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探夏洛克(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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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奔走在盐碱大平原上

在北美大陆的中部,有一片贫瘠荒芜的沙漠横在其中,多少年来,一直阻隔着文明的步伐进入这块土地。从内华达山脉到内布拉斯加州,再从北部的黄石河到临近南部的科罗拉多河,无不陷入荒凉死寂之中。纵观这块阴沉的地区,大自然的景致也不见得总是毫无二致:有积雪盖顶的崇山峻岭,也有幽深晦暗的山涧峡谷,有湍急的河流在凹凸不平的峡谷间一泻千里,也有一望无垠的大平原,在冬季皑皑白雪的映衬下,显得银装素裹,到了夏季,盐碱尘弥漫空中,则呈灰蒙蒙的一片。即便这样,它们依然难以掩饰住荒芜贫瘠、凄冷淡漠和悲惨苦难的底色。

这块绝望之地人迹罕至。偶然间,会有一支波尼人或是黑脚族人为了赶往狩猎区而穿过这块土地,然而,即便是最能吃苦耐劳的勇士也会巴望着眼前这可怕的平原赶紧消失,能尽快回到大草原的怀抱中去。丛林狼偷偷摸摸地在矮树丛中潜行;秃鹰扑棱着翅膀沉闷地掠过低空;笨拙的灰熊慢吞吞地爬过黑黢黢的山谷,还时不时地从石头缝里翻找吃的。它们是歇宿在这片荒野之地中仅有的活物。

放眼全球,怕是再也找不出比布兰科山脉北坡更为凄凉的景象了。凡视力所及之地,无不是一片茫茫无边的大平原,只见盐碱尘四处飞扬,一株株矮小的灌木丛交错横生。及至地平线的尽头也是绵延不断的山峰,在高低不一的山顶上星星点点地存有一块块积雪。在这片绵延不尽的不毛之地上毫无生命的迹象,就连与生命有关的一切事物也不复存在。铁青色的天空中没有飞鸟在翱翔,阴沉灰暗的陆地上没有活物在动弹,总之,有的只是一片死寂。即便倾耳细听,这么广袤无垠的荒野居然连一丝丝声响也没有。真的什么也没有,仅有的就是寂静,静得那么彻底,静得令人窒息。

有人曾说过,在广阔无边的平原上不可能存在与生命有关的事物。这并不怎么真实。从布兰科山脉向下望去,可以看到有一条小路横穿沙漠,小路蜿蜒曲折,绵延无尽,直至消失在远方的尽头。那上面留有车轮碾过的痕迹,也留有许多探险者的脚印。四处散落着一些白森森的东西,在太阳光下闪闪发亮,在单调乏色的盐碱沉淀物的反衬下显得极为醒目。走,到跟前去看看!原来都是些骨头,有的大而粗糙,有的小而精致。大的是牛骨,小的是人骨。这绵延1500英里的商队通道阴森骇人,中途倒下者的残骨遗骸散落路边,后来者继续踩着它跌跌撞撞地踉跄而行。

顺着这幅图景往下看到的是一位孤行者,时值1847年5月4日。从样貌来看,他就像是这块不毛之地的独有产物。目击者说不准他的年龄到底是已近不惑之年抑或到了花甲之年。他的脸瘦削憔悴,皮肤就跟羊皮似的呈棕褐色,紧紧缠着凸出来的骨头;他长须飘然,头发也已棕白相间,凹陷的双眼里没有多少神采。他手握步枪,但那只手上却没多少肌肉,就跟骨头架差不多。站着的时候,他得靠着自己的武器来支撑身体。但从他高大的个头和魁伟的躯体能够想象,他原来肯定是个瘦长结实、精力旺盛的男子。然而,他之所以显得老迈腐朽,是因为那张瘦削的脸庞、皱缩的四肢以及搭在身上很不协调的蓬松衣服造成的。这个人快要死了,是饥渴将要夺走他的性命。

他原先在山谷里费劲地跋涉,然后又千辛万苦地来到这一小块高地上,明明知道没有多大希望,但还是怀着试试看的心情看能否发现水源的痕迹。如今,呈现在他眼前的是一望无际的盐碱地,远处带状的群山一片荒芜,连象征水分的植被或是树木的影子都看不到。从北到东,再到西,望眼欲穿迎来的只是满目荒芜,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流浪即将告终,他就要死在那儿了,死在那块贫瘠的悬崖峭壁上。“为何不死在这儿呢?这和二十年后死在羽毛铺盖的床上没什么两样。”他含含混混地低语道。这样嘟哝着,他便准备坐到一块大圆石下边的阴凉处歇歇脚。

