网上的信息有时多得令人难以甄别哪些是有用的”。如果说,《1984》的作者奥威尔害怕真理被隐瞒,那么《美丽新世界》的作者赫胥黎则担心真理被淹没在无聊琐碎的信息流中。他不是害怕信息被剥夺,而是担心人们在庞大的信息中日益被动和自私。实际上,多元化的网络信息在很多时候是超越真假的。表面上看,网络信息五花八门,人们可以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信息,但是那些有社会影响力和动员力的信息,很多都是各种意识形态力量作用下的结果。也就是说,很多信息的出现和传播,不是因为信息本身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而是因为背后的各种政治、经济等意识形态的推动。这实际上就更进一步加大的辨析网络信息的难度。

实际上,对于网络多元化的信息,辨别真伪是第一步,而更为关键的一点是,个体需要在真伪的基础上去进一步甄别其意识形态属性。这一点对学生而言,难度更大。从调查数据看,部分学生并未能够透过信息本身的真伪而洞悉其中的意识形态企图。调查数据显示,有将近一半(42.0%)的学生认为“网上好评率高的电影都是观众评出来的”。有71.1%的学生认为“网上热议的话题也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十分关注的”。实际上,网上对电影的评价,很多时候并不是观众评选出来的,而是发行商通过特定的技术手段去操控某个电影的好评率。而一些网上热议的话题,也极有可能是某些集团处于某种利益需要人为设置并炒作的社会议题。如果学生看不到这些看似客观的信息背后可能隐含的意识形态,那么学生就容易被他人牵着鼻子走而沦为事实上的思想臣民。

因此,当前网络信息的多元对学生公民的培养来说,其存在的困境就在于:一方面海量的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学生无从选择,这将会影响学生成为知情公民的培育,在很大程度上动摇现代民主社会建立的根基,公民的有效参与。另一方面,信息背后隐含的意识形态推手往往将信息包装成客观中立的姿态,如果学生不能对这些信息进行意识形态解读,发现背后的利益企图,这将会影响学生公民理性能力和批判力的发展。

2.困惑二:欲望与理性的纠结

网络信息不仅充斥着真与假的价值选择,而且还包含欲望与理性的对立冲突。网络信息的传播,很多时候不是诉诸人的理性选择,而指的是个体欲望的制造。也就是说,在网络社会中,能够吸引公众眼球的,并不是那些根据严格理据论证的严肃文章,而是那些与个体原始感官相勾连,并能够在短时间内引起个体情绪情感强烈反映的感性信息。因此,我们不难发现,虽然网络上充斥着各种信息,但往往是那些与人的感官欲望相联系的信息能够大行其道。调查发现,有12.9%的学生表示“喜欢浏览网上带有感官刺激性(如暴力、色情)的信息”。有将近2/5(39.8%)的学生认为“网上的各种促销商品让我总是有购物的欲望”。这表明,相当一部分学生在依据网上提供的信息做选择时,不是根据自我理性的省思,而是跟随自我本能欲望的驱使来做判断。这在很大程度上将使学生陷入欲望之网中不可自拔,不利于学生理性能力的培养,也不利于其审美情趣的提升。

中学生正处于从感性认知到理性认知发展的关键阶段。感性的东西由于与个体欲望相关,而欲望是一种近乎本能的存在,个体是不需要学习就可以拥有的。而理性则更多的是一种高级思维,它需要个体后天的不断锻炼才能逐渐习得。如果个体在理性发展的关键期,没有得到有效的理性锻炼,而是沉溺在由感性构筑的欲望冲动中,会极大地损害个体自主性的发展。实际上,人的自主性不仅指向个体在面对社会权威时保持自我的独立品格,也包括在面对自己的欲望时,能够在理性的指导下调节和控制欲望。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个体不能够驾驭自己的本能欲望而任由欲望驱使,这不是其自由的表现,而是其被自我欲望所绑架和奴役,从而使得自我失去了自主性,成为欲望的奴隶。

当前,学生在网络生活中,陷入欲望之网,放弃理性自觉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拒绝自主思考,盲目跟随潮流。调查数据显示,有超过1/4(27.3%)的学生认为“在网上,我更愿意追随大多数人的观点”,表现出一定的盲从特征。另外,有超过一半(52.3%)的学生认为“网络舆论往往让人无力反抗”。这实际上表明,面对网络上的诸多信息,部分学生缺乏必要的自主理性思考,只是被动地遵循。实际上,理性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有自己的独立思考,能够在众口铄金的舆论环境中坚持自我。此外,学生在面对诸多网络信息时,另一个非理性的表现就是全然否定所有网络信息。调查发现,有17.7%的学生采用否定性的网络批判,即认为“网上的东西都不可靠”。这实际上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从全盘接受到全盘否定,这些都不是一个理性公民所应具有基本态度。我们承认网络信息鱼龙混杂,但不等于所有的网络信息都是虚假的。如果个体对于所有的网络信息都抱有这样一个完全否定的消极态度,将会冲击社会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可能性,有可能走向一种怀疑一切的无政府主义。因此,面对网络社会中物欲横流的信息,学生必须加强自我理性能力的培养,这样才具备从网络欲望之网中突围的能力。