坐下之前,他先把那杆没用的步枪放在地上,再从他的右肩头解下一块用方巾包裹着的大包袱。包袱太重,他一时体力不支,在放下来的时候摔在了地上,摔得有些重,一阵哭叫声立刻从包裹里传了出来。包裹里露出一张胆怯的小脸,一对棕色的眼睛十分明亮,一双长有斑点的小拳头也接着探了出来。

“你弄疼我了!”一个孩子气的声音责备道。

“真碰疼了么?”这位男子略带后悔地回答说,“我不是有意的。”他说着,打开了灰色的包袱。原来里面是一个约莫五岁的小女孩,面容可爱,脚穿一双做工精致的鞋子,身穿整洁漂亮的粉红色连衣裙,还围着一个小小的亚麻布围裙,从中能够看得出妈妈的照料是多么悉心。孩子脸色苍白,但胳膊腿儿都很健康,这说明她遭的罪与这位旅伴相比还是要少一些。

“现在感觉怎么样了?”男子急切地问道,因为他看到孩子还在揉搓满头金色卷发下面的后脑勺。

“亲一亲就好了。”小姑娘说,一副很认真的样子,还把碰伤的地方凑到他跟前,“妈妈以前就是这样做的。妈妈去哪儿了?”

“妈妈走了。我想你很快就会见到她。”

“走了,哼!”小女孩说,“不可能呀,她还没说再见呢。以前,她要是去阿姨家喝茶的话,都会跟我说再见的。如今,她都已经离开三天了。要我说,这天简直干得要命,你说是不是?连水都没得喝,就连吃的也没有吗?”

“没有,宝贝儿,吃的喝的都没有了。你只要稍微忍耐一会儿,很快就会好起来的。像这样,把头靠着我,感觉会好点儿。嘴唇干得起皮,说话都有困难了。不过,我想还是让你知道实情为好。你手里拿着什么?”

“好漂亮啊!好东西!”小姑娘热切地喊道,手里攥着两片闪闪发光的云母。“我们回到家后,我要把这些都送给鲍勃哥哥。”

“你很快就会见到比它们还要漂亮的东西,”男子显得很自信。“你稍等一下。我本来打算要跟你讲的,你还记得我们是什么时候离开上次碰到的那条河的吗?”

“嗯,记得。”

“这就好,你知道,我们当时以为很快就会碰到另外一条河。但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出了问题,指南针、地图或是其他什么东西,总之,再也没有看到河流出现。水用光了。只剩下一丁点给像你这样的孩子,后来——后来——”

“后来你都没法洗漱了。”他的小旅伴抬起头看着他脏兮兮的样子,认真地插话道。

“洗脸倒不要紧,关键是没水喝了。本德先生,他是第一个走的,然后是印度人皮特,接着是玛格丽格夫人和约翰尼·霍尼斯,再后来,宝贝儿,就是你的妈妈。”

“这么说,妈妈也死了。”小女孩哭了起来,把脸埋进围裙里难过地啜泣着。

“是的,他们都走了,就只剩下你和我。那时,我心里想,朝这个方向找水源还有一线希望,于是就把你拴在肩头上,两个人一起奔波到现在。现在来看,我们这么做也是于事无补。我们现在侥幸存活的可能性小得可怜啊!”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也要死掉啦?”小孩儿问道,止住了啜泣,并抬起了沾满泪痕的脸颊。

“我想差不多真要到这步田地了。”

“那你为什么不早说呢?”她说着欢欣地笑起来,“害得我担惊受怕。呼,这下好啦,现在,只要我们一死,就又可以见到妈妈了。”

“是呀,你会见到她的,宝贝儿。”

“你也会见到她。我要跟她说你是一个大好人。我敢打赌她会在天堂的门口迎接咱们,手里端着一大罐子水,还拿着许多热腾腾的荞麦蛋糕,两边都烤得焦煳煳的,那可是我和鲍勃最喜欢吃的。只是,要等多久才能死呢?”

“我不知道,不会等太久的。”男子的眼睛凝视着北边的地平线。

“公鸡和母鸡,”小女孩快活地喊道,手指着幻觉中出现的东西,还拍着小手,想把他们吓走。“你说,是不是上帝创造了这块地方?”

“当然是上帝造的。”她的旅伴应着声,对这个意想不到的问题感到十分吃惊。

“他造了伊利诺伊州跟前的乡村,还造了密苏里河。”小姑娘继续说,“我猜这块地方肯定是其他人造的,造得简直差得远啦,都忘了造水和树木。”

“我们做下祷告,你看行吗?”男子踌躇地问道。

“可是还没到晚上呀。”她回答说。

“没关系的。没人规定祈祷时间,上帝肯定也不会介意的。原先在大平原上的时候,你每晚在马车里念叨的那些词儿,现在只管说出来就行。”

“你为什么不自己祈祷呢?”孩子问道,显得满脸困惑。

“我不记得祷告词了,”他回答说,“我长到那支枪一半高的时候,就再也没祈祷过。我觉得现在祈祷还来得及。你把祷告词大声诵出来,我做好准备,跟在你后面一起念叨。”

“那你得跪下来,我也跪下。”她说着,同时将包袱展开铺在地上。“你得把手像这样举起来,那会使你感觉好受一些。”

这副奇特的图景没有其他目击者,仅有秃鹰看到了这一切。两个流浪者并排跪在一方狭窄的围巾上,一个是刚过咿呀学语年龄的稚子,一个却已是久经磨难的莽汉。小孩的脸胖乎乎的,男子的脸憔悴瘦削,这会儿他们共同仰视着无云的天空,面对着他们敬畏的上苍,在真心诚意地祈祷。虽然都是在乞求上帝的怜悯和宽恕,传来的祈祷声却截然不同,一个微弱清亮,一个低沉浑厚。祈祷结束后,他们重新坐回到大圆石的庇荫处。不一会儿,孩子就睡着了,安卧在自己庇护者那宽大的胸怀里。他盯着熟睡的孩子看了好长时间,实在无法抵制住浓浓睡意的诱惑。这也难怪,他都三天三夜没合眼了。慢慢地,眼皮打起架来,眼睑最后终于盖住了疲惫不堪的眼睛,头也逐渐沉下去,直到贴在了胸前,男子花白的胡须与他旅伴的金发搅和在了一起。两个人都睡着了,一样的沉睡,一样的无梦。

要是这个流浪者能够多坚持一会儿,只要再清醒半小时的话,另外一幅奇特的图景就会映入他的眼帘。远在盐碱大平原的尽头,刮起一阵尘埃,起初很是轻微,就跟那里的雾气差不多,但是渐渐地,那股尘埃越来越高,也越来越宽,直到形成一片清楚明朗的云状物。这块云状物的体积还在不断聚集膨胀,到最后可以很明显地辨认出来,这是大队人马行进所扬起的大股沙尘。如若这是一片水草肥美的土地,看到这情形的人会以为,大草原上放牧的牛群正成群结队朝他这边赶来。然而这是一块荒芜的不毛之地,很显然不可能吸引大队牛群的到来。卷起的尘埃正朝着这两个遭难者休息的孤崖逼近,随着它越来越近,透过尘雾依稀可以看得出,过来的是一批帆布罩顶的辎重车队和几个全副武装的骑兵,他们的装扮表明,这是一组向西挺进的旅队。多么声势浩大的车队啊!先遣人马都已抵达山脚下,后方的车队还落在地平线上看不清的地方。整个队伍零落散漫,有四轮马车和两轮手推车,有的男子骑马,有的男子步行,在这广袤的大平原上踟蹰前行。数不清的妇女身负重物,摇摇晃晃地走着。有的孩童深一脚浅一脚地跟在马车旁边,有的却从白布遮盖的车子里探出脑袋四处张望。很显然,这不是一支普通的移民,而是一些迫于环境压力的牧民们在寻求新的安身之所。朗朗晴空下,大队人马行进,难免人声鼎沸,嘈杂熙攘,再加上车轮嘎吱作响,马匹嘶叫,整个一副乱哄哄的景象。即便如此喧嚣,也没能吵醒在他们头顶的断崖上沉睡的旅客。