3.困惑三:目的与手段的错位

如何看待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是一个严肃的人生问题。当前,网络社会中充斥着诸多信息,或显或隐的包含着其对问题的解读。从当前大量的网络实践来看,相当多的信息都包含着一种“目的至上”的价值选择。即个体为了其所谓的个人目的,可以采用任何的手段去实现。这样一种价值选择在当前的“网红”当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所谓“网红”,是网络红人的简称,主要指的是那些积极利用网络媒体来展示和经营自我,利用其在公众中的高曝光率和关注度,去实现其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或难以实现的愿望和欲求。对于“网红”而言,“红”既是目的又是手段。作为手段的“红”,主要指的是网络红人的社会关注度;而作为目的的“红”,则主要指的是网络红人可以借助其数量庞大的受众去实现经济等其他方面的目的。不管是作为手段的“红”还是作为目的的“红”,社会关注度是关键。因此,为了要获得这种社会关注度,“网红”的基本营销策略就是要制造社会话题。而最大的社会话题就是将自我工具化,以自己的某一出格的言论、举止、身体、趣味等作为博取公众眼球的卖点。这一点从最初引爆论坛的芙蓉姐姐、凤姐到最近大热的papi酱、龙友林都体现得淋漓尽致。百度百科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国内大大小小的网红人数相加已经超过100万人。由此可见,数量众多的“网红”正在用自身的实践,向公众传递一种关于目的与手段关系的价值观:为了自我目的的实现,不惜将自我工具化。这样一种价值观正被涉世不深的部分青少年所认可。调查数据显示,有12.9%的学生认为“为了在网上出名,可以不择手段”。学生的这种态度,与网络上“网红”的选择如出一辙。

这样一种价值观实际上是对目的与手段关系的误解。手段固然是为目的的实现而服务,但这并不等于凡是可以实现目的的手段都是合法的。这里的法既包括各种法律和成文的规章制度,也包括各种伦理道德的规约。当前,以“网红”为代表的群体所践行的目的—手段观,在很大程度上是游走于法律和道德之间。一般而言,其言行不会挑战法律的权威,但它却可以对传统和主流的伦理道德极力颠覆。或者说,他们之所以成为“网红”,一个非常重要的策略就是通过颠覆传统的伦理道德、审美观念来实现目的。这一方面是颠覆伦理道德的风险比触犯法律要小得多,另一方面是网络社会各种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为其提供了土壤。这就使得当前诸如“良心、理想等原本神圣的东西被嘲弄,劳动、节俭等基本的美德被抛弃,金钱成了他们身份的代表”赵华:《对“网络红人”形成原因的伦理反思》,《道德与文明》2007年第5期。。实际上,伦理与道德虽然不能对个体的言行进行强制约束,但是它们本身却代表着人类关于幸福人生的认识,守护着人之为人的基本底线。因此,以挑战和颠覆社会公认的普遍伦理道德和审美观念为手段,去追求和实现所谓的成功人生的做法,本质上是将人沦为动物的一种社会退化。

此外,在这种将自我手段化、工具化的过程中,个人所实现的所谓目的本身也存在着诸多偏颇之处。我们发现,“网红”最终所实现的,无外乎是外在的名和利。当前,形形色色的“网红”正成为网络生活的一大景观。各种“网红”你方唱罢我登场,使得网络上的“网红经济”一片沸腾。2016年初,网络红人papi酱获得风险投资公司首轮投资1200万元,估值1.2亿元左右,并开启“中国新媒体的第一次广告拍卖”。王卫兵:《网红经济的生成逻辑、伦理反思及规范引导》,《求实》2016年第8期。这表明,“网红”现象所折射出来的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其所存在的不仅仅是自我的工具化问题,还存在非常明显地将人生目标物质化的取向。这样一种关于人生目的的定位,在很大程度上肢解了人生的丰富性和深刻性。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人将自我工具化之后所得到的人生不过是物质化的自我。因此,有必要帮助年轻一代树立正确的目的观与手段观,使其能够在网络这个热闹、短视的名利场中坚守自我,做自己人生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