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二十多个骑马的人,他们神情严肃,身穿灰暗色的钢花呢外衣,还配有步枪。他们在断崖下面停了下来,聚到一起对下一步打算做了简短的沟通。

“兄弟们,右边应该会有水井。”其中一个说道,他嘴唇僵硬,胡子剃得干干净净,留着满头的灰发。

“往布兰科山脉的右边走,那样我们可以抵达格兰德河。”另外一个说道。

“不要为水的事情忧心,”又有人喊道,“上帝能从礁石中汲水,他是不会遗弃自己的选民的。”

“阿门!阿门!”所有的人不约而同地回应道。

他们正准备继续启程,突然其中一位年纪最小也是眼睛最敏锐的人一边惊呼一边指着他们头顶崎岖的峭壁。手指的那处山顶上飘动着一面小小的粉红色的东西,与它后面灰色岩石交相辉映,显得清晰明亮。看到这一幕,在场的人都勒住马,拔出了枪,后面还赶上来一批骑士增援先头部队,大家的嘴里都念叨着“是印第安人”。

“这儿不可能有太多的印第安人,”一位长者模样的人说到,看样子,他像是这群人的首领。“我们已经穿过了波尼人的领地,在通过前面的深山以前,不可能再有其他部落了。”

“我是不是应该去一探究竟,斯丹格森修士。”队伍中有人主动请缨。

“算我一个。”“我也去。”有十多个声音一同喊道。

“把你们的马匹留在下面,我们会在这里策应,”长者模样的人答复道。要去的年轻人全都立刻翻身下马,拴好马匹,朝着陡峭的山坡奔去,正是那里的目标激起了他们无限的好奇。他们满怀自信,就像老练的侦察兵一样机敏,前进时迅速而悄无声息。下边平原上的哨兵看见他们轻快地攀岩走壁,矫健的身影不一会儿便窜到了峭壁顶部。第一个发出警报的年轻人带头奔走在最前面。突然,跟在他后边的队友发现他两手一扬,貌似让什么东西给惊着了一般,于是一个个接连跟进,却都让眼前的一幕给惊呆了。

在这块贫瘠的小山顶上隆起一处小小的高地,高地上矗立着一块巨大的石头,一个高个头男子靠在上面,他胡子拉碴、容貌粗陋,显得极度瘦削;他一脸平静,呼吸均匀,睡得正香。在他身旁,躺着一个满头金发的小女孩儿,她的头枕在男子胸部的平绒长袍上,一双白白胖胖的臂膀搂着男子黝黑结实的脖颈;她红嘟嘟的小嘴轻微张开着,露出了一排雪白的牙齿,一抹顽皮的微笑掩不住她那稚气的性格;她的一双小白腿圆鼓鼓的,脚上穿着白色的袜子,鞋子收拾得干净整洁,上面缀着亮晃晃的鞋扣。胖乎乎的孩子与她干巴巴的旅伴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岩石下是这对沉睡的搭档,岩石上立着三只秃鹰,他们看到有人过来,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在极度失望中沉闷地扑棱着翅膀飞走了。

该死的秃鹰发出的悲鸣吵醒了两个沉睡者,他们困惑地盯着四周。男子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去俯瞰山下的平原,这一度荒凉落寞的地方在他睡了一觉后居然人声鼎沸、车马喧嚣。他凝视着眼前的景象,脸上露出了不可置信的表情,于是便用干瘦皱巴的手揉了揉眼睛。“我想,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精神错乱吧。”他嘴里咕哝着。孩子站在男子身旁,紧紧拉着他的衣角,一言不发,打量着周围的一切,露出了孩子特有的疑惑。

救援组的来人很快便让这两个遭难的人相信他们的出现并非错觉。其中一个抱起小孩,扛在自己的肩头,而其他两个人搀扶着她憔悴无力的旅伴,协助他一道朝着山下车队的方向走去。

“我的名字叫约翰·费里尔,”遭难的流浪汉解释说,“我们本来有二十一个人,现在只剩下我和那个小家伙两个了。其他人在从南边过来的路上,全都因为饥渴难耐而死光了。”

“那她是你的孩子喽?”有人问道。

“我想现在算是了吧,”男子警惕地回答道,“之所以说她是我的孩子,是因为我救了她。你们谁也别想从我手中夺走她。打今儿起,她就叫露西·费里尔了。对了,你是谁?你们真是人多势众啊。”他看了一眼来人,接着问道。对方长得黑黝黝的,显得很壮实。

“快有一万人了吧,”其中一个年轻人说,“我们是遭遇迫害的上帝之子,是摩罗乃天使的选民。”

“从来没听人说起过这个什么天使,”流浪汉说,“好像他选的人还真不少呀。”

“这是神圣不可冒犯的,不得这般无礼。”对方严肃地喝止道,“我们都相信这些神圣的文字,写在金箔盘上的埃及文字是在帕尔米拉交给神圣的约瑟夫·史密斯[1]的。我们从位于伊利诺伊州的纳沃镇而来,我们以前在那里建有教堂。我们是来寻求庇护的,为了躲避残暴的无神论者的迫害,纵然置身沙漠腹地也在所不惜。”

纳沃这个名字显然激起了约翰·费里尔的回忆。他说:“我明白了,你们是摩门[2]教徒。”

“我们是摩门教徒。”来人和他的同伴们异口同声地回答道。

“那你们要到哪里去呢?”

“我们也不知道。上帝之手在引领着我们,他的化身就是我们的先知。你得去见见他。他会指示如何处置你们。”

这会儿,他们已经到了山脚下,成群的朝圣者见状全都围了过来,人群中有面色苍白、温顺谦恭的妇女,也有强壮硬朗、笑逐颜开的孩子,还有焦虑不安、满目恳切的男子。两个陌生人——一个年幼无知,一个孱弱潦倒。看到这一幕,许多人惊叹不已,投去了怜悯的目光。陪同护送的人没有停歇,而是推开人群继续向前走去,后面跟着一大群摩门教徒。他们来到一辆四轮马车跟前,很明显那是尺寸最大的一辆,外观也是最为华美精巧的。这辆车子套着六匹马,而其余的仅仅只靠两匹马或者最多四匹马拉着。车夫旁边坐着一名男子,看样子年龄不过三十岁,但从他那硕大的脑袋和果决的表情可以看得出,他就是这群人的首领。他当时正在阅读一本棕褐色封皮的卷宗,随着人群不断走近,他放下了手中的书册,仔细地聆听起整个事件的经过。随后,他转向了两个遭难的漂泊者。

“想要让我们带上你们的话,”他说话时矜持不苟,“你只能够信仰我们的教义。我们是绝不会让恶狼混进我们羊群的。与其到最后证明你们真是腐害整个果实的小斑点,还不如早早就让你们葬身这茫茫的荒野之中。你们同意这些条款并愿意跟我们一起走吗?”

“无论什么条件,我们都答应您并跟着您一起走。”费里尔回答的语气铿锵有力,惹得严肃的长老都忍不住笑了起来。但他们的首领仍旧一副严厉傲然的样子。

“带他下去,斯丹格森修士,”他说,“给他拿吃的喝的,给那个孩子也拿一份。还得给他讲授我们神圣的教义,这是你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已经耽搁了太长时间。出发!继续前进,朝锡安山进发!”

“继续前进,朝锡安山进发!”摩门教徒全都高喊着,命令像涟漪一般散开,口耳相传,直到传到很远的地方,远得只能听见闷沉沉的回音。在一片鞭抽马匹、车轮嘎吱声中,四轮马车开始朝前动弹,很快,整个车队又开始蜿蜒而行了。斯丹格森修士依照吩咐照料这两个遭难者,把他们带到自己的马车里,那儿已经准备好了吃的东西。

“你们就待在这儿,”他说,“用不了几天,你们就会从疲劳中恢复过来。同时,要永远铭记你们已经是摩门教的教徒了。杨百翰[3]曾经说过,他是在传达约瑟夫·史密斯的指示,也就是上帝的旨意。”

注释

[1]约瑟夫·史密斯(Joseph Smith Jr.,1805—1844年),摩门教的创始人。

[2]摩门(Mormon)一词与18世纪初美国人约瑟夫·史密斯在美国纽约州开始的后期圣徒运动息息相关,这个运动造成了包括现在主导摩门主义的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俗称摩门教)等在内的摩门信仰宗派。摩门教徒是指称信仰摩门经的信徒。

[3]杨百翰(Brigham Young,1801—1877年),又译布里根姆·扬,在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创始人约瑟夫·史密斯去世后,担任教会首领一职。